重生之军工霸主 第272章

作者:芊之羽 标签: 长篇言情

  “幼狮”算不上一款非常成功的战机,在1982年的“贝卡谷地”之战中,它也仅仅担负了一部分次要的对地攻击任务,不过,在它的身上,IAI验证了很多新的技术,比如它的最新改型上装备了ELTA为其研制的EL/M-2021B X波段全波形脉冲多普勒火控雷达,再比如,它采用了由计算机控制的双余度电传操控系统。

  而最后的这两项,是谭振华竭力想要获得,却从别的渠道基本没有可能得到的东西。

  既然以萨想要一个大合同,那么,就给你们一个大合同,就看你们有没有胆子,有没有能力吃下去了!

  他在心中暗暗想道。

  

第648章 匕首

  

  “埃里克,你的要求与我的想法略微有些出入,所以我可能需要点时间来沟通。”沃纳皱着眉头说道,“那么关于这一点,你有没有备选方案?我说的是,如果IAI不同意与你联合研制一架新战机的话。你要知道,虽然你采购“海鹞”用了巴铁的名义,但所有稍微有点政治嗅觉的人都能猜到你背后站着的究竟是谁。”

  谭振华又仔细考虑了片刻才答道:“备选方案当然是有的,沃纳先生,如果达成联合研制一架新战机的协议实在有困难的话,那么我也可以退而求其次,要求除了我想购买的12部EL/M-2021B雷达及全寿命备件外,ELTA系统公司能将这部雷达的技术一并转让给我,同时给我技术改进和生产的授权,价格方面我们可以另外再谈。”

  “你的要求总是那么让人为难。”沃纳无奈地说道:“好吧我会尽力说服“米国与以萨关系委员会”及IAI公司,但,我不保证能够成功,希望你能理解。”

  谭振华点了点头道:“沃纳先生,能得到你的帮助承诺对我来说已经是喜出望外了,我不敢奢求太多,如果IAI对我的要求还有什么想法和建议,请告诉我,也许我们可以坐下来商讨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可行的办法。”

  沃纳微微点了点头,随即又问道:“那么,对于第二条,埃里克你有什么看法吗?”

  “这个,恐怕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了沃纳先生。”谭振华无奈地耸了耸肩说道:“首先,我并不知道是什么人向ELTA或者IAI施加了压力,导致他们不敢与我立即签署合同,而且就算我知道了是谁在这么做,我也没有能力对他或者他们进行攻关,虽然我猜这种公关也无非就是向他或者他们指定的基金会捐一笔钱……但,沃纳先生,我只是个刚到米国没多久的学生,我想如果是我出面的话,他们也许不太敢接受这笔钱的。”

  沃纳笑了笑道:“埃里克你太谦虚了,其实你说的一点也不错,说实话,你这样的学生,我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到……那么好吧,我会先联系IAI,搞清楚他们的压力来自何方,然后我们再来商议对策,不过我得提醒你埃里克,你恐怕得为其后的攻关工作付出不小的代价。”

  谭振华毫不在意地说道:“沃纳先生,如果这件事可以用钱来解决的话,那在我眼里就根本不是问题了,请您尽管开口,嗯,这样好了,我先给您200万美元的活动经费由您自由支配,您觉得够吗?如果不够,您可以随时告诉我,我会酌情追加的。”

  “够了,应该足够了,埃里克,我得说,你是一个慷慨的人。”

  “那么拜托您了,沃纳先生。”

  “我会尽力的,为了我曾经得到的庇护、欠下的债务以及,永远藏在我心里的那份温暖的感觉。”沃纳说道。

  ……

  从沃纳的办公室出来,谭振华和林双喜重新汇合后看了看天色,才发现已经到了傍晚的6点多钟,这个时候再出发去拜访卢赫生显然不太合适,再说明天就是周末,那还不如明早再去长岛,于是,他和林双喜商量了,干脆在曼哈顿住一晚再说。

  既然到了纽约,又在曼哈顿,有一个地方当然非去不可,什么?童鞋你说自由女神像?不不不,小谭谭可没那闲工夫去瞻仰所谓“米国精神”的象征,他想去的地方是——世贸中心。”

  对,就是那两座双子塔楼。

  至于原因么,大家都懂的哈。

  世贸中心的双子塔楼,是纽约市的地标之一,位于曼哈顿岛西南端,西临哈德逊河,由日裔建筑师雅玛萨基设计,建成于1976年,占地6.5公顷,由两座110层高411.5米的塔式摩天楼、4幢办公楼及一座22层的万豪酒店组成,是纽约市最高、楼层最多的摩天大楼。

  既然有钱,那为了让自己更舒服一点,同时也为了某种不能明说的恶趣味,谭二公子小手一挥就豪爽地预定了万豪酒店顶层的豪华套房,同时还预定了位于双子北塔100层的一家法式西餐厅的双人餐位。

  说实话,所谓的“法式大餐”,绝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味,尤其对林双喜这种刚从深山老林里钻出来的野人来说,就更不适应。

  在一群西装革履、表面彬彬有礼实则拒人千里的人中间,他是怎么待怎么不舒服,说话声音稍微大了一点就会招来别人的白眼,没有筷子只有刀叉的餐具让他笨拙无比——他发现自己长这么大,特么的居然连饭都不会吃了,就连身上刚买的阿玛尼西装都仿佛在和他作对——吃个饭而已,为毛一定要在脖子上系一根别别扭扭的带子?不系还不给进餐厅,这特么的都是哪家的破规矩!

  这些都还算了,为毛所谓的“牛排”都没煮熟就端上来了?一刀下去,鲜血滋滋直冒,这是人能吃的?还有那什么蔬菜沙拉也是一样,那玩意一看就知道是生的,肯定没见过火,难怪这几天看见的老外都一身毛,明显是没进化完全啊,喜欢吃生食,那不跟牲口一样?

  谭振华看林双喜一边对着盘子里的食物唉声叹气一边浑身不自在地扭来扭去,不由得心中好笑,也是,你让一个纯种的华夏土包子对付这些食物也实在太难为他了,正好,这些东西其实也不对他的胃口,他之所以选择在这家餐厅吃饭,那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同时装个逼好让自己以后有吹牛的本钱。

  既然两人都不喜欢吃,那就干脆不吃了,反正这顿价值199美元的晚餐对小谭谭来说,浪费就浪费吧,实在连根毛都算不上,他干脆也一推面前的餐盘道:“双喜哥,不合胃口?那好,我也不喜欢,干脆,咱们等会儿下了楼,去找一家中餐馆,大鱼大肉的,给你管够!”

  林双喜顿时喜道:“这才像话么,你看看,你看看,这吃的都叫啥玩意。”

  谭振华哈哈大笑,也不管餐厅里其他人投来的诧异目光,叫来了服务生买了单,然后一搂林双喜的肩膀道:“走走走,这里待的不自在,咱们找个自在点的地方去。”

  换了好几部电梯才终于下了楼,谭振华接连找了好几个人问路,才终于问到了一家中餐馆的所在,居然离的不算太远,隔着两个街区而已,两人一商量,干脆也不叫车了,走着去吧,便一路嘻嘻哈哈地向着问明了的方向行去。

  一路向北,穿过了第一个街区,迎面是一座小小的公园,公园门口挂着一块牌子,谭振华只是随意扫了一眼那块牌子,知道那座公园的名字叫做“Silverstein Family Park”,意思是“西尔弗斯坦家庭公园”,他也没太在意。纽约是一座占地面积相当大的城市,这种城内的小公园也不少,没什么可看的,也就和华夏老太太们跳广场舞的去处差不多,不过,公园门口站着的一个黑人彪形大汉却引起了他的兴趣,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不光是因为他壮硕的身材,更因为,他居然看这人有点眼熟。

  这可就奇了,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样一个黑人大汉?如果是在这一世,那自己肯定应该记得,因为这货的身材实在太特别了,简直壮的像头蛮牛,任谁看上一眼都很难忘掉。

  所以肯定是来自前世的记忆了,可自己的前世只不过是一个窝在研究所里整天做实验的科研狗,还是个带着密级的科研狗,出个国都需要层层审批,怎么可能会有机会见到这样的人?

  他正在绞尽脑汁地回想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人,却不妨这个黑人壮汉居然冲着他们奔了过来,而且一边跑还一边从背后掏出了一样东西。

  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

  

第649章 抢劫

  

  一见这个架势,谭振华心头立刻就闪过了一个怨念:“卧槽,曼哈顿居然还有劫道的……”

  小命要紧,本来走在前面领路的谭二公子此刻的反应异常迅猛,他一个闪身“哧溜”一下就转到了林双喜身后,嘴里大叫着:“双喜哥,这人要抢劫!”

  他这个动作把林双喜和对面的黑大个都吓一跳,那黑大个嘴里含混不清地说了一句什么,脚下的步子却更急,而林双喜也在刹那之间反应了过来,双拳一挺,脚下稳稳扎了一个马步,将谭振华牢牢护在了身后。

  林双喜站定身形,也不急着上前动手而是喝问道:“你是谁,想干什么?”

  可惜他这是鸡同鸭讲,那黑大个明显听不懂中文,所以只是在稍微愣了一下后,继续向前逼近,不过谭振华这次总算听清了他喊的是什么:“二十美元,给我二十美元!”

  特么的还真是劫道的。

  听了这话,谭振华不由得回想起在米国生活过多年的老大谭振国曾经跟他讲过的一件事儿。

  当时他说,在米国,虽然一般结账甭管多少钱大家都习惯用信用卡的,但只要出门,一定要在钱包里放上二十美元现金,为什么呢?因为米国的治安实在说不上好,枪支毒品泛滥不说,犯罪率也相当的高,出门在外,难保不遇上劫道的。这事儿米国人都习惯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给他们二十美元现金,那就什么事儿都没有,给完了钱大家各走各的,可你要是不给,那就保不齐得挨上一刀……

  至于为什么是二十美元?谭振国是这么解释的:“那是因为米国的绝大多数ATM机里都只有二十美元这一种面额的钞票,而且啊,不管是海洛因还是可卡因,一小袋的售价都是二十美元。”

  本来谭振华听了老哥的这话也就当成了市井笑谈,因为当他追问老哥有没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情的时候,老哥是矢口否认的,而且还解释说,这种事情一般都发生在黑人区或者拉丁裔聚集区,因为那里聚集了大量的贫苦人口和黑户,所以治安更加不好,毒品交易也更加的泛滥,他住的地方算是米国的高档社区,基本上是不会有这些事情的,可没想到,今天居然让他给遇到了,这里可不是什么贫民区啊,这里可是大名鼎鼎的曼哈顿三角地,是米国最繁华、最富裕的地区之一!

  这可真是出门遇见鬼了。

  谭振华心中不由得有些愤愤不平,二十美元事小,但打扰了小爷我吃饭的兴致事大,再说了,自己千里迢迢找了林双喜他们几个打手……保镖过来,不就是干这个的吗?那咱今天就当一回见义勇为好青年——的啦啦队,非得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街头混混不可,权当咱在米国学雷锋了!

  想到这里,他冲着林双喜大声喊道,“双喜哥,这家伙就是想抢我们的钱,得教训他一顿,不能轻易放过他。”

  林双喜可不知道对面的黑大个其实就是想“讨”个20美元,只不过“讨”的方式特别了一点,一听谭振华的这话,也顿时心头火起。

  力哥说的还真不错,振华小朋友这位怀揣巨款行走江湖的二把刀的确需要人在身边保护,他虽然聪明绝顶智计百出不假,可要是碰上这种小毛贼,还真就没辙。

  不过黑大个,今天也算你倒霉,出门劫道没看黄历,遇上了小爷我——话说米国有黄历这东西吗?不管了,正好小爷我好久没和人动手了,正好拿你来松松筋骨,也算小爷我开上一回洋荤!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那黑大个已经冲到了面前,林双喜“呔”地大喝一声,一招空手入白刃,右手并指如刀便往他持刀的右手手腕击去!

  那黑大个显然没有料到居然有人这么有种,在他如此健壮的体格压迫下,在他手持利刃的情况下,还胆敢对他抢先动手。

  只那么稍微犹豫的功夫,林双喜的手刀就到了,重重地击在了他的手腕之上,他没想到,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对手力量居然如此巨大,一击之下,他的手腕就仿佛被重锤砸中,酸麻无比,手中的匕首再也拿捏不住,“当啷”一声跌落在地。

  黑大个知道今天踢到铁板了,面前这位西装革履的黄种年轻人显然不是个善茬,只从他沉稳的神态、凛冽的眼神和手上的巨力就知道,这是个练家子,而且,还是个高手!

  是高手,那又如何?

  林双喜一招击落了黑大个手中的匕首,却不料激起了黑大个的好胜之心。

  柔道、跆拳道、泰拳、桑博、柔术……什么样的高手他没有见识过?

  不过,那些所谓的的搏击高手们,又有哪一个最后不是倒在了他的一双铁拳之下?!

  黑大个架起了双拳,摆出了一副标准的拳击起手式,冲着林双喜扬了扬眉毛,同时双脚开始交错快速地前后移动,而双肩也不停地左右晃动起来,其疾如林。

  林双喜刚刚一个手刀就成功击落了黑大个手中的凶器,不免对他微微有些看轻,原来,这家伙别看长得凶恶,身板比李大明还要壮上许多,却不过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银样蜡枪头。

  然而,当他看到了对手接下来的动作后,不免脸色凝重起来。

  他知道今天遇上对手了。

  这是一种高手之间的心灵感应,也是习练搏击术日久后的自然反应。

  黑大个身板雄壮,脚下的步伐却一点也不显笨拙,相反却异常灵活,显然在其上下过一番苦功,不停晃动的的双肩,让人难以捉摸他进攻发起的方向,而看他粗壮的双臂和其上不时隆起的块块肌肉,想必力量一定极为巨大!

  林双喜不由得想起了师傅,也就是他父亲的告诫:“技巧永远都只是辅助,而力量才是根本,无论是内家拳还是外家拳,能将力量发挥到极致,那就是优秀的搏击高手,而且有时候,一力,就是能够降十会!”

  他将对对手的轻视收起,摆出了一个典型的莫家拳起手式,脚下扎紧了马步,双手严守门户,不动如山。

  

第650章 不打不相识

  

  动不能久,黑大个抢先出手了,他左手一个虚晃的刺拳,右手一记摆拳奋力击出,硕大的拳头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线,直奔林双喜的面门,拳风凛冽,甚至带起了一阵尖啸!

  这一拳,他有十足的把握,因为为了练好这一拳,他曾经下过多年的苦功。

  他的教练曾经评价过他的这一拳,说再过几年,凭借着这一拳,他将天下无敌。

  他坚信这一点,同时也坚信,他终将摆脱贫困,在纽约出人头地。

  出生在纽约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因为,他出生、长大的地区叫做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区,与繁华的曼哈顿隔东河相望,却仿佛隔了天堑。

  这里居住着多达250万的人口,而其中的绝大多数都不是白人。

  由于这些有色人种普遍受教育的程度比较低,再加上米国社会不能明说却真实存在的种族歧视,布鲁克林区人口的就业率很低,而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了这个区的动荡和混乱。

  尽管布鲁克林的街道布局像棋盘那样工整有序,但这里却是米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且没有之一,混乱、肮脏、罪恶,就是这个区的主旋律。

  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也不免沾染了很多恶习,由于他的体格天生强壮,所以,他早就习惯了用拳头说话。

  这个习惯也终于让他付出了代价。

  去年,因为在高中校园里与一名同学发生了口角,他暴怒之下,一拳将同学打成了重伤,而他也因此被学校开除并被送进了纽约州男孩管教所,而今天,他刚刚重获自由。

  是的,体格健壮得宛如一头公牛的他,今年只有17岁,不过,才17岁的他,却已经是男孩管教所的常客,并在那里遇见了自己的老师。

  那还是1979年,他才13岁,第一次因为故意伤人被关进纽约州男孩管教所。

  管教所的拳击教练看重了他出色的身体素质,将他推荐给了著名的拳击教练库斯·达马托,而达马托一眼就看重了他,收他为徒,并对他进行了系统的训练。

  库斯·达马托,全米国最牛逼的拳击教练之一,曾经培养出了1952年赫尔辛基奥运会的75公斤级金牌得主弗洛伊德·帕特森,后者在获得了这一荣耀之后转入职业拳坛,并在1956年加冕拳击史上最年轻的世界重量级拳王,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获得了55胜8负1平的惊人战绩,其中有40场比赛击倒了对手!

  学生如此牛逼,老师的水平可想而知,既然老师都这么称许他,年轻的他自然相信,他,就是那种为拳击而生的人。

  在达马托的指导下,他的技艺水平一日千里,在训练场上他已经可以轻易地击败比他年龄和经验多得多的同重量级选手,就连达马托也经常当着他的面称赞他,说他将来一定会是比弗洛伊德·帕特森更加伟大的选手。

  可惜,这些都不能改变一个现实,他穷。

  练习拳击是要花钱的,要花很多很多钱。

  华夏有一句老话,叫做“穷文富武”,放到米国也是一样,不管是为了租用单独的训练场地还是为了支付库斯·达马托这位米国顶级拳击教练的课程费用,对17岁的他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巨额开支,尽管达马托教练因为看重他的天才而已经给了他最高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