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28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火车到了下午的时候,冬麦便忍不住一直打盹,江春耕看她这样,便让她趴在小餐桌上睡一会,冬麦开始还撑着,后来忍不住,便也睡着了。

  睡着后,迷迷糊糊的,被江春耕叫醒的时候,才知道,已经到了首都了。

  她猛地坐起来。

  江春耕忙拍她背,安抚说:“别急,时间来得及。”

  冬麦忙点头。

  当下跟着人潮一起往下走,下了火车,首都的气氛就有了,广播里是首都欢迎你,检票口那里也挂着红条幅,等检票出来,就看到外面是卖首都特产的,烤鸭什么的都有。

  出了火车站后,江春耕提着行李,扶着冬麦往前走。

  他本性是很节俭的,也已经查好了公交车应该怎么走,不过他觉得冬麦很可能怀孕了,他不想冬麦受一点委屈,他便想着,干脆打车吧。

  他听彭天铭提起过,说是首都的出租车是黄色的,叫“黄的”,挺贵的。

  不过再贵,这个时候也得舍得。

  江春耕站在那里,想拦一辆出租车,不过他那样子,一看就是乡下进城的,好不容易来一辆出租车,人家出租车师傅看到他,哪认为他是要坐出租车,根本停都不停。

  这倒不是说人家瞧不起他,主要是这年头坐车的大多是外国人,要么就是公款出差的,普通人谁没事打出租车,那么贵。

  冬麦看这样子;“算了,哥,咱坐公交车吧,正好见识下首都的公交车。”

  然而江春耕的倔性子却来了,正好这时候一辆出租车过来,他干脆冲过去人家前头,对着人家挥手。

  那出租车冲他按了几下喇叭,终于明白他要坐车,便停下来了。

  江春耕领着冬麦上了车,出租车师傅本来一脸怀疑,不过看到冬麦后,又觉得,看样子,真像是能坐得起出租车的。

  上车后,人家师傅问去哪儿,江春耕说去首都绒毯厂,师傅愣了下:“哟,那挺远的,在清河那里了。”

  江春耕:“没事,远就远点,我们带钱了。”

  他是怕冬麦出任何差池,刚才他看到公交车了,都特别挤,上去后站都没地儿站,他不能让冬麦受这种罪。

  再说,这次顺利的话,沈烈能挣很多钱,江春耕觉得犯不着替沈烈省钱。

  出租车师傅从倒车镜看了江春耕一眼,看得出,人家挺有底气,也就不说啥了,反正到时候坐霸王车,付不了钱,就扭送公安局。

  冬麦这个时候,倒是不觉得晕车了,也不觉得难受,她就是满心的新鲜。

  天已经暗了下来,首都的灯全都亮起来,路灯把一切照得雪亮,而两边的楼房上也都亮着灯,让这楼房看上去像是一座座炫彩的玻璃工艺品一样。

  师傅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开始侃大山,说自己开出租车多少年了,说自己对首都多么熟悉,又说自己会说英语,招待过外国客人,江春耕偶尔答一下腔,师傅便更热情起来,还说起他上次和外国人聊天的事。

  冬麦一直没吭声,她现在有些累,便倚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想象着现在沈烈在干什么,他估计正坐在大货车的副驾驶座上,听着那呼啦啦的风声,奔驰在前往首都的公路上吧。

  如果沈烈知道自己怀孕了,不知道会多高兴。

  他虽然可以不在乎没有孩子,但是如果能有,还是很喜欢的吧?

  她曾经看到过他笑着帮邻居家小孩子擦鼻子,他总是对小孩子很耐心。

  想到这里,冬麦莫名期待了。

  终于到了首都绒毯厂,这清河其实也只是一个小镇,号称毛纺镇,这里光绒毯厂就有三个,占据了一大片地的厂房,更有一排排的职工宿舍,听那样子,除了绒毯厂,这里还有航空工厂。

  江春耕带着冬麦先去了绒毯厂,这个时候绒毯厂正是下班的时候,工人三五成群往外走,有的手里还提着一袋子葱。

  天晚了,江春耕看着这么多人,也有些茫然了,头一次来城里,头一次来陌生的地方,周围都是人。

  他原本以为这就像彭天铭的厂子一样,过去问问人家,打听那个过来送货的就行了,谁知道人家工厂竟然那么一大片,厂子里这会走出来的人简直是比他们村里人都多,这么多人,谁知道什么送货的啊。

  再说,也不知沈烈这个时候到没到首都,更不知道现在他是什么情况。

  “要不,咱先吃点东西吧,我看你也累了。”江春耕提议说。

  “嗯。”其实冬麦有些难受,不过想着还是得吃东西,不吃东西撑不下去。

  两个人来到一家包子铺,随便吃了点,之后便想着去住招待所,找人家店家打听了一番,总算是打听到附近最近的招待所,两个人过去。。

  也是巧了,到了招待所的门前,迎面就看到一个人有些眼熟,冬麦一下子认出来了,这不就是帮着沈烈运货的那位司机吗?

  当下赶紧上去打招呼,司机看到江春耕和冬麦也很惊讶,问起来这才知道彼此的情况,司机赶紧带着冬麦和江春耕去见沈烈。

  沈烈和司机住的是两人房间,进去的时候屋里没人,靠墙的床上有两件眼熟的衣服,看来是出去了,司机说他估计去洗澡了,等一下吧,马上就回来。

  两人间并不大,三个人站在那里就有些局促,更何况是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司机和冬麦并不熟,站在那儿就有些尴尬,江春耕便提议:“我再去要招待所一个两人间,咱们俩住一间吧?”

  司机听了赶紧点头说好,毕竟刚开始真不知道人家女同志过来,人家是两口子,自己住这儿确实不合适。

  于是江春耕拿着介绍信,重新去楼下开了一间房子,司机和江春耕住过去,冬麦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歇口气。

  房间的陈设非常简单,家具是棕红色的,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两张简单的单人床,上面铺着白色的床单被罩,被罩上印着红色的某某招待所字样。

  角落里有一个很小的小茶几,茶几上垫着一层玻璃,上面放着暖壶和印有燕京啤酒的玻璃水杯。

  冬麦看了看床上的那两件衣服,倒是干净的,估计是挑衣服的时候随手拿出来的,她便顺手给叠整齐了,然后打开床头那个军绿色帆布的行李袋子。

  里面的衣服叠的整齐干净,冬麦将自己新叠的那两件一起放进去码好了,就要拉上拉链,谁知道拉上拉链的时候,她看到其中一件衬衫的袖子那里颜色不太对,当下忙重新打开,把那件衣服拿出来抖擞了一下,这才发现,胳膊那里有一片浅红色的印记。

  显然衣服是认真的洗过的,但即使这样还留有一些痕迹。

  听司机的意思,他们已经顺利把那批货交给了绒毯厂,问题解决了,其实她想问更多,但是大哥在,也没好意思问沈烈出车祸到底是什么情况。

  毕竟都来交货了,能有什么大问题,再这么追着问,也显得太心急了。

  她心里难免也存在侥幸的想法,想着他也许一点事都没有,所以司机师傅也没提。

  现在看着这带红色印记的袖子,一看就知道是流血过,这才把衬衫袖子给弄脏了,便心疼起来。

  看着那衣服,半响,只好自己安慰自己,他还能自己去洗澡,应该没什么大事儿,应该只是皮外伤罢了。

  她重新把那件衣服整理好,正打算放进箱子里,就听到后面响起了开门声,她下意识的往后一看,便看到了沈烈。

  沈烈进门的时候,正用一块毛巾擦着湿润的头发,湿润的短发随着他的动作扬起,细碎的水珠便被甩出。当他看到面前的女人时,动作一下子停在了那里,都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

  冬麦觉得他好像总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不过这一刻,她觉得他样子傻傻的。

  她便抿唇笑了,故意道:“怎么了,吓了一跳?“

第113章 首购物

  沈烈在最初的震惊后,终于反应过来,赶紧把头发擦了一把,把毛巾放在旁边,之后一步上前握住了冬麦的手:“这是变戏法吗?怎么老陈师傅一下子变成了你?我没眼花吧?”

  冬麦听到这话忍不住笑出了声:“没错,我就是老陈呀,我是老陈变的!”

  她笑声清脆,分明就是故意逗他呢。

  沈烈无奈地捏着她的手指:“别和我开玩笑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过来了,什么候到的,怎么找到我们的?老陈人呢?”

  才洗个澡的功夫,思念的妻子突然出现在房间里,还低头给自己收拾衣服,那种感觉太玄乎了。

  冬麦便笑着把自己跟着哥哥到首来找他,结果在这个招待所遇到了老陈的事儿,最后道:“老陈跟着我哥哥去另外开一间房了。”

  老陈去另外开房间,她自然是住这儿。

  当提到这个的候,冬麦笑着的眸子泛起一丝羞涩。

  沈烈这才明白来龙去脉,当下忍不住捧着她的脸说:“我正想你呢,我刚刚洗澡的候就在想你,没有想到一进屋就看到你了,我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觉得自己真傻。”

  冬麦想起他刚才的样子,更加笑起来。

  才分别了那么几天,但是两个人发生了许多事,冬麦自然有很多话想问沈烈,也有很多事情想告诉他。

  不过现在她确实有些累了,奔波了一天,身体疲惫,而她现在怀孕了并不是逞强的候,所以她说:“我有些累了,想先躺一会。”

  沈烈也看出冬麦的脸色有些憔悴,当下连忙把床铺开,又把枕头给她放在那儿:“好,你先躺下,歇一会,我买了一些水果,人家首有些水果咱老家没有,刚才放在人家招待所前台那里,还没拿出来,我拿上来给你吃。”

  冬麦其实想躺在这里和沈烈说话,不过当下也没说什么,点头。

  沈烈便下楼拿水果去了。

  这个招待所是挨着一处居民小区,居民小区好像也是纺织厂的宿舍,六层红砖小楼,种着爬山虎,从冬麦的角度,恰好可以看到窗户外头居民楼上一簇簇的爬山虎。

  身在异地,不过心里却踏实了,她疲惫地闭上眼睛。

  很快沈烈回来了,拿来了香蕉,橘子,还有猕猴桃,果然是陵城比较少见的。

  还有几串葡萄,那葡萄叫玫瑰香,陵城那里也没这品种。

  沈烈洗过后,提着一些水果,去给江春耕和老陈送过去,回来后,就见冬麦半靠在床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葡萄。

  冬麦:“这个葡萄长得小,不过吃起来真是甜,比咱们老家的葡萄好吃。”

  沈烈:“嗯,这个葡萄品种好,你喜欢的话,咱弄点种,回去也种这个。”

  冬麦倒是觉得没什么要紧:“好东西多得是,哪可能我们什么有,吃个稀罕就挺好的。”

  吃着葡萄,冬麦随口问:“当车祸,到底是什么情况,你和我说说。”

  沈烈:“没什么情况,也就是那个人喝醉了酒,和我们碰了一下,根本没什么大事。”

  冬麦放下葡萄,擦了擦手,之后把沈烈的胳膊拉过来,挽起他的衬衫袖子。

  沈烈不想让她看,不过看她这样,也是无奈。

  冬麦挽起他衬衫袖子后,便见胳膊那里缠着绷带,绷带上还有隐隐的血迹。

  看着那痕迹,心里早就有准备,所以也说不上多么的伤心,只是有些心疼罢了。

  沈烈自然看出冬麦眼中的意思,便给她解释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皮外伤在车门上撞了一下,其实没什么事儿,这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而且对方还赔了钱,赔了咱们两百多块钱呢,占大便宜了。”

  当他说“占大便宜了”的候,语气有些夸张,冬麦想笑,可是又觉得心酸,他哪是在乎那二百多块钱的人,就是安慰自己罢了。

  沈烈见她这样,当下抬起手,轻捧住了她的脸。

  修长有力的手,指腹处略有些糙,但是却很温柔,温柔到像一片树叶,他就那么捧住了自己,手指尖没入鬓发中,略有些粗糙的拇指轻落在耳朵下方敏感的肌肤处。

  他的动作中充满了无限的呵护和怜爱,这让冬麦原本的失落和心疼,变成了一种混合了酸涩和喜欢的情绪,也许还有点别的什么说不上来的。

  她觉得自己的心好像泡在橘子水中,酸酸的,但是酸中又有丝丝的甜。

  她咬着唇,再次开口,声音竟然有些发哽:“这一次你出门,真是受罪了。”

  何止是受伤,还有别的呢,真是处处挫磨。

  沈烈沉默的看着她,之后低声笑了。

  他微微俯首下来,额头轻轻的抵住了冬麦的,这个角度让他的鼻子也恰好紧贴着了冬麦的鼻子。

  男人和女人皮肤状态自然不同,一个细腻,另一个却要糙一些,这么紧密地贴着,冬麦便觉有些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