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44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林荣棠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不过谁都能听出来他的意思,他这是想和沈烈较劲了。

  他想和沈烈在生意上一较高下。

  冬麦终于笑了。

  “羊绒分梳市场很大,不是说一个干了别人就不能干,也不存在你死我活非要互相斗,你想干就干,我们并不会在意你干什么,至于你将来挣了钱,谁也不会眼馋你,放心好了。不过你如果受了别人指使,跑来搅和我们生意好,那你也应该知道,沈烈不是吃素的。”

  说完这话的时候,她看着已经到村了,村边都是说话的,不用担心这个人下黑手了,便继续道:“不过,我现在终于想明白了。”

  林荣棠:“你想明白什么?”

  冬麦笑着说:“你篡改了我的检查单子,眼睁睁地看着我难受,还要虚伪地安慰我,你明知道你我根本没问题,却还要看着我吃中药,夫妻一场,你看着我被人家骂,我被人家逼,你屁都不放一个!我一直疑惑这是为什么,现在却突然想明白了。”

  林荣棠脸色微变:“什么?”

  冬麦:“不能生的是你吧?”

  冬麦只是轻轻巧巧一句话,林荣棠却是陡然一僵,车子都差点摔倒。

  冬麦越发笑了:“你可真不要脸。”

第122章 扩大生产规模

  陆靖安到底是被放出来了,这消息冬麦还是从邱淑芬那里听到的。

  现在大家都知道沈烈做羊绒做得好,都想打听学习下,邱淑芬婆家也想做,带着她男人过来看,听说沈烈走了,也就和冬麦随意说说家常。

  邱淑芬:“上次我去公社,听咱同学说了,说雪柔家里恨不得打死她了,她绝食,死活要嫁给陆靖安。那个陆靖安出来后,雪柔竟然还去接了。”

  “其实他们根本就没领证,也不知道雪柔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非要和陆靖安在一起,你说她家里能怎么着,她要死要活的,最后还是同意了,不过我听说是让陆靖安签了字,同意当上门女婿,以后生下孩子归他们孟家的姓。”

  冬麦听着,惊讶:“啊?他不是有六个姐姐吗,他家就他一个儿子,这能愿意?”

  邱淑芬不屑地道:“谁知道呢,反正人家答应了,听说陆靖安一出来,就直接跪在雪柔她爹跟前,直接喊爹!”

  冬麦想想那情景,叹:“他可真行。”

  邱淑芬:“我也就纳闷了,雪柔挺好的人,怎么就找了这样一个,这跟吃了迷魂药一样,紧巴着不放!这就是太傻了,被人家几句甜言蜜语哄得团团转,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冬麦随手做着针线活,没说话。

  邱淑芬却突然神秘兮兮起来:“对了,我给你说个事,你别告诉别人。”

  冬麦:“嗯?”

  邱淑芬:“其实我猜着,雪柔可能是怀上了。”

  啊?

  邱淑芬满意地看着冬麦惊讶的样子:“我也是听人说的,听说她去医院查过,有了看到了,说那啥点,这肯定是之前就被人家得手了,所以之前都没领证就着急结婚,现在陆靖安出事,她估计是怀上了,死活不愿意分了。要不然怎么着,总不能打了胎冒充黄花大闺女!”

  冬麦听这话,也就理解了。

  如果孟家不舍得女儿打胎,那确实只能接受陆靖安了,怪不得要让陆靖安上门,孟家想要那个孩子,需要给孩子找个爹。

  只是陆靖安那个人,本来就心术不正,现在经过了这么大的打击,将来还不知道怎么着呢。

  不过冬麦也只是想想罢了,毕竟是别人家的事。

  她低头,开始给孩子做小鞋子,做着的时候,却忍不住看向窗外。

  沈烈已经出门二十多天了,天越来越冷,他出门带的衣服也不知道保暖吗。

  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其实想想,还怪担心的。

  ************

  沈烈回来那天,天正下着大雾,陵城地处北方平原,一到了这个季节,时不时就会下大雾,大雾弥漫的时候,村子便仿佛被淹没了,路边的老槐树只剩下若隐若现的树干,头顶的电线笼罩着一层白色毛茸茸的结晶。

  走在村子里,都是先听到对面人的脚步声,根本看不见人影,打个招呼,知道这是谁,再走近了,才能辨别出来。

  沈烈先到了村子里,找了几个年轻人帮着收拾腾空老宅的房子,江春耕跟着货车在后头进村。

  因为雾太大,不敢开快了,怕撞到人,只能慢慢地挪进村里。

  进了村后,太阳也出来了,雾气开始消散,大家也就热火朝天地开始卸货,一袋子一袋子的羊毛从货车上搬下来,又码进了院子。

  刘金燕正在梳绒,冬麦带着胡翠儿王二婶,烙了一些葱花饼,分给人家帮忙干活的。

  正忙活着的时候,沈烈回来了,来拿旧塑料油布的,现在雾太大了,太阳一出来,便往下滴水,潮水重,他怕弄湿了羊毛,所以想盖上,好歹能遮一点是一点。

  胡翠儿和冬麦正忙着烙饼,听到这个,随口问:“这次买的羊毛质量怎么样?”

  沈烈笑了下:“费了老大劲儿才弄到的货,这是山羊绒,白山羊绒。”

  冬麦听着,心里一动,她现在多少也了解行情,知道白山羊绒是里面最好的,这个可金贵了,软黄金说的就是这个。

  如果能分梳这个,里面利润可就大了,不是以前下脚料能比的。

  冬麦帮沈烈一起翻塑料油布,沈烈随口问:“这几天家里没事吧?身体怎么样?”

  那边胡翠儿在烙饼,估计没听到,沈烈声音不大,也是忙里偷闲才能和她说句话。

  冬麦轻笑了下:“这几天不孕吐了,胃口比之前好了,我觉得肚子好像有些鼓了,只是穿衣服宽松,也厚实,看不出来。”

  说到这里,她脸上微红了下,不过还是告诉他:“孩子在肚子里会动了,而且——”

  沈烈看到她咬着唇,眼睛发亮,便问:“而且什么?”

  冬麦笑着说:“人家医生说了,我这是双胞胎。”

  双胞胎?

  沈烈疑惑地挑眉,之后便笑了,笑得开怀:“竟然是双胞胎!”

  冬麦:“嗯。”

  沈烈:“那我们将有两个孩子。”

  冬麦觉得他这样子很傻,不过还是点头笑着说:“两个。”

  沈烈笑看着冬麦,他显然有些兴奋,但是现在太忙了,人家还在帮着自家卸货,他不可能和冬麦叙旧太久,只能先压住,低声说:“我先忙去了,你也别太累着。”

  冬麦能感觉到他话语里的轻快,笑看点头:“我知道,你去忙吧。”

  到了中午时候,雾气差不多散完了,走在街道上,旁边的枣树槐树就有水珠往下嘀嗒,地上湿得斑驳陆离,不过沈烈的这一批羊毛也都码齐整了。

  沈烈给每个人发了一盒烟,顾虑着冬麦怀着身孕怕累着她,就没请人家吃饭,说回头去公社里吃好的,大家倒是不在意,沈烈人缘不错,只是帮个小忙而已,大方地给一包烟,大家已经很知足了,其实就是帮一把手的事,给不给烟都愿意。

  晚上时候,阴天,看着像是要下雨的样子,江春耕没回去东郭村,直接就睡老宅那里,这样可以看着那批羊毛,也怕万一下雨,如果下雨,他来得及照应。

  谈起来,冬麦这才知道,光这批羊毛就花了四万块,挺大一笔钱,不过沈烈有信心,觉得分梳出来后,一转手就是钱,认为至少能挣十万块。

  冬麦听着都不敢相信,能挣那么多吗,就跟变戏法一样,许多事,还不敢太往深里想。

  江春耕看出来冬麦担心,却是笑了:“我们现在已经说定了上海第五毛纺厂和上海“联毛”厂,人家对我们的样品很满意,沈烈还给人家说了梳棉机改造梳绒机的事,人家一听也特别有兴趣,你不知道沈烈当时给他们厂子里一群领导讲改造的过程,听得那些人都呆了,要知道几十年前,当时国家工业纺织部就牵头去改造过,根本没成功,结果沈烈竟然成功了,人家开始都不敢信,后来沈烈详细讲了,才信的。现在已经和人家谈好了,咱们的羊绒,人家统统要,有多少要多少,咱们有了这么两个大主顾,以后还怕什么?他孟家就算一手遮天,给咱毁了首都绒毯厂的路子,还能把手伸到上海去?咱不怕了,就放开手脚干,梳绒机转出来都是钱!”

  冬麦笑望向沈烈:“真的?这么好?”

  沈烈眉眼间带着温煦的笑:“是,你不用担心,咱们的路子很广,不是谁能随便堵住的。”

  冬麦顿时心花怒放,到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她的男人就是能干,出去这一趟,好像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当下忙张罗着,让王二婶给他们做好吃的,吃饭间,提起怀孕的事,江春耕知道冬麦怀的双胎,自然意外,高兴地道:“一下子得俩,这个好。”

  冬麦羞涩地笑了,沈烈也是高兴,和江春耕倒了酒,喝了两杯。

  说得热闹时候,江春耕问起来:“我看你们村后面,林荣棠在动工,说是他家也要安装梳绒机了?”

  冬麦便和两个人说了最近林荣棠干的事:“他家就是孟家给的本钱呗,现在村里都传,说是前几天他梳绒机已经运到了,正闷头研究,过几天羊毛也过来,就要开始梳绒了,我看孟家这是打算拿着林家当枪使。”

  村里好几个,原本总是找冬麦打听招人的事,现在不那么热心了,据说是林荣棠那里给的钱虽然一样,但是一天可以干十二个小时,这样能挣钱多一些。

  对于庄稼人来说,所谓的多干四个小时,无非就是在梳绒机前坐着,往里面续绒,这活儿又不累,能多干一会是一会,谁也不嫌钱扎手,就怕闲着没钱挣,所以大家更想过去林荣棠那里干了。

  江春耕颇有些不屑,冷笑一声:“他这是跟在沈烈屁股后头学呢。”

  沈烈慢条斯理地吃着饭,却是道:“他这次是下了挺大决心的,又有孟家在后面当靠山,估计能大干一场,不过也没什么,羊绒市场很大,梳绒的劳动力农村到处都是,还不至于说谁抢了谁的饭碗。”

  冬麦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反正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呗。

  至少自己家说定了上海的两家纺织厂,就不至于非和他们挤首都绒毯厂了!

  ************

  当晚,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天变冷了,雨里竟然夹了冰雹子,噼里啪啦打在窗户上。

  不过冬麦并不觉得嘈杂,她搂着已经洗过澡的沈烈,满心都是喜欢。

  他不在这段,她心里还是有些不安的,现在他回来了,她才算彻底松了口气。

  天气转冷了,深秋时候凉风凄雨的,院子里的枣树叶子也哗啦啦地往下掉了一地,但是沈烈回来了,有个男人这么牢牢地搂着自己,带给冬麦说不出的满足和喜欢感。

  她握着他的大手,引领着他,去触碰自己的肚子,微微凸起来的肚子,里面住了两个小娃儿,是他和她的血脉。

  开始的时候,沈烈并没感觉,之后,好像是一个不经意间,他感觉到那肚皮有些许的震颤感,非常轻微,轻微到一般人会忽略。

  不过沈烈却意识到了,他屏住呼吸,手掌稳稳地贴靠着她的肚皮,等着,等了好半响,终于,等来了下一次震颤感。

  冬麦感觉到他的异样,咬着唇笑:“你也感觉到了是不是,他们在动,已经会动了!我还以为你感觉不到呢。”

  是刘金燕说的,说这个时候月份小,只有冬麦自己能感觉到,等大一些,男人才能摸到。

  沈烈默了好一会,才轻轻地握住了冬麦的手。

  冬麦开始还纳闷他怎么不说话,现在感觉到他手上的力道,才知道他有些过于激动了。

  沈烈小心翼翼地攥着冬麦的手:“对,我感觉到了,竟然真得在动,里面有两个小娃娃在动!”

  说着,他忍不住起身,趴在冬麦的肚皮上,竖着耳朵听,听里面的动静,里面咕噜咕噜的,也不知道哪个是小娃儿的动静。

  听了半响,再没动,只能算了。

  不过沈烈还是有些兴奋,搂着冬麦道:“冬麦,我们也要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孩子了!”

  冬麦觉得他这个样子有些傻,不是早知道了吗,犯得着一次又一次地说吗?

  不过她想想,也是激动,忍不住和他一起犯傻:“对!我要有孩子了!”

  说着间,想起来林荣棠的事,便和沈烈原原本本说了:“他反正怪怪的。”

  沈烈一听,顿时皱眉:“以后躲着他,谁知道他存着什么心,万一他要害我们孩子呢,以后必须防备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