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她脑子里还想着生孩子的事,根本没害怕。

  正走着,猛地前面窜过来一个白球儿,就从林荣棠和冬麦脚底下飞过去,林荣棠本来心里就有鬼,现在猛地看到,吓得没站稳,踉跄了几步。

  沈烈一个箭步,就追了上前,快得让人看不出人影。

  冬麦却是没什么反应,就那么茫然地看着,她现在对除了生孩子之外的事反应有点慢,没明白这是怎么了。

  林荣棠大口呼气:“没事了,冬麦,你不用怕!”

  他说着让冬麦不要怕,其实他声音带着抖。

  冬麦看向沈烈的方向,沈烈扑过去,将那玩意儿逮住了,竟然是一只兔子,并不算太大的兔子,白生生的,被沈烈拎着两只耳朵揪住,睁着一双红眼睛,吱吱地叫,看着怪可怜的。

  林荣棠:“竟然是兔子!”

  沈烈:“这兔子估计才几个月大。”

  冬麦:“它真可怜。”

  才几个月大就没娘了,还被人抓住了。

  人家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就是过个马路吗?

  沈烈听了,一噎,看了眼冬麦,只好说:“那就放它走吧。”

  冬麦赶紧阻拦:“别放啊,好不容易抓到的,放了多可惜。”

  沈烈没脾气了:“嫂子,这兔子给你了,你随便处置。”

  冬麦:“那多不好意思啊,你捉住的。”

  林荣棠也说:“对,你捉的,你还有这能耐,真看不出来,刚才这身手可真快。”

  沈烈:“兔子从你们俩跟前滚过,我才捉住的。”

  林荣棠还要说什么,冬麦却已经不客气了:“行,我可真要了?”

  沈烈笑了,看向林荣棠:“嫂子喜欢,给她吧,反正这小东西,宰了吃也没几两肉,我也不没闲工夫喂着。”

  林荣棠:“那就不客气了。”

  说着,便说了冬麦两句:“你说你也真是的,见了什么都想要,哎!”

  冬麦从沈烈手里接过来兔子,小兔子可怜兮兮地摆了摆白耳朵,冬麦更心疼了,忍不住顺着它的毛,至于林荣棠说的话,她根本不在意。

  反正她这个人虚荣贪心,想买衣服,想要兔子,随便别人怎么想吧。

  或许是这只兔子安抚了冬麦,回去的路上冬麦也有劲了,走得挺快的,到了家后,先把兔子给安顿好了,又洗了洗,上炕睡觉,竟然很快睡着了。

  **************

  第二天,王秀菊自然很早就过来了,问起来医院看病的事,林荣棠直接告诉她两个人都没问题,还说人家大夫说了,这种事不能着急,就是看运气的问题。

  王秀菊听了,倒是也放心了:“行,那你们尽快,人家都问我呢,说你什么时候抱孙子,我都不好意思往人堆里站。”

  林荣棠自然答应着,冬麦心虚,没怎么吭声,不过对王秀菊倒是殷勤了许多,给王秀菊倒水喝。

  王秀菊看她这样,有些纳闷,这儿媳妇其实是死倔死倔的性子,怎么今天竟然改性子了?不过她也没当回事,改不改的,反正关键是生孩子,生了孩子,怎么都行,再这样不生孩子,她可是受不了了。

  林荣棠看冬麦这样,自然知道她的心思,以为自己生不出孩子,心里歉疚,所以就懂事了孝顺了。

  他送王秀菊出门的时候,笑着说:“娘,冬麦身子没问题,能生,而且你看,她现在越来越懂事了,也知道孝顺敬重你了。”

  王秀菊对此很受用:“那不是应该的吗,儿媳妇伺候婆婆天经地义。”

  说话间,王秀菊看到几个人往沈烈家这边走,她就想起来了:“对了,沈烈家说是弄了一批羊毛,要让村里人帮着打理羊毛,听说给工钱,按照斤两算,一天大概能挣一块多钱,现在是农闲,地里活不多,我看不少妇女都报名要干,冬麦反正也没什么事,让她做了饭就去剪羊毛吧。”

  林荣棠:“她鼻子不好,不能闻奇怪的味儿,我估计那羊毛味儿挺大的——”

  王秀菊没等林荣棠说完就嚷嚷开了:“她是地主家小姐还是怎么了,这么娇气,一天能挣一块多,这么好的事,她死活不愿意干?你看我老林家是养这种吃干饭人的人家吗?”

  林荣棠:“地里活不多,不过也得干啊。”

  王秀菊:“你去忙地里,让冬麦去剪羊毛挣钱。”

  这母子两个正说着,冬麦听到过来了,笑着说:“娘,我听你的,回头我去剪羊毛,挣钱呢,不挣白不挣。”

  王秀菊满意了:“这才像话,你好好干。”

  **************

  沈烈说的那批羊毛是第二天傍晚时候运到的,找了几个邻居帮着卸车,就卸到了他家里,都是麻绳编织袋子,里面鼓鼓囊囊的羊毛,沉甸甸地抬进去,码在院子里。

  卸完后,沈烈拿出烟来,这还是之前办喜事留下的烟,大部分退给人家商店了,不过有一些拆开的没法退,就留着,沈烈现在正好分给帮忙干活的,一人一盒,灵芝牌的。

  农村人一般不舍得自己买盒装烟抽,都是自己拿着土烟叶来卷,一人给一盒,这是大手笔,大家都很珍惜,掏出来一根抽了,其余的小心翼翼装裤兜里。

  这个时候也有妇女围上来看热闹,沈烈便打开一个麻袋,打开后,里面的羊毛就呼啦啦出来了。

  说是羊毛,其实里面许多都还带着皮子,又混着羊粪蛋子和苍耳,碎叶子什么的。

  沈烈抓起一把来,给大家说,这个得拿剪子把羊毛给剪下来,再把脏东西给捡出去,还有一些残余的不好剪的,用铁梳子把上面的羊绒给梳下来。

  他给大家说清楚了,周围妇女都觉得挺好的,算一算,勤快点,能挣好几块钱,现在孩子上学,一学期书本费七块,学费八块,也就是十五块,哪怕在沈烈这里挣五块,也能顶不少事呢。

  况且,现在农闲,农村妇女呆在一起无非就是说闲话织织毛衣,没什么正经事,要入冬了,去哪里寻这种好事呢。

  大家都挺积极,说要跟着干,沈烈便让大家登记,谁来的话,第二天早上八点就过来,给大家分一袋子,自己拿着剪子,打理出来的羊毛按斤算钱,一斤一毛钱,一天打理二十斤就是两块了。

  林荣棠和冬麦也在,林荣棠帮忙抬麻袋,分了一盒烟,冬麦挤在那里看,最后也跟着登记了。

  晚上回去,说起这个事来,林荣棠却是摇头:“沈烈在外面时间长了,大手大脚,根本不会过日子,之前孙红霞毁婚,本来就敢要他们赔钱,他打肿脸充胖子没要钱,现在帮着抬抬羊毛,竟然给了一盒烟,他啊,这还是幸亏没钱,以后有钱了还不知道怎么糟蹋呢!”

  冬麦看了一眼桌上的那盒灵芝:“你得了一盒烟,偷着乐呗,怎么得了便宜又卖乖!”

  林荣棠:“我就是说这个事,沈烈这个人哪,其实挺能干,但是花钱太大手大脚,确实不是过日子的人,那个孙红霞怎么突然要和他闹离婚,说不定就是因为人家看出来什么了,要不然至于吗,黄花大闺女嫁过来,屁股还没坐热就离了。”

  冬麦听他说了半天,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她在操心着她的兔子,这两天她去外面割了一点草来喂兔子,小兔子吃得挺欢的,不过天冷了,她得给小兔子搭一个窝让它住,免得冻着,明天还得抽工夫再去割点草。

  另外她还得抽时间过去一趟她娘家,她想和娘家说说陵城里面开饭馆的事,自己没法干,看看娘家愿意去干不。

  林荣棠说了半天,见冬麦根本没往心里去,反而在那里抱着兔子玩,也就不说了:“一只兔子,至于么,满地乱跑的小玩意儿。”

  冬麦没吭声,如果按照她以往的脾气,肯定会呛他两句,但现在她不易怀孕了,弱气了,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吧。

第10章 回娘家

  冬麦家村子叫东郭村,其实村里没有姓郭的,也和以前课本上那个东郭先生没关系,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叫东郭村,反正就这么叫下来了,东郭村旁边还有一个西郭村。

  东西郭村就隔着一条过道,距离特近。

  冬麦回到娘家,还没进门,就看村里妇女围上来,压低了声找她打听,问她“西郭村孙家那闺女到底怎么回事”。

  “听说才嫁过去就闹着要离婚,男方那里来人谈了半天,也不知道到底咋啦!”

  “我看那小伙子挺精神的啊,听说还是退伍军人,这不是挺好的一对象,怎么就闹离婚,是不是小伙子有啥毛病?”

  “冬麦,你家和那小伙子家不是对门吗,你听说了啥不?给我们说说?”

  冬麦被七嘴八舌地问,可她哪里知道啊,不过看着沈烈那么可怜还要被怀疑“是不是有啥毛病”觉得这也太憋屈了,就顺势替沈烈说了几句话:“挺好的人,退伍的,做事也大方。”

  村里人还想问别的,幸好她嫂子出来,她赶紧跟着嫂子进家门了。

  冬麦有两个哥哥,大哥叫江春耕,二哥叫江秋收,本来江春耕和江秋收之间还有一个女儿,生出来几个月大就没了,不过冬麦她娘还是给这个女儿留着一个夏字。

  也是因为这个夭折的女儿,冬麦她娘很想要个女儿,当时冬麦被知青父母扔了,她就捡回来养着。

  现在两个哥哥都已经结婚了,和她娘分开住,不过遇到什么事,还是合一起吃饭,虽然偶尔有些婆媳矛盾,但大面上也能过得去。

  谁知进家门,她娘她大嫂也问起来孙红霞的事,毕竟这种事太稀罕了,听都没听说过,进了人家门,证都领了,竟然闹着离婚。

  冬麦还能怎么着,又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一遍,她娘她大嫂重点打听了沈烈的情况,她打心眼里并不太待见沈烈,不过不得不说沈烈人其实还不错,便摆了一些事实,说了沈烈的家世,沈烈当兵立过功,沈烈给他们送鱼,沈烈捉兔子,还有沈烈跟着路奎军弄羊毛。

  她娘胡金凤一听:“这小伙子不错啊,挺能耐的,这不是挺好一女婿吗,怎么就不要了?”

  冬麦更加无奈了:“不知道啊,说他穷……”

  她大嫂谢红妮说:“我听出来了,其实就是穷大方,没钱,还挺大方,怪不得呢。”

  胡金凤想想,觉得有道理。

  冬麦:“估计吧。”

  谢红妮:“孙家又张罗着给她闺女找女婿呢,听说现在已经开始相亲了,不过也不好相,她家就那么摆了前面女婿一道,你说谁敢娶啊?孙红霞她娘也气得要命,听说都吃不下去饭,不过孙红霞倒是挺看得开,前几天还看到她去庄稼地里锄草呢。”

  冬麦:“人家自己能看得开就行,人家既然敢做这种事,说明人家心里有底,反正自己做的决定,自己能承受就行呗。”

  冬麦这么说,却是想,自己要孩子艰难,以后难免受气,如果够狠,干脆离婚,那才叫痛快呢。

  她这么一说,胡金凤和谢红妮自然一起说她,甚至拿林荣棠举例。

  “比如你和咱家女婿,你如果哪天闹着要离婚,总得有个缘由吧,好好的女婿,哪能随便就离?”

  说这话的时候,恰好她大哥江春耕进来了,一听这个,便说:“冬麦如果要离婚,那肯定是林荣棠那小子不好,想离就离呗,离了再揍一顿那小子!”

  胡金凤瞪他一眼:“我们娘俩说话,你瞎说什么!”

  冬麦便冲她哥哥笑了:“还是我哥好!”

  她这个大哥比她大七岁,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文化没多少,但是打过不少架,远近几个村有名。

  他十几岁那会子,正赶上大队里闹腾,有人来砸家里的锅,他回手抄起一块板砖,说这是我家吃饭的家伙,谁敢砸,我就和他拼了。

  半大小伙子,却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那些人还真怂了。

  再之后那段没处讲理的日子,江春耕凭着手里的板砖,做到了人人怕,你闹腾别家可以,不能来我家,江家日子过得竟然还算太平,熬过了那一段。

  江春耕虽然在外面打架斗殴,可是对冬麦这个妹妹却很疼爱,小时候胡金凤去地里干活忙,没法看着冬麦,冬麦可以说是在江春耕背上长大的。

  长大后,江春耕也疼冬麦,疼到什么好吃的都给她留着。

  旁边胡金凤无奈,说儿子:“你啊你,就是惯着她!”

  江春耕:“吃饭吧,我爹宰了一只鸡,炖了。”

  鸡自然是为冬麦特意宰的,江春耕去野地里采了点蘑菇,也都放进去了,炖得香喷喷,胡金凤把最好的鸡腿肉放到了冬麦碗里。

  冬麦没吃,转手给了旁边的小侄子,小侄子三岁了,叫满满,长得特别壮实,就一胖墩。

  冬麦吃着饭,慢条斯理地和她爹说起来,说上次去城里检查身体,结果看到人家开饭馆,多么多么挣钱。

  “爹如果能去城里开,那买卖肯定好。”

  她这么说了后,她爹江树理倒是有些兴趣,详细地问了问,她娘却觉得,陵城房租肯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