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3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说完,不等王秀菊答应,迫不及待地向冬麦那里凑过去。

  王秀菊愣了愣,最后只能自己嘀咕一声:“这侄媳妇,也是傻了!”

第70章 寿宴大获全胜

  开会结束的时候,冬麦已经敲定了五个人选,有刘金燕胡翠儿,还有另外几个,都是人品不错勤快能干,干活干净,这几个之前也帮沈烈捡羊毛过,所以她心里有谱。

  自始至终,沈烈对这件事没给意见,回去的路上,冬麦笑着问沈烈:“你觉得怎么样?”

  沈烈:“我媳妇真强,我从旁边看着,五体投地!”

  冬麦心里有些小得意,不过还是谦虚地道:“其实我挑的人也就一般般吧……”

  沈烈:“我不是说你挑人的事。”

  冬麦:“嗯?”

  沈烈:“我是说你装傻,挺在行的。”

  冬麦想起刚才,忍不住笑出声,之后低哼一声:“我不想把座位让给她!”

  如果孙红霞安安分分地站着,她也许心里不安,会让,但孙红霞明里暗里那意思就是要她让,她倔性子上来了,就不让就不让!

  说她嫉妒也好,说她和孙红霞的宿怨也好,反正就是不太想。

  沈烈看着她那气哼哼的小样子,挑眉笑:“不想让就不让,谁说你一定要让了。”

  冬麦听着这话,心里畅快极了:“这还差不多。”

  他这个人这么善良正直,万一觉得人家怀着身子自己就应该让,虽然道理是那个道理,但冬麦估计当场可以蹦起来。

  沈烈笑叹,之后捏住了她的手指头:“冬麦,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话吗?”

  冬麦:“什么啊?”

  沈烈便正经起来,望着她,低声道:“我说过,以后你就是我的理,我不知道什么叫理,我只听你的。你不喜欢让,你喜欢坐板凳,那就坐,又不是什么大事。”

  冬麦便抿唇笑了,她当然知道,沈烈嘴上这么说,但其实真遇到什么大事,他自然有他的是非观念。

  他所说的理,只是在能接受范畴的这些小事罢了,但她心里还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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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两口子做饭吃饭,吃过饭后,冬麦重新研究了菜谱,她想试着将所有的菜都改改,让那些菜更为熟烂,哪怕牺牲一些卖相也好。

  她想起王老爷子满脸的沧桑,以及他说自己嚼不动时候的样子,她心里会有些难过,会想让这个老人重新去尝一尝他曾经品尝过的味道。

  沈烈负责洗碗,洗碗后,就继续抄写菜谱了,他的贷款到位后,他就要出门一趟,去购置梳绒机,可能顺路还要去一趟天津纺织工学院和人家请教一下,梳绒机过来后,他会更忙,到时候就很难抽出时间帮冬麦抄菜谱了。

  抄写着的时候,挑的那几个媳妇过来了,她们是想过来问问明天干活的事。

  冬麦这里做菜的方法也研究得差不多了,见她们过来,给她们倒了水,之后便交待起来明天的细节。

  冬麦要求她们去的时候穿着整齐干净:“不一定要穿好的,没补丁就行了,关键是要干净,整齐,让人家一看挺利索的,头发统一编成两条辫子垂下来,短头发的也包一下在后头包成髻,再用毛巾包好了,因为咱们给人家做饭的,万一里面落根头发,你说人家能不膈应吗?”

  大家自然表示有道理,都连连点头。

  冬麦又说了一些洗菜切菜的注意事项:“这些你们平时都做,到时候去了,听我的就是了,少说话,多做事。”

  刘金燕平时挺机灵的,但是现在却有些发怯,赶紧点头;“行,我们肯定听你的。”

  胡翠儿更是问:“人家那可是书记家,还有其它讲究不?”

  冬麦便笑了:“书记也是人,没啥特别讲究,书记的父亲人挺好的,去了你们就知道了。”

  大家这才稍微放心,各自回去了。

  本来这事一切顺利,到了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沈烈也要陪着冬麦去,到时候他去一趟信用社,冬麦就去王老爷子那里,两个人出了胡同,等着那五个媳妇的时候,其中一个叫苏慧娟的竟然迟迟不来。

  刘金燕便有些急了:“不是说好的吗?我去她家看看!”

  刚说这话,就见那边两个人过来,是苏慧娟和她男人,苏慧娟红着眼圈,她男人林荣山黑着个脸。

  林荣山看到沈烈冬麦,便没好气地对自己媳妇苏慧娟说:“哭什么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不愿意说,那我给你说。”

  说着,他对沈烈冬麦道:“我们家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可也不至于让女人抛头露面去挣什么钱,谁缺那两个臭钱?说得挺好听的,还去什么书记家,这年头骗子挺多的,谁知道真的假的!”

  苏慧娟脸都红了,嗫喏着,不好意思地说:“冬麦,对不住,我男人不让我去,我不去了。”

  刘金燕一听,就没好气了:“不去就不去,至于这么说吗,你说谁是骗子?”

  沈烈看这架势,便明白了,林荣山是林荣棠的堂兄弟,这意思是一个鼻孔出气,也可能是王秀菊跑去撺掇了什么。

  他挑眉,笑了笑,对林荣山道:“荣山哥,这是我们不好,不该挑了嫂子去干活,给你赔礼道歉,以后再也不敢叨扰嫂子了。”

  苏慧娟听着这话,很不好意思地道:“是我自己特别想去,不关你们的事,这可真是对不住你们,可是他——”

  她一脸为难。

  林荣山便有些得意了:“你们看,我早说了,他们这个根本不靠谱,我一来找他,他就只有道歉的份儿,你还看不明白吗?谁傻谁去,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干这个,至于吗?”

  旁边几个女的听了,都气不过,胡翠儿也跟着帮腔:“你怎么说话呢?我们只是想挣钱,怎么叫抛头露面了,你当这是什么年代,早改革开放了,再说以前国务院就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到你这里怎么成了妇女不能抛头露面了?”

  沈烈却制止了她,笑着道:“既然荣山哥不愿意让嫂子去,那就不去,冬麦,我们出发吧。”

  冬麦听了林荣山的话,其实也有些气不过,本来想上去说两句,但沈烈这么说了,再说时间紧,她也就没吭声。

  等上了自行车,大家一溜儿五辆自行车骑出去松山村,冬麦便从后面扯他衬衫:“你说你,干嘛呢,那么低声下气,犯得着嘛!这都什么人,给他挣钱的机会,还嫌弃呢!”

  苏慧娟这个人踏实能干,做事细心,冬麦才挑得她,也没顾忌她男人是林家的本家,没想到人家竟然还嫌弃上了,想想也够闹心的。

  沈烈笑着说:“这么生气啊?”

  冬麦气鼓鼓的:“当然了!你不生气?”

  她就纳闷了,他怎么脾气这么好?

  沈烈便劝她:“犯不着,你和他理论有什么用?人的偏见是最难改变的,我们和他吵赢了,苏慧娟还是不去,反而耽误自己时间闹得自己生气,要想让他难受,最好的办法是把这次的寿宴办得精彩,让跟着去的几个嫂子都挣到钱,回去后,人家拿着钱往那里一说,后悔死他。”

  “就算他觉得自己不缺这两个钱好了,今天他既然说出这话,那以后等着瞧,一天两天的,总有他后悔的一天。”

  冬麦听他一说,顿时不气了,不过心里却生出一股干劲:“那我们可得好好干,让他干看着眼馋!”

  沈烈:“对,就是这样,和这种人计较犯不着,咱们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了。”

  说完,哄她:“好了,不恼了吧?”

  冬麦低哼:“也没那么恼……其实也怪我,怎么挑了苏慧娟,主要是当时看她挺想去的,她又能干细心,谁知道这样。”

  沈烈忙道:“这可不能怪你,苏慧娟确实不错,如果是我,我也会挑,你眼光挺好,只是没想到还有林荣山这种人,自己媳妇能出去挣钱还有拦着。”

  冬麦彻底舒坦了,她回头看了看,几个媳妇还在那里说着这件事,都有些气不过,她便冲着她们笑着说:“咱不搭理他,咱们好好地干活,挣到钱买好吃的。”

  说着话的时候,风吹着麦香阵阵扑鼻而来,她浑身充满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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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公社里,沈烈便过去信用社了,他和冬麦只有一辆自行车,于是冬麦便让刘金燕带着过去的,很快到了王老爷子家中,冬麦向陈亚和王元庆介绍了自己找的这四个帮手:“本来是找五个,想着差不多够,谁知道有一个临时有事来不了,就这四个吧,她们四个都是我们村里能干的,平时家里外头一把抓。”

  陈亚看都是年轻媳妇,穿着朴素干净,倒是放心,便和冬麦说了今天大概的安排,最后道:“到了十点,客人差不多陆续到了,我们开饭应该是在十二点,还有五个小时,时间应该够用吧?”

  冬麦点头:“行,没问题。”

  主食馒头不用操心,这个是已经订好了的,到时候人家送过来,等于大概五十个菜,花五个小时,一个小时十个菜,但因为做菜的时候,有些是完全可以一锅出的,加上还有一些凉切凉拌菜,五个人在这里忙活,冬麦算着没问题。

  陈亚放心地点头:“行,你也是有经验的,办过路家的婚宴,我们这个才五桌,对你来说应该不是事。”

  陈亚离开后,冬麦先整理了下后厨的这些食材,便给几个媳妇分配任务了,洗菜切菜的,洗肉切肉的,大家各自忙碌起来。

  其它几个媳妇都是头一次干活,一个个战战兢兢的,生怕自己干不好给冬麦添乱,所以都马不停蹄地忙活。

  冬麦则先将前一天蓄好的井水提来,取水的时候,先各自上面取一瓢水,这也是冬麦煮鱼汤鸡汤的惯例了,须知这井水放了一夜,上面的水精华上升,格外澄澈,所以第一瓢是最最好,这个用来熬粥,味道自然清香。

  小火慢慢地焖着米粥,她才过来整治这八大碗,切肉的时候,她没办法全都自己上手,便自己先做了示范,让几个媳妇学着,而后面的烹饪上,鸡肉猪肉各自用了法子来焖透,比如鸡肉,她是一茶杯的白酒,加上半杯的面酱来焖,焖到了时候后全都用小火慢慢地焖,这样虽然费功夫,但肉更熟烂,才好让老人家下口。

  在凉菜上,也特意下了功夫,本来有一道是凉拌藕,她想着老人家必是嚼不动这生脆,便加了米,合起来熬煮,熬煮熟透了,再拌上蜂蜜,这样滋味更好。

  饭菜做差不多的时候,冬麦看了看表,已经十点了,她大致算了下时间,觉得十一点半大部分菜就可以上了,剩下的可能耽误一点,但上菜也需要时间,不可能一下子都上了,所以正好来得及。

  这样客人吃菜的时候,也不至于觉得菜凉了,都是新鲜出锅的,再好不过了。

  恰好这时候陈亚也过来问,她便和陈亚说了现在的打算,陈亚自然是满意,因冬麦问起来桌子的摆放,陈亚便带着冬麦过去院子里看。

  谁知刚走到前院,就听到一个声音说:“咦,这不是冬麦吗?”

  冬麦看过去,打扮洋气的一个姑娘,烫着卷发,化了一点妆,穿着一件白衬衫和时髦的裙子,冬麦看了好几眼才认出:“你是雪柔吧?”

  孟雪柔笑着说:“是啊,我是雪柔,冬麦你可真是一点没变,这么多年了,还像学生时候呢!”

  冬麦看到她自然挺高兴的:“你倒是变了不少,变洋气好看了,我都差点没认出来你。”

  孟雪柔:“你怎么也来参加王爷爷寿宴,你家竟然也认识王书记?”

  冬麦摇头:“我是来当厨子,给寿宴做菜的。”

  孟雪柔这才恍然:“我说呢!”

  冬麦听出孟雪柔的意思,她下意识觉得自己应该不是王老爷子的客人,不过倒是没觉得什么。

  孟雪柔是她初中时候的同桌,因为是同桌,两个人自然比较熟悉,但冬麦从来知道,孟雪柔和自己不一样,孟雪柔的爹在陵城上班,她之所以在公社里上学,还是因为她父母没功夫照顾她,她才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在公社里,顺便在这里上学。

  孟雪柔家里经济条件好,听说她爹在陵城当官,那个时候大家住校,冬麦吃黄面黑面掺着的馒头时,孟雪柔经常可以带着切好的小块牛肉配着白馒头。

  冬麦记忆里一直有的那个洋娃娃,最好看的洋娃娃,就是孟雪柔的。

  在冬麦心里,孟雪柔就是一个小公主。

  初中毕业后,冬麦不上学了,帮着家里干活,孟雪柔好像就去陵城上高中了,之后两个人就没联系了。

  如今重新遇到,孟雪柔一看就是城里洋气姑娘的样子。

  孟雪柔也知道自己的家世,今天在王老爷子的寿宴上看到自己,自然是奇怪,毕竟自己家不像是和王书记家有什么亲戚朋友关系的人家。

  当下冬麦便笑了下:“等会菜就上了,到时候你可以尝尝我的手艺了。”

  孟雪柔听到冬麦是来做菜的,恍然,之后笑着说:“行,等会尝尝你的手艺,冬麦你可真厉害,当年你学习还不错,没上高中我就觉得挺可惜的,现在当了女厨师,真是太能干了!”

  这时候陈亚过来了,见她们竟然认识,也是有点意外,冬麦招呼了孟雪柔后,便和陈亚说了下等会上菜的情况,安置好路线,就要回去后厨。

  陈亚却说:“对了,冬麦,今天咱们不是缺了一个帮手吗,等会上菜,我怕你们忙不过来,恰好老王公社里一个年轻人,挺勤快的,非说要过来帮忙,小伙子挺诚恳,我想着来就来吧,等会让他帮你们洗洗涮涮的,你随便支使,别客气。”

  冬麦:“那敢情好!”

  陈亚便招呼:“小陆啊,你过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