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5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沈烈听出她心疼自己,点头;“好。”

  于是便将自行车支在路边,恰好街道旁有废弃的旧木头,两个人就坐在旧木头上,冬麦看他没洗手,便小心地帮他撕开油纸包,让他拿着油纸包吃。

  沈烈点头,咬了一口,现在天已经暖和起来了,她又一直放在粗帆布挎包里,这馒头还带着余温,里面的肉更是热乎的,大口地吃,吃得很香。

  而她还在旁边提醒:“你小心,别咬到纸边。”

  沈烈听到这话后,看了她一眼。

  他心里其实有些感动,只是平时爱笑,这个时候却不太笑出来。

  现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好,办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婚礼后,也没什么储蓄了,接下来贷款做生意,更是有压力。

  她应该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所以惦记着自己,怕自己中午吃不好饭,她在人家那里帮干活努力挣钱,吃饭的时候还记挂着自己,放在挎包里一个馒头夹肉,想让自己吃好。

  “喝点水吧。”冬麦拿出来那个军用水壶:“我从王老爷子家那里离开的时候,特意灌上的,不冷也不热,正好喝。”

  沈烈凝视着她,看她眉眼间细致的温柔,竟是有些说不出话来。

  冬麦:“你傻了吗,快喝水啊!”

  沈烈恍然,忙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

  之后他大口嚼着馒头,有力的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定定地望着远处街道上破败的标语,眼睛却是有些发红。

  他父母是十四岁那年没的,他爹不堪受辱,吊死了,他娘在埋了他爹后,也一头撞死在坟前。

  刚开始他还有一个大伯,那个大伯犯傻,总是痴痴呆呆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后来大伯掉进河里没了,他就彻底没什么亲人。

  部队里的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手足,男人之间的情谊是过命的血性,带着男人的糙,可以性命相托,但再多,却是没了。

  然而冬麦不一样。

  这是自从十四岁父母没了后,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确实有个家,还有一个一心牵挂着自己的人,她会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贫穷富有,都会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她会体贴自己,惦记自己,心疼自己。

  会在给人家当厨子的时候偷偷地留一个馒头夹肉,小心地放在帆布袋里拿给自己。

  荒芜的街道旁,废弃的木头桩子上,就这么粗糙地吃这一口馒头夹肉,是他这辈子吃到过最好的滋味。

  沈烈几口吃光,深呼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冬麦从旁叹:“你这么喜欢啊,还是饿坏了?早知道我多带两个了,不过我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陈姐人挺好的,临走前也让我们带点肉和菜,可我自己拿,总觉得不合适。”

  她正说着,沈烈却一扯,将她抱住了。

  冬麦有些吃惊,忙看看四周围,好在也没什么人经过,不过还是蹙眉:“你干嘛呢?放开我,别让人看到。”

  虽然是正经夫妻,但大庭广众这样,让了看到总归不好,这里不像陵城,农村整体风气还是很保守,别人看到会笑话的。

  沈烈抱着她,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头发来,闷声说:“就是想抱抱你,你是我媳妇,我就想抱着你,你头发上的味道真好,我喜欢闻。”

  冬麦又羞又急:“你非要抱,那也得回家抱啊,哪有这样的!你别闹了!”

  这话倒是让沈烈笑了。

  他放开她,之后伸手捧着她的脸,他带着茧的手指轻轻摩挲过她幼滑的脸颊,郑重地望着她。

  他便想起来那一天,他带冬麦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冬麦说羡慕人家,说人家那样很浪漫,说爱情真是美好。

  他听了,其实多少有些情绪。

  当时自己也没明白,后来晚上抱着她,看着她的睡颜,他才意识到,其实他是希望她把他们两个之间的事,看做是爱情。

  难道他们之间,不够美好到让她觉得,他们就是爱情吗?

  他伸出手,揉着她的头发。

  冬麦多少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对:“你怎么了?”

  沈烈:“也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一件事。”

  冬麦:“什么?”

  沈烈:“冬麦,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冬麦惊讶地看着他,他今天明显有些不对劲,好像受了什么刺激。

  不过她还是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

  她关于爱情的想法,也许是当初对陆靖安和爱情的宣称,然而现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她并不爱。

  至于别的,比如她爱沈烈吗,她并不知道,好像对这个根本没什么概念。

  冬麦想了想:“我觉得爱情应该是很浪漫的吧,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生离死别,历尽艰辛,最后终于重逢,或者应该是浪漫地花前月下,吟诗作对,反正就是很特别的,和咱们平时生活不一样的。”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脸上红红的。

  沈烈是她的丈夫,她是不是应该爱他才对?

  但她觉得,如果把她和他之间称做爱情,好像有些怪怪的,她说不出口。

  她抬起睫毛,看他,多少有些心虚。

  沈烈自然注意到了,无奈地轻笑了声,他将额头轻抵住她的,低声说:“可是我觉得,我们这样也挺浪漫的,是不是?”

  冬麦咬唇,低声嘟哝:“人家浪漫应该是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看夕阳……还要生离死别,重逢的时候要抱着一起哭。”

  他们生活在农村,每天看到的都是麦子玉米庄稼,想的事情都是能不能挣钱什么的,比起人家电影里演的,差了好多。

  沈烈黑眸中溢出水一样的温柔,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他以后一定要带她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一起看夕阳。

  虽然他觉得,他们两个这样子,已经是生命中最浪漫也是最甜蜜的事情了。

第72章 抓号

  沈烈吃过喝过,肚子不饿了,重新骑上自行车,他带着她回家,这个时候,天不早了,夕阳落在乡间的小路上,道路两边的麦田便罩上了一层轻纱。

  沈烈想,他和冬麦到底想法不同,他是经历过生死看尽了一切的人,而冬麦却一直生活在这小小的地方,她单纯善良,却又莽撞无畏,她是向往着外面的世界,渴望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于他来说,静谧的乡间能看到的夕阳,已经是尘埃落定的美好,而这些于她不过是看倦了的琐碎,所以她才会羡慕人家电影里的那种生离死别。

  这想法太孩子气了。

  不过他还是会努力,努力地去生活,去挣钱,让她跟着他去欣赏大千世界的精彩。

  想起挣钱,他笑了下,回头对她说:“对了,贷款下来了,两万块。”

  冬麦一听,惊喜不已:“是吗?意思是你拿到钱了?”

  沈烈:“嗯,拿到了,所以明天我得尽快出门一趟,和纺织厂定好了,免得他们再给别人,说定了这个后,再抽空去一趟天津。”

  冬麦连连点头:“好!那得赶紧!”

  一路上,冬麦自然是有些兴奋,她算了算现在自己手头的钱,一共大概有五百多,虽然这些钱买梳棉机也算不上多少,但是穷家富路,他路上多带点钱总是好。

  等骑着车子回了家,沈烈说起自己的计划,他想趁着这一次,大干一场,挣一些年,同时给自己留下一台梳棉机改造过后的梳绒机。

  “我们把梳绒机放在老宅,到时候雇三个人,三班倒着,这就是生钱的机器,下脚料的供货渠道,我都看好了,卖的话,我们可以去首都或者天津,哪里的绒毯厂都会用到这个,只要价格便宜,怎么着都能卖出去。”

  冬麦想想这个事:“听起来各方面都好,就是这个改造,不知道容易不,估计要费心思。”

  冬麦的想法是,如果这个很好改造,那大家都改造了,哪轮得到自己,就算沈烈现在研究得比较懂了,但他不是专门干这个的,估计也是要费一番功夫。

  沈烈听到这话,笑叹了声:“你说得是。其实几十年前,咱们国家纺织工业部的人就曾经组织了技术人员在唐山搞羊绒精梳试验,用的就是改造过后的梳棉机。当时效果虽然并不是太好,加上后来的一些其它意外情况,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人家到底有经验了,我认识的那位天津纺织工学院的教授,我听他的意思,他认识的一位高级技术人员,当年就曾经参加过那个试验,我想着,实在不行,我想办法联系到对方,人家有这方面的经验,当时也有些成绩出来,现在指导咱们绰绰有余,”

  冬麦听着,顿时有信心了:“原来人家早就做过这种试验了,那看来肯定是有路,就看咱能不能做成了!”

  沈烈又道:“嗯,干这个还有一个好处,你看咱们陵城,陆续有人想做这个羊绒加工的生意,但是梳绒就要梳绒机,全新的梳绒机两三万一台,一般人家努力一年挣一万块就是万元户了,谁家存三万块去买一个不一定能挣钱的梳绒机?如果我能把这件事搞下来,那至少羊绒的粗加工可以用这个,行业门槛降低了,不少人就可能去做这个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做,这个产业可能就做起来了。”

  路奎军现在也是带着村里人一起搞,大家搞户联合,可到底是小规模,也只能带带亲戚朋友,而且梳绒机就那么两台,想做成规模还是难。

  规模小了,走出去人家就不认,也形不成规模效应。

  冬麦自然不懂这些,不过她听着沈烈分析的这些,觉得靠谱,心里有底。

  沈烈:“冬麦,我这样做,肯定是冒了风险的,但是你放心,如果这两万贷款赔了,我想其它法子补上,不会让你一直背着这笔债跟着我过苦日子。”

  冬麦却道:“也没什么,既然要做买卖,总是有风险,你挣了,咱俩一起享福,你赔了,我们就一起承担好了,我们有手有脚的,你看我做菜也挺好吃,咱俩总不至于挨饿。”

  沈烈抿唇:“嗯,你说得对。”

  回到家里,冬麦掏出来五百多,递给了沈烈:“这是我之前攒的,我们是夫妻,夫妻一体,你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拿着路上用。”

  沈烈笑了:“冬麦,不用,你辛辛苦苦卖吃的,攒的钱,留着,以后我真赔得倾家荡产,就得靠你这些钱过日子了。”

  冬麦却直接将钱塞给他:“以后你挣了钱,那我也要享受,那不是你的钱,也是我的,现在我的这些钱,当然也是你的,也许你不缺这几百,但万一呢,穷家富路,多点钱,总比缺钱了强。”

  沈烈默了一会,到底没说什么,收下了。

  他想,他得感激林荣棠,不然,哪轮得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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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因为沈烈要出门,冬麦很有些不舍得,晚上时候,他要怎么样,也就随他。

  当晚,两个人倒是好一番尽情,到了最后,沈烈猛得让人受不了,冬麦哭着求饶,沈烈却捧着她的脸:“冬麦,你喜欢吗?”

  冬麦茫茫然的,哪里还知道说什么,勾着他的脖子,软声哭。

  沈烈便更加情动,倒是闹腾了大半宿。

  第二天,他早早地起了,起来的时候,冬麦还在被窝里睡眼朦胧,意识到他要出门,就要爬起来。

  沈烈却按住了她,在她耳边嘱咐道:“冬麦,你继续睡吧,我这次出门,估摸着五六天就能回来,这几天别接外面做菜的买卖,没事可以和刘金燕胡翠儿她们一起玩。如果有什么事,我回来再说,万一有人欺负你,回娘家找你哥。”

  冬麦不舍得他,眼巴巴地看着,咬唇点头:“嗯,我知道了。”

  沈烈看她一头乌发散落在红艳艳的枕边,才睡醒的眼睛罩着一层朦胧的雾气,这让沈烈一下子想起那一天。

  那天林荣棠请他喝酒,结果把他扶进了西屋,那个时候她就是这样子的。

  沈烈差点就不想走了,想立即滚炕上去狠狠地再来一次。

  不过最后咬咬牙,还是出门了。

  不出门怎么行,不出门没法挣钱,没法给她更好的生活,也没法让她游山玩水,像电影里的男女一样,去享受牵着手看夕阳的浪漫。

  沈烈走了后,冬麦还是有些懵懵的,昨晚太尽兴,身上还是有些酸痛,以至于爬起来下炕的时候,都有些不太自在。

  这时候她就想起他们结婚后第一晚,那个时候自己下炕疼,他便抱着自己下炕,他还蹲下来给自己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