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81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不过冬麦没要,毕竟现在自己家没种菜,吃人家的,一天行两天行,哪能天天吃呢。

  把这些置办好了,回来刚吃了饭,路奎军开着货车带着两个人过来了,那两个人都是他们村倒腾梳绒机的“能人”,随车带着的还有十几袋子的下脚料。

  下脚料卸车后,路奎军和两位能人进屋看梳棉机,在那里研究探讨具体细节,沈烈便拉上了闸,之后通电,梳绒机便笨重地运转起来,大家试探着将那些开过的下脚料放进去梳,几个人又对着梳过的下脚料研究,看里面具体的粗细长短。

  冬麦也没什么事,便回去准备下酒菜,想着等下好好招待人家。

  回去的时候,村里好几个都围上来问,问他们的买卖怎么样,又打听路奎军过来干嘛,最后议论纷纷的,说什么的都有。

  旁边王秀菊恰好听到,便笑着嚷嚷:“借印子钱,那可不是好借的,还不知道啥下场呢!咱都知道杨白劳吧?”

  她说完这话得意地笑起来,以为大家会说起这事来,可谁知道,周围几个便默不作声了。

  沈烈人不错,挺热心的,有什么好事也会带着大家,虽然大家觉得他贷款搞这个,太大胆了,只怕是会出事,但是听王秀菊这么嘲讽人家沈烈,大家还是不太乐意。

  王秀菊说完后,见场面一下子冷了下来,也是有些面上无光,便讪讪地说:“这都等着瞧吧!”

  说完人也就走了。

  旁边几个,连忙安慰冬麦:“搭理她干嘛,谁不知道她满村最泼,和这种人没法计较!”

  不过也有关系不错的劝她:“其实你还是和沈烈商量商量,他贷款搞这个,确实太冒险了,还有什么梳棉机改成梳绒机,听起来就怪怪的,这哪那么好改?”

  “我娘家舅舅就在陵城纺织工上班,他说了,这个不容易,说梳棉机一台也就是两三千块,但是梳绒机要三万多,如果能改,那人家梳绒机卖给谁?谁也不是傻子!”

  就连刘金燕都说:“冬麦,好几万块钱呢,如果真有个啥,咱们庄稼人哪担得起,你说这日子咋过啊!”

  冬麦便笑了。

  这么多人都劝,各种声音都传进耳朵里,有人好心劝,可有嘲讽等着看热闹,如果是之前,她也许会怀疑,会忐忑,但是现在,她倒是踏实下来。

  沈烈是个干实事的人,有想法,也有能力,他可以沾着机油半跪在机器面前耐心地调整轴距,也可以把技术笔记记满了半个本子,他还跑去天津纺织工学院找人家求教,他并不是盲目地要如何,是有计划有想法的。

  即使这一次不成又怎么样,皇天不负有心人,冬麦觉得沈烈早晚能成,她也不怕没有好日子过。

  所以她什么都没说。

  最好的回应,就是成功挣到钱,到时候,大家怕不是巴巴地跑过来求着自己给一条发财路子。

  路奎军家那些亲戚村人,哪个不使劲巴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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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下酒菜很快料理好了,有酒有菜有肉,整治这么一桌子菜对于冬麦来说易如反掌,整治好了后,她刚要过去,沈烈那里也带着路奎军过来了。

  路奎军看到冬麦,笑着说:“弟妹这是越来越能干了,我前几天在公社里碰到王书记,还听他夸你呢。”

  冬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只是做做菜而已。”

  路奎军:“你做菜人人都知道好吃,今天我们过来,可是有口福了。”

  说话间,进了屋,冬麦忙前忙后,将准备好的菜端上来,自然是引得大家一顿夸,沈烈开了西凤酒,给大家递了烟,几个男人说起梳棉机的改造,冬麦从旁安静地坐着,听他们那意思,羊毛和羊绒的分离还是有点问题,需要继续琢磨琢磨。

  这时候,男人们抽烟了,烟雾便在屋里缭绕,冬麦有些不舒服,她闻不了个味儿。

  沈烈突然道:“冬麦,昨天你拌的那个马兰花不错,今天再去弄点吧,让路哥也尝尝。”

  路奎军忙说不用,但冬麦已经起来了,笑着说:“今天差点把这事忘了,这个好吃。”

  出去后,总算是透气了,她忙过去揪马兰花,拌凉菜。

  晌午吃过饭,沈烈带着大家伙去后院,临走前,把窗户打开了。

  回头看到路奎军在看他,他便笑着解释:“透透气。”

  路奎军便明白了,摇头笑,之后拍拍他肩膀:“你啊你,以前可真瞧不出来!当时人家小月牙对你那真是没法说,怎么没见你这么上心?”

  沈烈:“可别提那个,能一样吗?”

  路奎军:“冬麦是不错,不过我估摸着,有时候也说不上谁好谁不好,就是赶上时候了,这也讲究一个天时地利人和,这就是缘分。”

  沈烈笑:“哥,咱不说这个了,赶紧过去。”

  当下带着人又过去了老院,这个时候村里的电工刘顺儿来了,是来安装电灯的,之前一直都是电线不够,现在跑了一趟陵城电力局,总算是齐全了,可以安装电灯泡了。

  那边扯着电灯,路奎军和沈烈又研究了一番,这里面自然有挺多麻烦事的,需要慢慢克服,肯定不是一下子就能搞定的,路奎军也给了一些意见,几个人讨论了一番,还试着调整了轴距,到了天晃黑的时候才走。

  很快电工刘顺儿也扯好了电线,沈烈合上闸门,让冬麦拉电灯绳,这么一拉,屋子里就亮了。

  沈烈:“通了电灯,电也没问题,就差咱这梳绒机了,我自己再琢磨琢磨吧。”

  冬麦点头,想想又说:“你也别太大压力,尽力而为,实在不行,再想别的法子。”

  沈烈却凝视着梳棉机上的道夫轴,认真地道:“我为这事想了很久了,对我来说,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冬麦怔了下,她觉得沈烈望着梳棉机的时候,眼神热切,和他往常总是笑着的模样很不一样。

  沈烈:“既然曾经有人把梳棉机改造成梳绒机,说明这个世上一定有办法,再不济,我们想办法找到当年唐山做过精梳绒试验的技术人员,怎么着都能把问题解决。”

  冬麦想想也是,点头。

  沈烈的目光终于从一直凝视着的道夫轴中抽回,侧首看了冬麦一眼,他轻笑了下,温声说:“冬麦,我贷款了两万块,让你和我一起遭受别人的非议和压力,不是我冒失地带着你去碰运气,而是我觉得自己准备充足,有足够的能力去做好这件事,你不要太担心,相信我,一定能成功。”

  冬麦鼻子一酸,眼里差点流出泪来,她揉了揉鼻子:“我当然不担心了,当然相信你了!我就是怕你——”

  她垂下头,小声说:“怕你压力大,你这两天挺累的。”

  沈烈浓眉微耸,轻描淡写地道:“这算什么压力大,我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什么小月牙,大家别想多了。

  我最讨厌男主有初恋了,我从来不写男主有白月光有初恋有过去!

  我从来都写女主是男主的最初最爱最心动。

  所以小月牙在男主看来只是路人甲,基本没什么大戏份(应该)

第77章 初步的成功

  有了电灯,一切都变得明亮起来了,沈烈忙到晚上十点的时候,还不想离开,他还在一遍遍地试着轴距,电闸开了又合的,对着梳绒机出来的下脚料仔细地研究。

  他让冬麦先回去睡,他自己“很快就回去了”。

  冬麦知道,他的很快就回去,指不定是什么时候呢,便说:“大晚上的,我有点饿了,我回去做点吃的,带回来,咱们一起吃?”

  沈烈便笑了:“行。”

  冬麦出去,沈烈不舍得离开梳棉机跟前,不过又有点不放心:“路上小心。”

  冬麦软软地道:“我知道。”

  回去家里后,她过去了厨房,厨房里倒是有一些菜和肉,不过各种杂样多,也不知道做什么,倒是适合都剁了来当包饺子的馅料,一时想着前几天看书看到的那个水明饺儿,倒是稀奇,今天可以尝试着做做,没准儿哪天能用得上,当下便煮了开水,之后用了半斤白面,逐渐撒入到滚开的水里,不住手地搅拌,搅拌成面糊糊,之后用冷水慢慢地浸着,泡到了雪白,之后才用豆面搅拌在一起,擀成薄皮,包了饺子,上锅蒸着,很快就蒸熟了。

  她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快十一点了,他还没回来。

  她叹了口气,想着果然是的,他现在简直是入迷了,哪里想着睡觉呢,恨不得不吃不喝在那里研究。

  当下将水明饺儿放在碗里,又拿了盘子来盖住了,放在篮子里,这才提着篮子给沈烈送过去。

  谁知道刚出胡同,就见一个人站在那里。

  自然不是别个,是林荣棠。

  冬麦没搭理,径自往前走,她就不信了,林荣棠还敢怎么样他?叫一声,四周邻居估计都听到了,再不济,沈烈的老宅离这里也就是跑几下的距离。

  冬麦走过林荣棠身边的时候,林荣棠突然道:“我说我担心你,你是不是根本不信?”

  冬麦:“我干嘛信你的话?”

  林荣棠叹了口气:“冬麦,不管怎么说,我们以前都当过夫妻,我也盼着你能过好日子,你知道吗?”

  冬麦:“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个?”

  林荣棠:“冬麦,你可能没听说过,但我见过,我听说过,我见过那些贷款了信用社的钱最后还不上来,被封家门被逼着有家不能回的,你以为那是随便用的,那钱得还的!他现在买了一堆废铁,有什么用?他娶了你,让你过好日子了吗?他这么瞎折腾,能有什么好结果?”

  冬麦:“那我该怎么办?”

  林荣棠有些意外,他没想到冬麦这么问他。

  林荣棠深吸口气:“冬麦,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现在没别的想法,我就是不想看着你跟他受罪。”

  冬麦:“我跟着你就能享福?”

  林荣棠听出冬麦语气中的嘲讽,咬牙:“我不是这个意思!”

  冬麦便道:“可我就是觉得他好,跟着他吃糠咽菜,我都喜欢,跟着你,就算天天吃香喝辣,我都不舒坦。”

  林荣棠的太阳穴狠狠地抽动了下,半响没缓过神来:“你这是故意气我是不是?”

  冬麦:“不是故意气你,就是说个事实。”

  林荣棠红着眼睛,艰难地看着冬麦:“冬麦,我以前做错了许多事,我也不想你原谅我,你怎么羞辱我,我认了,我都认,我活该。可我现在说这话,是真心为你好,你受罪,我根本不忍心,你知道吗?”

  冬麦凉凉地道:“荣棠,那我也告诉你,你别总盯着我了,咱们已经离婚了,你和孙红霞结婚了,她也有了你的孩子,再怎么样,你们都是夫妻了,好好过日子。”

  林荣棠听到孙红霞,便说不出话来了,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冬麦看他这样,便轻笑了下。

  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真是林荣棠的,那为什么当初他不碰她?

  疑惑这个,并没有什么遗憾,只是疑惑。

  甚至疑惑里还有些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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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明饺儿果然好吃,外皮薄到几乎透明,里面的饺子馅料足,一口咬下去馅料汁液溢出。

  沈烈坐在木墩子上,一口气吃了四五个:“怎么越来越能干了,你不知道,昨天村里小伙子羡慕我有福气,今天路哥他们羡慕我有福气。”

  冬麦抿唇笑,拿了毛巾来帮他擦背上的灰:“瞧你那得意样儿。”

  分明是一脸显摆。

  他的腰背肌肉结实分明,这么擦下去,都能感到他身体的力道感,冬麦想起刚才的林荣棠,心想,这根本没法比。

  她说得真心话,她就喜欢沈烈这样的,哪怕最后只能哭着求饶,她也喜欢,就喜欢他那个折腾到让人哭的劲儿。

  那才叫男人。

  以前她喜欢脸白的,好看的,文雅的,现在就喜欢沈烈胸腹上的结实,那都是力道,就跟发动机的马达,突突突地,让人哭让人叫。

  小白脸有什么好的,没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