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松影明河
而陆云笙已经再次自说自话,并逻辑自洽了。
“把这些鸟尸都吞了也好,免得血腥味会引来更厉害的妖物。”
元蓁问道:“妖鸟也几死得差不多了,你要不要出去练练手?”
“当然要了。”
——说起打架,他可就不困了。
他帅气地伸出右手往虚空里一招,一把泛着紫光的仙剑破空而来,稳稳地落在了他的掌心。
“美女,你等着,哥哥给这些畜生来个物理超度。”
手中长剑一翻,剑身上 “噼里啪啦”冒出一阵电光。
元蓁无语地看了他一眼,取出量天尺,“一起。”
这个时候,她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到了残存的数斯鸟上,也就没有注意到,在看到量天尺的一瞬间,陆云笙陡然瞠大的眼睛。
陆云笙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把量天尺藏好了,绝对不在这妹子面前拿出来。
他算是看出来了:敢情他那些一直不肯认主的法宝,都是替这妹子保管的呀?
元蓁道:“我数三声,咱们一起冲出去。”
“行。”
以前不管是闯秘境还是和人斗法,都是他自己冲,有什么事也都是他自己抗。
猛然有一个人,理所当然地站在自己身边,要与自己并肩作战,陆云笙有点不习惯,心里还有些难以言喻的陌生感受。
他突然发现,再看元蓁的时候,那远超常人的美貌,已经不是他关注的重点了。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姑娘不是个花瓶,和他一样,她也是个足以独当一面的强者。
纵然此时此刻,他们两个的修为在天界几乎是垫底的。
但强者之所以是强者,是先有强大的内心。
其余的,不管是力量还是法宝,都只是强者的附庸。
如果一个人,只有依托强大的力量,才能成为强者,那不用多问,他站得越高,也就摔得越重。
陆云笙不敢分神,元蓁刚数到三,两人就一起冲了出去。
无上剑意携着荡平妖邪的雷电之力,量天尺一出瞬间就扭曲挪移了空间。
这是飞升之后,元蓁头一次使用量天尺,能有这么大的威力,她自己都没想到。
看来,在修真界的时候,是因为环境里灵气稀薄,严重影响量天尺发挥了。
早知道到了天界量天尺这么厉害,当初在升仙台时她就该拼死一搏,又怎么会把自己弄到如今这样不上不下的境地?
不过现在也不晚,等她替君绋研究完了九孔九叶莲,交完了这几年的学费和房租,就带着星羽跑路。
“陆神君,等会儿我扭曲空间把数斯鸟困住,你用剑气斩杀如何?”
陆云笙也觉得可行,爽快地应了,“行。”
两人都觉得对方挺爽利,挺合自己胃口的。
元蓁心想:炼妖壶是不可能给他了,不过但凡我有的丹药甚至丹方,随他挑。
陆云笙暗道:既然炼妖壶已经认人家为主了,就确实是和我无缘了。看在这妹子这么合胃口的份上,就算了。
两人都有了和对方交好的心思,配合的也越发默契。
元蓁心念一动,量天尺随她的心意行动,先是把剩下的十七只数斯鸟全部困在自己扭曲挪移的空间之内。
既然进了它的空间领域,那就得受元蓁的摆布了。
眼见那些数斯鸟在量天尺的空间领域里左冲右突,就是出不来,陆云笙突然灵光一现。
“美女,你能完全控制量天尺的空间领域吗?”
“可以呀。”
“那你试试,把那个领域里的灵气和空气全部抽干。”
元蓁一呆,摇了摇头,“内部没有灵气,量天尺也不能用了。”
“这样啊。”
陆云笙蹙眉思索了片刻,又问:“我看你举手投足间水灵之气浓郁,你是水系的?”
“不错。”
“那你试试,把那些数斯鸟身上的水分全部抽干。”
初中的生物老师告诉他,动物身上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水。
如果脱了水……
嘿嘿嘿!
第49章 人手一本的畅销书
“好,我试试。”
元蓁应了一声,就将神识一分为二,一半用来操控量天尺,一半试着把被量天尺困住的数斯鸟身上的水分抽干。
一开始她觉得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
毕竟,妖鸟只剩十几只了,就算加起来,又能有多少血液和□□呢?
可是,真抽起来她才发现,现实远比自己想象的要难。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妖鸟体内的血液特别多?”
眼见触到她的知识盲区了,陆云笙可得意坏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动物身上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水。对了,百分之九十就是……”
“就是九成,猜出来了。”
“哦。”陆云笙讪讪地应了一声,干巴巴地夸她,“美女你可真聪明。”
元蓁无语。
——分成一百份,取其中的九十份,跟分成十份,取其中的九分有什么区别?
哦,还是有的。
那就是分成一百份更麻烦。
随着自身水分流失过多,数斯鸟更加焦躁。
但随着水分一起流失的,还有它们储存在体内的灵气。
妖鸟和凡鸟的区别,就是体内有没有灵气。灵气流失越多,它们离凡鸟就越近。
而凡鸟体内水分流失过多,并发的就是干渴、浑身无力等负面影响。
在被量天尺困住之后,这些妖鸟已经失去了先机。
如今随着元蓁施法,它们只能慢慢地变成一具具干尸。
等到整个空间领域里再没有一丝生机了,元蓁才撤回了量天尺,欢喜地对陆云笙说:“没想到,你连这么偏门的东西都懂。”
陆云笙笑了笑,只能说:“只是平日里爱看闲书罢了。”
不过,偏门什么的,初中生物书偏门吗?
那可是但凡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都人手一本的热销书。
虽然一毕业就十有八九变纸飞机了,但上学的时候,谁手里没有呢?
元蓁收起了红绫,当场斩断了和红绫之间的契约,递到了陆云笙面前。
“炼妖壶是真不能给你,这个红绫,就还给你。毕竟,它是你长辈留给你的遗物。”
“这……嘎?”陆云笙先是一惊,再是一呆,“遗物?什么遗物?”
他自己从秘境里得到的法宝,怎么就变成长辈留的遗物了?
看他这反应,绝对不是假的,元蓁脸上一下子就烧红起来。
“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总之,还给你。”
元蓁直接塞到他手里,“它跟着我这么长时间,也帮了我不少的忙。
当初在天人交界处,如果不是它,我早就陨落了。它能进阶吗?需要什么材料,我帮你找。”
陆云笙都傻了。
——这妹子,还真是……太与众不同了。
他穿越之前的社会,人情已经很淡薄了,但凡能占的便宜,谁不想多占一点?
穿越之后的世界虽然是古代,但末法时代的修真界,伦理道德早就沦丧得差不多了。
杀人夺宝是常态,更有那些打着“天予不取,必遭天怒”的旗号,光明正大地巧取豪夺的人。
别说像元蓁这样把已经认了主的法宝抹掉痕迹归还失主了,就算是没有认主的,也是宁愿毁掉也不愿意让别人用。
因为别得到了厉害的法宝,就意味着别人的实力要增强了。
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还是一个灵气稀薄,资源匮乏的世界,多一个强者,就意味着多一个竞争者。
虽然整个修真界都已经默认不可能再飞升了,但修为每晋一阶,寿命就会延长一截。
能活着,谁愿意死呢?
所以,先前元蓁不愿意把炼妖壶还给他的时候,他固然恼怒,却也在意料之中。
最后要不回来,他也不觉得失望。
如今元蓁半点没犹豫地就把红绫抹去痕迹还给他了,还说要帮他找能让红绫进阶的材料,以还报这段时日以来红绫对她的相助之恩。
如此恩怨分明,分明就是只有教科书里才见过的君子呀。
“我留着……”也没用,还是你拿着用。
陆云笙一句话还没说完,红绫自己先不愿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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