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票票小僧
沈野拿出珍珠粉:“小蓁儿姐姐,我这次带回来的珍珠粉可白了,你要不要试试?”
为了缓解尴尬,叶蓁只好答应:“我试试。”
拿出叶母送过来的蛤蜊油,叶蓁用蛤蜊油拌着珍珠粉擦了擦脸,没话找话说:“挺香的。”
沈野顿时就笑了:“我就知道你会喜欢。”
话落,沈野跳上床,躺下后拍了拍旁边的位置:“来,我们躺着说话。”
叶蓁内心:我不,我拒绝!
实际上,叶蓁挑起被子爬到床铺的另外一边躺下,她跟沈野中间隔着几个孩子:“我喜欢睡这边。”
沈野略带委屈的声音响起:“你嫌弃我。”
叶蓁内心:可以说是非常嫌弃了。
“没,没有,你知道的,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
沈野掖了掖被子:“你撒谎,你这个人不会撒谎,一旦撒谎就会结巴。”
“有,有吗?”
沈野笑出声:“你现在不就是结巴了。”
叶蓁闭上嘴巴不再说话,沈野越过几个孩子去拉叶蓁的手,叶蓁挥开他的手:“孩子们在呢!”
沈西大声说话:“我们睡着了。”
沈东和沈南捂着嘴巴咯咯笑,俩人以为自己笑得很小声,其实笑得特别大声。
叶蓁从沈西的话中获得灵感,往旁边挪了挪,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次日,沈野要去基地汇报情况,早早的就起床离开,中午才回家。
“我刚才遇到二哥,二哥说托儿所的事情成了,让你准备准备。小蓁儿姐姐,你想去托儿所当老师?”
沈野走进厨房,从叶蓁手上拿走菜刀,拉开叶蓁站到叶蓁刚才站着的位置,一手拿菜刀一手萝卜,刷刷几下就把一个大萝卜切成萝卜丝。
“其实你不去工作也行,我升职了,工资够咱们一家人花。”
叶蓁本来不想去当托儿所老师,但是现在沈野回来了,便改了主意:“去托儿所当老师挺好,比在国营饭店当服务员轻松。”
沈野笑了:“不可能,你去国营饭店当服务员有大舅哥看着,干不干活都没关系,但去托儿所就不一样了,咱们在那边没有亲戚,你去了就是带孩子,想想东南西北小时候,不是吵着要吃就是吵着要拉,烦人得很。”
叶蓁吓得打抖,心里很不想去:“那怎么办?跟二哥说不去了?”
沈野想也不想就说:“我看行,反正家里有我,我能养活你们。”
叶蓁可不想当家庭主妇,犹豫一会还是说:“我还是去吧,先去试试,干不了再走。”
沈野放下刀:“行,干得了咱们就干,干不了咱们就回家,千万别勉强自己。”
“对了,基地给咱家分了房子,这次的事情也算是因祸得福了。是个小院子,一共有三间屋子。小蓁儿姐姐,一会咱们收拾收拾准备搬家。”
沈野拿过木盆盛起萝卜丝,转过身揭开锅盖开始烧火烧菜。
他的动作很熟练,看得出来以前没少干这样的活。
基地给安排的小院子不算小,一共有三间屋子,一个大屋子两个小屋子,大屋子可以当卧室,两个小屋子可以当杂物房或者厨房。
屋后分别有一块空地,叶蓁见隔壁的住户在空地上种有青菜便打算以后也在空地上种菜。
叶蓁左右看过,周围的屋子都没有烟囱:“做饭在哪里做?”
沈野把东西放下,从屋里搬出一个铁桶:“基地这边都用这个做饭,喏,往这边放锅,这下边可以放煤。”
“你没用过这个不会用,我给你演示一下。”
叶蓁内心:不就是煤炉吗,谁没见过?
沈野拎出几个蜂窝煤,蹲在煤炉边生火,他也没用过煤炉,不一会就被呛得不停咳嗽。
叶蓁找出蒲扇凑过去扇了扇:“你用这个试试。”
沈野接过蒲扇:“还是媳妇聪明。”
叶蓁忍不住勾起嘴角,她可聪明了。
“咱们第一天搬来这里,需要请左右邻居吃饭?”
叶蓁站在旁边给沈野递水,沈野将水倒入锅中:“不着急,过两天再请。周围的邻居我都认识,都是好相处的人,过两天介绍你们认识。”
生好煤炉,沈野从兜里掏出一把票:“我找同事们借了几张布票,你拿去扯布做衣裳。”
叶蓁看着沈野不说话,沈野解释:“你过几天不是要去托儿所上班吗,我听说那里的老师都穿得特别漂亮。我媳妇长得这么俊,要是换上好看的衣裳肯定比她们都好看。”
第14章 长反骨
叶蓁从小生活优越,正因为生活优越因此养着非常挑剔的生活习惯。比如说床,她不爱睡软床,必须睡七分硬三分软的弹簧床。还有被子,被子必须很轻,盖在身上要如同人体的怀抱一样温暖。
“这是床?”几块木板架在椅子上的床?能睡吗?
沈野知道叶蓁挑剔的小毛病又犯了,快速铺好床铺,拉叶蓁坐下:“特别软乎,”他拉叶蓁滚到床上,“是不是很软乎?”
叶蓁急忙推开沈野,因为性格的关系,叶蓁没有特别亲近的朋友,跟朋友相处从来都坚持君子相交淡如水,拒绝一切身体上的触碰。
可能因为性格太不好,叶蓁上辈子从来没谈过恋爱,甚至产生‘婚姻很恐怖,我不能结婚’之类的想法。
沈野凑近:“软吗?”
叶蓁下意识回答:“软。”
“还有,你能离我远一点吗,你靠太近我不舒服。”
沈野往后退,夸人的话张嘴就来:“小臻儿姐姐,你太好看了,我忍不住想要靠近你。”
叶蓁心想,沈野肯定撒谎,但是他的语气是那么的诚恳,眼神是那么的真诚,哪怕知道他在撒谎,还是感觉有一丢丢开心。
只有一丢丢。
“咳,总之你不要不声不响就靠近我,我不习惯。”
沈野脸上的笑容加深:“嗯呢,我下次忍不住想要靠近你时一定提前告诉你,小臻儿姐姐,我想要再靠近你一点点,”他用手比划,“就这么一点点,可以吗?”
叶蓁目测一下距离,沈野所谓的一点点确实只有一点点:“可以。”
沈野往叶蓁身边挪近一个巴掌的距离,眼神灼灼:“小臻儿姐姐,今晚孩子们不在,我们睡一头可以吗?”
“不可以。”
叶蓁自动自觉爬到床尾:“我习惯一个人睡。”
沈野不说话躺下,过一了会才伸手捉住叶蓁的脚:“小臻儿姐姐,你的脚好冷哦,我帮你穿上袜子好不好?”
叶蓁还没说好,沈野又唠叨上了:“你以前都喜欢我帮你暖脚的。”
叶蓁假装没听到,任由沈野帮自己穿上袜子,翻过身假装入睡。
沈野将头埋入被子中嘿嘿笑,小臻儿姐姐越来越习惯他的靠近了呢,好开心呀。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慢慢来,小臻儿姐姐肯定能重新想起他。
有沈野躺在身边,叶蓁睡不着,翻来覆去,总担心沈野会趁她睡着了扑到她身上,越想越是担心,忍不住悄悄转身偷瞄沈野。
“睡不着吗?”
叶蓁轻轻嗯一声,沈野拍了拍叶蓁的小脚丫子:“我给你说故事吧,好不好?”
叶蓁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沈野只当叶蓁同意了,笑呵呵说:“咱们长河村有一座山名叫长寿山,山上有一种鸟,这种鸟长有三只脚。”
鸟不是只有两只脚吗,有三只鸡的确定还是鸟?
叶蓁忍不住问:“为什么有三只脚?”
沈野嘿嘿笑:“这都是传说,我也不知道。我继续往下说了啊,这种长有三只脚的鸟名叫三脚鸟,有一年冬天,三脚鸟饿得不行,于是决定下山找东西吃。”
“冬天太冷了,它无法煽动翅膀,只能靠三只脚走下山。当它走到山下时看到一个池塘,池塘面上结了冰。它伸出一只脚敲开冰面,用两只脚捉出一条鱼。”
“就在它准备吃鱼时,有人出现了。”
叶蓁被提起好奇心,又问:“什么人?”
沈野又拍了拍她的脚:“安静听故事,不许打岔。出现的人是什么人呢?他啊是村里出了名的懒汉,名叫沈二,沈二大喊‘有鸟偷鱼了,快来捉贼’。”
“这时候三脚鸟就说话了,它让沈二不要捉它,沈二就说了,不捉你也可以,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三脚鸟问他是什么条件,沈二说要三脚鸟给他找一个媳妇。他已经十八岁了,至今还没有媳妇。”
“三脚鸟实在是太饿了,开口说可以答应沈二的条件,于是沈二让三脚鸟吃鱼,吃完鱼后立刻跟三脚鸟讨要媳妇。三脚鸟转身一变,变成一个长相貌美的姑娘,问沈二你觉得我可以当你的媳妇吗?”
“沈二被三脚鸟的美貌惊住了,急忙上前说要娶三脚鸟,于是三脚鸟跟沈二回家拜堂成亲,从此俩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听到这里,叶蓁已经迷糊起来,迷迷糊糊中想:这怎么有点像牛郎织女的故事。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睡着了。
沈野拍了拍她的脚,见她没反应便伸手握住她的脚,替她暖脚。小臻儿姐姐睡觉轻,没他暖脚丫子肯定睡不好。
想到这里,沈野笑得一脸甜蜜,小臻儿姐姐真是一秒都离不开他呢。
来到这里后叶蓁一直睡不好,但是昨天可能累狠了,竟然一觉睡到天亮,没有被冷风惊醒。醒来时沈野已经不在床上,叶蓁拿过衣服穿上。
“沈队长,你家你洗衣服啊?”
沈野拎起衣服拧干净水:“嗯呢,天儿太冷了,我媳妇怕冷。”
问话的人立刻酸了:“你媳妇嫁给你享福了。”
沈野挂上衣服:“娶媳妇就是娶来疼的,你家何队长不给你洗衣服啊?”
“他啊忙得很,一天到晚要去忙任务,哪有时间回家哟。对了沈队长,你媳妇去哪了,怎么不见你媳妇?”
沈野把最后一件衣服挂到竹竿上:“屋里睡觉。”
“哎哟,现在都几点了还在睡觉,你怎么不说话她!”
沈野拎起桶往屋里走:“我让她睡的。”
说话的人被沈野挤兑得说不出话,黑着脸走了。沈野打开门走进屋:“小臻儿姐姐醒啦,我烧了热水,一会给你打水洗脸。”
叶蓁看向沈野:“你洗衣服了?”
“是啊,今天的水都结冰了,冷得很,你看我的手,全红了。”
沈野眨巴着眼睛看着叶蓁:“小臻儿姐姐,你给吹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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