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25章

作者:半娄烟沙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快穿 穿越重生

  他现在也好奇,血仙是怎么吃的?

  回来这么久,他没见血仙坐下来细嚼慢咽的进食过,每次都是坐在一旁看他吃。他每次问她要不要一起吃的时候,血仙就摇头说她吃过了。

  还有一次,血仙指着裙底伸出来的树枝,那些枝条都钻进了地里,血仙对他说:“我也在进食。”

  周云砚猜想,血仙或许像植物一样,还能吃土?

  结果,血仙把捉回来的尖嘴鹰脚上都绑了链子,一只都没吃。

  周云砚:“你想养尖嘴鹰玩?”

  血仙摇头,她不会养动物玩,她只养云砚。

  血仙看着被链子拴住脚的尖嘴鹰,说道:“让他们生蛋,以后就不用抓了。”

  就像她树根下的那窝土拨鼠一样。

  周云砚:……她这是为了长长久久的吃,打算像养牛和羊一样养尖嘴鹰啊。

  遁地虎想起被血仙吃了的子子孙孙,不禁左手打右手,瑟瑟发抖。

  这只树精不是人啊。

  他原来一直觉得血仙是良心未泯,才会留他和几个老婆一条命,现在想来,这树精就是留着他配崽啊!

  尖嘴鹰性子猛,边关没人养这个,怕一不小心就被啄了眼挠了皮,周云砚也不放心,怕这些鸟伤了血仙。

  可怪就怪在,这些在边关上空作威作福的尖嘴鹰,见了血仙就像耗子见了猫,连爪子都不敢伸,真真奇怪。

  血仙手里什么兵器都不拿,连树棍都没有,可尖嘴鹰就像被吓破了胆子,站在那一动不动。

  周云砚哪里知道,尖嘴鹰们也是生灵,自然怕血仙这个满是血腥之气的精怪。血仙对待除了周云砚以外的其他活物,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

  所以尖嘴鹰们只能选择,是乖乖听话,还是现在就丢了小命。

  血仙盯着他们,命令道:“配崽。”

  一旁的周云砚:“……”这鸟能听懂吗?

  就见大鸟猛地一抖,就开始啄身旁的雌鸟,十分乖顺。

  周云砚一脸木然。

  边关没有玩的,袁副将来找周云砚禀告事情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满院子的尖嘴鹰,十分心动,想养一只去玩玩。

  这是血仙的东西,于是周云砚就问血仙的意见。

  血仙:“给他两只,一公一母。”

  周云砚还想着血仙挺大方,就听血仙道:“等生蛋孵化了,让他还两只。”

  精怪没有无私奉献,只有等量交换,还是看在周云砚的面子上。

  这次树苗种植的速度特别快,也许是因为血仙连续几天给他们加餐,干活的农户们变得非常积极,再加上有了水源,就不用来回运水浇树苗,省了许多的时间与人力物力。

  守知县一腔谢意无处挥洒,见到周云砚便要夸一次血仙。

  周云砚觉得自己也怪,别人夸血仙,他听了特别与有荣焉,比夸他自己还高兴。

  守知县夸得口若先河,从血仙主动狩鸟给农户们加餐,既防止了尖嘴鹰去霍祸树苗,又能让农户们吃顿好的。

  再到血仙为了不让农户们受累,利用休憩时间找水眼等等。

  “没有想到,血兄不但会种树,会农耕,还会找泉眼!”

  周云砚承认血仙做的这些事情,造成的结果都是好的,但是,她的出发点应该……没有那么纯粹。

  但他肯定不能说,她打泉眼就是为了给我找水喝,至于打鸟,周云砚想了想,以血仙的性格,可能单纯是觉得这大鸟碍到她的眼了……周云砚清了清嗓子,硬着脸皮糊弄过去了。

  守知县又说到春耕的事情,想着也让血仙带头去指导农耕。

  这件事情,周云砚持保留意见。血仙是树精,可能对种树有天然本能。

  但庄稼就不一样了,这关系到整个边关人民一年的口粮问题,马虎不得的事情。

  经过与守知县探讨,决定划分出一小块给血仙试试,若成功了,明年再交由她来办。

  守知县迟疑:“明年血兄还会留在这吗?”

  他有自知之明,他们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留不住人。

  周云砚顿了一下,他今天穿的是血仙给他变化出来的棉袍,袖口内侧是一朵小花,刚好贴在他血管处。

  周云砚抿唇笑了笑,锋利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道:“她会留在这的。”

  守知县听后无比欢喜,热情的询问道:“对了,血兄今年年岁几何?娶妻了吗?若还没有,可不能耽误血兄的大事。”守知县两眼放光,一副要做媒人的的架势。

  周云砚脸僵了僵,清了清嗓子道:“定亲了。血兄今年……十六、七吧。”

  他小的时候,血仙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他下个月就要二十了,血仙看起来却只有十六七的样子。

  守知县笑道:“血兄真是年少有为!想必血兄未来娘子也一定是花容月貌,与血兄刚好是一对才子佳人。”

  知道血仙定亲了,守知县顺嘴说了两句好话。

  毕竟血仙长得太好看了,守知县每次见到都忍不住感慨。

  跟花容月貌一点都没沾边的周云砚:……

  “婚嫁之事,怎能只看相貌?”

  守知县看周云砚,这怎么听着还有点气不顺呢。

  也许周少将军的未婚娘子,可能不是那么好颜色?

  守知县连忙道:“关键还是要人品好,正所谓娶妻娶贤。周兄的亲事何时订下?”

  周云砚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血仙如何从如今的血公子过渡成他的娘子。

  追溯到血仙为什么会做男子打扮的初衷……

  这就像周云砚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一步步走进去,“咣当”躺坑里了。

  晚上到家的时候,血仙正在房里看书,周云砚瞥了眼书名《俏书生》。

  周云砚的眼皮跳了跳。

  怪不得血仙总喜欢用扇子遮下半张脸,就是平时这种话本子看多了。

  嗅到周云砚的味道,血仙把话本子一放,光着脚就下地了。

  周云砚快走两步迎上去,连忙道:“地上凉,把鞋穿上。”

  血仙状若未闻,赤着脚去迎他,走到他眼前时,顺势就把脚踩在了他的靴子上,双臂搂着他的颈,道:“我跟你共穿一双鞋。你走一步,我走一步。”

  雪白的小脚踩在他黑面白底的靴子上,看得周云砚心一软。他不舍得把她拉下去,让她在冰凉的地上赤脚。

  只能轻轻的环住血仙,像抱着孩子一样,一步一脚往床边挪。血仙黑眼珠凝望着他,周云砚就一句斥责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和血仙一样,也喜欢和她亲香,但与血仙不同的是,他得时时刻刻守着底线。

  苦哉……

  血仙微不可查的瞥了眼房顶。

  周云砚没发现,一步一步,托着他的树精到了床边,血仙乖乖的穿上软底鞋,把周云砚推到床上坐好。

  周云砚以为她要扑上来,无奈的张开双臂,对她道:“慢点,别撞到哪儿了。”

  这时,屋顶上的人动了。

  血仙仿佛丝毫没有察觉。

  一两只活人,在血仙眼里跟土鼠无异,她有些好奇,这个人想干什么。

  弄清楚之后,她就要把这个活人吞了。

  原因无他,她不喜欢被别人窥视,尤其是她和周云砚两人独处的时候。

  屋顶上的人忽的从房顶滑了下来,迅速的闪进屋内。他的速度非常快,一眨眼便来到了血仙的身后。

  当这个人滑下屋顶的时候,周云砚便听到了房顶的响动,他第一时间便是想去拉身前站着的血仙。

  巧合的是,血仙像被吓到了一样,刚好微微一晃,袖子就从他指缝间滑了下去,周云砚抓了个空。

  他再一次向前探身,动作如猎豹般迅猛,想把血仙搂到身后,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刺客抓紧时机,直接从身后掠住了血仙,右手执短剑,锋利的剑刃抵在血仙的颈前,泛着寒光。

  刺客面带黑色面巾,头发也用黑布拢起。

  个头不高,眼睛很大,露出的部位并没有眉毛,看起来有些怪异。

  “周将军。”刺客开口叫道,声音听起来又尖又细。

  盯着血仙喉管前的短剑,周云砚稳住了身形,慢慢的直起腰版,面容严肃道:“何必要对女子动手。”

  看到周云砚的神情,刺客嘿嘿嘿的笑了:“不这样做,周将军怎么能好好听小的说话呢。”

  “周将军,三皇子让小的给您带句话。”

  刺客尖锐的嗓音就像箭头划过剑身的摩擦音,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

  他缓缓道:“三皇子说;血债,必须得血偿。”

  周云砚面色不变,心里猛地一沉。

  作者有话要说:  是时候让血仙脱下“软弱”的外壳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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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23、千里手

  刺客正是黄陂法师门下的大弟子,千里手。善于隐匿身形,身手敏捷,且脚程飞快。很得他师傅黄陂法师的器重。

  进了关内,千里手最早的想法是混进军营,凭借他灵敏的身手,偷偷溜进伙房,在他们的伙食里下药。

  不但能掠走周云砚,还能刺探一下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