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38章

作者:半娄烟沙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快穿 穿越重生

  周云砚:……

  等两人成亲过后,返程回边关时,众女眷依依不舍的送血仙,老太君哭的最真诚,比送周云砚的时候还要真诚。

  周云砚觉得他十分的多余。

  但血仙受到家中亲人们的喜爱,周云砚很受用。

  回到边关,人们见到女装打扮的血仙时,不出意外,都惊呆了。

  血仙男装时就俊俏,女装更是能看掉人的眼珠子,守知县来来回回上上下下看了两遍之后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云砚眉头都皱起来了,直接挡在血仙身前不悦道:“男女有别。”

  守知县连忙道歉:“实在是太惊讶了,唐突了,抱歉抱歉。”

  周云砚早就想好了理由,就说血仙是自己的未婚娘子,但未成亲前不好说出口。

  守知县想,怪不得当初他问周云砚,血兄明年还会来这里吗,周云砚如此的笃定,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血公子一朝男变女,可碎了边关许多女子的芳心,与此同时,本就沉溺在血仙盛世美颜下的男人们沸腾了!

  于是,繁忙的周少将军就多了一件事,时时提防登徒子!

  想来边关的男人们一是忌惮周云砚的武力值,二是知道血仙也不是好相与的,忘了人家徒手射鹰了吗?

  忘了不要紧,去看看挖粪男儿们,现在看到血仙还是会精神性颤抖……

  所以众人顶多就是偷瞄两眼,那周少将军护的紧着呢!

  周云砚是真正的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含在嘴里挺好,别人就看不到了。

  周少将军脸一红。

  血仙来边关第二年的春天,又开始了新的一年的春耕,今年春耕由她领头,干得红红火火……准确来说,是她在田边动嘴皮子,其他人干的红红火火。

  挖粪男儿们最积极,他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辛苦劳作,已经坚定不移的转变的人生方向。

  由一个“诈骗团伙的打手”转变为了“挥洒热汗的庄稼汉子”,区别是什么,就是他们努力干活,就不会被血仙教“做人”。

  周云砚又一次感慨,他的娘子居然比他这个镇关将军还要忙!

  边关太和平,他除了练兵……就是带着士兵们去帮忙种树,还能多看两眼血仙。

  因为成亲等一系列事情,周云砚的剃头大计被延后了小一年的光阴。

  在一个凉爽的秋日午后,他满头的秀发终于还是被血仙给剃了。

  头顶一片凉,这让周云砚很不习惯,摸了两下就要去套假头套。

  血仙夺过假头套,一脸兴味的瞧着他。

  周云砚俊脸一僵:“别闹,给我。”

  血仙眨了眨长睫毛,道:“云砚,你唤我女施主来听听。”

  周云砚:“……”

  这是要做什么?

  血仙也不着急,拿着假头套道:“你不叫我女施主,我就不还给你。”

  周云砚铁骨铮铮的好男儿,不知为什么,异常的羞耻。

  “……女施主,好了,快给我。”

  血仙眼睛“啪”的亮了,枝条“唰”的从裙底伸了出来。

  周云砚直觉不好,双手挡在身前,连忙道:“别胡闹。”

  “师傅,你喜欢嗅花香吗。”血仙凑近,枝条环上周云砚宽阔的肩膀,目光燃燃道。

  周云砚简直无法直视“嗅花香”这三个字,硬着头皮道:“血仙,别闹。”

  “莫叫我血仙,叫我女施主。”

  周云砚:……

  周云砚觉得自己一脑门子的官司,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跟着血仙瞎胡闹,偏偏却有一股热气在身体里横冲直闯!

  周云砚咬了咬后槽牙,不管了,他现在就想好好教教这个女施主如何尊重光头!

  没等他动,“女施主”先动了:“师傅,你们出家人可怕精怪?”

  他现在什么也不怕了!

  把血仙打横抱起,周云砚迈着八字步往屋里走,道:“我在庙中就是侍弄草木的!”

  自家娘子!他有什么可避讳的!

  从此以后,血仙只要一摘他假头套,周云砚立马就像被“草木师傅”上身了一样,形成了连锁反应……

  后来周云砚发现,血仙看的话本子里,有一本叫做《女施主与还俗师傅》。

  周云砚:……

  他也不知道,是让她少看点,还是多看点……

  时光荏苒,仿佛一眨眼就到了周云砚与血仙离开边关的日子。

  守知县已经提前一年离开了,由于在边关大改造做的漂亮,他下一次被分到了一个富庶之地。

  他收到调令时还有点懵,他没想到自己会去那么个好地方,可能在边关被虐惯了,也可能看着一个地方在自己的手中一年一个大变样很有成就感,他并不太想去富得流油的地界。

  周云砚倒是劝他,富庶之地并不比边关好管理,与当地大户的勾心头角,还有上下级的官场往来都是一门学问。

  穷的地方能改善,富的地方能治理,他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守知县听后备受鼓舞,还开玩笑道:“大不了就再被派回边关,也挺好,哈哈。”

  周云砚见他心性比原来要豁达许多,想必去哪儿都不会太难做。

  而正如周云砚所想,守知县这一路走得颇为顺畅,官越做越大,最难得的是不忘本。

  后来,还是他牵头做起了边关贸易,更大的改善了边关人民的生活环境,这都是后话了。

  待周云砚和血仙离开边关时,那里的环境真的就如血仙当初所说的:遍眼所及皆是绿洲,黄沙荒地变为农田。

  边界上的大片地荷花树林成了边境的象征,随着地荷花树的增多,边关的人们越来越喜欢这种树。

  首饰上,服饰上,处处都能看到地荷花的花朵图案。

  花朵大,艳丽,好养活,还不容易折……就连沙风暴都奈何不了她。

  这滔天的大功德……血仙根本不在乎,每天除了搞基建,就是缠着周云砚快活。

  遁地虎倒是咂摸出了点滋味,当年佛祖说的“此树有机缘”,是不是就是造福边关呢?

  七个老婆都跑光了的遁地虎也不再沉迷“多子多孙”了,觉得像血仙这样,一人一精也挺好,不用雨露均沾,打肿脸充胖子。

  遁地虎现在一心一意陪着他的长毛拨土鼠,那一身蓬松的长毛把他迷毁了!想着等血仙回京城了,他也一并把长毛拨土鼠带走,还给她起了个名,穿地龙!

  穿地龙、遁地虎,绝配。

  周云砚和血仙离开边关时,百姓们依依不舍,十八里相送。

  血仙看着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又哭又笑的欢送她,她好像忽然懂了点什么。

  “我们还会再来看他们吧。”

  血仙没什么感情的眸子淡淡的看向百姓们,对一旁的周云砚说道。

  周云砚有些惊讶的挑了下眉毛,随后笑了:“会的。”

  回到京城的第二个年头,血仙在后宅里也算混得如鱼得水,老太君整天把她当个宝。

  某一日,周云砚回宅子,血仙带他去后院看花。

  看着高高的地荷花,周云砚面红耳赤,成亲这许多年了,他还是这么容易……不好意思。

  “我还未曾沐浴。”周云砚瞥了眼高高的树梢,暗示性的说道。

  血仙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指着枝头道:“你看那朵花。”

  周云砚:……真的是看花啊。

  他清了清嗓子,抬眼望去,有一朵花骨朵又大又红,让他看得心头暖融融的。

  奇怪,他平时看花心头也不会暖融融的啊。

  “好看。”周云砚感慨道。

  血仙点点头:“自然,那是我们的孩子。”

  “哦。”周云砚应了一声。

  三秒过后。

  “孩子?!!”矜持的周少将军差点吼破音。

  为了与常人无异,血仙从那日起,肚子便逐渐大了起来。

  周云砚比她还忙,除了照顾她,还得去后院给那朵花骨朵浇水,一边浇水还一边说话。

  “父亲母亲都在等你开花啊。”

  路过的小厮:……少将军在说什么?

  十月过后,花开了,一个粉嫩嫩的娃娃也“哇哇”坠地了。

  待血仙和周云砚活了成千上万年,周云砚终于体会到了遁地虎当初说的话。

  幸亏他后来控制了他和血仙孩儿的数量。

  要不然,估计得像桃李一样……满天下吧。

  等周云砚的□□凡胎到了一定的年纪,他决定在自己还能动,没有老态龙钟之前,用自己的这幅身躯,陪血仙多去一些地方。

  于是就把这些俗世的事物都交托给了大儿子。

  大儿子:……你们就这么撒手不管了?

  大儿子的性格也不知是随了谁,虽然是一只半人半精,但他从小就不想当人,就想当一棵树……

  大儿子稍微懂事些,知道自己不能当树的时候,哭了好些天,终于把血仙哭恼了,用枝条劈头盖脸把他一顿抽,老实了。

  血仙盯着大儿子若有所思的道:“不愧是我们的孩儿,与你少时一样。”

  周云砚:……你是在指我父亲抽我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