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鹤云歌
她不向别人乞讨要钱,只有有时候心善的路人看她可怜,施舍几个零钱,或是直接给她买些食物。
她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兜帽卫衣,裤子也脏兮兮的,或许是在外面流浪受过欺负,看人的眼神里总有一种惊怯,举动也有些畏缩。
宁馥看到了她脸上的伤疤。
她是陈苗。
陈苗吃完奶昔,不安地在长椅上动了动,她对宁馥说:“谢谢你。”
宁馥有些惊讶,转头去看钟华,只见他也是瞳孔微微放大,没想到她竟然还会有道谢的思维能力。
宁馥小心地问:“你……你接下来想去做什么?”
女孩突然站了起来,她仿佛如梦初醒一样环视四周,身体突然开始颤抖。
宁馥和钟华对视一眼,都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陈苗突然尖叫起来,“我要找、我要找——”
要找什么,她没有说清,人已经兔子一样蹿了出去。
宁馥和钟华紧追在后。
陈苗像疯了一样,不,准确的说她早已经疯了,此刻终于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地方,她的精神,的的确确垮掉了。
她不知道在寻找什么,疯狂地在便民公园的一侧来回转,跑得一只脚上开胶的鞋子彻底掉落下来,自己却浑然未觉。
宁馥跟在她身后,只听陈苗口中不停地念叨:“要找……要找到……”
她的声音中透出一种马上就要大难临头的惊惶,听着令人心碎。
仿佛她正处在绝境之中,仿佛她正在经受痛楚。她的精神和思绪不知停留在哪里,又是什么,让她即使在这样的情境下,还要拼命去找?
“找到了!”
宁馥突然拦住了正在围着一颗大树疯狂转圈的陈苗,她喊道:“找到了,在这里!”
说着,她朝陈苗扬了扬手中的手机,一副“这是我刚才从地上捡到的”的样子。然后趁着陈苗将眼神钉在手机上不知确认什么的时候,宁馥一把将对方拦腰搂在怀里,拘住了她的动作。
她一只脚的脚底已经渗出血来。
陈苗却并没有挣扎,她一把拿过宁馥的手机,不断按动手机一侧的按钮,屏幕来回闪烁着。
她问:“我录到了吗?我录到了吗?”
我录到了吗?
宁馥突然觉得眼眶一热。
后赶过来的钟华在两个扭成一股的女孩旁边慢慢蹲下|身来。
他伸手握住陈苗的手,慢慢地把那个被当做微型摄像机的手机从她的手中接过来。
“录到了,你做得很好。”他的声音泄露出一丝颤抖,但随即沉稳而温和起来,“坏人也都被抓起来了,你抓住了一条好新闻。”
女孩终于安静下来,慢慢地,她布满“蜈蚣”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
陈苗被送到市立医院做全身检查,她的家人也接到通知,在火速赶来的路上。
谁都没想到竟然在走失近三年后,她竟然就这样被发现了。
谁都不知道,这三年里,她一个精神失常的病人,没有生存能力,没有逻辑思维,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医生倒是给出了一点解答。
陈苗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情绪也极度不稳定,在失常情况下,她的认知水平几乎等同于智力障碍,——但她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个瞬间,那时她拥有较清楚的逻辑能力。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姓甚名谁,但却记得自己有件重要的事要做,有件重要的东西丢了。
要捡回来。要把她应该做的事情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地做完。
就靠着老天时不时地给她的一瞬间清醒,她兜兜转转,用了三年的时间,在这座城市里,一点一点地找到了曾经自己出事的地方。
房子不见了,坏人被抓了,她还在找那个掉落在角落里的摄像机。
“病人现在可以说是处在比较清醒的阶段,或许会对你们有回应。”大夫从诊室里走出来,对两人道。
“你进去吧。”宁馥道。
她隔着一层玻璃,站在外面看着。
太多人进去不好,容易令她受惊。
陈苗穿着病号服,乖巧地坐在检查床|上,看到钟华似乎是之前给自己和宁馥买奶昔的人,于是朝他笑了。
宁馥看见钟华走过去,并肩和她坐下,然后说了几句话。陈苗像个期待老师表扬的小学生,对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地回答了。
钟华很快出来了,说后面的时间留给她的家人更好。
他往外走,宁馥也没有问他陈苗说了什么。
外面天色已晚,华灯初上。
“我问她,坏人欺负她,折磨她,她从此以后不能做个漂亮姑娘,不能做个聪明人了,她一辈子都毁掉了——”钟华开口道:“她后悔不后悔?”
宁馥轻声道:“但她做成了一个好记者。”
钟华笑起来,他依然觉得心头沉重,为这太惨烈的牺牲而痛惜,为自己没有保护好陈苗而自责。但有什么束缚,像失去效力的绳索,正从他的身上慢慢滑落。
他淡淡道:“你和她倒是心有灵犀。”
陈苗答他。
“我不后悔呀。”
▍作者有话说:
这个故事就要完结啦,明天会更新番外~么么哒,宝贝们晚安
79.仗剑人间(完) [VIP]
第七十九章
医院外面是城区通往CBD的主干道, 车水马龙。两个人像电视剧里那样站在过街天桥上吹晚风,望着下方一直绵延到远方的车尾灯。
红色的,连成一串,通向夜色里的灯火辉煌。
宁馥问:“她会好起来吗?”
钟华知道, 她问的是陈苗。
他摇摇头, “我不知道。不过她在接受治疗了。”
如果苍天有眼, 就该让她的后半生平静安宁, 不再受苦。
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 她打碎黑暗, 却也被黑暗割伤*。
她或许并不想要什么平静安宁、不再受苦,但这些, 却已经是能够期许的最大范围。
世道待她不公平。
宁馥轻声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不公平。”
却依然有人前仆后继,如同飞蛾扑火, 奋不顾身。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宁馥从怀里掏出个裹了几层的纸袋子,里面是烤红薯,还有点热乎气。
“做检查的时候我出去买的。”本来是想买来哄陈苗的,这姑娘迷糊起来心智可能和几岁小孩差不多,吃东西的口味大约也喜欢这些甜甜糯糯的。
不过她的家人很快赶到, 送她去办理住院手续做后续检查了,宁馥就没上去凑这个热闹,把这红薯私吞了。
两个人在天桥上就着习习凉风,把烤红薯分着吃了。
钟华吃完了,一看宁馥还在那小口小口地抿, 不由得一笑:“怎么吃的这么慢?不像你。”
他发现宁馥工作之余似乎并不是个苦行僧, 相反, 她还很会、也很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一下美好生活。
就是吃东西太快, 总有股迫不及待劲儿,仿佛这一口现在不赶快吞下去,下一秒就要吃不上了一样。
今天倒是一反常态。
宁馥一边慢慢吃一边道:“因为今天气氛好,红薯也甜,所以要格外珍惜。”
钟华挑一挑眉。
他倒也不在催促宁馥,只站在她身边慢慢讲他给她的规划。接下来有多少选题要做,未来几年要她跑多少个省份,将来她还可以做哪些形式的节目,要再练练笔头的能力。
他道:“五年之后,我希望你做到调查记者部的主任。”
宁馥微微一呆。
她问:“那你呢?”
钟华笑了笑,看她的目光终于露出一丝柔和,还有点看傻孩子似的宠溺。
他没说话,但宁馥已经反应过来,她也朝钟华一笑。
说一句不太好听的,这是两个有野心的人的默契。五年之内,钟华必然高升。
钟华轻轻呼出口气。
年轻的陈苗是一条清澈的溪流,她的心,永远停留在如同玻璃般赤子的模样,只要一眼,就可以看透她的赤诚。而钟华……他已然像一条浑浊的江河,他的人生中杂糅了太多东西,太多考虑,太多知世故和不可说。
但他依然要以浩浩汤汤的决绝奔流到海。
他不想让宁馥做陈苗,也不想让宁馥做他自己。他想要她百炼成真金,想要她被这世道的火越烧,就越坚硬而纯粹。
她是块好料子,他也自诩从不看走眼。
他总觉得宁馥太有灵气,那一股疯劲,是一个记者从杰出到伟大的一步之遥。
钟华想要在她的“一步之遥”上增添一点沉重的东西,才会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她去战地采访,才会一点儿不“爱惜”地支使着她上昆仑下北海哪里艰苦往哪里跑。
他在宁馥身上赌很大,也怕,她如果真因为那不要命的悍勇,把自己搭进去,该怎么办。
他从来不抽烟,宁馥被叛军扣住的那一晚上,他无师自通。
好在,宁馥全都一关关闯过来了。
到现在……
到现在反倒是宁馥推着他解了这个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