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鹤云歌
她倒是不反感“压寨夫人”这个诨号,但华轩执意叫手下弟兄们改口。
夫妻虽是一体,可宁馥要参谋战事,统帅御下,总是叫着“夫人”,他总觉得都不够庄重。
若要建立威严,首要实力威压,次要以德服人,但名头称谓却也不能少。
她是压寨的宝贝,凭的是自己的本事,不是凭着和他睡一张床。
虽然……咳。
山匪们刚改口的时候还有别扭得很呢。
——哪有女人叫先生的?就算夫人能缝人会射箭,能读书会算账,那也还是漂亮的仙女儿似的一个女人呀!
但在华轩的强压之下,他们也渐渐习惯了这个特别的叫法,甚至还自己说服了自己。
教书的老师叫先生,治病的大夫也叫先生,那些学问高的,本事强的,也都称先生。
女的就女的吧。这山寨上,挑不出那个带把的爷们儿能有越过宁先生的本事。
他们不配叫先生,但他们夫人配得起。
……呸,不是夫人,是宁先生!
跑进来的山匪手中拿着一个棉布袋子,看得出,平时是被人精心保管的。
他把布袋子往桌上一倒。
“他、他留下了这个——”
一阵清脆的叮当声。
最后落出来的一枚银元在不怎么平的桌面上骨碌碌地滚了两圈。
孙尚谦还是趁夜里悄悄下山去了,没和任何人留话,也没人知道他还会不会回来。
那半袋子银元在桌上积成了一小堆。
孙尚谦在白马寨是出了名的抠门。
除了他自己出去会相好、喝花酒外,向来是铁公鸡一只,一毛不拔。
山寨里不少人知道他每回下山也瞧病骗人,小金库肥得流油,但不论谁去和他央借,他都是一概哭穷,半个子儿也没有。
这么一个吝啬鬼,舍命都不舍财,他悄悄溜走,怎么可能不把这半袋子银元带上?
山匪也没想到老孙竟留下这么多钱,眼睛都看直了。
老孙走人,大家是惊讶多于慌张——
说句实在的,他在山寨里早不是什么不可或缺的宝贝疙瘩啦!比起老孙天天觉得自己个儿奇货可居,谁有个头疼脑热去找他抓药,他都要鼻孔朝天、小葱小萝卜地拿一把,宁先生可是从来不藏私的!
宁先生的“战地急救班”已经办起来了,那些跟着她学的弟兄,现在包扎个伤口都有一套流程,那架势,有模有样,看着就让人放心!
而宁先生自己不仅会西洋的玩意,还会识草药、配方子,比那孙尚谦靠谱不知多少倍!
宁馥笑了笑,“想走的人总是留不住的。他留下这些钱,倒出乎我的意料了。”
人,果然都是复杂的动物。
孙尚谦就是这么一个十足十不招人喜欢的角色,或许救他一命都算不上是能令他觉醒向善、改过自新的程度。
可偏偏那天晚上的诉苦大会,让他几乎从来都没存在的良心,突然颤动着,苏醒了一星半点。
也足够了。
这个时代,谁不是身似飘萍,命如草芥?
挣扎着艰难求生,总也有人不是光明磊落、不是行端坐正的。没有办法。
亿万万的民众,有善有恶,有黑有白,只是被无情的洪流裹挟着,不由己身地形成复杂旋涡的一部分。
就像有句俗话说得好——
猫有猫道,狗有狗道。
留在白马寨,或许就不是孙尚谦的道道儿。
他会沿着他自己的道走下去,本非志同道合,就不必强求了。
*
“留下的人里,也必然有不符合你这‘约法三章’的。”华轩坐在铺有白虎皮的椅子上,初秋天气已经热出了一身汗。
宁馥让那报信的山匪离开了。
“愿意留下的,总会发生改变。”她微笑道:“诉苦只是个开始。”
倒苦水,算细账,共同的感情会将人凝聚在一起,而共同的目标会将人真正地团结起来。
为什么鬼子要欺负咱?烧杀掳掠,占地不说,还要让中华万万人做他们的奴隶!
为什么地主要剥削咱?今天涨租,明天收债,扒了你的皮,榨干你的血肉还不罢休!
阶级的苦,民族的恨,一笔一笔算清,一盘散沙,也就慢慢凝练成钢铁。
待钢铁铸成,便可小试牛刀。
事实上,最近白马寨就已经干了几件“大事”。
——宁先生最近还兼理山寨的财政,她嘴上长挂着一个叫什么……“开源节流”的词儿,直接打破了白马寨的日常经营惯例——守着位于要道、地势险峻的白马山,打劫绑票过往的行人富户。
——宁先生直接带着他们打土匪去了。
大水,只有冲了龙王庙,才知道庙里藏着多少好东西!
松涂县周围,大大小小有七八个山匪的据点和寨子,大家各分各的地盘,平时虽有摩擦,但是也算得上井水不犯河水。
谁想到白马山办了一场喜事,打了一场大仗以后,这就如龙出浅滩,虎跃山林,地盘太小,觉得挤了。
三个月里,白马寨几乎荡平了松涂县附近所有的山贼匪寨。
俘虏上百,收缴的财物木仓支更是把山寨上几个常年半空着的仓库都装满了!
宁馥也兑现了她组建侦查排时给大当家的承诺——一份军饷,十倍的口粮!
华轩回想这梦幻般的三个月,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他的美人媳妇正站在几张八仙桌拼成的长桌前,悬腕而书。
华轩走过去站到她旁边,去看那纸上的内容。
华轩识字,但不会写。
宁馥毛笔字写得很漂亮。
她初学颜,再学柳,后来在扮演女官的世界里为了勾搭皇帝,也写得一手情意绵绵的簪花小楷。
但她现在的字,反而有一种褪尽铅华的朴拙。
着墨之处,铁画银钩。
华轩不会看字、赏字,但也觉得这几个字里有一种透纸而出扑面而来的磅礴。
他禁不住赞了一声“好!”
我最怜君中宵舞,
道“男儿到死心如铁”。
看试手,补天裂。
外头一阵清风拂过,刚好自议事厅敞开的大门吹进来,华轩倾身帮宁馥压住微微浮动的纸张。
这风吹得人浑身舒畅,华轩忍不住轻轻吸了口气。
这风也吹来一丝淡淡的香味。
他莫名其妙地脸红了。
山寨里谁也不知道大当家的和压寨夫人,到现在还没在同一张床上睡过觉。
他不是不喜欢。
更不是什么纯情少年。
只是宁馥仅仅用了三天的工夫,就让华轩看明白了山寨有多么需要她。
不是作为什么夫人,而是作为军师。
当然,宁馥纠正了他从《水浒》和《三国》里听来的称呼。现在她是白马寨的总参谋。
华轩视她为左膀右臂,言听计从。
有山匪悄悄在背后嚼舌头,说他这是被漂亮的媳妇迷了眼。
但华轩有自己的判断。
他做了二十多年的山匪,在宁馥到白马山以前,他这个大当家就做的不错。他知道怎么让人服他。
山匪们敬服的人多一个,他也并不介意。
他是有私心的。
因为漂亮媳妇告诉他有一种主义,是让劳苦人都亲如兄弟的,是能教这世道荡涤澄清的,是能让鬼子滚出中华,中国人翻身做主的。
每天夜里,她给他讲那些信奉这个主义的人们的故事,讲他们如何凝聚起来,如何发起反抗,如何战斗到底。
在山匪们悄悄羡慕大当家的和压寨夫人日日同房的时候,他与宁馥,对着房间里头的一对儿龙凤红烛,一个说,一个听。
在这些夜晚里,华轩从好奇,到感叹,再到向往。
他在美人媳妇永远平静的叙述之中,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
他的胸中时常激荡一种热情,一种热切,一种热望。
他的血时常沸腾,他的泪时常盈满。
他也得知了有一种比生身父母,比拜把子兄弟,比一个炕上的两口子更奇妙的,有着独特的亲密的关系——
叫做同志。
他想和他的压寨夫人成为这种亲密的关系。
但他不敢问,也不敢争取,只能像待师长一样尊重她,像待兄弟一样友爱她,像做过夫妻一样信任她。
除了忍不住,贪婪着清爽的秋风。
“能……能教我写几个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