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鹤云歌
但不是每个普通人都能做出正确的姿势,在立脚的状态下做动作更是天方夜谭。
也不是每个芭蕾舞演员都能穿着二十多斤的衣服,还能保持动作的精准和优雅。
广告只有十几秒。
在这十几秒钟里,这件昂贵且沉重的舞裙,这一曲流泻如星光的《卡农》,都完美地融进她的一举一动里。
她不是任何外物的陪衬。
导演先生清了清喉咙,“很多人应该称赞过你的美。”他对宁馥道。
一旁的赵晓春警惕地看了导演一眼。
宁馥露出一个笑涡。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旁边突然就窜出一个人来,看着挺年轻,带着个巴掌印,看起来格外奇怪。
他先是劈头冲着导演问:“拍完没有?!”
导演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这只是第一遍拍摄,虽然已经堪称完美了,但导演还想多占用一会,精益求精嘛!
可这人却已不由分说地抓起宁馥的手,“那人我带走了!”
说完立刻就走,争分夺秒,仿佛多浪费一秒都让他肉痛。
宁馥莫名其妙。
她扭头看一眼赵晓春,把她当鸡蛋一样看护的经纪人此刻却笑得像个骄傲的老母亲,满脸慈祥地朝她挥挥手,快乐道:“去吧。”
那可是斐瑛新季腕表的设计师!今天特地来看宁馥找灵感的!
他的金蛋要变凤凰了,嘿嘿,嘿嘿。
笑得无比愉快的赵晓春一转脸,对着导演就变了神色,挂上标准的社交假笑。
哼,老色鬼,我来对付你。
***
几分钟前。
在所有屏气息声的工作人员之后,王准和于飞也是一样的反应。
“哦老天爷啊,她真漂亮。”一向老成持重的于飞都忍不住喃喃自语。
“啪!”
这一声脆响把还兀自沉浸的于飞吓了一跳,他瞪大眼睛看着王准,“你疯了?!”
——抽自己耳光干什么?!
眼睛灼灼发亮的王准:“她是。”
他就说了这两个字儿,便立刻跳起身来急火火走了。
于飞失笑。
他太了解自己这位朋友,于是也不必问。
灵感来了。缪斯在此。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更在晚一点~可能要半夜了,宝贝们可以明天早起看哦~
208.赤子之心(30) [VIP]
第二百零八章
作为这位年轻设计师的“缪斯”, 宁馥穿着那件昂贵至极的芭蕾舞裙折腾了一整个下午。
王准也挺有意思,他把宁馥当做模特,却并不指出特定的动作来让她配合,只让她随自己的意。
这位年轻的设计师也不讲求场地, 不要求舒适, 就在摄影棚里找了个安静的角落。
王准还是很有地位, 他们周围几乎都被清了场, 只有他的那位朋友坐在一旁, 作为一位安静的观众。
被两双眼睛盯着一举一动——一双是冷静的审视, 另一双则充满创作的狂热,就连早已经经历过不知多少辈子聚光灯的宁馥, 都不禁觉得后背有点儿发毛。
随意动作……
她身上这二十五斤镶着水晶的裙子,能允许的动作可实在不太多。
但跳舞又很奇怪。
宁馥干脆找了个不费事的法子——就当负重训练了。
工作人员很快为她找来了瑜伽砖。
宁馥开始压腿。
她可是许给了岳九池一个烛台贝尔曼的。
泡沫砖是越搭越高, 面对柔韧性惊人的宁馥,设计师王准仿佛正在神游太虚。他的眼睛依旧盯着宁馥,却又仿佛在看着其他什么。
——看着他即将出炉的,绝妙的设计作品。
而于飞则陷入沉思。
他在想采访的主题了。
赵晓春在导演处周旋够了,刚走过来,一瞧, 急了。
尽量保持着风度,他把宁馥“借”出来一会儿,拉到无人处,“傻了?”
这两个人盯着你看,你居然劈叉?
赵晓春要气死了, 自己都听到自己磨牙的声音, “怎么就是不开窍啊!”
宁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开什么窍?”
赵晓春:“那是两个男人, 你要是往后不想被潜规则,就不要在他们面前做这种动作!”
“那也是两个至关重要的人物!他们可不是来看你训练的明白吗?!”
哦,明白了。
就是既要让他们喜欢,又不能太喜欢。既要让他们欣赏,又要让他们不生邪念。既要是圣母,又要是娇娃。
她也不是没做过。
如果她想要取悦一个人,那个人连一点点“取悦”的痕迹都不会察觉。他们都会为她倾倒,为她变成情圣,为她如痴如魔。
宁馥朝赵晓春笑了笑:“我这辈子没有生这一窍。”
她已经不需要了。
赵晓春一下子哽住,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只能道:“随便你!”
他恼怒平息,就只剩下无奈,“明天就回去训练了。高兴了吗?”
还能怎么办呢。她不愿意开这一窍,他这个做经纪人的就只能再多开五六七八个心窍,盯着呗。
感觉自己已经彻底变成老妈子的经纪人哀叹着转身走了,走前不放心地叮嘱:“你这身衣服太沉,大动作别做。”
开玩笑呢,这现在是国内花滑女单数一数二的苗子,要是在广告场地出点什么事,他可赔不出第二个来!
这次宁馥含笑应了。
“你这经纪人是个俗人。”
宁馥刚回去,一直没说话的王准就开口了。
半点不客气,并且对自己竖起耳朵偷听的事实毫不脸红。
名利堆里打滚,浑身都是心眼儿。
王准皱着鼻子,充分表达了自己对赵晓春的厌烦。
就从刚刚两句对话里,他已觉着这经纪人配不上宁馥的“高洁”。
一旁的于飞没有说话。
但他却要比王准更多想一层。
这个不愿意“开窍”的姑娘又何尝不知道她的经纪人是什么性格呢?
她包容了这个人的“庸俗”,但依旧有自己的坚持。
她的坚持不是愤世嫉俗的,而是一种原则。这很特别,很有意思。
不开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天生不懂。一种是懂得太多,想的太深,看得太明——
所以选不懂,不想,不看。
他觉得宁馥是第二种。
这第二种人是可爱可敬可怕的。因为她已知道这世间的“规则”,却仍然一意孤行。
这种人如果失败,就是粉身碎骨;如果成功,就是天下皆知。
粉身碎骨浑不怕*。
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是个有本心的人。
***
于飞想到了这次杂志的主题。再看王准,手中的草稿已经不知划拉了多少,也是一副餍足的模样。
王准这人基本上没多少适应人类社会的社交礼仪,于飞站起身来,代友人道:“谢谢。”
他与宁馥握手,笑道:“采访的主题有了,明天中午,我们可以边吃边聊。”
一旁的王准却突然插话道:“你什么时候比赛?”
宁馥笑了,想一想,道:“两个月后吧。”
王准也一点弯子不拐,“我想去看你。会有烛台贝尔曼吗?”
这是他在看到宁馥压腿时问到的动作名称。
宁馥干脆道:“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