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素衫清韵
他是一家之主,逮年猪这种事情算是家里一年到头为数不多的大事情,自然是他说了算。
市区那边中专跟县城这边放假时间差不多,就是路程远一点,陆东福坐车到了县城,又去了陆东城那一趟,然后大包小包的到了家。
这一放假,一大家子多了两个人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晚上吃了饭陆明海跑过来窜门,陆东福也就跟着跑过来。
陆明海跟陆东平说杀猪的事情,老哥俩订好时间,就腊月十五杀,那天刚好是礼拜天,陆东平也好陆东城也好都耽搁不了。不过还得麻烦陆东平,看看公社有没有人去县里,得给陆东城带个信。
说着说着就说到了陆东福的工作问题上。
中专跟高中不一样吗,高中两年,中专是两年半,但是这一晃一年半都过去了,出来干啥还是个问题。
中专好的是包分配,但是分配到哪都还是个未知数。
陆明江问侄子:“毕业以后想干啥?”
陆东福初心不改:“我要当官。”
他是打算回县里来的,再不行公社也行,反正他是打算进政府部门,他不打算去当什么工人。万一进不了,他去当老师,中专生就是在县城教书也是能行的。
“那春娥呢!”
陆春娥跟陆东福的目标相反:“我打算进纺织厂的,纺织厂那边待遇好,我一直在注意着,等那边招人的时候过去考试试一下看看。”
陆东平没吭声,他觉得工作这个事情还是要好好研究一下的,等陆东城回来少不得要麻烦他,看看陆春娥到底是想竞争什么岗位,提前做点准备。
考试这个东西,大有可为。
特意挑了礼拜天杀猪为的就是让陆东城他们两口子能回来过一天。
陆东城在县公安局那边,盛夏去了县政府那边,虽然只是一个干事,但是这已经是组织上看在陆东城原先的职位和那回受伤立下的功劳上特别的照顾了。
两个人不在一块上班,但是作息的步调是一致的,听公社这边带了口信说礼拜天要杀猪,礼拜六下午两个人就骑着自行车赶了回来。
给陆明海两口子买的副食营养品前两天陆东福回来的时候已经给带回来了,这回回来倒是没带旁的,就打了几斤散酒打算第二天杀猪的时候好喝。
除了结婚那一年,陆家很久没这么整齐过了。
陆东城虽然不在部队了,但是两口子现在都在城里工作,也算是队上独一份的体面,再加上腊月里陆东财跟胡青青领了证,这一家真的是整整齐齐了。
七四年就这么转眼间过去了,一直到七五年下半年,温婉才真正的感受到了许青铭所谓的风向,因为张怀庆真的平反了,可以回城了。
随之,老温的信再一次送到了陆家咀,送到了温婉的手里。
信里提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他回去了,还是以前的老房子,楼顶的花都没有了,但是院子里的葡萄架还在。
没有说要温婉回去的话,只说自己现在很好,勿念,却又把家里描写的十分的详细,说是家里还是原来的样子。
可温婉却明白,怎么也不可能是原来的样子了,因为家里的花都没有了呀!
除了这件事情,陆家这边也有喜事陆陆续续的发生,盛夏和胡青青先后怀上了,陆春娥去了纺织厂宣传部,去了没两个月就提干了,陆东福中专毕业如愿以偿的回了新溪县进了县委,虽然只是办公室里面端茶送水的秘书,但是他年纪都不到二十,能进那个地方,真的是陆家祖坟上冒青烟了。
从七五年到七六年,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传来,先是许三舅舅回城,接着是老温,到了七六年年末,许二舅舅也回去了。
温婉远在陆家咀,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收到来自首都那边的消息,开心的同时,思乡之情也在心里悄无声息的荡漾开来。
队上的知青,但凡家里能找到门路的,也都陆陆续续的回去了。
到了七七年春,除了在陆家咀安家落户的几名知青,知青点就剩下个许青铭和黄万成,周国平以及徐文芳。
蛋蛋也快三岁了,小家伙长的皮实的很,刚刚满周岁就能自个儿撒手迈步,这会儿已经利索的很了。
男孩子本来就长的壮实,跟在比他大了差不多两岁的初一身后一点也感觉不出来差了两岁。
正值花红柳绿的好时节,礼拜天,温婉也不会在家里闲着,背了竹篓带着孩子去了下面不远的麦田边上。
不止带着蛋蛋,初一也跟着,胡青青头年夏天的时候生了,生了个男娃,叫陆鸿章,盛夏生了个女娃,叫陆佳华,两个先后就错开两个月,高秀兰是伺候完这个儿媳妇又得伺候那个。出了月子,陆青青就自己带孩子,上工也是两口子轮流带着,家里两个小娃儿,对初一难免也就没先前那么上心了。好在初一今年也四岁多了,只要不渴不饿自己到处跑着玩完全没问题了。阴凉的时候跟着下地,但是只要温婉在家她就过来不愿意去,温婉也不介意,反正孩子都大了,也不需要她背着抱着,就是操心看着别到处乱跑,碰了摔了的,带着就带着,带着俩孩子就跟放羊似的。
第二百四十七章 何必留到现在
初一提着个小篮子,那是陆东财专门编了放种子的,她提着玩大小倒是很合适。
带着蛋蛋,实在是没法去麦田,这小崽子根本就看不住,完全没有初一那么听话,让在田坎上呆着她就老老实实在田坎上呆着,转身他就下田爪子麻溜的开始薅麦苗。
温婉只能转移地方,带着他跟初一去小河沟,让两人在河边的乱石堆里面玩,自己就在边上,猪草这东西,能扯多少就扯多少好了。
刚刚到小河边上就遇到了洗衣裳的徐文芳。
温婉招呼了一声:“徐老师。”
徐文芳转身对着她笑了笑:“带着两个还能扯猪草?”
温婉教初一和蛋蛋跟人打招呼,听见她这话笑道:“什么都干不成,但是也不能一直在家里窝着,天气好就出来转转,带个家什,能扯一点有一点。”
徐文芳看了一眼两个孩子,不管是初一还是蛋蛋,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初一的长相随了陆家人,浓眉大眼,头发用头绳绑了两个小揪揪,身上的衣裳是用大人的旧衣裳改的虽然破旧,却很合身。
对比之下,蛋蛋就穿的好很多了,他的衣裳几乎都是一路长温婉一路给做的,当然也不都是全新的,有用旧衣裳改的。但是依旧洋气的不行,就是城里,没有一定的条件也不能像他那样见天的换衣裳。
对于这个事情,张红英很有意见,她觉得温婉真的是太不会过日子了,小孩子一天一个样,长的快,只要不冷着冻着就行了,弄那么讲究简直就是败家,说了好几回,温婉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后来想想这才第一个,衣裳穿不坏放那里,等后面再生还能继续穿,心里就没那么难受了。
“过的真快,一晃眼就这么大了。”
她手上一手的水,停下来转身看着不远处在石头上面乱扒拉的两个孩子,温婉也就在她不远处找了块看着稍微干净点的石头坐下来道:“是呀,时间过的,一晃一天一晃一年快的很。我七一年冬天来的,在这里呆了整整五年多了。”
“我也比你晚不了多久,真的是,刚来那会儿一天天难熬的,我都怀疑自己坚持不下去,没想到竟然能在这边呆这么久。”
温婉笑了笑:“呆时间长了,是不是觉得这里其实还不错?”
徐文芳点了点头:“还行,我们比大多数人都幸运,都轻松。”
温婉跟徐文芳在一个生产队呆着,一个在公社教初中,一个在大队教小学,平时遇见的次数并不多,偶尔她去知青点找许青铭的时候会遇到,彼此点点头笑一笑就算是打了招呼。
倒是很少像今天这样,遇见了,还能坐在一起说几句。
以前没在一起说过多少话,偶然碰到一起坐下来还是能聊开的,毕竟都是老师,还是有很多共同话题的,比如学校里面的学生,再比如队上一些事情,尤其是这一年断断续续的很多人都回去了,她们还留在这里,难免惺惺相惜。
徐文芳问她:“你今年多大了?”
两个人说起来没多深的交情,来往也几乎没有,只限于彼此认识,突然问年龄,有些突兀。
徐文芳问出声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温婉倒是不在意:“今年二十三了。”
“二十三啊,我今年都二十四了。”她比温婉还大一点,但是温婉在这边有家,孩子都满地跑了,她还是一个人。
“你说,我是不是该认命了,在这边找个差不多的嫁了算了。再蹉跎下去,我真的就要老了。”女人这辈子,大好年华就那么短,一晃就过去了。规定十八岁领证结婚,她这个年纪已经大的不能再大了。
“我以前就想着,只要我好好表现,我是迟早能回去的。后来大家都回不去,我心里也挺安稳的,但是现在能回去的都回去了,我大概是要永远留在这里了,一个人的日子,其实挺难过的。”她们家虽然在城里,但是家庭条件一般的不能再一般了,父母原来都是工人,她们兄妹四个,早两年嫂子进门顶替了她妈妈的工作,一家人如今还挤在筒子楼里面艰难度日。早两年她还寄钱回去,中间还请假回去过一次,但是那个家已经不是儿时记忆里的那个家了,她已经有两年没回去了,也没再往家里寄过一分钱。
所以,别人都是家里走关系给弄回去的,她是没指望了。
她声音淡淡的,但是温婉却听出来了浓浓的伤感。
“要是,真的打算一辈子扎根在这里了,就好好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你有文化有工作,长的也不差,只要你想,肯定能找到合适的。反正人这一辈子,不可能跟爸妈一辈子,都要长大,都会有自己的家的,或早或晚而已。既然迟早都要离家嫁人,那在哪里又有什么要紧。”
徐文芳眼眶有点发红,看着她道:“你,你之前打算跟陆东平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吗?你已经决定了,不回去了吗?”
温婉扯了一根草在手里搓了搓,看着远处刚刚吐绿的杨柳道:“回去,也最多就是看看长辈,但是我的家在这里,这有我的男人,有我的孩子,我回哪去呢?回首都,也不可能就在爸爸跟前做一辈子的老姑娘,还是要工作,要结婚。我抛夫弃子的跑回去就为了把自己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吗?不同的地方,看似同样的路,第二遍走未必就不会比第一遍顺畅。这里就是穷了点,落后了点,可是这里人也有好的,人一辈子能遇到的好人有限。”
徐文芳苦笑:“我要是能像你这样,什么事情都看的这么通透就好了。”
温婉抿嘴笑:“也不是通透,其实说白了我就是比较自私,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不管到哪里,在什么环境下,怎么能舒坦我就做什么选择。我也没想过要过什么大富大贵的日子,就是图个舒心,陆东平对我挺好,他们一家人都还行,要是对我不好,我早就走了,何必留到现在。”
说话的时候,眼睛也没从蛋蛋身上挪开,小家伙和初一在那撅着屁股搬石头,玩了一阵大概是失去兴致了,脚蹒跚的往水边跑了,又开始暗戳戳的准备搞事情了。
温婉就没法再坐在那里跟人闲聊了,过去将人给拎边上去,随即才招呼徐文芳:“我带他们往下边去转转,你忙啊!要是得闲也能到家里来找我,说说话什么的。”
徐文芳笑着点点头,等她领孩子背着筐子走远,才伸手擦了擦潮湿的眼角。
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会走向哪里,她找不到方向。她从内心里是羡慕温婉的,可她也清楚,自己不是温婉,没有她那样的条件也做不到她那样的豁达,自然也不会有她那样的人生。
那就不想了。现在起码的有工作,有工资,日子也算是再好过不过了,其余的顺其自然,真有合适的,那就嫁了,在哪不是过日子,在哪结婚不是结婚呢?
春天的时候草多,哪怕一心二用,跑了一圈温婉还是把筐子给塞满了。
这会儿跟她刚开的那时候不一样了,虽然她不经常干活,但是力气还是大了不少,也有可能是抱孩子给练出来了。
背着猪草带着孩子回去,缓了口气才给两个小家伙弄了水洗手,带着去路边上尿了,然后给弄床上去。
蛋蛋不管冬夏,中午这会儿是都要睡一会儿的,初一睡不着,温婉前脚刚刚出门她就睁开了眼睛,翻过身爬在床上看了看沾床就睡的蛋蛋,觉得十分的无趣,随即就从被子里面钻出来,抓住床头趴着滑下床,鞋都没穿,光着脚丫子就往外跑。
这会儿才三点多,时间还早,温婉打算趁着两个孩子睡着了自己去趟自留地里面,把出出来的蒜薹都挑了弄回来。
这个活最费工夫,平时不得闲去弄,再长的话就老了,没法吃了。
才刚刚找好篮子,拿着小板凳锁门,初一就光着脚丫子从屋里跑出来:“伯娘,不想睡。”
温婉看着她光脚踩在地上长长的叹了口气,提起来的篮子又放下,喊了她:“鞋子呢、怎么不穿鞋就跑出来了?”
初一麻溜的又往回跑,袜子上面沾的都是地上的泥灰。
温婉找了板凳坐下来,把她脚底的灰拍了拍,然后才给套上布鞋。
“伯娘去地里摘菜,你去不去?”
初一忙不迭的点头:“去,要去。”
温婉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想了想干脆把这边房门也锁上,一手提着篮子一手牵着初一出了院子,刚刚到外面,不经意间往下面一瞟,就隐约的瞧见有几个人朝自家这边走过来。
她也没在意,牵着初一就去了旁边一路之隔的自留地,刚刚到地里蹲下去,蒜薹还没剥出来两根就听见有人朝这边走来,人没到跟前,却是在问:“这位女同志,请问这边就是陆东平同志的家吗?”
找陆东平的?
温婉回头正准备说是,看见来人就是一愣。
第二百四十八章 想没想过回去
她蹲在那里,扭头看着来人一脸的不敢置信,愣在那里半响还是温世华先开口:“怎么,不认得爸爸了?”
温婉只觉得脸上一热,慢吞吞站起来,伸手掐了自己一下,眼睛一直没离开温世华的脸,抬脚往他跟前走了几步:“我感觉我好像在做梦,这么远,你怎么来了呀!”话到后半句,声音止不住的哑了,眼里有些发热,细细的打量着面前的老温。
头发,似乎比上回见又白了些,但是气色比之前好,精神气也足,没有穿军装,穿的还是她那年买的华达呢给做的那身中山装,到底比以前瘦了,衣裳穿在身上略显空旷,到也能撑的起来毕竟架子在那里了。
温世华看着她,距离上一次相见又是好几年了,好像变了点,又好像没怎么变。身上穿的还是当时走的时候带走的衣裳,算算,也有好几年了吧。带着个孩子还在地里忙,他家的小姑娘从小就养的精细,封封来信都只说自己过得好,可老温知道,这个好到底还是受了委屈的。
但是人这辈子哪能一点委屈都不受呢?总要长大的。
“来看看你,你在这边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