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素衫清韵
四个水泥台子,两个都被占了,周明礼贴心的用了最靠边的一个。
毕竟,教一个新手,捡球什么的频率就很高了,小姑娘自尊心应该都比较强,没人关注会好一些。
当然,他自己私心也是不希望有人关注,这样他们才能单独的相处时间长一点。
陆春娥对自己有很深刻的认知,她真的不算是特别聪明的那种,但是她有一股子不服输的坚韧劲头。要么不学,学了就得学会,就得学好。倒是不知道自己这股子劲头正中周明礼下怀,哪怕一个傍晚他捡球无数次,也足够让他开心了。
学不会才好,他可以一直教。
倒也不是没进步,起码到天黑的时候,陆春娥终于会像模像样的发球了。
也因为乒乓球,两个人好像又熟悉了些。
回来的时候是周明礼陪着她一起回来的。
当然,也不纯粹的算是两个人,还有周文谦他们一群半大的孩子,一路上你追我赶的嬉闹,大热的天浑身都是汗也不觉得累,玩了一下午也依旧精神抖擞。
到院子门口,陆春娥跟周明礼挥挥手:“谢谢你啊!”
“这个也值当道谢?”
陆春娥但笑不语,有些话不能说,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先前那些萦绕在心头挥散不去的东西,这么一个傍晚全部都散开了。这会儿身上汗津津的,热烘烘的,心里却是很久都没有过的舒坦。
“再见!”
周明礼点头:“嗯,明天见!”刚刚说好了,明天早上早起,一起去跑步,继续打球。想到这,周明礼就觉得时间过的有点慢,明天怎么还不来。
等走到道路的尽头,一起玩的伙伴都四下散开了。
周文谦这才问他:“小叔,你喜欢的就是她?”
周明礼收起嘴角那抹若有若无的笑,绷着脸道:“别胡说!”八字还没一撇呢,传出去坏了人名声怎么办?
周文谦人小鬼大,观察他好久了,怎么可能就这样被他给糊弄住了。
“我怎么胡说了,你之前跟谁那么耐心过?糊弄我出来玩,然后又主动跟人说话,捡了一下午乒乓球还笑的跟个二傻子似的。”
周明礼“嘶”的吸了口冷气,不客气的一巴掌拍他脑门上:“说谁二傻子呢?”
周文谦还是有点怕他的,讪笑着道:“我错了,小叔,我错了!”
“知道错了就好,回去不许多嘴,我要是知道你跟家里说了什么,这个暑假反正时间挺长,我要是把你带走,你爸爸估计会很乐意,老爷子也保不住你!”
周文谦一哆嗦,忙不迭的摇头,恨不得当场找根线把自己的嘴巴缝起来以表决心。烈日炎炎,他才不想去部队被训,是球不好打还是四九城不好逛,为什么要跟他小叔这个怪物去,那不死也得脱几层皮好嘛!
陆春娥还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了。
因为学习,因为心里的执念,她真的是压抑的太久了。出了一身汗,浑身都是松快的。
到家,温婉在楼上教蛋蛋在认字,温世华坐在楼下的沙发上在看着电视。
陆春娥喊了一声:“温伯伯!”
温世华转脸看着她点点头:“回来啦!”
“嗯!”
温世华道:“在这边也不必约束,没事的时候是该多出去走走。”
陆春娥笑着应了,指了指楼上:“我上去了!”
温世华点点头,扶了扶眼镜。
他是习惯早起的,不管寒冬还是酷暑都会老早的起来在附近跑上两圈,然后回来跟张前锋一起弄好早饭,吃了之后再去工作。
他倒是没想到,跑了两圈之后回来,一楼客厅的灯竟然亮了,厨房里面传出动静来。
陆春娥已经起了,早饭都烧的差不多好了。
“温伯伯早!”
温世华点头:“这么早?”
陆春娥在厨房收尾:“早上这会儿凉快,昨天和朋友约好了,等下去打乒乓。”
温世华微微一怔,继而点点头:“挺好,年轻人就得跑跑跳跳。”
陆春娥轻笑,她也觉得是这样。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 整天下地上工,上山扯草,干惯了农活,好像还行,做什么都不带喘的,一年到头无病无痛。后来上了高中,进厂 慢慢就不干活了,人反倒是活的娇气了。
胃口没有以前大了,身体比以前差了,一点东西就累的不行。
不过,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是,她既然要学,那肯定要学会学好的。
吃了早饭,张前锋抢着去洗碗,她就没事了,喊了温婉:“嫂子,早上凉快,要出去转转吗?”
温婉应了:“行啊!”
收拾了一下,领着蛋蛋出了门。
蛋蛋一出门就撒欢,抱着的皮球被他丢地上,然后一脚踢的老远,再迈着小短腿跑着去撵。
温婉和陆春娥就慢悠悠的跟在他后面走。
等他们到运动场,周明礼已经在那里了。
刚刚跟几个年纪相仿的玩伴打了场篮球,外面的衬衫没穿,就穿了件白色的汗衫,露出孔武有力的胳膊。
他看见陆春娥了,但是一起来的同伴还在,倒是不好就这么走了。
“好了,不来了,你们玩。”
也不早了,他们这个年纪也不是能闲着在家玩的年纪了。
“不早了,咱们下回约!”
“咦?那个,那不是温司令家的那个小丫头?”
周明礼“嗯”了声:“是她。”
温婉回来也半年了,大院里没不知道的,年轻一辈的也都听个七七八八,毕竟温婉下乡前就是温许两家的宝贝疙瘩。
温世华一个人势单力薄一些,但是许家老爷子和兄弟几个却不是吃素的,两家一起放在手心里宠着的孩子,旁人自然也得给几分面子。至于同辈年纪相仿的,多的就是羡慕。
就这,也和他们一样,去乡下好几年,据说还在那边成了家。
倒是让很多人惋惜。
温婉回来,除了亲戚间必要的走动,也很少出门 ,好些以前认识的现在都生疏了。
几个人也没完全到跟前,就远远的跟温婉打了个招呼,抱着球走了,就周明礼还站在那。
倒也没有人多想,毕竟周家跟许家沾那么一丢丢亲,周明礼以前就跟许青铭跟温婉玩的多。
他就那么的,光着膀子,衬衫随意的搭在肩膀上,目光从陆春娥脸上虐过看了看温婉,最后落在蛋蛋身上:“小家伙,早啊!”
蛋蛋咧嘴仰脸看着他笑:“叔叔早!”小孩子记性好,这是已经把他记住了。
第二百九十章 春娥值得最好的
等陆春娥跟周明礼走了,温婉这才知道,陆春娥竟然跟周明礼约好了今天打球。她带着蛋蛋就在运动场边上的角角上玩皮球,老远看着陆春娥和周明礼在那边。
陆春娥虽然会发球了,但是打起来还是不行,要不接不住,要不就是打飞出去,两个人反反复复的捡球。偏偏周明礼乐此不疲有耐心的不行,那球打的,软绵的温婉这个不会打球的都觉得有些没眼看。
她不会打,但是她会看,以前周明礼和许青铭他们打乒乓的时候那个劲头,分分秒秒的都恨不得把拍子扇对方脸上去。要是遇到个技术不行的,反反复复的虐人家,能把人折腾死。
就这样的人,突然转性,难不成是年龄大了懂事了?
不,以过来人的眼光看,绝对不是这么回事。
周明礼看他们家春娥的眼神温婉太熟悉了,跟当初她下乡之后陆东平没两样。
只不过那会儿她自己身在局中,这会儿身在局外,就觉得周明礼那眼神,就跟恶狗见了骨头,啊,呸!就跟蜜蜂见到鲜花了一样,那叫一个热切。
等回家之后她才问陆春娥:“你跟周明礼什么时候这么熟了?”明明昨天在路上的时候遇到都没说话。
陆春娥道:“之前就认识啊,昨天傍晚吃完饭我出门转了转,刚好碰见,然后一起打了一阵,学的要会不会的,刚好今天也没旁的事情,就约了再来。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大概是才刚刚上手的缘故,比较新鲜,挺有意思。”
温婉问她:“那傍晚还去吗?”
“去啊!他说他明天就归队了,我在大院这边也没几个熟识的,他一走也没人陪我练了。嫂子,你会不会打乒乓啊?”
这个,温婉还真不会。她看了一眼陆春娥,面前的姑娘眼里坦坦荡荡,只有说起打乒乓的时候眼底带着对新鲜事物的兴奋感,其他什么都没有。
但是,她依旧没法不多想。
从小玩到大的人,哪怕中间这七八年没见过面,但是周明礼是个什么秉性她还是很清楚的,那可不是个什么古道热肠的,居然会教春娥打球?不怪她小人之心,她实在是觉得周明礼就是居心不良。
不过,看着陆春娥这无知无觉一心学着打乒乓的架势,她又觉得很不错。要周明礼真的动了什么心思,那就好玩了。
至于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她完全没想过。
周家条件是好,周明礼是优秀,否则老太太之前也不会一个劲儿的往她跟前拽。但是那又怎么样?在她眼里,春娥也是顶好顶好的姑娘,善良,勤劳,大方得体,又是医科大的学生,以后前途一片光明,她本就值得最好的。
周明礼要真的看上了,那是他有眼光,而不是陆春娥高攀。
陆春娥也是二十的人了,大人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有分寸,她没必要去盘根问底,看着就好。
不提第二天周明礼早早的归队离开大院,温婉礼拜天再去了一趟许家,跟许家表姐呆了一晌午,把事情托付出去,随即保姆放假回来之后,她就带着陆春娥去了百货大楼。
首都跟新溪县那边不一样,百货大楼也不止一处。
跑了两天,白皙的脸都晒的换了个颜色,总算是把要跑的地方都跑的差不多了,各个大楼里面卖的衣裳款式心里也有了个大概.
男士的衣裳比较单一,除了红白蓝三色的露肩棉质背心,就是衬衫。款式也就那么一种,要真的非要区分,可以分个长袖短袖出来。
裤子,市面上流行的就是军绿,藏青,深蓝,黑这些颜色。
相比之下女式衣裳花样种类就比较多了,就单单夏天来说,单单就年轻款来讲,衬衫就有好几种,款式不一样,颜色也比较多,的确良布料占比百分之七十,还有布拉吉,哦,现在很多人都不这样喊了,都喊裙子了,卖的紧俏的很,随便一条都在二十往上,十几块的根本没有。
除了看了市面上这些东西,两人次次回来也没空着手,带回来好些布,有用布票买来的,还有捡漏弄来的。
要跟百货大楼合作起来的话这些布肯定是不能用的,要合作,那他们就得从百货大楼内部拿布或者想办法从别的渠道弄,这点东西那简直就是在闹着玩一样。
但是在这之前,那必须先要打样,好好的设计几款衣裳出来,到时候才有的谈。
温婉打算认真的弄一个计划书。
不过,还没起头,陆东平就来了。
几天不见,晒的黝黑黝黑的。
温婉和陆春娥到家,他正圈着蛋蛋坐在沙发上教认字,但是小家伙明显不乐意,十分的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