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 第280章

作者:春绿可期 标签: 快穿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风红缨:“你别说话分我心。”

  别看莫惊春长得好看,实则是个碎嘴的孩子,但凡开了口就停不下来。

  莫惊春哦了声,学着风红缨的姿势蹲在树下静静地睨着远处的赵富贵。

  菩萨屋边聊着正兴的赵富贵忽觉浑身不得劲。

  一行的小伙伴:“咋了?”

  赵富贵往四周扫了扫,不自在道:“我总感觉有人在暗中看我……”

  小伙伴扑哧一笑。

  “你脑子滑丝了吧?今天是什么日子,庙会哎!人来人往一堆人,谁有闲心偷窥你一个三代还宗子?”

  春鎏寨有很多入赘人家,赵富贵是寨子里第一个三代还宗子,意义非凡。

  大多数人虽然赞成三代还宗一说,但绝对不看好三代还宗子,皆认为这样的人薄情寡义,不是好丈夫人选,所以赵富贵快二十了依旧没小姑娘敢喜欢。

  赵富贵烦躁地一比。

  话虽这么说,但他真的感觉有人在盯着他。

  “走走走。”赵富贵揽上小伙伴的肩膀:“咱们去前边逛逛。”

  见赵富贵要走,莫惊春看向风红缨,嘿,好家伙,刚还蹲在这的人已经跑没影了……

  风红缨亦步亦趋地跟在赵富贵身后七八米远的位置,不敢贴太近,唯恐赵富贵提前发现她导致不该有的蝴蝶效应。

  路过观音祠时,赵富贵被小弟风阿宝黏上了。

  赵富贵身为赘婿文男主当然也有闪光点,那就是宠弟狂魔。

  刚还郁闷被人追踪的赵富贵看到小弟阿宝后立马笑逐颜开,顺了顺阿宝头上的观音发饰,赵富贵抱着阿宝继续逛庙会。

  阿宝嘴馋,吵着嚷着要吃这吃那。

  赵富贵将阿宝放下,抬手去取挂在高高树枝上的山楂糖果。

  风红缨看赵家这对兄弟情看得直打哈欠,莫惊春亦是,困得两眼眯成一条线。

  然而就在这时,站在人堆里等着吃山楂糖的阿宝突然被一个戴着口罩的男人一把捂住口鼻抱起,男人手脚非常地快,眨眼的功夫就跑出老远。

  风红缨瞬间从瞌睡中惊醒。

  这不会就是系统说的庙会灾难吧?!

  阿宝是男主捧在手心的亲弟弟,阿宝被人贩子偷走可不就是大灾难!

  风红缨摇醒莫惊春,指着前边黑衣男人:“快追,那人抱走了阿宝。”

  没等两人跑过去,相反的方向骤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

  “谁看到我儿子了?”

  风红缨脚下一趔趄。

  还有人丢了孩子?

  系统默默上线:【宿主,预警四字是‘庙会多灾’。】

  多灾。

第100章 惟愿天下无拐⑤

  女人的尖叫声划破庙会长街。

  “谁看到我家阿忠了?你们谁看见了?”

  “呜呜呜,他刚才还站这呢!我一扭身他就没了影!”

  女人慌得双眸瞪大,双手不安地掀开周围各家摆在菩萨屋外边的桌布,希冀能在桌子底下找到自己的儿子。

  然而没有。

  几番查找没结果后,女人一口气没喘上去,翻了个白眼径直晕在了泥泞的雪地上。

  风红缨站在路中间急得头疼,一时管不了那么多了,扯着嗓子喊。

  “风富贵,你丫还摘糖果干啥?阿宝不见了!”

  踩着板凳努力够着高树上挂着的糖果的赵富贵吓得一哆嗦,脚下没稳,啪得一声栽倒在地。

  “阿宝?”

  赵富贵顾不上纠正风红缨喊错自己的名字,慌慌张张从雪地上爬起来。

  “阿宝——”

  扫了一圈都没看到自己的弟弟,赵富贵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风红缨牵着黑条往回跑,已经陷入疯癫状态的赵富贵一把揪住风红缨的麻花辫。

  “你是不是知道我弟去哪了?”

  风红缨头皮发疼,当即反手扇了赵富贵一巴掌。

  “你再没大没小扯我头发试试?”

  赵富贵鼻孔喘着粗气,目光忿忿。

  “我弟呢?”

  搁平时,风红缨不把面前对着她趾高气扬的赵富贵打趴她就不姓风,但今天考虑到时间关系,风红缨忍下怒火,指着黑衣口罩男人离去的方向。

  “看到那个男人没?阿宝在他手上。”

  赵富贵踮着脚在人堆里眺望,只见靠近庙街拐弯的地方急匆匆闪过一个黑色高个人影。

  “阿宝!”赵富贵中气十足地冲男人暴吼。

  “狗崽子,你给我站住!”

  男人已经淹没在人群中,为了不招人怀疑,男人跑出几米远后并没有加快脚步,乍然听到赵富贵急促的声音,男人一下慌了,疯狂地往街口跑。

  阿宝由着赵富贵去追后,风红缨拉着黑条来到女人身边。

  女人痛哭流涕,想站起来去找儿子,然而双腿软得跟章鱼触角似的,使不出半点力气。

  “都别围在这看,散开散开——”

  风红缨张开手推走将女人圈的严丝合缝的人群,女人呼吸道应该有点问题,再这么围下去女人恐怕要去见阎王爷。

  将女人抱到菩萨屋坐好,一边给女人顺气,风红缨边问道:“大姐,你好点没?你儿子叫啥,今天穿得是啥样的衣服,长啥样,你快跟我说说,我去帮你找!”

  一听风红缨要替自己在人海中找儿子,女人甩了甩发晕的脑袋,心急如焚道:“我儿子叫阿忠,四岁半,这么高——”

  女人比划了下个头,哭啼地续道:“他今天穿得是庙会买来的观音衣,长得胖嘟嘟的……哦,对了,他左耳耳廓上有颗福气痣,芝麻点大……”

  风红缨睨了眼女人手中的小孩外套。

  “外套给我。”

  女人不明所以,但还是将阿忠的衣服给了风红缨。

  风红缨冲黑条招招手:“黑条,靠你了。”

  黑条还小,嗅觉搜救训练才训了半年不到,但现在唯一能从摩肩擦踵的人堆中找出阿忠踪迹的大概只有黑条。

  见风红缨将阿忠的外套贴近黑条的鼻尖,周围人不由好奇地讨论开来。

  “这能行吗?”

  有人质疑,亦有人十分看好黑条。

  “肯定可以,这狗是珍珠从市派出所带来的警犬,鼻子灵光着呢!”

  “嘁。”

  一个男人不屑地笑:“今个儿就是哮天犬下凡也不好使,你们没长鼻子吗?这四周什么味?全是香炉火的气味,从街头到街尾全是一个味,这狗如果能找到阿忠,我倒爬!”

  “这……”

  几个看好黑条的男人愣住了。

  警犬的鼻子的确厉害,但今天情况特殊,就像这男人说的,附近到处都是呛鼻的香火味,气味还很浓,有这种气味在,黑条的搜救能力将会大打折扣。

  风红缨微皱着眉。

  她进派出所时,负责警犬训练的老警员和她说过,高级搜救犬其实能在各种混杂的气味中找到警察所需要的唯一气味,但这项本领需要警犬进行长时间的训练。

  黑条本身年纪就不大,加上训练时间没超过一年,也许真的做不到在浓郁熏人的香火气味中追踪到阿忠。

  “黑条?你行吗?”

  风红缨摸摸低头嗅个不停的小狗。

  黑条鼻子耸了又耸,踩出来的月牙印一会往左街延伸几步,一会往南,踌躇不定。

  之前笑说哮天犬下凡都未必能找到阿忠的男人见状哈哈大笑。

  “珍珠,你这狗还是吃奶的狗吧?这么小你就拉它出来好像不太合适……”

  周围的人哄笑一团。

  警犬通人性,也许是听懂了这些人的嘲讽,黑条气呼呼地冲风红缨呜呜了两声。

  “没事。”

  风红缨从斜挎包里拿出一把狗粮喂给黑条,拎着狗绳柔声安慰。

  “黑条是最厉害的警犬,来,黑条,咱们再闻闻好不好?”

  黑条能在河岸边闻到王静婷的气味,说明黑条的嗅觉很灵敏,只不过现在她们在街中央,香火味重了一丢丢罢了。

  黑条极其的乖,嚼着狗粮,黑条继续埋头到处嗅,边嗅边往前走。

  风红缨亦步亦趋地跟在黑条身后,目光则在周边人群中来回巡视。

  围观的村民们跟在后边看热闹,他们都想知道黑条能不能找到拐走阿忠的人贩子。

  莫惊春逆着人群倒退着走,边走边观察风红缨身后的的北街。

  “珍珠,你这警犬能找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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