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少年梦话
凭借这部小说,约翰这个乡下佬顺利在哈特福德站稳脚跟,严重挤压《哈特福德文学报》的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哈特福德排名前几的报纸。
哈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的销量一度低到五万份(这是查理兹没来之前的销量!),取而代之,则是约翰的《哈特福德小说报》在上个月发行了十二万份!
前不久,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夜莺与玫瑰》的露西小姐也转投了《哈特福德小说报》,开始在约翰的报纸上连载新小说《穿斗篷的猫》。
哈利曾经极力挽留过露西小姐,并且开出了优厚的待遇。
他至今无法忘记当时露西小姐脸上露出的梦幻笑容,她一脸憧憬地说:“路易斯小姐一直是我的偶像,我是因为受了路易斯小姐的影响才会踏上写作这条路的,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路易斯小姐在一份报纸上连载文章,您无论给我多少金钱,都不能让我改变这个梦想。”
哈利无语凝噎,颓然不已。
又是路易斯小姐。
他虽然早就知道路易斯小姐是一位天才,但是此时路易斯小姐用她的作品告诉了约翰,他的想象力还太过贫乏,路易斯小姐是比天才还要可怕的怪物。
哈利的父亲,在退休前曾经告诉过哈利这样一番话:“有一种作家,他们是凌驾于所有天才之上的怪物,如果遇到了这种怪物作家,一定要千方百计把他收服,否则的话你一定会后悔,因为凡人们只会在怪物的进攻下溃不成军。”
哈利父亲的职业生涯中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位怪物。
她写的小说初期销量惨淡,但是却在半年后销量达到可怕的三十万册,在美国掀起阅读狂潮,间接影响了一场重要战争的局势,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全世界进行流传。
这名怪物曾经来过哈特福德文学报投稿,却被哈利的父亲给拒稿了,这件事也被哈利父亲引为平生憾事,所以在退休前他才会如此语重心长的告诫儿子。
难不成,他也要重复父亲的命运了吗?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进来。”
新来的实习生走进来,把手里的报纸放在了哈利的桌子上,“主编,这是新一期的《哈特福德小说报》。”
为了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敌人,哈利每周都会订阅敌人约翰的报纸。
哈利扫了一眼桌面的报纸,立刻敏锐的发现了不对劲。
他一边拿起报纸展开,一边问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报纸怎么这么厚?”
实习生解释道:“今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夹杂了一份赠刊。”
“赠刊?”哈利挑了挑眉毛,嘀咕道:“约翰那个老东西又在搞什么花样?”
他摆了摆手,“行了,你可以走了。”
实习生走后,他抖开报纸,先找到了约翰的赠刊,“守夜人日报?这是什么古怪的名字?”
约翰这是野心不小啊。《哈特福德小说报》刚出头,又野心勃勃想要开创新市场。
哈利不由在心里咒骂道: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宛如秃鹫一样追逐着财富,永远学不会满足!
他收回思绪,如临大敌开始阅读这份报纸。然后他“咦”了一声。
“《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
他心里一个咯噔,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沉着脸,迅速看完了这篇文章,表情扭曲,又爽快又痛苦,如果让刚才的实习生看到他现在的表情,一定会大惊失色,嚷嚷着主编终于疯了。
哈利没忍住狠狠锤了下书桌,“Fuck!有了路易斯小姐还不够,约翰是从哪里又挖到了一个怪物?他是怪物搜集家吗!”
“作者是怀特伯德(Whitebird)和兰斯(Lance)?又是两个新人吗?约翰那个老家伙为什么总是能发掘优秀的新人?!”
这个故事太他妈好看了吧!
短短一章,其实没有讲太多剧情,就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被闪电劈中后,竟然穿越时空来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
那时候的美利坚还是英吉利的殖民地,备受欺压和压迫,主角一来就掉进水里差点被淹死,还好有个好心的绅士让仆人救了他。
主角惊魂未定道:“上帝啊,您救了我的命!您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会报答您的!”
绅士笑着回答:“我叫乔治华盛顿,是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拯救选民是我的职责,您不必报答我。”
主角:???
乔治华盛顿的大名在美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主角熟知华盛顿的生平,知道他曾经在1759-1774年期间担任了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
主角精神恍惚,不可置信,难道他真的穿越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Di44章 就这样结尾了。
哈利心里竟然该死的开始期待接下来的剧情起来!
他真的很想知道主角到底是不是真的穿越到了百年前的美国!这个救了主角的好心绅士究竟是不是美国国父华盛顿先生?
主角遇到华盛顿先生,又会发生了什么?他熟知历史,会利用优势帮助华盛顿先生抵抗英吉利殖民者,解放美利坚人民吗?
该死的!他就是见鬼的好奇!
哈利越发愤愤不平,这么奇妙的故事为什么不在他们报纸刊登呢?
他暗自生了一会儿闷气,然后打算开始看第二个故事,在看之前,他在心中暗自祈祷这个故事千万千万要是个无聊的故事!
第二个故事叫做《重回十岁》。
“作者是……Bluebird?青鸟?怎么又是鸟……等等,怎么又有一个兰斯?!”哈利一边吐槽一边继续阅读这个故事。
《重回十岁》讲的是一个流浪汉一夜醒来发现自己重回十岁,那时候父亲还没有被仇人杀害,他们家的家业还没有败落,他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少爷。
在明白自己已经回到过去后,他决定这一次一定要改变父亲和家族的命运,让自己不会落到前世那样悲惨的下场。
哈利目瞪口呆,哈利失魂落魄,哈利悲愤不已,哈利甚至想问一问上帝,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上帝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残忍?
为什么怪物般的作家都是约翰的?为什么好故事都刊登在约翰的报纸上?
然后就是第三个故事《神与十二罪人》,作家那栏依旧有个兰斯!
哈利突然有了一个很可怕的猜想,不会每个小说的作者署名里都有兰斯吧?
他把报纸翻的哗啦啦作响,慢慢的他的目光越加惊恐和震惊,后背惊出了一身白毛汗。
他的心脏嘭嘭直跳都有点痛了,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心脏病。
这个兰斯到底是谁?怎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莫非是个职业抢手?现在的报纸已经允许刊登抢手的名字了吗?
哈利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平复心跳,自言自语道:“算了,不管那个诡异的兰斯,先把这些小说看完,总不能每本都那么好看吧。”
哈哈,怎么想都不可能的吧?
《麻省人穿到美国建国前》和《重回十岁》这两本书毫不夸张的说,开创了两种全新的小说题材,可以想见日后肯定会一手推动穿越小说和重生小说的流行。
作为题材的开创者,这两本已经太惊艳的,已经足足拉高了哈利的期待值和对书籍的鉴赏能力,接下来的几篇小说如果无法像《麻省人穿到美国建国前》和《重回十岁》那样开创全新的题材的话,在前两篇的映衬下,就会显得黯然失色。
但是新题材有那么好开创吗?
约翰能侥幸有两篇神文已经是上帝保佑了,如果接下来的小说每篇都那么独具一帜,哈利都要开始怀疑约翰是不是上帝的私生子了。
半个小时后。
哈利呆滞地坐在书桌前,爆出了一声响亮的脏话。
他已经看完了《守夜人日报》上的所有文章,现在心里只有一堆脏话。
妈的,约翰那个老头子莫非真是上帝的私生子?!为什么好事都让他摊上了!为什么怪物们都格外青睐约翰这个老头子!明明他比约翰年轻,比约翰长得帅!
《守夜人日报》上的七篇文章,每一篇都开创了新题材!每一篇!上帝啊!我那么虔诚的信奉您!您为什么要对我如此冷酷无情!
《守夜人日报》一出,全哈特福德的报纸还有活路吗?10个查理兹也扛不住一个《守夜人日报》啊!他们《哈特福德文学报》莫非真的要倒闭了吗!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了报纸的最后还刊登了一篇作者自白。
七篇文章的作者联名向兰斯表达了感谢,感谢兰斯先生提供的灵感和创意,他们的作品都是基于兰斯先生的创意而展开的,没有兰斯先生,就没有他们的作品,所以他们才在署名那里写上了兰斯先生的名字。
“What the fuck!”哈利刷的站了起来,粗鲁的把报纸扔在桌面上,开始背着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他现在只觉得头发发麻,全身的鸡皮疙瘩争先恐后冒出来,一股强烈的电流在他的全身流窜,沿着细密的肌肤文理钻进了他的大脑,让他头晕目眩,根本无法思考。
不知过了多久,哈利沸腾的大脑慢慢冷静下来,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不惜一切代价,他也要挖到兰斯这个作者!
这个作者,简直是站在所有怪物顶端的怪物之王!只要有他在,所有怪物都要退避三舍!
他敢断言,未来十年,这个兰斯将是美国文坛一切流行题材的开创者,他将支配统治整个美国文坛的通俗小说!
他在这一刻,终于深刻的体会到了凡人在面对怪物时的绝望。
怪物统治的时代,凡人们只能在夹缝中苟延残喘,在怪物的阴影里瑟瑟发抖,艰难求生。
下一个十年,是属于兰斯的时代!
这是属于兰斯的辉煌时代,也是属于其他通俗小说作者们的黑暗时代。
明亮的太阳光下,读者不会发现其他星星的踪影。
太阳统治天空,支配大地,照耀万物。
作者们咒骂,恐惧,愤恨,却无可奈何。
这就是怪物和凡人之间的差距。
哈利已经错过了路易斯小姐,他不能再错过这个比路易斯小姐还要可怕的怪物了!
只要能拥有这个怪物,那么毫无疑问,他将拥有美国通俗小说文坛的未来!
不管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一定要得到兰斯先生!
第44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4)
哈利并不是唯一一个被兰斯的吓到的人。
随着《哈特福德小说报》和《孟松小说报》送入千家万户,《守夜人日报》也进入了很多读者的视野。
汤姆坐在餐桌前,一边吃饭一边漫不经心地看今日份的《孟松小说报》。
自从《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完结后,汤姆就提不起劲来看《孟松小说报》了。
虽然《孟松小说报》近几年也涌现了一些优秀的作品,露西小姐最近的连载小说《穿斗篷的猫》也很有趣,但是!
汤姆在品尝过法国大餐后,就看不上烤面包了。
于他而言,他已经见识过了世界上最壮丽的风景,品尝过最美味的大餐,所以普通的风景和美食已经无法让他感到满足了。
有时候,汤姆甚至有点埋怨路易斯小姐,如果不是她养刁了自己的口味,他现在也不至于无书可看!
但是尽管如此,汤姆已经养成了每天翻阅《孟松小说报》的习惯,每天早上吃饭的时候瞅几眼《孟松小说报》,看看路易斯小姐什么时候开始新连载。
今天的汤姆注定要失望了。
路易斯小姐依旧没有开始新连载,而其他作者的作品比之路易斯小姐的作品,还差了几分火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