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娇娘 第67章

作者:偏方方 标签: 宠文 欢喜冤家 快穿 穿越重生

  他还给它们取了名字,从一到七,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辨认它们的。

  萧六郎给老太太带了平城特产——糖渍杨梅干,这个时节杨梅刚结果,果子不大,酸味很浓,但这种杨梅最适合糖渍,酸甜的口感吃起来不会腻。

  萧六郎带了两罐,一罐是去了核的,一罐是有核的。

  别看只是两罐吃食,但这是平城最有名的一家糖渍杨梅干,又恰逢考试学生多,每天几乎一出来便被一抢而光了。

  萧六郎是半夜去排队的,在冷风里瑟缩了许久。

  老太太扒拉了一个无核的杨梅干给狗蛋。

  狗蛋吸溜得口水横流。

  顾小顺还没放学,萧六郎给他也带了东西,是一整套做木雕的工具,特别齐全。

  昭国对铁的管制极严,一般人很难买到如此精细齐全的铁具,萧六郎是讹了罗太守才买到的。

  眼看着萧六郎的包袱瘪了下去。

  小净空遛着小鸡,脸上浑不在意,却时不时往萧六郎拎着的包袱里上瞥一眼。

  顾娇捕捉到了他的小异样,问道:“净空是不是也很期待自己的礼物?”

  “我才没有!”小净空傲娇地撇过头去。

  坏姐夫是不会给他买礼物的!

  萧六郎将小家伙的别扭尽收眼底,本来俩人的关系就够呛,又分别了一个多月,如今连生疏都算不上了。

  萧六郎从包袱里拿了一套孔明锁出来:“不要就算了,我送给狗蛋。”

  “不行!”小净空一下从椅子上蹦下来,将孔明锁抢在怀里,“他、他小!他玩不了!”

  狗蛋茫然地看着小哥哥,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最后是顾娇的。

  那是一个十分精致的锦盒,只瞧盒子便感觉其价值不菲。

  顾娇暗道比划了一下锦盒的长度。

  是簪子么?

  这么贵的盒子,至少是根银簪吧。

  银簪在乡下可不多见,一般都是木簪,豪横一点的就是铜簪。银簪只有条件很好的人家才能买,而且只有在很重要的日子才舍得佩戴。

  当然最重要的是,如果一个男人送女人簪子,那就代表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意思!

  顾娇满脸都写着我好喜欢我好喜欢我好喜欢!

  吧嗒。

  萧六郎将锦盒打开了。

  却不是什么簪子,而是一支毛笔!

  顾娇当场傻眼。

  萧六郎道:“你的字总是练不好,除了握笔姿势不对,与毛笔也有关系。这是平城一位名匠所制的狼毫笔,很适合你的力道。”

  他一本正经地介绍,顾娇却整个人都不大好了。

  簪子它是烫手吗?

  为毛要给她送支笔?

  这好比是给一个满心只想氪金游戏的学生送了一套考试真题,她能拒绝吗?!

  看着顾娇强忍住抓狂的小样子,老太太笑得肚子都疼了!

  ——有一种需要,叫六郎认为你需要。

  顾娇抱着怀里的狼毫笔,小脸黑成了炭。

  随后萧六郎又递给她一块铜对牌,上面刻着周记钱庄。

  “家用我存在钱庄了,你需要就自己去取。”

  萧六郎没说具体数额,顾娇也没问,她还沉浸在被送了一支毛笔的暴走情绪中。

  顾娇不知道的是,这支狼毫笔比其余几人的礼物加起来还要贵,不是银子这等俗物能买到的。

  顾娇倒也没暴走太久,她还记得正事。

  临行前,顾娇叮嘱过冯林,务必盯着萧六郎每日练习走路,现在她要验收成果!

  顾娇和萧六郎去了西屋,看了他的脚踝。

  手术的伤口已经淡到几乎看不见了,顾娇探出手捏了捏:“还疼吗?”

  萧六郎摇头:“不疼了。”

  “一点也不疼?”顾娇抬头看他。

  他点头:“嗯。”

  顾娇又捏了捏他的腿肚子,手感不错,看来冯林没有偷懒。

  曾经弱化的肌理在复健了近四个月后已经基本恢复,也就是说,萧六郎也不存在腿脚无力的状况了。

  他至今仍没丢掉拐杖,最大的问题可能来自于他的心理。

  顾娇在前世见过不少类似的案例,有的是因为害怕二次受伤,自我保护过度,不过这种多半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并好转。

  另一种的情况则比较复杂。

  患者有心结。

  打不开那个心结,他就会一直活在伤病的状态里,以此来惩罚自己,或逃避什么事情。

  顾娇思量的空档,萧六郎已经放下裤腿,杵着拐杖出去了。

  顾娇望着他清冷而孤单的背影,不由心生疑惑,他究竟经历了什么?

  ——

  萧六郎考上秀才的事很快在十里八乡传遍了,作为村里的大户顾家当然也听说了消息。

  他们真是做梦都没料到萧六郎能连考两个案首,还最终考上了廪生。

  明明连天香书院都差点考不上的学渣,怎么和大顺一样考上廪生了?

  而且同为廪生,萧六郎的显然更有含金量一些,否则也不会发给萧六郎的大米比发给顾大顺的大米要好上许多了?

  “两个案首呢,只差一个就小三元了。”饭桌上,顾长陆不无羡慕地说。

  他是生来不愿读书吗?

  不是。

  只不过他读不进去,后面他有了两个儿子,指望他们读进去,可愿意读的家里供不起,免费入学的又是顾小顺那个不争气。

  顾家人哪里知道,不是萧六郎考不上小三元,是他主动放弃了小三元。

  一桌子人的脸色都有些难看。

  最难看的当属顾大顺。

  一贯被自己瞧不起的萧六郎突然翻身骑到了自己头上,顾大顺心气都不顺了:“有黎院长亲自辅导他,他的进步当然很大,县试前的那个月,我天天都看见黎院长把他叫去中正堂。”

  他才不信萧六郎是凭自己的本事一飞冲天的,明明论资质,萧六郎还不如自己,如果被黎院长亲自辅导的人是自己,那他一定能考出比萧六郎更好的成绩。

  说白了,他是输在资源上。

  若是以往,顾家人一定跟着酸萧六郎两句,然而今晚众人一个字也没有接。

  这令顾大顺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感觉最近家里的气氛似乎和从前不一样了,大家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除了顾小顺。

  他会这么想并不奇怪,顾家打侯府千金的主意失败后,顾娇的事就算彻底东窗事发了。

  都不用顾侯爷使什么审讯的手段,只让黄忠在村里走一圈便将顾娇从小到大的经历弄了个明明白白。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侯府血脉,能被人这么欺负吗?这不是把顾侯爷的脸摁在地上摩擦吗?

  顾侯爷的怒火可想而知。

  要不是念在顾瑾瑜与顾家三房夫妇的份儿上,顾侯爷早把这家子抓去乱棍打死了!

  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顾老爷子的里正做到头了。

  这是顾老爷子最冤枉的一回,去族里吃了个酒,回来村官儿就没了,还是被自家婆娘和儿子儿媳坑没的。

  至于顾瑾瑜那边,顾侯爷让顾家放弃了顾瑾瑜的抚养权,并发誓这辈子都不出现在顾瑾瑜的面前。

  另外,替顾侯爷守口如瓶,一个字也不许往外泄露。

  所以顾家人连顾大顺与顾小顺都瞒着。

  顾二顺无意中偷听了一些,知道顾娇可能是抱错的孩子,但更多的他也不清楚了。

  以上是气氛古怪的原因之一,之二是家里的女眷竟然上桌吃饭了。

  顾大顺对此很不习惯。

  顾大顺瞥了眼亲妹妹顾月娥,想到什么,道:“娇娘真有福气,嫁了个秀才相公。”

  自家妹妹年纪不小了,按理该说亲了,若是嫁给好人家,于他也是一股助力。

  顾月娥闷头吃饭不吭声。

  众人心道,有福气的是娇娘吗?分明是萧六郎那小子吧!他知不知道自己娶了谁?侯府千金啊!

  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

  说起来这门亲事是他们大意了,若早知那丫头这么有来历,他们就不把她嫁出去了!

  留在家里当棵摇钱树,不知能找侯府讨多少好处呢!

  顾家人毁得肠子都青了,然而又有什么办法?那丫头不再傻乎乎的好糊弄,他们就算想修复关系也没这么容易了。

  吴氏冲刘氏使了个眼色,让她夹碗里的大肉。

  这是实实在在的大肉,每一片都切得特别厚,肥的直流油,以往都只有顾大顺能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