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永岁飘零
况曼一夜好眠,睁开惺忪秀眸,往半掩着的竹窗瞅了一眼。
下床,披上外衫,走至窗边。将半遮半掩的竹窗撑开,晶亮眼睛,惬意地欣赏着窗外细雨。
清新的空气,没有任何异味,醉人心弦。
末世的空气,永远是浑浊的,哪怕是下雨天,空气中都飘荡着丧尸独有的恶臭。
好久没有呼吸到正常空气了。
陶醉之际,孟九重从另一个闲置的杂物间里步了出来。
“阿曼,早饭我温在锅里,今儿下雨,我去一下田里,你关好院门呆在家,谁来叫也别开门。要是阿牛他们爬过篱笆进院,你直接将他们打出去。”
从杂物间走出的孟九重,又一次刷新了况曼的认知。
昨儿晚上他认真炒菜时,况曼以为,孟九重就该是个厨艺了得的大厨,后来回了房,见他看书,她觉是大厨这称呼,对他有些亵渎。
低眸看书的他,明明就是一个雅俊文人。
一觉睡起,况曼打破昨晚的两个认知,她这会儿,终于相信傻女对他的评价了。
原来傻女没骗人——
这便宜夫君还真是个种田的庄稼汉!
头带斗笠,身披蓑衣,裤脚微微挽起,露出精瘦小腿,肩膀上还扛了把锄头。
那扛锄头的姿势,一看就是个擅弄田地的庄稼把式。
况曼眨眨眼,俏容闪过诧异。
——百变郎君!
除了这几样,他还有啥是没被她发现的?
想到他可能还会换种身份,况曼莫名有些期待。
第5章 以牙还牙
孟九重嘱托了一番况曼,扛着锄头,如早出的农人,走出家门。
昨儿那些用石头丢况曼的熊孩子,在天黑后,几乎都被家里大人揍了一顿,哭声没少传进孟家。
孟九重担心那几个孩子,会将挨的揍归算到况曼身上。
这种情况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
曾经他将欺负况曼的小孩捉住,交于他家大人,谁知,那被他捉住的孩子,回头就把这笔帐算到了况曼身上。
况曼目送孟九重离开。
待身影消失视线,她懒洋洋地伸了个腰,扭动一下脖子,穿戴整齐地去了厨房。
什么都能错过,唯独一日三餐不能错过。
将孟九重温在锅里的早饭,全部吃进肚子,况曼心情舒畅地回了房。
休息一晚,三级异能已恢复泰半。况曼无所事事,打算用异能温养一下身体。
这具身体许是幼时受过伤,看着虽与常人无异,实则却很孱弱,得调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到正常人状态。
她还想将异能修练至上辈子的八级呢,没有健康的身体,谈什么修练。
况曼敛下心神,催动异能,准备调养身体。
调理不到一个时辰,院中突兀响起一道水声。
水声打断了况曼运功,她黑眸一睁,恼怒地往窗外扫了一眼。
院落石缸上,一根成人小腿粗的木棍,大半截落进了石缸里。
缸中水花漾起,飞溅而出。
......孟九重的担心成真了。
还真有人不服气,上门寻衅。
一张青涩脸孔,满布阴云,本该纯真的眼睛,此刻却如毒蛇般,阴恻恻地盯着孟家窗户。
院外站着一个男孩,目测十一二岁,已不属于无知幼童。
在古代,这个年纪的小孩已可抵半个大人用。
“喂,傻子,出来。”
况曼认识这个小孩,他是杨兰的堂弟,也是那个诱骗傻女进山,和蛊惑傻女下河抓鱼的人。
昨儿傻女会丧命,最大原因,就是这个小孩。
其他几个欺负傻女的小屁孩,石头都是乱丢,并没对傻女造成致命伤害,唯有这个男孩丢出的石头......次次都砸中傻女的脑袋。
包括她穿越过来后,额头上最后一道伤,也是这个男孩造成。
看到这个小孩,况曼眼瞳泛起冷意。
他的举动,已不再是纯粹的捉弄,而是下了死手。
况曼不知道他是受杨兰教唆,还是生性本恶,总之,他已彻底惹恼了她。
不是喜欢叫傻女傻子吗?
那她就告诉他,什么才是真正的傻子。
况曼黑眸落到那根掉进石缸里的木棍,手指掐了一个响,石缸中的木棍突得一下,腾空飞起,旋即,向院外的小孩骤然飞了过去。
“——啊!”
惨叫突兀响起,院外之人抱着脑袋,身体一软,失力倒在了地上。
况曼嘴角抿起寒意,身形如鬼魅般,赫然消失在房间。
再出现时,人已置身院外。
况曼弯身,伸脚,踢了踢地上已然被砸晕的人,随即弯身将人拎起,再一晃,消失在了院子前。
大概一盏茶功夫,况曼身影再度回到孟家院外,她嘴角噙着笑,轻轻推开院门,信步回了房间。
末世生存十几年,况曼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天真少女。
收拾一个谋害傻女性命的人,况曼没有丝毫心理负担。
末世,人性之恶被放大到极限,能在末世活下来的,尤其是女人和孩子,没一个善茬。
况曼懒得去探究这个小孩对她的恶意来自于哪里,既然招惹上她,那就要承受来自她的报复。
*
雨,不知何时已停下。
山涧薄雾渐散,被雨水洗涤过的树林苍翠欲滴。
快近中午,孟九重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
“阿曼,今天额头还疼吗?”
将锄头和斗笠放置院门前,褪下身上蓑衣,孟九重看着坐在檐下的况曼,关切地问。
声音清朗温润,极为悦耳。
况曼回以他一个浅笑:“不疼了。”
“不疼就好,那应该没什么大碍。”孟九重略略安心。
况曼转移话题,“九哥,快中午了,咱们中午吃啥?”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到了中午必须吃饭,而能解决她吃饭问题的,只有眼前这个便宜夫君。
孟九重看向她:“你想吃什么,九哥给你做。”
“啥都可以?”况曼眼珠突兀一亮。
看见一提到吃的,就双目生辉的少女,孟九重好笑地点了点头。
况曼砸吧砸吧嘴:“我看炕上挂了只熏过的兔子,那只兔子能吃吗?”
“行,今天中午咱们就吃它。”
孟九重说着,回屋把沾了水迹的衣服换下,进了厨房。
况曼见状,眉毛弯起,颠颠地跟进了厨房,给孟九重打下手。
厨艺不精,但烧火况曼还是很拿手的。
昨晚天太黑,她没注意到炕上挂着兔子,要是知道......好吧,知道她也不会弄,最多就煮熟了,随便吃吃。
况曼坐在灶台下,拨弄着灶中柴火,烧火烧得有模有样。
孟九重处理着熏兔子,目光偶尔落到灶下少女身上。
少女眸子灿若星辰,时不时露出垂涎,生动又鲜活......看着如此有灵气的况曼,孟九重心中生起淡淡疑惑。
但这疑惑在看到少女晶莹的左耳垂下,那颗只有针眼大小,珠红鲜艳的红痣时,又逐渐消去。
人没变......难道,真只是清醒?
可清醒后,为何却独独缺了八年前的记忆,是当初受创太重?
罢了,没有便没有吧,能侥幸清醒他也为她高兴,至于其它,顺其自然。
孟九重收拢心绪,很快便将熏兔子打理干净,然后,麻利地将兔子大卸八块。
今天这只熏兔子,孟九重没打算用炒的。他先是把兔肉滤了一下水,将肉煮熟,在蒸饭的时候,把捞出锅的兔肉装进一个大碗里,放到饭上蒸。
很快,厨房内就飘起一股淡淡肉香。
肉香蹿进鼻端,挑起味蕾以往对美食的记忆,况曼咽了咽喉咙,秀眸落到孟九重轮廓分明的脸上,心思暗暗浮动。
这么会煮饭的男人......真想把他“占”为已有!
*
昨晚况曼的饭量,似乎吓到了孟九重。
孟九重担心她又吃不饱,午饭就多蒸了一些,可谁知,饭锅还是见了底,一粒米饭都没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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