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女王不在家
一时两个人都没再说话,气氛倒仿佛有些尴尬。
过了好一会,苗秀梅才突然问道:“你哥那里,和那位冯同志怎么样了?”
顾舜华听着这个,便微诧:“冯同志?”
苗秀梅:“嗯。”
顾舜华:“他们不是早黄了吗?这还是当着我面黄的!”
苗秀梅诧异地看向顾舜华:“那冯同志的孩子呢?你哥不管了?”
顾舜华猛地想起还有这茬,一时也是无语了,心想自己哥哥到底怎么和苗秀梅解释的,难道他就没提这事吗?
她深吸了口气,解释道:“秀梅姐,我哥说了,那孩子不是他的,肯定不是他的,他和人家清清白白,没别的事,我哥有一千个一万个毛病,但这点我能给他做保障,他既然说了不是他的,没碰过那位冯同志,那就肯定不是他的,你们相处这么久,他什么人品,你应该清楚。”
苗秀梅听着,好像有些茫然,过了好一会,她才眨了眨眼:“这,这样也好。”
显然是被这个消息打得有些措手不及。
顾舜华叹了口气,她想起来冯书园的事。
其实她不用问了,猜也猜到了。
应该是冯书园和自己哥哥谈着的时候,被人欺负了,她大受打击,自己哥哥那个人,就是天底下第一负责任的,自然不能抛弃冯书园了。
甚至他可能还认为,是自己哪里没做好,没能好好保护冯书园才让她出这种事,于是冯书园便把这个当做一个把柄来拿捏自己哥哥,就这么牵制了他好几年。
这几年,他未必不知道冯书园的种种刻意,但是一个女性遭受过欺凌,他作为当时谈着对象,道义上就是不能抛开。
其实自己哥哥就是这种性子,那个愧对冯书园把冯书园当自己责任的顾振华,和那个以自己的婚姻来护着苗秀梅帮着她办户口的顾振华,从来都是一个人。
只是这些,如果自己哥哥不去解释,她也不好说什么。
冯书园那个人再让人瞧不上,事关别人的私事,还是女性那样的遭遇,又是和哥哥相关的,她也不好把自己的臆想和猜测说给苗秀梅听。
于是她终究只是道:“秀梅姐,我哥哥这个人是个好人,有时候好人做出来的事也是让人着恼。我觉得你们之间还是存在一些误会,比如在冯书园这件事上,他可能一直没有和你解释清楚,当然这也怪他不愿意多说。”
苗秀梅愣了好一会,才道:“我,我不知道……”
顾舜华便道:“秀梅姐,那是我哥,我当然也盼着你们能有这个缘分,你这个人好,如果能当我嫂子,那是一场缘分,我心里也高兴。但我说这个,也不是说要怎么样,就是希望哪怕你们没缘分也别以这种误会的形势分开。你们说得清清楚楚了,你再去找别的,彼此也都踏实。”
说完,她吃差不多,也就起身走了。
谁想到一出去,刚走出大院的门口,就看到了顾振华,正好往这边走。
顾振华看到妹妹,其实也有些不好意思:“舜华,你在啊,我就是来看看,听说这几天闹雨,这边的房子怕漏雨,所以我过来和她说一声。”
顾舜华叹了口气:“我先回去了。”
顾舜华回去的路上,自然难免想着哥哥和苗秀梅的事,这种事,摊开了,也许还有缘分,说不明白,不行也就不行了。
下了公交车后,天已经不早了,前门街道上有路灯,两边也有铺子,不过一进胡同,就暗起来了,幸好她包里有一个手电筒,这还是以前帮着苏映红对付罗明浩时买的,正好拿出来照亮。
谁知道经过大杂院外面墙根下时,就感觉前面槐树那里的叶子好像在抖。
她把手电筒打过去,一束光落在斑驳的槐树冠上,那动静就没了。
她仔细看了看,确实好像没什么,但心里却有些怀疑。
她壮着胆子问:“谁,谁在那里!”
她好歹也是有个军人丈夫,现在故意这么沉着嗓子一吆喝,还挺像那么回事,很严厉。
但是,并没有什么动静,只有夏风吹过的轻微窸窣声,以及大杂院里佟奶奶家猫发出的喵喵声。
她拧眉,紧紧攥着手电筒,盯着那槐树,那槐树依然不见动静,她想着也许自己看错了,也就进家门了。
进去后,想想到底是不安心,便薅了顾跃华:“外面那棵老槐树上好像藏着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了,走,你跟着我出去看看。”
顾跃华一听这话就懵了:“能藏什么?可别是闹鬼?!”
顾舜华听着头皮发麻:“你别瞎说,兴许是个贼呢!走,我们一起去看看。”
顾跃华:“贼?大杂院里老街坊没几个富裕的,这还能招贼?”
不过话虽然这么说,顾跃华还是跟着顾舜华出去了。
毕竟许多事都是没准儿的,有时候一双袜子挂那儿还有人偷呢。
谁知道他们一出去,就见前面一个人影,“嗖”地一下往前跑,顾跃华“卧槽”了一声,赶紧过去追,可那人往前面一拐弯,就转进拐弯胡同了。
顾舜华顾跃华赶紧扑过去,但大晚上的,哪还能看到人呢!
顾跃华气得拍自己脑门:“还真有贼,还真有贼,我就这么把贼给放走了啊!”
顾舜华:“这个贼肯定是咱附近的,你看他刚才跳下来往那边逃,逃得多溜啊!”
顾跃华:“谁知道呢,咱要报案不?”
姐弟两个说着话往家走,他们这一吆喝,已经把大杂院里人都给惊动了。
本来夏天嘛,天热睡得晚。
现在大家都跑过来,顾跃华便和大家说起刚才的贼。
潘爷听了:“这事可不能就这么拉倒,你说咱们大杂院里能有什么,还招贼惦记了,咱现在赶紧把人都叫出来,去找找这附近几个胡同,没准贼还没跑远呢!”
大家当然都听潘爷指挥,于是都拿了手电筒,跑出去胡同里,吆喝着抓贼,把各处胡同都给串了一遍。
可惜的是,最后也没找到什么,只有一点是肯定了:这贼肯定就是附近几个胡同的,远不了!
大家伙自然议论纷纷的,说什么的都有,还有人琢磨着第二天赶紧去报告派出所,当然也有人开始说鬼故事,说哪年谁谁谁去官茅房,结果厕所里伸出来一只手问他要纸吗,没准这就是一个鬼,把大家吓得不轻。
顾舜华哄着两个孩子躺在床上,听着外面的动静,心里也在琢磨这个事。
她回忆着那个人的身高,这天没月亮,看不太清楚,但是那人肯定不高,怎么着也不到一米七。
是个女的?
这附近胡同里,还是女的,跑过来爬槐树偷东西?
不知怎么,顾舜华就想起来那声猫叫。
那槐树隔着一堵墙的间壁儿,可就是佟奶奶家啊!
这胡同里也不止这一棵槐树,那个地方也不是最好爬进去的,所以这个人,是不是根本就是冲着佟奶奶去的?
顾舜华猛地便想起来佟奶奶的那只碗,以及陈璐。
她想偷碗?
第62章 生病
躲在槐树上的人确实是陈璐,陈璐也确实想偷碗。
最近陈璐的日子可是不好过,自从那次的什么抓特务事件后,她就受了大打击,整个人都感觉不太好,身子也不行了,精神每天恍恍惚惚的。
她也时常做梦,一会儿梦到自己还在这本书中,她已经嫁给任竞年了,一会儿又梦到她还是二十一世纪那个白领,进了秘书处,暗暗地喜欢着自己的老总。
许多事,就在她眼跟前转,让她分不清楚真假。
也是最近,罗明浩跑来找她爸商量大事,听着他们叨咕,说起来这次清酱肉的事,她才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了。
这事情不对,真得不对!
按照她书中所写,应该是罗明浩和自己爸爸合作,罗明浩拿到了香港亲戚的财产,自己爸爸拿到了御膳的配方,于是两个人开饭店,再过几年,成为了京城第一御膳,从此享誉中外,而她也成了连锁大饭店的少东家,吃香喝辣。
在任竞年上学期间,生活艰难,是她帮衬着任竞年度过难关,在任竞年事业最要紧的时候,又是她出钱帮助了任竞年,任竞年对她感激不尽,两个人互相扶持走过来。
可是现在,被她委以重任的罗明浩,竟然在那里拍大腿难受说被开除了,竟然就这么被福德居开除了!
自己爸爸也没拿到御膳的方子,罗明浩更没学到什么手艺,甚至他那个香港有钱亲戚,目前也没给他钱的意思!
这就已经让她心寒了,而顾舜华那里的发展,让她惊得后脊梁骨发冷。
顾舜华竟然开始做清酱肉了,并把这清酱肉卖出了好价格,就这么挣到了钱。
陈璐眼睛都直了。
她看到过杂志关于顾舜华的专访,上面提到了顾舜华的第一桶金就来自西瓜酱和清酱肉,没想到,兜兜转转,在自己写的书里,她就这么在自己眼皮底下做出来了清酱肉!
陈璐摇头,不,不行,这本书里的剧情都被弄乱了,那自己怎么办,自己怎么得到幸福。
犹如南柯一梦,陡然惊醒,她失去了二十一世纪的一切,就这么困在一个自己根本看不上的年代!
没有了任竞年,她是想被官茅房的臭味熏吗竟然要跑到八十年代来!
陈璐就这么听着罗明浩和自己爸絮叨,还提到了顾舜华的清酱肉怎么挣了大钱,说是早知道她那肉在哪儿就该给她搞个破坏,说现在举报了,本来想定她一个资本家,结果竟然没成。
“反正我就在这里盯着了,有我罗明浩在,她是别想干成事!”
罗明浩最后一拍桌子一瞪眼,这么说。
陈璐听着,却是只有心痛。
她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
顾舜华挣钱了,顾舜华走上了曾经她走过的那条路,而她却在这里成了被监控的特务,就这么像躲在阴暗角落里的老鼠一样,清晰而痛苦地品味着失败和嫉妒的滋味。
那她成什么了,她只配和罗明浩这种德性的跳梁小丑筹谋大事吗?
这是她一手缔造的世界,她怎么也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出现!
陈璐想到了很多办法,她对这个世界知道的太多了,她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买房子,买四合院,买别墅,囤积土地,买股票,这些都可以,都能发大财,但现在显然不行,她需要资本,需要第一桶金,没有第一桶金,她两手空空,靠什么买,卖了自己都不够!
外面屋里,罗明浩还在和自己爸爸商量着要弄到顾全福的“御膳菜谱”,而陈璐却无法忍受这些,弄到御膳菜谱又怎么样,一时半会,他们哪来本钱开饭馆,怎么可能打败顾舜华。
她攥紧了拳头,终于再次把脑筋动到了那只“猫碗”上。
没错,她必须拿到那只猫碗,拿到后,卖了,她会一下子发财,发财后,她还用愁什么吗,拿着这些钱买四合院,去投资那些古董,这就是她以后的资本。
而对于佟奶奶来说,她既然用那只碗来喂猫,她肯定不知道那只碗的价值,就算丢了又怎么样,无非是絮叨絮叨。
可谁想到,就是这么不凑巧,她爬上树打算从墙头翻过去,就这么被顾舜华碰到了,还差点被抓住。
陈璐气得咬牙,她就不信了,难道就拿不到一只碗!
只要拿到那只碗,她就一定有办法卖出去,挣一大笔钱!
她就算去做买卖,也得先有一笔钱不是吗!
到了第二天,潘爷便带着人去派出所报案了,派出所的人来查了查,可也没查出来什么,只是说以后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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