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山微雨
快到下班时间,吴总依旧独自留在办公室。
秦先生?
都什么跟什么。
他又是好笑,又感到荒谬,更多的则是疑问。
秦家、秦氏都不止一位秦先生,那男孩到底是谁的儿子?
还有他和白纤纤的关系。
这年代了,总不能是童养媳。那会是……母子?
看来父亲不方便出面,派儿子来探路。不管白纤纤背后是哪位大人物,至少,人家还挺宝贝她。
吴总拿起小秦先生临走前,他保镖留下的一份文件。
居然是批改过的剧本。
真奇了怪了。
演员背后的金主有兴趣改动剧本的,这不是第一位,可他们早上才把剧本发过去,中午就能改完?效率也太高了。
很快,他的注意力转到更严重的问题上,急忙取老花镜,戴上。
这,这这?
在这名为《千年之恋》的剧本中,女主叫玉如烟,男主叫苍烈。他们爱的缠绵,爱的热烈,两人的对手戏非常多。
……批改也异常的多。
比如:
【苍烈紧紧地抱住玉如烟】经过改动,变成【苍烈轻轻按住玉如烟的肩膀】。
【苍烈苦笑,亲吻玉如烟的脸】变成【苍烈苦笑,亲吻玉如烟的头发丝】。
【苍烈万分心痛,横抱起昏迷的玉如烟快步离开】变成【苍烈万分心痛,侍女扶起昏迷的玉如烟慢慢离开】。
【苍烈怒从中来,死死压住挣扎的玉如烟】变成【苍烈怒从中来,死死压住挣扎的玉如烟的替身】。
……
这都什么玩意儿?!
好好的一个孟浪狂放的男主人设,搞的能和柳下惠一拼。
吴总虽然对剧本没有深刻的研究,但也知道,照这么改下去,绝对要完的节奏。无论观众、或是原作的书迷,全得骂街。
他拉开抽屉,吃了一粒速效救心丸。
电脑提示音响了响,有新邮件,发信人……白纤纤。
吴总冷哼,点开,短短一句话。
[白纤纤:请用附件中的原剧本。]
他挑眉,有点意思。
[吴成:使用修改过的剧本,似乎是秦先生的意思。请问你是否已和他商量妥当?]
[白纤纤:谁惯着他。]
吴总:“……”
这只金丝雀,不太乖啊。
很快,又有新邮件。
吴总颇感兴趣地打开。
[白纤纤:这么改没人会看,没人看怎么赚钱?附件有一份合同,看完请给答复,静候佳音。]
吴总本来还怀着消遣的心情,阅读她给的‘合同’,越看眉头拧的越紧。
怎么说?这实在是一份奇怪的合同。
从措辞到格式,极为正式,仿佛出自顶尖律师事务所。
可内容又如过家家。简单概括一下,尽是——如果广告收益超过XX,电视剧总播放量超过XX,白纤纤所得多出……之类的天方夜谭。
那些数字远远超出他们预期的最佳成绩,根本不可能达成。
更何况,现在平添是非,临阵换女主,新换的是没有任何从艺经历的素人。
不过——
吴总又看向被改的面目全非的剧本。
这位秦先生,还有他养的小金丝雀……可真特别。
第23章 神授 厉害,厉害。
“圣圣, 我好喜欢你啊!”
“圣圣看这里!看这里!”
“圣圣又换发色啦?好看到炸啊!”
今日的机场通行道乱糟糟的,全因为张启圣的行程又双叒叕提前走漏,引来大批粉丝接机。
几名保镖协同助理何航、周利一边开路, 一边不耐烦地嚷嚷:“让开!不要挡路好吗?”
人声嘈杂。
粉丝哪里能听的进劝阻, 注意力全在包围圈中间, 那被众人护送的青年身上。
何航被没完没了的人群搞出一身汗,心烦气躁,抬头一看,粉丝居然还拉了应援横幅:
“人间宝藏张启圣”。
“正能量元气少年张启圣”。
就看字这一会儿功夫, 近处传来一声疯狂尖叫:“圣圣,你的圣代们永远爱你!我们一直都在!”
何航被那嗓门震得耳朵嗡嗡响,火气上涌。
他回头。
粉丝口中的正能量元气少年张启圣, 此时正顶着一张完美融合了‘玩世不恭’和‘生无可恋’两种迥异气质的脸, 还有一头新染的奶奶灰短发,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粉丝叫:“圣圣, 看过来!看过来!”
张启圣取出一副墨镜, 戴上。
粉丝又叫:“圣圣,跟我们说句话吧!我们等了你好久啊!”
张启圣拉下头顶的HIFI耳机, 裹住两只耳朵,走的更快。
何航摇摇头。
终于, 脱离苦海。
坐进车里,何航啧啧称奇:“盛哥, 这一年, 你的态度越来越差, 粉丝怎么还越来越疯狂了?”
前面的周利捏着嗓子,学粉丝叫唤:“圣圣!圣——”
“闭嘴。”
张启圣发话,何航和周利瞬间收声。
好一会儿, 周利才说:“盛哥,现在去星耀,吴总叫开会,《千年之恋》的女主角,原来不是颜小燕吗?换人了。”
“不去。”
“又不去?”周利无奈,劝道,“都跟吴总说好了。你放他那么多回鸽子,就算他看在路家的面上不好发作,心里肯定骂死你。”
张启圣不为所动,“去路家。我给大小姐带了礼物。”
周利说:“星耀那边……”
张启圣闭上眼,自动过滤杂音。
出道至今,三年,真他妈受够了。
所有苦难源自那一天。
当时,他二十二岁,还叫张启盛,日子过的好好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有时帮人锥债,有时帮人送货,工地上也干过几天,自由自在。
可他在路家当司机的老子不那么想。
他爸觉得他高中辍学,前程已完,又混成无业游民,这辈子没指望了,过不了几年,他就会沦落到街边乞讨。
于是老张以死相逼,拖着他站到路洄的书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路家大少爷救他一命。
路洄以给商品估价的眼神打量他。片刻,问:“会唱歌么?”
他说:“不会。”
“有什么艺术特长?”
“没有。”
“识字吗?”
“写十个字起码五个错别字。”
路洄又看他一会儿,轻飘飘定论:“进娱乐圈。我会叫人给你安排经纪人和团队,包装改造一下,能行。”
他傻了。他爸也傻了。
老张磕磕巴巴的说:“大少爷,这……这恐怕不行。我儿子不会唱歌不会演戏,文化不好,字都认不全,也没艺术天赋。除了长相过的去,什么都不行,还一身臭脾气——”
路洄轻轻咳嗽几声,说了四个字:“他会红的。”
后来,他出道了,以惊人的速度奇迹走红。
于是张启盛变成了张启圣。
早年辍学、打遍七中一条街无敌手的不良少年,变成了正能量元气少年偶像。
听习惯了的一声声‘盛哥’,变成了永无止境的尖叫,‘圣圣、圣圣’。
气的他啊,胸口都忍的闷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玛圣圣,叫老子盛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