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水小草
“你这些年过得也辛苦,我非胜邪,更非鱼肠,是非曲直自有旁人查清。”
她用细棍挑了下木柴,火苗又更旺了些:“你是当年跟我患难与共的沈家小少爷,没人定你的罪,那你就只是沈秋辞。”
沈秋辞取下了眼睛上的白帛,看向火光,只看见明灭的一团。
他却觉得自己看见了一双极亮的眼。
那眼应是在看着他。
如他梦中一般。
不知何时攥紧了的薄毯被他松开,他站了起来,缓步走到门前。
“那边有雨,你小心些。”
“无碍的,我想试试。”一手还拿着毯子,另一只手张开手指挡住眼睛。
他转过身。
放下手。
看向光亮处。
“我想试试,看清你的模样。”
他背着湿冷的风,含笑说道。
“好,让你看。”
女子毫不在意自己只穿了黑色偏大的中衣,湿了的发也早被她解开,她站在火光后,对着沈秋辞笑。
亮的光缱绻在着她的锁骨和手腕上,修长的颈被镀得如金身。
脸倒是有些暗。
鼻侧、眉底,唇缘,颌下都有冷峭的暗影。
这是一张,极好的脸。
虽然眼睛时好时坏,沈秋辞却极懂人脸,只靠照面时所见一个轮廓就能仿出旁人的样貌。
此时,他在心里细细描摹,却总觉自己不够精准。
心中有笔,颤巍难动。
林昇站了有一炷香的功夫,铁盒里的肉汤已经煮开了,笑着说:“你先来吃些热的,要不我背光站着,你也不必站在冷风里。”
沈秋辞笑着走进,半湿的发悄悄垂下。
“发带。”他回头去找,被林昇拉住了手臂。
“我捡起来,你不必担心。”
林昇用修长的手指从地上将浅青色的发带捡起,见上面卷了尘土索性走到房门前,伸手借雨水洗净。
她身形瘦长,衣衫单薄,黑发如瀑,似是一道自夜里深处凝成的影。
千万年深林里的一棵树,砍之涌血,幻夜成人。
雨中才会显形人前的山鬼独立枯屋,唤着她的赤豹,复要去饮石泉荫松柏。
三岁开蒙,六岁作诗,十岁的沈秋辞读《九歌》,十二岁的沈秋辞赏《搜神记》,少年读文赋,百转千回,神思悠远而去,尽管有二十载不会幻想,在林昇的面前还是这般轻易就又回来了。
与胸中怦然一道。
“林昇?”
“嗯?”
“荆州书院不错,我要是一直在那教书,你偶有闲暇可会来寻我吃酒?”
林昇回过头,侧脸上都是笑:“过几年海清河晏,我日日寻你喝酒,只怕你那些教书钱都不够我喝的。”
“我还能写书。”沈秋辞背着光看着林昇,轻声道,“我的字画也不错,一幅能出五百文,在绥州时就有许多人喜欢。”
“了不得!”林昇称赞得真情实意,“比起我,你可真是富家翁了。那我可不能只寻你喝酒,还要寻你吃肉。”
“好,你来,我便备下酒肉等你,你也不能只管吃喝,我一直想去赤壁看看,只难成行,你和我一道酒肉齐备,赤壁同游,如何?”
“此事简单,要是真能得了多日的闲暇,咱们就坐在船上从汉水一路到采石矶都无妨。”
洗净的发带被林昇与衣裳挂在了一处。
热腾腾的肉汤配着油纸包的胡饼,这林中一餐也算丰盛,散着发的沈秋辞端坐在地,听见林昇那有窸窸窣窣的削木之声。
不一会儿,火光照在林昇的手上,她没戴护腕手甲,两指夹着筷子递到了沈秋辞的面前。
“拿着,筷子。”
沈秋辞将筷子接过。
木筷上甚是光洁,全然没有木刺,可见人有多细心。
“这些年,林大侠你可见过什么好风景?”
喝了一口热汤,林昇回忆道:
“白山重雪接天,大漠黑风大旋,草原上看的天上星海似能栖身……我其实一直想去看看海,能出海更好,听闻闽之东南海上有大岛,岛上无四季,繁果压枝,种了粮食一年能收好几次。”
沈秋辞静静听着,似乎已悠然神往。
“只一条不好。”林昇突然说。
沈秋辞看向她:“何处不好?”
“我只怕沈郎君的字画卖不出去,到时供不了我吃酒吃肉了。”说完,她先大笑起来。
沈秋辞也笑,将吃完的铁盒小心放在一侧,他轻轻垂眸,又重新看向林昇。
“若真有那一日,入海搏鲸,千仞取酒,我也得让林大侠吃饱喝足。”
明暗的篝火照在他的眼睛里,刺痛难忍,如同蹈火而过。
他却还是笑,仿佛已见到那一日。
对面的女子隔着火看他。
忽而,似笑似叹:“沈郎君……”
“你必要记得我。”沈秋辞笑着说。
有泪从他的眼眶中缓缓流下。
“你可必要记得我。”
不管你眼中的人间有多好。
不管这世上还有何等你见过未见过的风景。
……不管你究竟是何人。
我要你知道。
“我要活着,我要记得林昇,这世上何其不公,还是有过他的。”
回忆中梵音不绝。
那是有林昇的,属于他的半生。
“我自然记得。”女子终于说,“父母兄长,恩师亲妹,挚友知己……我奔波许多年,终究皆失之以无能,眼见你跳入汉水那时,我忧愤难忍,至今难忘。沈郎君,你还活着,我真觉欢喜。”
她的脸上并无笑意,唯有眸光明亮。
时至今日,她无需矫饰虚情,沈秋辞活着,于她真是欢喜事,久别未见的沈郎君是她年少轻狂与苦闷愤恨的见证之人,是她的故友,是她的照镜。
若不是……
沈秋辞笑了,他终于低下头,从怀中取出帕子擦手。
他擦得极干净。
随后手上一松,帕子落进了火堆里,瞬时便被噬了个干净。
“林大侠,咱们早些启程去金陵吧,不会再有不留行来追杀了。”
第255章 金乌 “到此便可,多谢相送。”……
从鄂州往江都,路上要途径大别山——正是多云寨所占之地,沈秋辞说路上不会再有不留行的追兵,林昇还也放心往前走。
反正联络各处传递消息一事有一直缀在她身后的承影部去做。
多云寨在定远军支持之下势力已经彻底从大别山拓到附近数县,到处都可见反邪祀的告示,还有那说书的就在茶肆门口说那邪祀如何让男人再无雄风。
沈秋辞撑着伞站在人群外静听了片刻,不禁低头笑。
“这法子促狭。”
林昇也笑:“这么讲听的人才多。”
脐下三寸,男女之好,卑贱之人好对女子以“淫”称之,大别山民风与他处不同,女子彪悍,也好讲男人之事,男人说女色如何害人,女人就说男人如何好而不得由生百般下作。
易家姐妹彪悍,旗下女兵也是匪类,赤膊打起来也不怕输,一年总要气死几个下作人。
归顺大黎之后知道学堂里的里书一个男尊女卑之字也无,女子们欢喜非常,索性将从前那些什么《女诫》从故纸堆里翻出来一并烧了。
名声传出去,如秦绪那些好写书的都想来此一观风俗。
“多云寨所辖七县今年二月征兵,女子入伍者一万七千余,这还是将十六以下、六十以上都劝回去之后,比七县女子总数加起来还多,还有从江州自备刀兵渡江而来的豪士,真正‘一城女子赴沙场,换了男子守婴床’。”
林昇说话之时沈秋辞一直侧耳细听,笑道:“这也极好。”
看着他,林昇也是笑。
“你身上怎带着药香气?可是身上哪里不适?”
沈秋辞突然问。
“给你买的,敷在眼睛上。”
那一夜之后,沈秋辞到第二日早上仍是双目泛红,林昇何等聪明?自然知道他的眼疾只怕是又重了。
可他不肯提,不肯让人问,林昇只能寻了药铺买了些能消去眼睛炎症的牛黄麝香等物,方子里还得用珍珠,心疼得她龇牙咧嘴。
疼完了还是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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