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水小草
听闻此言,裴道真突觉心中一跳。
“国公大人,你欲将北疆女官之事公之于天下?我只怕朝堂震动,会徒生些波澜。”
卫蔷淡淡道:“已经有一个我站在了武将之首,想来文武百官也都该习惯了,况且,朝上也不止我一个女子。”
“不止?”
裴道真记性甚好,他回忆北疆官员名册,名册上并无男女性别,他只能靠每人身份一一对应,突然,他想起了一人。
那人如卫行歌一般在朝中有官职,平素往返于东都与北疆之间,与长袖善舞的卫行歌不同,“他”以悍勇寡言著称。
“他……她……也是女子?”
卫蔷看了他一眼,便知他想到的人是谁。
遂又笑了。
“她也是先帝赐的官,也在满朝文武面前站了这么多年,想来能让他们更习惯一些。”
清风掠动发丝,她笑起来竟然有几分狡黠之色。
裴道真苦笑:“国公大人,莫说明堂上下朝臣,下官已被吓到了。”
正说话间,卫清歌端着刚出炉的胡饼进了院子,脸上笑意盈盈道:
“家主,行歌带了羊乳回来,大厨娘说可做金乳酪当午食,我只管端了两碗羊乳来。”
羊乳补脾肾,富人家中多以之供老病之人养身,裴道真平素不喜羊乳,今日却端起来喝了。
一饮而尽。
离了定远公府,他一张脸冷硬如铁,骑马而过,旁人皆知其是与定远公大吵一架。
“哼。”
裴道真面冷,心中也有一股气性。
那伍显文能算又如何,定远公为他看起了《九章算术》又如何。
他这一碗羊奶,也不比定远公府一桌酒菜差了什么。
毕竟,他还有一顿蒸猪头做底。
“那人竟是女子?”
裴道真猛的一拉马缰,突然想起自己疏忽了何事。
“她不是断袖吗?”
而此时,有人刚入洛阳,风尘仆仆,自北而来。
第28章 燕歌 “兔子觉得狼要来了,也是想躲开……
洛阳城北有一门唤做安喜门,此地靠近省部衙门,临近坊中多有外地返东都的外官赁房而居,虽不如南城诸门处那般人声鼎沸,却是衣冠往来、达官云集之地,在此处,坊市边界已淡,贴着城门的修义坊就有一二层的酒肆,专供往来之人喝酒歇脚,多有等人的官员显贵在此地为了好友至交接风洗尘。
这一日天光正好,酒肆生意兴隆,穿着月白长衫的大理寺少卿杜明辛一个人向北而坐,面前放了两个酒盅。
亲手在两个酒盅里都斟满了酒,他倚在栏杆上,恰好看着一队人骑马自北而来。
拿起一个酒盅,他伺机往下一扔,正被当先穿着黑甲的骑士接了个正着。
一手勒马一手端酒,那人仰头,正见杜明辛用手臂垫着脑袋,歪头看着自己。
“我家少将军好容易才回来啊。”
端着酒的人高鼻深目,俊美非凡,一双蓝色的眼睛甚是奇异,一看就有外邦血统。
他端坐马上,静静看着杜明辛说话。
“我家少将军是想先入内城,还是想先来跟你这抛弃了许久的同窗挚友区区在下我来喝一杯呢?”
油嘴滑舌,杜明辛这不正经的腔调遇到了马上之人,似乎又不正经了十分。
那人说:“你如何知道我今日回来?”
“你家那女国公在朝中动作如此之大,就算她不召你,你也不能如往常一般半年一来回,我不过是每日这等上几个时辰,恰好等到了我家少将军,还不来与我同饮几杯,慰劳我这虚耗久等之苦。”
说话时,杜明辛遥遥一指,指向了定远公府所在之处,言语间还颇有几分委屈之意。
那人仍端坐马上,带着一身风尘到:“我有军令在身,明日我在水秀轩请你。”
杜明辛懒洋洋地说:“明日酒是明日事,你先把我给你的洗尘酒喝了。”
马上的人似乎是端肃惯了的,脸上还带着些北疆的煞气,闻此言,终于一笑。
他长相奇美,一双蓝眸笑起来竟有几分明月破云照江海的姿态。
隔着一层楼,楼上凭栏人,楼下驭马者,举杯同饮酒。
四目相对,杜明辛“噗呲”一笑:
“少将军,说好了明日。”
“嗯,说定了。”
定远军有两位未及弱冠便得朝廷官职的,一人是颇得当今圣人倚重的归德郎将卫行歌,十八岁随定远公南下平叛,亲手射死两位叛将,另一人更要传奇几分,他是外族混血,十五岁时先帝被困蓟州无终县,他假扮蛮族奴隶探知了圣人所在,引着定远公救驾,后得封四品承影将军,虽然是杂号,却是先帝御赐。
这两人,在洛阳都常被人称作定远军的少将军。
可全东都的人都知道,能被杜明辛称一声“我家少将军”的,只有承影将军卫燕歌。
看着卫燕歌带比从前更多的人马骑马直入东都,杜明辛端起酒杯。
一杯
两杯
三杯
三杯酒下肚,他站了起来,让身后的随从付了酒钱。
大袖一晃,他便一步步地下了楼。
卫行歌这两日在定远公府里呆得时间是越来越短了。
他为自己找了颇多因由。
家主能在东都调派的人手实在不多,他每日确实都有不少差事。
再说,陈重远的枪法已有了几分样子,余下全靠苦功,秦绪那一脑子春浪滔滔他避之唯恐不及,就算有家主替他将那人抓去干活,他也不敢在府中久待。
宋岳见他天天早出晚归整日不见人影,还以为元帅给他派了个拆东都、迁洛阳的大事。
唯有小清歌抱着剑对他笑嘻嘻地说:“兔子觉得狼要来了,也是想躲开的。”
午时与家主说了几句,卫行歌牵着马又从定远公府侧门走了出来,正在他要上马的时候,就听一阵蹄音从身后传来。
这阵蹄音停在了他身后。
刹那间,卫行歌恍惚嗅到了一路风尘之气,莫名带着北疆的气息。
他猛地转身,便见一群人翻身下马。
带头那人穿着黑甲,有一双蓝色眼睛。
“家主可在?”
少年老成、成熟稳重、特别会演、能把满东都同龄人都比下去的卫行歌只觉得心头一紧,道:
“家主,正在府中。”
“陪我进去。”
“是。”
卫行歌牵着马乖乖跟在那人身后进了府,身后还跟着穿盔带甲的二十余人,与卫行歌手下进了定远公府便如回了家的兵卒不同,他们个个面容冷肃,举止带着一股萧杀之气。
卫燕歌没有先去见卫蔷,而是先将马送去马厩,亲手喂了几把草料,听卫行歌说在定远公府马每两天都能吃顿豆粕,一张端肃的脸上竟微微显出了几分喜意。
早几年,定远军的每一匹马都是用血和命从蛮族手中夺来的,活着的人如何不惜马、爱马如命?
卫燕歌常年领命往返于东都和北疆之间,每次到了一处都要先照顾好自己的马,不管军情如何紧急,这点照顾同袍的功夫总要有的。
“家主刚来东都,你就给她添了麻烦。”
喂完了马一拍手,卫燕歌看向了卫行歌。
在那双蓝眸的注视下,卫行歌险些抬脚后退。
卫燕歌是外族混血,身高只比卫行歌稍矮,气势却要强上几分。
“从今日起十天内不许骑马,既然觉得自己一双腿不需善待,那就用腿跑起来,做些正事总好过跪在雨地里。”
卫行歌面对卫蔷偶尔敢撒娇痴缠,做出孩子情态,在卫燕歌的面前只能直直站着,卫燕歌只比他大三岁,可卫行歌被卫蔷从死人堆里捡出来之后,就是还不到十五岁的卫燕歌领着他们吃饭穿衣,那一年卫燕歌自告奋勇以混血奴隶之身去探查先帝被困之地,他不过是个身上冻疮疤还没落尽的野孩子,元帅虽然统御军马,对他们这些孩子颇有些抓大放小的随性,他们身上的规矩都是卫燕歌立下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偶尔来看他们的家主是天是地是神明,卫燕歌更像是近在咫尺的师长榜样,众多孩子一意从军,也多是崇敬卫燕歌那份年少亦敢夺蛮族头颅的悍勇坚毅。
所以,此时听见卫燕歌惩戒自己,卫行歌只是低声说:
“是。”
听说卫燕歌已经到了,卫清歌抱着剑哒哒哒跑到了马厩,眼见卫燕歌罚了卫行歌,她转身又想跑,被卫燕歌一个眼神钉死在原地。
“家主每日吃药么?”
“每日都吃的,一夜能睡三四个时辰。”
“可有饮酒?”
“偶尔。”
“边市通商一事进展比预想快上许多,家主可有劳神过度,再出眩晕症候?”
“没有。”
东都午时的光洒下来,照在冷冷的铁甲上,卫燕歌一侧是卫清歌,另一侧是卫行歌。
若说卫清歌还是狼崽,卫行歌是初长成的成狼,那身后以皮带横背两把短刀,神色比自己铠甲还冷的卫燕歌大概就是狼王,一群小狼跟在后面只敢“嗷呜嗷呜”,连一口大气也不敢喘。
如此,一行人疾步到了书房。
卫燕歌看见了穿着一身青色衣袍卫蔷正站在书房门口对自己笑,连忙跑了几步到了她面前。
“元帅!承影部卫燕歌率承影部百人,鱼肠部一百五十人如期抵达,承影部九十人住在城外兵营,鱼肠部一百四十人已全数散入至东都,随时等候调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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