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的人生 第779章

作者:倾碧悠然 标签: 快穿 穿越重生

  方氏正带着村里的妇人忙前忙后帮忙,楚云梨凑上前,疑惑问:“这是怎么了?”

  方氏叹口气:“今儿太阳不大,老三去西边的树林开荒,碰上了五步蛇,还没到家,人就没气了。”

  村里的各家都在忙着秋收,可柳家人不同。柳家的地不多,但兄弟却多,摊给每家的地很少。就方氏这样的人,也默认了不给二房分地,不是她刻薄,实在是没法子了。

  就他们分到手的地,只刚好够一家人吃,遇上年景不好,还得饿肚子。

  柳老三的地因为有叶家人帮忙,几天就收完了。而开荒这事,衙门那边有规定,每年开的荒地都有定数,不能乱开。到了秋日,就会有衙差到各个村庄边上的荒地量地,画出一条线来。

  但凡画出来的,村里人都可以去开荒,前三年免收赋税。

  村里的人勤劳,地就是命根子。所以,各家各户秋收之后,能开荒都会去开。

  这里面就有个问题,荒地和荒地还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是荒草,有的地方是荒林子。前者自然要好开许多,傻子都知道怎么选。前些年为了这个还打了好多架,所以,村里也定下了规矩,谁先开谁得。

  这就杜绝了争地,也是一种平衡。本来嘛,地多的人,地里的活儿就多,开荒肯定是去得最晚。而相对的,地少的人就要多开荒,地里的活最少,肯定是去得最早的。

  如此,天长日久之后,肯定各家的地都差不多。

  小叶氏勤快,可柳老三是个懒人,太阳大的时候都不干活。往年三房的粮食都是最晚收全的。今年怎么这么快?

  楚云梨这么想,也就这么问了。

  妯娌二人说话,边上帮忙的妇人都知机地避开。方氏听到她的问话,把她拉到了偏僻处,低声道:“我也奇怪。但我认为,这是被你给影响的。”

  楚云梨一脸惊讶:“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方氏斥道:“小声点。”又回答她的话:“你这天天不是肉就是蛋的,别说孩子,大人都馋。三房那两个孩子,为了这个没少挨打。三弟妹大概是想要手头宽裕一些,今年都不让三弟在家睡觉。找了娘家的兄弟来帮忙把粮食收了,就催三弟去选块好地开荒。谁知道就发生了这事。”

  她声音压得更低:“如果真是这样,三弟妹肯定会恨死你。”

  楚云梨:“……”天降大祸!

  关她什么事?

  又不是她让柳老三去地里干活的!

  当下讲究同气连枝,无论平时大家心里有多少龃龉,柳老三始终是亲兄弟,所以,柳家人都得帮忙。

  楚云梨也去帮忙了,秋收各家都忙,丧事办得简单。又因为天气太热,不过两日,就让柳老三入土为安了。

  值得一提的是,叶家那边来了许多人送丧仪,还有出嫁了的叶氏女也有人上门,这里面就有叶氏。

  叶氏掉了两颗门牙,说话漏风。也不知道是顾忌着是本家侄女的事,还是怕了楚云梨,反正只远远的瞪了几眼,没上来闹事。

  小叶氏守了寡,可日子还得过。她躺了两日,起来后以一切如常,只是不如往日爱笑,也不爱来找楚云梨麻烦了。

  以前还酸言酸语指桑骂槐,说些天天吃肉会拉肚子之类的酸话。现在则一声不吭,整个院子里安安静静,楚云梨都有些不习惯。

  渐渐地,所有人都接受了柳老三离世的事实。

  楚云梨这个人呢,也不是喜欢闹事的,一般别人不撩拨她,她也不会动手。所以,柳家院子自她回来后,空前地和谐起来。

  秋收过后,丰收的喜悦弥漫在整个村里,好多人把稻米卖了,换成粗粮。有些人辛苦一年,上街给自己和孩子置办东西,更有许多喜事筹备。

  这些喜悦,和楚云梨母子俩没多大关系。她买了笔墨,让柳子安回来练字。

  屋子只有一个小窗,光线不好。所以,楚云梨买了一套桌椅放在屋檐下,平时柳子安就找个合适的地方练字。

  村里的孩子九成的都不能读书,看到有人练字,颇为惊奇。挺多跑来看热闹的,其中就包括柳家院子里本来就有的几个孩子。

  小叶氏的一双儿女,大的儿子六岁,小的女儿四岁,平时也会围过来看。

  楚云梨这个人对孩子宽容,大人之间的恩怨,跟这么点儿孩子计较也没劲,他们爱看就看。她从来也没斥责过。

  转眼到了深秋,天气渐冷。楚云梨开始准备炭火过冬。因为柳子安要练字,她觉得应该多备一些。

  虽然可以买,但柳子安在外头练字的时候会冷,她干脆多砍了柴堆在院子里烧,顺便积炭。

  这日午后,柳子安又在练字。楚云梨点了一堆火,坐在火堆旁飞针走线,给柳子安做过冬的棉衣,余光突然看到屋檐下小叶氏怔怔看着这边。

  确切地说,是看着孩子们。

  小孩子嘛,都知道往温暖的地方钻。楚云梨这边烧了一堆火,他们又能看柳子安练字,这会儿都凑在桌旁嘀嘀咕咕。

  还别说,因为几个孩子凑过来烤火楚云梨没多言,其余几个妯娌对她的态度都好了不少。这其中不包括小叶氏,她最近跟谁都欠她银子似的,对着谁都是一副臭脸。

  楚云梨看了一眼,也懒得理会。

  “能让我写一会儿吗?”

  那边,几个孩子叽叽喳喳。

  柳子安对于自己的笔墨很是珍惜,但偶尔也会让别的孩子试一下。试之前会被他再三嘱咐,凡是拿到别的孩子都觉得这是颇为神圣的一件事,从来不会乱来。

  楚云梨看在眼中,也没阻止过。大房的两个试了一下,三房的柳子连也忍不住接过了笔,他很认真,写了一个字,依依不舍地把笔给四房才五岁的柳子斌。

  然后,柳子安点评:“子连写得最好。”

  楚云梨余光看到,屋檐下的小叶氏眼神动了动,眼神里多了几分鲜活。

  这……该不会她想把孩子送去读书吧?

  不怪楚云梨诧异,实在是村里的孩子想要读书,没有点家底还真不敢送。主要是这银子买别的东西,银子花了肯定能看着东西,可读书不一样,很可能银子花出去什么也捞不着。

  村里人一来没有那个财力,二来也觉得不划算。

  却见小叶氏踌躇了下,居然走到了楚云梨旁边:“二嫂。”

  楚云梨抬头,示意她有话就说。

  小叶氏试探着问:“子安一年的束脩要多少银子?”

  楚云梨心里早有猜测,倒也不意外,只道:“束脩一个月一钱,这是孝敬夫子的,逢年过节或者夫子家中有喜还得送点礼物。孩子自己平时得备笔墨纸砚练字。”

  小叶氏讶然:“这么贵吗?”

  可不就是贵么!

  一钱银子,足够五六口人一个月的口粮了。谁不知道送孩子读书是好事,那么多孩子大字不识,都是没办法的事。

  小叶氏没有多留,很快就离开了,翌日还回了一趟娘家。

  楚云梨也没放在心上,一个寡妇拖着两个孩子,保证温饱都难。除非发横财,不然送孩子读书就是妄想。

  要么说这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呢。第三日午后,楚云梨接孩子从陈家村路过,听到村口晒太阳的种人议论纷纷。

  “再娶了?”

  “这长福太听四叔一家的话了,让他过继孩子就过继孩子,让他送孩子读书他就送,让他再娶他就再娶,亲儿子都没这么懂事。”

  “以前李念秋还说做长福的媳妇会被他四婶为难,现在好了,他媳妇是四婶娘家侄女,总应该能好好相处了吧……”

  说话的妇人一回头,就看到了话中提及的人,顿时有些尴尬。

  楚云梨并不在意,好奇问:“你们方才说再娶?”

  陈长福再娶的事,他前头的媳妇跑来打听,众人说起来不知怎的,还有些不好意思。

  但也有那大大咧咧的,直接道:“可不是嘛。陈长福他再娶了,就是四婶给他说的媒,说起来还是你三弟妹呢。”

  楚云梨:“……”

  区区几句话里包含的消息不少,饶是她见多识广也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她没多问,这么多人议论的事,不可能是假的。

  母子二人回到柳家院子,刚好看到方氏在劝小叶氏:“你想再嫁,没人拦着你。可三弟七七还没过,你也不怕被人戳脊梁骨。你不为自己想,总得为两个孩子想想啊。”

  小叶氏一声不吭,任由她念叨,听得烦了,不耐烦道:“留在柳家,你能照顾我们母子三人一辈子吗?”

  方氏哑然。

  “既然不能,少管我的事。”小叶氏毫不客气:“至于两个孩子,那是我生的,我总不会害了他们。你少操闲心,管好自己的事吧。”

  方氏:“……”

第1002章 养子的继母12

  天地良心,方氏真是好意。

  她自觉身为大嫂,老三又不在了,她能帮就尽量帮。可这谁家都不富裕,银钱上她帮不了,但有些该劝的话,她觉得有必要劝一下。

  一个守寡的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过日子确实艰难。改嫁也正常,可没必要在男人还没满七七时就传出改嫁的事啊。

  方氏有些委屈,还想要再说。小叶氏转身已经进门去了。

  方氏满心憋屈无处发,回头就看到了进院子的母子俩,忍不住道:“刚才我的话你都听到了吧?我说错了吗?她不领情就算了,居然还嫌我多事,讲不讲道理?”

  与其说是对着楚云梨发牢骚,不如说是说给屋中的小叶氏听的。

  里面毫无动静。

  楚云梨随口道:“你劝也劝了,听不听是她的事,犯不着为这个着急上火。”

  方氏本来也不是个拧巴的人,听了楚云梨这话,便放下了。

  倒是四房那边林氏靠在门框上听了许久,此时回头对着柳老四道:“我可跟你说,你出门干活的时候小心一点。这人要是没了,妻子成了别人的,儿子也管别人喊爹了。”

  明显就是讥讽小叶氏改嫁太快。

  像是李念秋这种,守寡两三年再嫁,不会有人多说一个字。

  柳老四皱眉斥道:“胡说八道什么?赶紧做晚饭去。”

  林氏哼了一声,并不害怕。但也没争辩,开始抱柴做晚饭了。

  小叶氏娘家给力,大概还有叶氏的缘故,陈长福娶她颇为慎重,跟娶李念秋时的敷衍完全不同。不只下了聘,还有好几种礼,反正成亲时必要的礼节都尽到了。

  婚期就定在柳老三七七之后。

  很快就到了日子,陈长福带着花轿,来接小叶氏。

  对着方氏这些妯娌说话也客气:“以后大家都是亲戚,可常来常往。”

  这话没人当真。

  在村里人的议论中,小叶氏嫁了。当日傍晚,两个孩子就由叶家人送去了陈长福家里。

  院子里少了喜欢占便宜的小叶氏,安静了许多。

  于楚云梨来说这是好事,偶尔把柳子安放在家中,她也放心了。

  柳子安已经学了几个月,启蒙之后,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把他送去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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