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钰
相信她是龙的孩子,相信她会飞,相信她有一个粉色的,短短的,特别漂亮的小尾巴。
甚至有时候回忆起多年前的那场元旦晚会,沈谬还能隐约记得,被小尾巴触碰的暖意。
哪怕不可思议,沈谬愿意相信。
啪——
少女拍开他的手,那声音很清脆,甚至于立刻让男人雪白的手背生了一片红。这样的动作,像极了曾经很多年前,他们在医院的第一次见面——
浑身长满刺的阴郁少年,拍开了小孩稚嫩的手。
“骗子,你明明不相信,却要骗我说相信。”
这一刻,她好像开始对沈谬长出了刺。
“.........”
沈谬愣住,冰蓝的眼瞳中倒映出少女冷漠的模样。
以前,江绵绵只是不见他,不和他说话,所以这是沈谬第一次,被如此直白而尖锐地拒绝。
心脏像是突然被一只大手死死攥紧,在捏碎的边缘痛苦挣扎。
“绵绵......”
“不要叫我!!!”
少女飞快地抹了一把眼泪。
她难过又生气的时候就是这样,会飞快地抹眼泪。而以前,如果小孩只是单纯的难过,就只会委屈巴巴地,任由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
哗——
外套被摔在了男人脸上,下一秒,车门一开,她就跑出去了。沈谬呆滞两秒,立刻跟下去追,连车门都没来得及锁。
晚上九点半,S市中心灯红酒绿。经过十年的发展,这里几乎繁华到让沈谬感到了完完全全的陌生。
绵绵其实不知道她要往哪里去,她从来没喝过酒,除了五六岁的时候,绵绵用筷子头沾过一点点爷爷酒杯里的,抿了抿被辣到之后,就再也不碰。酒心巧克力更是最最讨厌的东西。
酒吧最昂贵的,度数最高的酒,足够将一个滴酒不曾沾的少女喝醉。
绵绵觉得大脑昏昏的,可还存留着三分理智。她知道,自己该回家了。回到爸爸妈妈,还有妹妹在的地方。
可是她摸了摸衣兜,没有找到手机。
这个时代,没有手机,什么都做不了,不过目前最主要的是,给爸爸打不了电话,也打不到车。
正当绵绵努力思索着要怎样回家的时候,手腕忽然被一只大手抓住。微凉的掌心几乎瞬间让她意识到了对方是谁。
“别碰我!”
她力气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异于常人的大。沈谬根本拉不住。于是他只能拦住少女的去路,
“江绵绵,我送你回家。”
“你好烦!”
她脸上的眼泪已经没有了,只是小脸因为酒精的缘故还有些微微的醺红。绵绵皱起眉,
“你是谁,凭什么送我回家?”
“.......”
简单的两个问题,让男人僵在原地。
是了,沈谬从来没有想过,或者说他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自从当年凌晨在机场,江绵绵说他再也不是她心爱的小公主了之后,那沈谬对她而言,又算什么呢?
他们现在,不是朋友,也没有亲属关系,最多最多,只是算勉强认识过的陌生人而已。
沈谬没有立场,没有资格影响她的任何行为和选择。
绵绵不理他。她在原地转了一圈,辨认出爸爸的方位,然后走。不过鞋刚刚被踢落在车上了,她只能穿着一双有着恐龙涂鸦的短袜,往前走。
沈谬看着她踩在地面上的脚,目光落在少女下意识蜷缩起来的脚趾上,忽然想到很久很久以前,小孩还在医院天台上的时候,也是这样,没有穿鞋,小巧的脚趾微微蜷缩着,看着紧张又可怜。
不过,这样不行。
男人眉头皱起,只能再次挡住绵绵的去路。他抿了抿唇,语气流露出明显的妥协,
“那你记得你爸爸的电话号吗,我让他来接你。”
“为什么要告诉你?”
绵绵冷哼一声,再次绕过他。
“江绵绵,”
沈谬又再次挡住她的去路,绵绵一个没刹住车差点撞到对方的胸口上。
如今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身姿纤细单薄的少年,稚气不再,精致昳丽的眉眼逐渐生出了男性的冷冽锋锐。
但语气,比起从前可软了太多太多。
“你能不能先穿个鞋。”
“......”
少女愣住,她低头,眼睛微微张大,这时候绵绵才后知后觉注意到自己没穿鞋。怪不得走起路来冷冰冰的。
她猛地抬头看向男人,语气有点恼地责问,
“喂,我鞋呢?!”
沈谬:“........”
鞋刚刚被你自己踢掉,当然在距离这里两三百米的车上啊。
在把人哄回去穿鞋和就近买一双之间,沈谬选择了后者。毕竟市中心最不缺的,就是商场。
可就算商场再近,也得走过去。
“要不然,我......背你去买?”
沈谬可不敢让她留在原地等,说不定眨眼,对方就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去。
“我不要你背!”
绵绵拒绝得特别冷酷。沈谬没办法了,只能问她,
“......那你想怎么办。”
少女皱起眉,
“你质问我?!”
“......没有。”
沈谬总算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了。他现在连一个字都要小心翼翼,斟酌半天。
“我只是想问......你想......你觉得.......或者说,你喜欢......打算怎么,回去?”
绵绵当然也不想光着脚回去,她已经习惯穿人类的鞋子了,而且,虽然身体素质好,但只穿一双袜子在大街上走,还挺不舒服的。
于是,她想了想,又低头看了看,然后把目光落到对方的鞋子上。于是少女踢了踢沈谬的小腿,颐指气使道,
“脱下来!”
沈谬:“.......”
十分钟后,金发的漂亮男人光着脚跟在她后面走。
这样的一幕吸引了很多路人的注意。有的惊艳于两人过分出色的容貌,有的讨论着这大概是情侣吵架,不然怎么会女孩穿着明显不合适的男款鞋,而让男朋友光着脚在后面走。
不过,沈谬已经习惯于每次跟江绵绵在一起,都会出现这种社死的行为。他甚至能够很坦然地处之。
沈谬其实特别特别爱干净,虽然不到洁癖的程度,但基本也快到那个临界点。
比如,衬衫要熨烫地一丝不皱,贴身衣物和鞋袜一天一换,有条件以后,他还挑剔地,要是专门的某个小众品牌。
可如今,衬衫被对方抓得皱皱巴巴,还要赤足踩在被无数人踩过的大街地面上。沈谬感到尤其地不适。
细碎的石子嵌入肉里,磨出红痕,或者有些别的什么尖锐的东西,也会划破些许细小的伤口。
但没关系,这不算什么,他欠她的。
沈谬安静地跟在绵绵后面,就好像小时候,小孩总也这样,紧紧地追着他后面跑。
他看着少女纤细的背影,哪怕踩着不合脚的,男人的鞋,她依旧漂亮得像一枝玫瑰花梗。
不过,江绵绵把他们原来种的玫瑰花都拔了,一枝都不剩。
小孩子的感情,或者不能那样笼统地说,应该是江绵绵的感情,就像一场大火,热烈而灼烫,仿佛要将所有的黑暗都燃尽。
但是当她熄灭之后,就只余下一堆冰冷的灰烬,再也生不起半点火星。
漂亮的金发男人逐渐意识到,江绵绵已经不再是个小孩,而她对他的冷漠和抗拒,或许也不是小孩子随便哄哄就能好的小脾气。
她或许,已经不记得他了。
沈谬分不清,分不清现在她到底是记得一点他,才会用这样冷漠的态度,还是只是醉酒后辨不清人,随便是谁,她都会上别人的车,然后穿别的男人的鞋。
后者的可能性,让他心情瞬间阴郁下来。
“江绵绵,”
沈谬忽然拉住她的手腕,他很谨慎地隔了一层袖口,并没有直接触碰到少女的皮肤。
或许是这次太过于猝不及防,绵绵忘了甩开他。她回头,大脑被凉凉的夜风一吹,原本七分的醉意降到五分。
绵绵抬头,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金发男人问她,
“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细细辨认了许久,皱起眉,甩开对方的手。
“你是,讨厌的人类。”
“......”
这不是沈谬想要的答案,哪怕前缀有一个讨厌,他也希望能从女孩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
因为这样的话,至少能证明,江绵绵还是记得他的。
即便刚才在酒吧,对方说他不是小公主,沈谬失落的同时,心中依旧留有一分无端的笃定,江绵绵是会记得他的。
哪怕这几年每次除夕,沈谬都吃她的闭门羹。
“江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