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王座 第33章

作者:羽轩W 标签: 灵异神怪 无限流 系统 快穿 穿越重生

  天气郁热, 暑气颇盛,倒是让人很是吃不下东西。

  王妈也是操碎了心, 当铺里沏了凉茶,还有煮好的绿豆汤,也买了不少冰和水果, 放在自家里做冰碗吃。

  听着胡同里的各路叫卖声, 卖冰核的孩子撒丫子溜过,也不知道找没找到买主。

  如这般的小贩做的都是胡同里的生意,有的是扁担,有的是手提,有的是推车,大着嗓门嚷嚷着,尤其是在路过开了院门的人家时,嚷嚷得更加响亮了。

  一声声高高地喊着,卖的东西不同, 喊得词句语调也是不同的, 洛萤最初听着的时候尚有些不适应, 如今倒是已经能够熟悉地分辨出各个喊得是卖什么的了。

  她出门喊住买水萝卜吧,拎了一提子回来。

  这大热天的,脆生生的水萝卜和青黄瓜都是又水灵又解暑的。

  午时没有客人前来,洛萤往柜台里一瞅,就见少年头拿着个一寸长的铅笔头在纸上画来画去。

  “宁爷,看这铅笔,还是这写字方便吧?”

  虽然现在钢笔铅笔已是流行,时下的学生上课上学用的都是铅笔钢笔,但对于当铺来说,当票之上留有的还是墨迹。

  “你方便了,那字写完一擦就擦掉了,我这当票还要不要了?”

  洛萤看着柜台上几个一寸长的铅笔头,这岂不是和小时候自己削的铅笔差不多,越用越短?

  “哪来的这些个小铅笔头?”她顺口问了一嘴,看着少年头在纸上画的画。

  “姑娘,我在天桥那边杂货摊买的,基本都有一寸长,一个铜元买三四个铅笔头,照样用。”

  “天桥儿新来了个给人用西洋素描画像的,我去了看了几眼,那画的是真真的,我回来也自己琢磨瞎画一画,这几个铅笔头记账用。”

  少年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有点怕萤姑娘说自己不务正业。

  洛萤眼神闪烁,这个时代几岁十几岁出来赚钱养活自己的孩子太多,有时候她都忘了,少年头这小子其实也是个大孩子呢。

  这么大的孩子在各个铺子里做工,谁也不会觉得什么不对,且不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况且早做工学了手艺就能赚钱养家。

  少年头是铺子里的更夫蒋叔在街上捡回来的,大冬天在冰天雪地里冻得昏死过去,生了浑身的冻疮,几乎是养了一冬一春才渐渐好起来。

  这孩子的身世也苦,战乱刚停的那几年,家里只剩下他和亲叔叔了,叔叔带着他来北宁城里找活,让他在原地等着转眼人就没了。

  当时他已经十一岁,生的矮小,看着是个孩子的模样,身板瘦弱做不得苦力,只能到处找杂活干,求一碗饭吃。

  这么大的孩子,长身体的时候每天干到晚不过是一两个大饼饽饽,喝凉水灌个水饱,连个容身的地方都没有,秋天里得哪睡哪,浑身上下就两件破布衣裳,北宁的冬天呼呼大雪,直接倒在了大街上。

  这孩子带回来养好也就留下了,洛萤知道的不多,还都是王小田说的,当初少年头还躺床上的时候,能下地了就抢着出来干活。

  他虽然还小,但也知道这当铺不是一般地方,自己不能随便乱走,也只在后院活动,扫地,扫叶子,擦灰,去厨房帮忙,吃饭都不舍得吃,怕吃多了挨打。

  等他彻底养好了,原身父亲洛永诚问他要不要留下来当学徒,这孩子给当铺里所有人挨个磕了三个响头。

  识文断字,讲话礼节也是大家伙一块教出来,算是当铺员工们的半个徒弟半个孩子。

  也不是没想过让他读书,只是这孩子坚决不从。

  少年头学东西向来很快,脑子也伶俐不蠢笨,小小年纪出来人情冷暖看得多了,做事有条理,当铺内做工包吃包住,他每个月的学徒日用费几乎都能自己攒下来。

  小的时候过够了苦日子,有钱了也不敢乱花,更加的精打细算起来。

  小小年纪买东西也不会和他人去比,非要充大头,甭管是小孩子还是大孩子,买衣服还是做衣服都想要新衣,这小伙子倒好,自己无论需要什么东西,都去各种估衣摊子,杂货摊子上去挑。

  能穿便宜的旧衣就不做新衣,能淘到半旧的东西用就淘,能用铅笔头就不用铅笔。

  实际上当铺之内这些个笔墨纸砚,铅笔钢笔墨水都是有备用的,宁爷也好,摺头徐先生都是读书人,这些东西惯来给他们随意取用,只是少年头这孩子死脑筋得很,公是公,私是私,自己写写画画都是自己花钱买,不用铺子里的东西,说了他多少次也不改,只能随着他去。

  宁爷之前倒是给洛萤提了一嘴,少年头如今十五了,虽说如今的男子成年年龄改为十八,女子成年年龄改为十六,但十六岁的男孩也是能顶门立户了,等到过了年就给他以正常员工的薪资计算,而不是学徒工。

  洛萤看着他纸上的画,手里握着不大的铅笔头,但上面画着的是天桥儿那块的戏台,像模像样,西洋的透视法也有了几分意蕴。

  虽然洛萤自己是个灵魂画手,但少年头这从没学过,只看过别人画画自己琢磨的孩子,明显是很有天赋的。

  洛萤脑子过了一圈,开口问他:

  “小义啊,你想不想去念书?”

  这孩子自从被蒋叔救了之后,后来就随了蒋叔的姓,改叫蒋义,有情有义的义。

  少年头被她这话一惊,他都多大小了?按蒋叔的话说,再过两年都能娶媳妇生孩子了,别人这个岁数都去上大学,中学毕业了,姑娘不会是想把他送去上学吧?

  “姑娘,我都这么大了念什么书啊,这字也会念会写,您怎么想着让我念书去了?”

  按照少年头的话讲,他该学的东西在当铺之内都学过了,小的时候也没有读过书,可在当铺的这四年里,书本上的知识虽然没有在学校那般学习,可《三字经》《千字文》,还有四书五经他也是读过的,虽然不像是私塾亦或是新式小学那般,可无论是老东家,还是宁爷徐先生,各个都能教导他。

  他也始终没有断了看书,有宁爷这个账房在,少年头还时常被考校算学,真的论起来他可未必比那些上学的学生差。

  再者说来,他在当铺里好歹是一个生产力,当铺里老的老小的小,一个钉一个卯的,只有他自己算是最闲的人,什么活都能搭把手,他要走了,这几位叔爷大娘使唤谁去?

  自己现在可是有工作的人,这要是上学念书去,即便是知道无论是东家还是大家都不可能放任他不管,可什么都需要开销,一读几年下来,他可没这个脸。

  洛萤看着他满心不愿意地样子,无奈地笑了一下。

  “你这孩子,我看你这西洋素描画的有几分模样,小义你又没有接受过正统的西洋美术教育,不过是自己看着别人琢磨出来的,足以证明你在此道之上的天赋,送你去学校系统学习一番,日后未尝不可做些别的。”

  听着洛萤的话,在柜里的其他几人也探着脑袋过来。

  看着少年头画着的天桥戏台,一个个点着头点评着。

  “别说,这个戏台画的倒真一模一样,连旁边不远的茶棚也画出来了。”王小田啧啧点头。

  宁爷捋了捋胡须,“西洋画法虽是奇技淫巧,与现实一般,倒是有些意思。”

  崔子铭也探过头:“确实,我听说如今那警察局里通缉犯的长相画像都已经换成了西洋画师来画,这画出来看的跟真人一模一样,抓人方便的很。”

  “萤姑娘说的没错,小义这光是看着人画,自己连半个吊子都算不上也能画的这般相像,确实有些天分。”徐长平拿起少年头的画纸仔细观看。

  少年头面上一苦,“我的东家诶,您可饶了我吧,我这就没事儿画画,我看着天桥画画的那人,听人说还是什么西洋美术大学毕业的呢,那都沦落到咱这来了,我这一半路出家的,真学出来能干嘛。”

  “您没看前边胡同杂院里那住的小学□□,一个月二十四元,还没蒋叔挣得多呢,时常还不开响!”

  在少年头看来,那小学□□一个月才挣二十四元,可自家当铺里负责安保和打更的蒋叔,董家三兄弟都是一个月三十银元,还包吃住,□□看着是体面些了,文化人,可不顶吃不顶用啊!

  “再说了,我这也就闲的时候去看看,这要是真让我学这个,那我许是还学不进去了。”

  少年头连连摇头,坚决堵住萤姑娘问自己要不要念书的事儿。

  见他个人意见如此坚决,洛萤只好作罢,等下次出门上街,可以去书店看看买基本西方美术的书籍拿回来给小伙子自看自学。

  日子就这么过着,一转眼,就到了原身父亲洛永诚去世后的“七七”之日,这也是洛萤与那位干妹妹凌铃约定好一同上山的日子。

  北宁城外,西山观。

  滋哇儿滋哇儿的蝉鸣声不绝,洛萤穿着一身衬衫配长裤,斜跨一布包,脚下一双轻便布鞋蹬蹬地爬山。

  她脚步轻盈地走一阵,就要回头看看身后的两人。

  今天是洛永诚的七七之日,按理说,若是祭拜,那诚和当内的所有人都该来。

  只不过诚和当不可无人,满打满算谁也少不了,但当铺内客人不多,少开一个柜却是可以的。

  因此,这一次随着洛萤前来这西山观的除了凌铃,还有大掌柜王小田。

  曹道人所在的西山观位于北宁城外的西山上,西山不算什么荒僻的地方,平日里倒是还有京人前来郊游,秋日里观赏红叶。

  但这西山观所在的位置实在是偏僻了一些,在一处非主路的小山头山顶,来一次简直得过五关斩六将,翻山越岭。

  一行人与游人已分开了一段时间,山路属实有一些难走。

  洛萤一身的武艺在身自然轻松,凌铃与王小田也不是那养尊处优的人,平日里街面上没少跑,王小田为了省几个铜元的车费能走几里地的路,凌铃在女中读书每日也是运动的,从小到大干活也有不错的体力。

  尽管如此,两人爬山爬的还是有些气喘冒汗,看着轻轻松松走在前边的洛萤很是羡慕。

  “姑娘哎,您慢点。”王小田唤了一声。

  这西山观他来过一次,一路上也是他负责引路的,若说起景致,草木茂盛,郁郁青青,当真是不错的,山涧溪流更是清冽甘甜,林中凉风徐徐,带走热意,在这呆着可比北宁城里舒服多了。

  被小田叔叫住,洛萤也停下来了脚步,靠在旁边的一颗大树上,地上蚂蚁与各种不知名的虫子爬过,若是不小心踩到什么野果子,那可是招惹虫子窝了。

  凌铃此刻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这位“干姐姐”,她自认是体力不错,而且是学校内女子篮球队的队员,跑跳体力韧性都是出类拔萃的,爬山也算不得什么,只是稍微有些流汗气喘,加上这么长的一段路,头发和衣服都已经被汗水浸湿。

  但再看看自己的那位干姐姐,别说是冒汗,连衣服上都没有半点褶子,用银簪盘起的头发还和上山前一样,浑身上下一个头发丝都没有变化,更是不见半分气喘。

  这体力未免也太好了吧?

  打开随身的水壶喝了几口水,凌铃用帕子擦了擦汗。

  今日本来母亲也想来,但是为了避嫌,又怕落人口舌,母亲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嘱咐她和干姐姐一起好生祭拜干爹。

  凌铃的内心当然有很多的疑惑,比如干爹起码是个当铺掌柜,奉天老家又不是没有亲戚了,这人都走了,除了女儿过来,也没个其他帮衬的叔伯兄弟。

  再者这即便是干爹要求的丧礼,可未免也太简便,甚至有些奇怪,不回归葬到老家的家族墓地,也没有买什么公墓,反倒是葬到了一般人几乎想不到的道观山上。

  几乎是凭感觉,凌铃觉得其中定有什么蹊跷。

  可理智告诉她,既然干爹当初都是如此安排好的,一定有他的道理,自己又何必去深究呢?

  而眼前那位站在自己不远处摸着树根不知在端详着什么的干姐姐,看起来身上的谜团同样不少。

  连呼哧带喘地继续走着山路,终于见到了破烂木门吱呀作响的的西山观。

  洛萤深呼一口气,当初那西山观的道童曾说过,今日曹道人必然在观里。

  两个月的时间,尽管对这个世界的了解颇多,但心中的疑惑也积攒得越来越多,急需一人给予自己解答。

  三人站在这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西山观门口,洛萤轻敲木门。

  “曹道长,有人在吗?”

  “在,等着。”

  院内传来一声粗犷的喊声,三人就老老实实地站在门外等候。

  过了半晌儿,就见木门一下子被推开,一位身穿道袍的光头大汉走了出来。

  他看了眼前的三人,几乎是瞬间将目光锁定在洛萤的身上。

  “你就是当铺的新主人,永诚兄养在奉天的女儿?”

  凌铃看着眼前人有些呆住,洛萤也是一时愣住。

  听他的言语,这光头大汉想来就是曹道人了。

  只是......曹道人不是道士嘛,这脑袋上的戒疤是怎么回事儿?

第31章 迢迢长路31

  ◎誓约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