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王座 第68章

作者:羽轩W 标签: 灵异神怪 无限流 系统 快穿 穿越重生

  “萤姐姐,我们小点声,他们这经常有人在写作工作,不好打扰。”她做了个嘘声的姿势。

  换做是在其他熟悉的地方,苗新月早就“嗷”一嗓子,大声招呼着人宣布自己已经来了。

  有她带着进了屋里,洛萤就看见确实如苗新月所说,现在这屋里已经有人在整理着稿件,埋头写着什么,室内还泛着一股油墨的气味。

  新式的书桌之上有的堆叠着各色报刊,一摞摞地书,还有杂乱的草稿,钢笔墨水瓶,毛笔砚台笔架......确实是个报社的样子。

  “苗小妹来了?”一个穿着长衫,带着圆框眼镜的年轻人招呼着。

  “是啊谢二哥,我哥他让我去拍二闸三闸的照片,昨天已经去拍好了,我想着赶紧拿过来洗了你们不是要用吗?”苗新月说着。

  “哟,我们新月小姐还真成摄影记者了,来来来,给我瞧瞧都拍成什么样了。”里屋又走出来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看起来有些轻佻。

  说了苗新月一句,视线就落在洛萤的身上毫不遮掩地放肆打量。

  “这又是新认识的哪一家大小姐啊,都能被你带过来了,也不介绍介绍?”

  “胶卷哪能随便给人看,我拍成什么样到时候照片洗出来你就知道了,我哥和宏宇哥不在?”

  “还有,我带人过来跟你有什么关系。”

  苗新月白了这人一眼,毫不留情地开火怼回去,脑子转来转去地找人。

  “昨晚忙着排版,都在后边睡着呢,你这送来的正好,我赶紧叫宏宇起来洗照片吧,至于你们俩可别吵了,见面就吵,从小到大的我脑子疼。”眼镜男看着两人说着,转身出了门。

  苗新月撇了撇嘴,拉着洛萤小声介绍着报社里的人,而这轻佻男人也是转身走到了一处办公桌拿起了报纸看。

  没过一会儿,就见那小眼镜带着人进来。

  “小月,你照片都拍好了?”进门的男子身材微胖,长相和苗新月倒是不像,胖脸小眼睛,一看就是个和气人。

  “是啊哥,我昨天可是去二闸和三闸呆了一整天,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我们还特意等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拍了晚霞,可美了。”

  对着她表哥,苗新月又开始滔滔不绝起来,顺便一阵表功。

  从苗家表哥后面走进来的人头戴一顶猎鹿帽,一身呢子西装外套里是马甲衬衫配西裤,长相斯文清瘦,洛萤眼神一闪。

  那人此刻的目光也是先看着苗新月打了声招呼,“苗小妹来了啊。”

  随后他的视线挪移到洛萤身上,那人似乎觉得洛萤有点眼熟,思索了一下冲着她点了点头开口。

  “这位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乍一听这话,苗新月的眼睛放光,这话难道不是经典的搭话吗?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洛萤对着他点了点头,“是与这位先生见过一面,中秋前在饽饽铺,恰好遇见了您买八大件。”

  听了这话,男子恍然大悟,“确实是在那与小姐见过一面,难怪有些面熟。”

  苗新月却有些失望,什么嘛,还真是遇见过啊。

  洛萤心道,见过的可不止一面,在这男子不知道的时候,鬼市里她是见过的对方的。

  眼前的这个清瘦男子,正是之前洛萤在鬼市中遇见买下《百禽图》的那一位。

  在一个月之前,她随着王妈去饽饽铺买点心和月饼的时候,正好给这男子让我路。

  当时她还开了阴阳眼,特地观察了一下这人身上没有异常。

  倒是没想到,今天跟着苗新月来她表哥的报社倒是跟这人撞了个正着。

  洛萤记得,苗新月说过这报社是她表哥和其他几个从西洋留学回来的同学好朋友一起创办的,看着屋里这几个年纪差不多的男子,应该都是了。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京城这么大,宏宇和这位小姐居然又遇上了。”苗家表哥也笑说了一句。

  “是啊是啊,平时去铺子里买东西谁能记住其他人长什么样啊,结果我萤姐姐和宏宇哥居然都还有印象。”苗新月连忙点头,这在电影里和那些西洋的爱情小说里,是多么的罗曼蒂克啊,街上失之交臂偶然又再相会,偏偏两人又都记得对方,这岂不是一场绝妙的爱情开端?

  如果洛萤此刻知道苗新月在想什么,她可能会冒出把这个小脑袋瓜拧掉把里边的水都倒出来的想法。

  “我家离那饽饽铺不远,这冬儿胡同也是,那家又是有名的饽饽铺,遇上不过是寻常事,这记性太好见面也是认出来了。”洛萤随口说着。

  “诶?宏宇哥,你这帽子怎么回事?我明明记得你之前戴的都是贝雷帽。”眼尖的苗新月顿时发现这男子着装上的变化。

  洛萤一听,也困惑地看了一眼。

  上一次在饽饽铺看到这男子戴着的确实是贝雷帽,眼下戴的确实一张猎鹿帽,原本她没有在意,毕竟换帽子而已,今天戴一个,明天换一个实属正常。难不成这人换了帽子还有什么说道不成?

  一听这话,这名叫宏宇的男子还没开口,旁边的苗家表哥倒是先幸灾乐祸地笑了出来。

  “他前几天觉得头发长了就去剃头,结果那剃头师傅是给人弄辫子头习惯的,差点把前边头发都剃没了,现在根本没法看,贝雷帽遮不住,你宏宇哥这是又想办法弄假发,又换了个猎鹿帽盖着。”

  苗新月听见这话同情地看着他:“宏宇哥,你真惨。”

  自从理发店可以烫发之后,苗新月也去烫过新式的卷卷头,失败的效果简直是惨不忍睹,因此她此刻充分可以感受到这位剪头失败还被破坏了形象的痛苦与不甘。

  苗新月把照相机拿出交给了眼前名叫宏宇的男子,因为怕擅自取出胶卷弄坏了,她直接把照相机整个都带了过来。

  “我得再新买几个胶卷了,京城有很多地方可以拍。”

  宏宇取出胶卷把相机还给她,“我前两天看柯达杂志,说是西洋已经有了彩色胶卷上市,宁朝应该也快要有了,彩色胶卷和这黑白的冲洗便不同了。”

  一听这话,苗新月顿时来了精神,追问了起来。

  只是宏宇还要去洗照片,就转身递了她杂志,又问她不是要学洗相片吗,苗新月只能先放下了杂志跟去学习。

  洛萤在这编辑室内受到准许翻了翻他们准备刊登的文章,确实如苗新月所说,是各地的一些风俗习惯的文章,其中宏宇有一篇《XX地风俗之我见》,其中加入了不少个人思考与新时代民主科学的评判。

  这让洛萤一时思考起来,难不成这人去鬼市买了那《百禽图》也是因为这个?

  没过多久苗新月就跟着宏宇出来,说是一点点学,学多了怕记不住。

  送着两人出门,才走到院子里忽地一阵大风吹过,卷起了飞扬的落叶,这宏宇头顶上的帽子直接被衔飞了起来。

  漫天的黄叶飞舞,遮住视线,但洛萤清楚地看到,宏宇被掀掉帽子的脑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对“角”。

  -完-

第54章 迢迢长路54

  ◎妖还是人?◎

  尽管宏宇已经快速地捡起了自己的猎鹿帽带上, 其他人似乎压根没有发现他的异常。

  但在洛萤的眼中,那头上的一对弯弯小角是如此的显眼,根本无所遁形。

  洛萤摩挲着自己的手指, 一个多月之前与宏宇在饽饽铺见面之时, 对方还只是个普通人, 这一对角还没有长出来。

  七月十五去的鬼市,如今是九月十七,两个月的时间,宏宇已经入门了那《百禽图》?

  她眯了眯眼, 当时在鬼市之上也没有特别关注, 毕竟洛萤当时也是第一次前往鬼市,这些修行的功法技法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完全是路过的时候顺路瞥了一眼, 才关注到宏宇买《百禽图》。

  洛萤那个时候也没有在意,练五禽戏强身健体的也不少,她那时候也只把这《百禽图》当做是一个寻常的类似于五禽戏的功法罢了, 况且当时是在小摊上, 也没觉得会出什么问题。

  只是如今这么一看,这宏宇买的《百禽图》,恐怕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强身健体的五禽戏是模仿兽类的种种天性,可不会平白无故地长出角来。

  一想到这《百禽图》的名字,再看宏宇头顶那俏生生的小角,如果宏宇继续修炼下去,身上可就不只是这些变化了。

  一旦真正地发生了百种变化,不,不需要这么多, 光是看着他现在已经长出了一对角, 他还能够叫做人吗?

  人性与兽性是不同的。

  即便宏宇本心再好, 可有了种种兽类的力量加持于几身之上,拥有着超凡的远远超出于常人的能力,甚至连外貌都与曾经的自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宏宇又会变成什么样?

  洛萤并不知宏宇此人的品行如何,但从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到拥有着禽-兽之力的修行者,人的心态定然会发生转变。

  就如同平凡人天降横财,穷人乍富,心态的失衡是必然。

  按照苗新月所说,她表哥和其他几个同学都是在西洋留学过的,洛萤看着这新都时报报社内的几个年轻人,各个都是精神抖擞,宏宇通身的衣装也不便宜,如果是富家子弟自幼梦想修行踏上修行路,安安分分地当个小爱好还好。

  若是掌握了一点力量就忍不住对外展示炫耀,或是妄想如话本子里的修仙者大侠一般行侠仗义,势必招惹到其他势力的注意,京城本就是暗潮汹涌,他被吞吃得剩不剩的下骨头都不好说。

  眼下宏宇显然是已经修行入门,瞧着他依然来报社工作的样子,也许白日里工作,夜晚无人打扰的时候才进行修行。

  角已经生出来,谁知道身上的下一个变化会是脸?是手?是臂膀?是腿?是脚?

  普通人初始踏入修行之时,人身会不断的发生变化,而本身在这个锻造身体的过程中对于能量的消耗也是巨大的,饭量增大,进补大量肉食维持身体所需,宏宇若是继续修行下去,饭量一时变大可以用胃口好锻炼身体来解释,可长此以往,吃的越来越多很难不惹人注意。

  也许宏宇继续修炼这《百禽图》会掌握越来越多的力量,但直觉告诉洛萤,这不是一件好事。

  掌握的力量越多,修行的越深,泥足深陷之后,宛如进入了沼泽流沙,想要再爬出来就太难了。

  但洛萤与宏宇且不说是非亲非故,连熟人也算不上,贸然跟对方说你不要继续修炼这功法,对方只怕是又惊又俱,把她当成了一个可疑人物。

  洛萤凝眉细思,要不,自己给通玄司寄一个匿名举报信?报社与报社之间来往好歹是同行方便多了,通玄司的那伙人也方便调查,交给他们处理可比洛萤出面好多了。

  同为人族,对于修行者通玄司要么是招募成编外人员,要么是纳入体系之内监管,除非是邪魔外道罪大恶极,并不会处死,就算宏宇被通玄司带走顶多被吸纳,身上的问题也会有通玄司去调查解决,这显然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洛萤心中一定,就这么办了,等她回家就写封信,当一波天桥群众,北宁好市民。

  ...

  一阵突如其来的秋风卷起了宏宇的帽子,他连忙一手护住脑袋,一手去追逐自己的帽子不要被吹跑。

  这并非是宏宇多么爱惜或者舍不得自己的帽子,而是他的脑袋上,头顶上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宏宇连忙把地上的猎鹿帽捡起来戴上,连灰尘都没有拍几下就急忙盖住了自己的头顶。

  “我讨厌秋天,讨厌秋风。”他想着。

  尽管他已经努力地把帽子往自己的脑袋檐压了又压,但面对北宁城这迅猛又来去湍急的秋风,帽子仍然轻而易举地就被吹跑。

  宏宇一手用帽子重新压住了自己的头顶,感受到脑袋又被盖住,他的心里总算又有了几分安全感。

  跟好友说自己的头发被剃头匠剃坏了自然是假话,真正的原因则是自己的头上长出了一对“角”。

  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宏宇从小的喜好就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样。

  在一同上私塾的孩子里,旁的孩子下了学便三五成群结伴玩耍,养小鱼捉蛐蛐爬树下水玩着各种游戏,宏宇则是钻回家中,读着晦涩的《神仙传》、《博物志》、《山海经》......

  少年之时,西风渐入,西洋的各色小说风靡一时,有人讨论着《福尔摩斯》,有人评论起《茶花女》,宏宇手上依旧抱着《草堂笔记》《聊斋志异》

  仙,神,鬼,妖,神兽,志异,方物......

  宏宇始终认为这些都是存在的。

  中学课堂曾经有一门课,先生问诸君之未来如何?

  有人要兴建办厂,创立国货公司,远销西洋海外。

  有人要苦读军工,造坚船利炮,卫我赫赫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