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作精美人 第101章

作者:酒筝 标签: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好好为祖国做事!家里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有我在呢。”褚老头子表示自己身体十分硬朗,根本不需要操心家里的问题,你们放心飞。

  车子再次徐徐驶出他们的视线,一时间,家里少了两个人,褚南延跟褚老头子已经习惯了,倒是叶明珠,没看见自己冷艳婆婆那张冰冷锐利的脸,都唏嘘了。

  不过,时间还是得过去的,晚上,叶明珠突然想起了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猛地转过头看向了褚南延。

  “南延,妈好像没说推荐你上工农兵大学啊!!!”说这话的时候,软媚的声音惊呼了起来,怀疑妈是不是对南延有什么意见了。

  “嗯。”褚南延随口应了一声,手里正捧着本书籍,在灯光下看着,正入迷中,丝毫没有对坐在镜子前的叶明珠有什么想法。

  叶明珠见褚南延似乎是不怎么在意,又想起了公公与婆婆的职业,驻扎在研究室的高端技术人才,国家重点保护对象,一级人才啊!

  “南延,为什么你没有进妈的研究院一起工作?就算是去打扫卫生,也不是不可以啊?”在研究院上班,听起来多厉害!!

  科学家呢!

  褚南延耳朵终于听进了叶明珠的这个问话,放在书本上的视线抬起,望向了那个在擦着雪花膏的女人,“妈说,她的研究院,不收我。”

  褚南延当年的确是想过这个问题,而且也出声询问了浦钰女士,自己能不能够进她的研究院上班,他很好学、又勤奋,肯定可以帮忙的。

  结果,被浦钰女士想都没想的拒绝了。

  褚南延委屈坏了,那时候也是心高气傲,认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再后来,就下乡了……

  “哈哈哈……妈肯定是觉得你连大学都没上,不懂她那些研究的东西……”叶明珠一听,都笑了起来,每日一逗,多笑笑,才能常春。

  叶明珠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妈都没有推荐你上工农兵大学,妈会不会在跟我开玩笑?”

  叶明珠跟浦钰女士相处得也不算很久,就那么六七天,平时她又要上班,只有中午跟晚上在家,对浦钰女士不算太了解。

  可是,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有什么好处都会先给自己儿子,儿媳这玩意儿,只是外人,所以,叶明珠不得不深想。

  “不会,你得浦钰女士的眼缘。”或许,浦钰女士单纯想要刺激明珠学习,在浦钰女士眼里,明珠就是那个不可雕塑的朽木。

  “真的吗?那我岂不是可以上大学去了?”顿时,叶明珠的语气就有些惊喜了起来,亮晶晶的眸子看向了褚南延,欢喜得很。

  要知道,他们吉利大队这么多年来,可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从来都没有!!!

  所以,叶明珠对学习虽然不怎么喜欢,但对于这些名头上的虚荣,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到时候跟吉利大队的人一炫耀……

  哎呀呀!!!!

  “那你可要认真学习了。”褚南延没说是真是假,就算是假的,他到时候也要让浦钰女士实现她的承诺。

  “好!”一时间,斗志昂扬了起来,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十分的有冲劲儿……

  ***

  吉利大队。

  大队长只是给了褚知青与叶明珠两个人十天的回家探亲假期,都快到时间了,还没有等到褚知青跟叶明珠回来。

  大队长还没去叶家询问时,叶家就自个儿的先开家庭会议了!!!

  开会议的领导者,当之无愧的自然是大家长陈红梅同志了,一家子围绕在那张桌子上,陈红梅首先发话,“南延跟明珠回首都探亲,现在还没有回来,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陈红梅的这一声问话,叶家的人都满脸的疑惑,啊?为什么?

  叶大勇有些难以理解的挠了挠自己的脑袋,这种烧脑袋的问话,为什么要问他?他看起来像是那么聪明的人吗?

  “难道,是迷路了?”叶大勇身为大儿子,也知道自己先开口,迟疑的说了个可能性。

  “呸,怎么可能会迷路,去首都的时候都没有迷路!”陈红梅一听立马就‘呸’了一声表示晦气,乌鸦嘴重新说过。

  然后见其他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陈红梅才扬起自己笑容,“明珠回去前,跟我说了,南延在首都的爷爷,可能给他们找了份工作,但是没有落实,让我别声张!”

  此话一出,叶家所有人支支吾吾的神情又立马震惊的抬了起来,“找了份工作?妈,你是说,南延跟明珠他们两个,留在首都,不回来了吗?”

  “是南延父母退下来的工人位置吗?”还真是了不得,看来明珠还很得褚南延家里人喜欢啊!

  “我想应该是吧?大勇,你这几天去跟拖拉机手说一声,什么时候出去,你去趟邮局,看有没有给我们的信。”

  陈红梅吩咐着叶大勇,脸上满是笑容,然后就扭着自己水桶腰,乐呵呵的出门去找大队长了,这样的喜事儿,当然得先告诉大队长了。

  褚南延跟明珠两个人都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大队长只给了十天的探亲假,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可南延与明珠都没回来。

  明珠临离开之前跟她说过,如果会回来的话,就会提前一天回来,如果找到工作了,妈到时候最后一天假期我们还没回到来的话,就说明他们已经留在首都了。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好的通讯工具,就连是寄信,都要半个月一个月才到。

  陈红梅自然是不能够立即联络远在首都的叶明珠,但是炫耀这种事情,她早在明珠第一天跟着南延离开时就差点忍不住了。

  她女儿从今天起,就要成为首都的人了!!!首都的户口!!吃上商品粮了!!!

  陈红梅当初一心让自己闺女嫁到城里去,找到城里的工人。

  但,羊冬县下的新明公社里,这些城里人怎么能够跟首都的城里人相提并论?那可是首都啊啊!!大主席在的地方啊!!!

  跟大主席同在一片天空下生活,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儿?

  村里的人大多数……他们也知道叶家的女婿褚南延知青带着他们家的闺女叶明珠回首都探亲去了,还这是附近几个村子,唯一一个带着自己小媳妇儿回家探亲的。

  “哟,梅子,去哪儿啊?你们家那女婿怎么还没有带你闺女回来?这不是离开很多天了吗?”这年头,没有户口可是寸步难行的,介绍信上的时间超过了,还有可能被打为流民呢!

  “诶,你不知道,我们家女婿有本事儿,他说啊,要带我们家明珠在首都落户口呢!”陈红梅扬起了得意的笑容,十分的骄傲跟其他人炫耀。

  “什么?在首都落户?就你那闺女?哎呀,梅子,你也别在这儿吹牛了,你们家闺女在城里有工作了吗?”

  “该不会是你家女婿的父母退休了吧?那可是好事儿啊?不过,听说也不是很老,他父母能乐意吗?”

  一个个听到陈红梅那么说,当然是不相信了,不仅是不相信,还踩了一脚,认为陈红梅这是在痴人说梦话。

  “哼,不相信就算,我得去跟大队长说一声。”陈红梅听着她们那吃酸的语气,冷哼一声,你们就是羡慕。

  等到陈红梅大摇大摆的离开时,那些还留在原地其他婆娘们,“该不会是真的留在首都了吧?哎呀,早知道当时我怎么也要将褚知青给抢过来当我女婿了!”

  “就是,怎么当时我就没有想到呢?”另一个也十分懊恼,谁知道野草里能够拔出秧苗来,还种出了粮食?

  “知青点还有不少男知青呢!怎么不见你们慧眼识英雄?”另一个有些嫌弃的摇摇头,瘪着嘴问道。

  一想到知青点的那些男知青,婆娘大婶们一个个都摇头,“那些可不行,谁也不是像褚知青那样好的,一看人家还没结婚,就能在村里建了个房子了!”

  “就是,早知道在褚知青建房子的时候,怎么也要将他放到我家锅里去!跟叶家撕破脸也没关系!”

  这样的金龟婿,可比城里的那些工人有含量多了,首都啊!!!那是首都的工人呢!!!明明就在她们眼皮底下晃悠,她们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呢?

  只是,对村里的那些男知青,不怎么看得上眼,毕竟不是每一个都是褚知青。

  隔壁也有个回家探亲的男知青,留了老婆孩子在家,结果一去不回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城里的父母给他留了工作,在城里站稳脚落户之后,当然就不会想过再回这里来了。

  “说得你好像想扒拉就能够扒拉过来的,也不瞧瞧你那闺女跟叶家那闺女相差多少?人家长得又好看,又白嫩嫩的!”

  因为这个问题,嗯……婆娘们又开始吵了起来。

  此时,大队长家,在看到陈红梅过来时,大队长敲了敲自己手中旱烟,“梅子,咋地过来了?你们家女婿跟闺女,还没到家吗?”

  “大队长,我就是特地来找说这事儿的!!”陈红梅脸上的笑容满满又灿烂,可以看得出来现在的陈红梅心情很好。

  大队长在看到陈红梅的这个神情之后,就心里有了些许不妙的预感,“什么事儿?”

  “我们家明珠,在首都找到工作啦!!哎哟,嫁到城里去就是不一样……”陈红梅憋了许久,终于是憋不住了,在那儿开心的洋溢着笑容跟人炫耀起来。

  前不久她娘家的人还跟她炫耀自己闺女嫁到城里去,现在吃上商品粮了,你家闺女养得这么好,怎么还嫁了个下乡知青这么堕落?

  当时听着陈红梅心里就不爽了,可是又知道不是怼她的好时机。

  “什么?”大队长惊讶的抬头,神情立马就严肃了起来,“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跟你开玩笑这个合适吗?真是的,我们明珠的公婆不知道多喜欢明珠,不舍得他们夫妻俩分离……”

  陈红梅在炫耀这个的时候,说得就好像是自己亲眼所见一样,那姿态,让旁边不远处坐着的大队长的婆娘都忍不住问了两声。

  “我就说嘛,你家明珠将来肯定有大造化,可出息了!”没想到能够嫁到首都去,之前还以为褚南延知青回城后再也不回来,会抛家弃子。

  毕竟那些知青都这样,现在别看是对叶家闺女好,那是因为叶家人都在这儿,扎根在农村的知青没有根底,不敢跟村里的人叫板。

  可是回到了城里去,高高在上的城里人,怎么可能还看得上曾经的糟糠之妻?而且还见过自己曾经的难堪与狼狈,就想将这一抹记忆给永远踹掉。

  “看来褚知青还蛮有良心的。”大队长老婆点点头,在那儿感慨着,当时大家听说褚知青是首都来的,都给褚知青蒙上了一层金砂,却更多的是知道这位褚知青将来肯定会回首都去,不太敢扒拉过来。

  毕竟谁都能想得到,人家首都的娃儿,怎么看得上她们这些泥腿子?就算是在一起,将来回城也肯定会抛家弃子。

  “既然褚知青跟明珠都回城去了,户口方面我会去跟上面核实,不过,这也是好事儿,我们大队可终于有一个去首都那地方的了……”大队长刚才也只是担心陈红梅瞎说,实际上是褚南延与叶明珠两个人不舍得回来。

  要是被城里的那些稽查队抓到了,还得打成流民送回来,可不知道多丢人。

  “嗯。”陈红梅跟大队长说过了之后,又出门去炫耀了,我女儿是城里人了,还是在首都!大主席那片天空下!!!羡慕吧??

  知青点那些知青觉得近来怪怪的,为什么村里的那些大婶子们总是用打量的目光看他们?他们是做错什么事儿了吗?所以正在揪他们的错处?

  心里的狐疑在打着鼓,还因为担心而特地将这件事情在知青点跟小组长丁浩波说了。

  而这会儿知青点还有其他的女知青在,听到男知青的这个说法时,都有些吃惊的看着他们,“你们不知道吗?那是因为褚知青带着明珠回城了!!”

  女知青的这些话,让男知青们很是不解,“这,褚知青带着叶明珠同志回城探亲的事情,我们不是很久之前就知道了吗?关这个什么事儿?”

  男知青们这两天都被盯得有些发毛,都来不及去听村里的那些八卦事情,下工就直接结伴一起回知青点,步伐走得不知道有多快,生怕自己迟一点儿就会被揪住打一顿。

  “不是,是他们在城里落户了,听说叶家闺女还因为褚知青的父母帮忙……不是,是得到了他父母那份工人的工作。”

  说这话的时候,夏烟整个人的神情都充满了羡慕气息,谁能够想得到,褚知青真的带他那村姑媳妇回城了。

  要是当初是自己跟褚知青在一起的话,是不是跟褚知青回城的,就是自己了?

  都怪自己当初过于矜持,要是主动一点儿的话,是不是自己就可以不用继续留在这个破村子,还能够去首都落户生活了?

  夏烟此话一落,那些男知青脸上都布满了震惊和羡慕,还带着些不可思议,“真的,真的吗?”

  虽然说,叶家的闺女长得是好看,可,毕竟都是农村户口,又没有读过书,带着村里人独有的土气和粗俗,褚知青怎么会愿意带她到城里落户生活?

  “当然是真的,叶家那婶子最近在村里一直在炫耀这个,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闺女靠着褚知青的福去了首都一样。”另一个女知青也是一口的酸味儿。

  早知道,褚知青刚下乡的时候,她就跟褚知青套好关系了,谁能够想到褚知青竟然还有这本事儿?

  她们当初近水楼台,都没有先得月,真是让人气到爆炸了,心里一股子又一股子染上的后悔在围绕,在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大晚上都没睡着!!!

  “还真是没想到。”男知青们终于是知道了为什么村里的人会用那些眼光看他们了,肯定是以为他们也能够如褚知青一样,是个潜力股。

  虽然,他们心里知道自己不是,同时也十分嫌弃村里人的这种嫌贫爱富做法,狗眼看人低,可脸上还表露出自己的自信。

  如果跟村里的人结婚,也不是不可以,褚南延自从跟叶明珠结了婚之后,他们偶尔看到叶家的人会过来帮……哦,不对,是直接帮褚知青找了份轻松的工作!

  现在褚知青回城去了,那就代表晒谷场的那份工作,空出来了!!!

  没有谁会不乐意干这份活儿,轻松,工分多!

  于是,村里人跟那些男知青接触的时候,某两三个男知青还是欲擒故纵,又想要得到好处,可又心里怀着坏主意。

  不过,这些都与远在首都的叶明珠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