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渣化之路 第347章

作者:哀蓝 标签: 打脸 快穿 东方玄幻 复仇虐渣 穿越重生

  至于事后为什么没闹大,那也不能怪他,没听他说吗?于楚楚母亲刚毕业没多久,胆小什么都不懂所以被吓跑了——连报警都没有直接跑回老家,从此隐姓埋名……你猜于夫人信吗?

  于震嘴里能有几句实话?

  于先生跟妻子坦白了事实,也觉得在家里待不下去,他既关心于楚楚,又不敢跟于楚楚相处太久,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心里有鬼。

  现在告诉了妻子真相,于先生并没有感觉如释重负,反倒像是又被套上了一层枷锁,最后他想出去喝两杯,干脆拿了车钥匙离开,开车途中不由得走了神,等他反应过来,迎面而来一辆大卡车,在他惊恐的大叫声中,宣告了一切的结束。

  剧痛蔓延全身,整个车身都被压扁,仅剩的一点意识在自我询问:这是报应吗?

  于夫人因为丈夫的话久久无法入眠,不知过去多久,电话急促响起,接起来一听,居然是于震出了车祸让她赶紧去交通大队!

  没让她去医院,直接让她去交通大队,基本上人就是没了。

  于夫人傻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下定决心要离婚,于震就出车祸死了,是因为他说了谎,于楚楚母亲的灵魂感到愤怒吗?

  于珍珍跟于楚楚也从睡梦中被叫醒,得知父亲车祸去世,两个女孩都惊了,挺伤心,但没有特别伤心,毕竟跟父亲的关系不算差也不算特别好,于楚楚曾经微弱地试图表示自己不想改姓,却被于先生驳回,而她在来到于家后,从父亲那里感受到的关心也总透着几分虚假,否则她不会死死抓着程岩不放。

  出乎于楚楚的意料,向来对自己冷淡的于夫人,在去交通大队的路上,居然破天荒安抚了她一句:“不用害怕。”

  于楚楚受宠若惊,连忙点头:“嗯嗯,我不怕。”

  怎么说呢,于楚楚是那种小白兔长相,楚楚可怜梨花带雨的,不喜欢她的人觉得矫情讨人厌,喜欢的人就会觉得很可爱,于夫人在今晚之前很不喜欢,但现在……她觉得这丫头长得圆溜溜的怪好看的。

  圆眼睛圆脸蛋圆嘴巴,说实话,萌萌哒。

  于珍珍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能感受到母亲对于楚楚的态度变了,她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因为父亲的突然出事感到难过,感情再单薄也是父女,好歹每次给钱的时候,他都很大方。

第393章 第三十五枝红莲(十)

  于震确实是死了,死得粉身碎骨,于夫人担心两个女孩害怕,没让她们进去,自己进去认了尸,脸色惨白地走出来,暗暗发誓从今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原本还想着离婚的,没想到连这都省了。

  于夫人毕竟是女强人,虽然于震死得很突然,但她还是把一切事情都处理的井井有条,于震生前身体健康,也没留下遗嘱,所以公司的话就由两个女儿来继承。

  一听说于夫人要把公司的股份给自己一半,于楚楚吓得连连摆手:“不不不,夫人,我不要,我不要!”

  于夫人说:“这本来就是你应得的,是于震欠你的。”

  于楚楚更慌了:“我真的不要,我很没用的,我只会把事情搞糟,我、我真的不行!”

  于夫人没想到她这么没自信,道:“你不用觉得我是故意试探你,你是于震的女儿,本来就享有继承权,而且给你的是公司的股份,我名下的产业那都是珍珍的,没你的份。”

  于楚楚快要被和颜悦色的于夫人吓哭了,她宁可被于夫人横眉冷目,也不想对方如此温柔,太吓人了!她感觉自己要被装麻袋弄死了!万一拿了这股份,会不会过两天也出个车祸嗝屁,然后姐姐成功继承她的遗产?

  她真的不想要啊!

  于夫人前两天还觉得这圆溜溜的丫头长得萌萌哒,现在就觉得面目可憎起来,她都说了多少遍了,她是真心给的!

  于楚楚成功被于夫人吓哭,于夫人忍不住了想发火,于珍珍赶紧打圆场:“行了行了行了,给你你就拿着,我们不会害你。”

  于楚楚:她们果然要害我!

  于珍珍已经从母亲那里知道了真相,她不是是非不分的人,更不想为难于楚楚,说白了她们全都是受害者,而罪魁祸首已经驾鹤西去,只能希望他在地狱里接受审判,但该给于楚楚的东西不能私吞。而且于夫人不主张把真相告诉于楚楚,她母亲瞒了她一辈子,肯定不希望女儿知道。

  最后,于楚楚只能哭哭啼啼给焦南打电话,焦南被她哭得头皮发麻,在电话里骂她:“不许哭!再哭我扒了你的皮!”

  于夫人跟于珍珍惊奇地发现,于楚楚真的不哭了!

  焦南原本不想跟于楚楚这种笨蛋做朋友,可于楚楚求她,她也没办法,还是臭着脸来了,跟于夫人促膝长谈后,让于楚楚签了财产继承协议,于楚楚很信任她,乖巧听话,终于相信了于夫人跟于珍珍不是要害她。

  而且于先生一死,于楚楚把姓氏也改了回去,她原本就姓楚,单名一个楚字,于先生接她回来非要给她前头再加个姓,于楚楚其实不愿意,又不敢违抗父亲。

  虽然她有了公司股份,但并不想进公司上班,她是比于珍珍小几个月,上学却比于珍珍晚了一年,所以她想做什么都可以,每年只要等着分红就好。

  公司暂时交由于夫人打理,于珍珍之前跟着缪母学习了一个月,也上手不少,只缺经验,所以于先生虽然领了盒饭,但世界没有他还是照样转。

  焦南被于夫人留下在于家做客,她觉得自己之前对于楚楚冷暴力,想跟这丫头和解,焦南直接告诉她:“于楚楚少根筋,是个缺心眼,你别跟她拐弯抹角,有话直说她才能听懂。傻子一般都不记仇,你看她那男朋友那么欺负她,她还眼巴巴地跑去找他,就知道多好哄了。”

  事实证明虽然焦南跟于楚楚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她真的很懂于楚楚,于夫人亲自下厨做了于楚楚爱吃的菜,就把于楚楚给收服了,从此以后一口一个阿姨叫得无比亲热,跟于珍珍姐妹俩也是冰释前嫌。

  于先生的葬礼上,程岩终于见到了许久不见的女朋友——他当然不认为于楚楚给自己发了条“分手吧”的短信是认真的,就算是分手,那也得他来提,更何况在失去清月之后,他才明白,他真正爱的人并不是清月,而是楚楚。

  于楚楚很努力想要哭出来,于珍珍站在她身边,幽幽道:“哭不出来就别哭了,别人以为你想上厕所呢。”

  于楚楚抹了把脸,吸了吸鼻子:“姐……你不跟姐夫和好啊?姐夫昨天淋雨到天亮呢。”

  悲催的缪亘展开了追妻火葬场模式,然而于珍珍根本不吃这一套,他们俩也没解除婚约,主要是于珍珍喜欢缪母,对缪亘也并非全无感情,只是不像之前那样爱得那么深,就一点点喜欢吧。

  昨天晚上缪亘来找于珍珍道歉,愣是在她们家门口从天黑站到天亮,晚九点的时候下了雨,一直下到凌晨两点多,于楚楚熬夜看小说,睡前想把窗帘拉开,还被外面的人影吓一跳。

  如果这不是亲爹的葬礼,于珍珍是想翻白眼的:“爱淋就淋,谁让他淋了?真搞不懂他怎么一下又变了回来,之前多讨人喜欢啊!”

  于楚楚对那个很好的姐夫印象也很深,“对啊,怎么就改好一个月又变回来了。”

  她之前特意去跟缪亘道谢,谢谢他送她去参加野外求生,结果姐夫却一脸懵逼,根本不记得这回事,这阵子看了很多小说,并且决定以后要当个作家的于楚楚突然脑洞大开:“姐,你说那段时间,姐夫该不会是被什么大佬夺舍了吧?”

  于珍珍很不走心地回答:“怎么不夺一辈子呢?由奢入俭难啊!”

  缪亘昨天淋一夜雨,苦肉计失败,把提出建议的跟班狠狠骂了一顿,跟班很不理解,怎么会失败呢?女人最是心软,啥都能失败这苦肉计也不该失败啊!

  淋完雨的缪亘还得跟父母一起来参加葬礼,缪母很担心于夫人母女,见她们精神状态还行,才放下心,跟于夫人说:“要是珍珍不喜欢缪亘,觉得不合适了,不管珍珍做出怎样的决定,咱们两家之间的关系都不会变。”

  两位妈妈相谈甚欢,于夫人也跟缪母说了于先生的事,两人本来就是不错的朋友,缪母一直对救了自己儿子的于楚楚很有好感,只是碍于于夫人母女才对于楚楚比较疏离,知道这孩子是无辜的,于夫人也放下了心结,顿时很高兴,当下就认了于楚楚做干女儿,于楚楚有了阿姨跟姐姐,突然又多了干妈和干爸,还有焦南这个嘴上嫌弃她却总是关心她的好朋友,她终于明白了焦南跟自己说过的话。

  她不再寂寞了,也更不需要贬低自己去讨好程岩,卑微地乞求他来爱她了。

  所以分手是认真的,她不想跟程岩继续这段关系,细细想来,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恋爱的喜悦、担心被抛弃的恐惧,都掩盖了失去尊严卑躬屈膝的羞耻,她不想去喜欢践踏自己的人,身无分文被男朋友从他的房子里赶出来,在大街上无家可归的经历,于楚楚这辈子都不想再感受了。

  程岩事事不顺,事业又遭到危机,唯一一件明朗的便是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真正爱的人是谁,偏偏在这时候,楚楚不爱他了,这让他怎么能接受?

  于是他也跟缪亘一样开启了追妻火葬场模式,缪亘玩过的昏招他也都来了一遍,于珍珍跟楚楚两个人坐在一起组队打游戏,然后顺势朝窗外看了一眼那两个一起淋雨的男人。

  于珍珍:“……我觉得我不是很喜欢缪亘了,他太蠢了,我准备跟伯母说,还是解除婚约比较好。”

  楚楚:“……我也不喜欢程岩,他好像听不懂人话,我都说了别来学校找我,他还总是搞那么大阵仗,真的很丢人。”

  于珍珍建议道:“你找焦南,让焦南教他做人。”

  楚楚叫了一声,原来是她操作的英雄被对面收了人头,她先是回去等待复活,然后抱怨:“焦南去工作了,没有时间,姐,你能不能帮我跟程岩说说,让他别来找我了?”

  于珍珍冷哼:“我是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吗?你求求我,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楚楚根本没有节操,立马软化:“求求你了,姐姐。”

  于珍珍:……可恶。

  这家伙仗着自己长了张很可爱的脸,又有一口天生的娃娃音,撒起娇来简直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原本于珍珍一直以为她妈是个一丝不苟的女强人,直到前几天她看见她妈把楚楚搂在怀里rua脸。

  楚楚长得很显小,脸上的肉特别软特别有弹性特别好捏,以前于珍珍看见她就烦,觉得多大个人了还装小女孩,现在她不得不承认,这家伙不用装就很可爱。

  以前楚楚一天到晚哭唧唧,眼泪能挂在睫毛上好几天,可于珍珍特别喜欢看她哭,觉得她哭起来更可爱,老是招惹她,于是楚楚这没事就爱哭的毛病瞬间自愈,现在就是被于珍珍逗得满脸通红也不肯再掉眼泪给她看。

  路灯下,缪亘被雨淋得浑身发抖还不忘怼程岩:“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楚楚不是说了,你俩已经分手,你能别来了吗?就算来,能别跟我用一样的招数吗?”

  跟班小弟再三保证苦肉计真的有效,如果一次没起效果,那就来第二次,要是第二次也没效果,还有第三次……只要女人心里有你,那么她就肯定会被打动。

  于是缪亘特意挑了有大雨的这两天,并且很期待被淋成感冒发烧,这样的话,珍珍肯定不会见死不救!

  程岩反唇相讥:“淋雨是你专用吗?你申请了专利还是买了版权?我怎么不知道?楚楚跟我分手,于珍珍不也要跟你解除婚约?”

  两人狼狈地互瞪对方,谁都不肯服输,直到一声炸雷在头顶响起,边上的路灯啪的一声炸裂,光线熄灭,两人吓了一跳!

  大雨就够折磨人的了,怎么还打雷了?!

  天上的雷声轰隆隆,一声接一声,两人都挺想跑,但又不肯在彼此面前示弱,于是通通硬撑着继续站,房间里,于珍珍和楚楚看着划过天边的闪电,默默对视,谁都没说话。

  由于雷声越来越大,最后响的仿佛擦头皮而过,缪亘与程岩双双宣告投降,赶紧找了个地方避雨,然后又开始唇枪舌剑,只差没有大打出手。

  他俩爱咋咋地,于珍珍跟楚楚都不关心。

  楚楚心里明白,姐姐跟缪亘以后兴许还能破镜重圆,但她跟程岩却是绝无可能,这阵子她老是做噩梦,梦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程岩挖了出来,然后自己吓疯了,他却把是个疯子的自己摁在床上,强硬地发生关系,又让疯子楚楚生了三个孩子……

  不知道是不是这段时间写小说写得太入迷,所以才会做这种奇奇怪怪的梦,而且格外真实。

  但楚楚不想被人挖肾挖肝挖子宫,也不想被男人逼疯,还要被迫生孩子,所以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她决定还是远离程岩,离得越远越好。

  不过程岩这样子显然不会轻易放弃,楚楚决定出国深造,她已经跟阿姨还有干妈商量好了,现在她不再是缺爱又害怕孤独的笨蛋,哪怕到了陌生的国度,她也会好好生活。

  当程岩得知楚楚出国时已经晚了,他连她去了哪个国家、读哪所大学都不知道,更别提是和她重归于好。他等啊等,等啊等,不知等了多久,楚楚才以国外畅销书作家的身份回来,身边还有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大帅哥。

  大帅哥又体贴又绅士,还为了楚楚学华语,跟他在一起的楚楚无比幸福快乐,他们回来看望了家人,便开始一起环游世界。

  大帅哥据说是个很有名气、拿过许多国际大奖的摄影师,跟楚楚是极为契合的灵魂伴侣,直到现在,程岩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自己的人生才会有这么大的转变。

  从前他只要在心里希望,一切的心愿就都能成真,可这一回,他无数次乞求楚楚回到身边,都没有得到回应。

  要怎么样才能让楚楚原谅他、跟他和好?

  这个答案,程岩直到生命的最后才想明白。

  他签了遗体捐献书,将自己的眼角膜、器官通通捐给了需要的人,这大概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因为自私,他强行留住本该离开的尹清月,令她受尽治疗的痛苦,因为傲慢,他伤害了那样深爱自己的楚楚,在大晚上将她赶出家门,他以为她总会回来,却没想到这次她走了,就再也不曾回头。

  能怪谁呢?

  而缪亘最终也没有和于珍珍破镜重圆,于珍珍没有选择结婚,她在和缪亘解除婚约,而自己又想当母亲后,在国外生活多年的妹妹的帮助下,她选择了优质的精子,生下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缪亘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父母很开明,并不强迫他结婚生子,但他却时常回想起过去那个爱自己爱的无法自拔的珍珍,在她生下女儿后,缪亘曾冲动地问她为什么,于珍珍看着他,轻轻叹了口气,说出了一句令缪亘此生无法挥去的魔咒:如果是那时的你,该多好啊!

  缪亘怀念为自己痴狂的于珍珍,于珍珍则怀念那短暂的相处过一个月的“缪亘”,这不是爱情,只是遗憾,如果缪亘是那一个月里的缪亘,他们之间也许还能做朋友。

  就连缪父缪母也偶尔背着缪亘感叹那个体贴温柔的孩子,当然,他们没有想过那不是缪亘,他们最爱的也仍然是现在这个缪亘,可即便如此,已足够令缪亘难受了。

  他已经很努力想要成为那个最好的缪亘,可再如何努力,也仍旧不行。

  如果能重来——但不能重来。

第394章 第三十六枝红莲(一)

  郁郁葱葱的森林边缘,连接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荒漠,而在荒漠尽头,隐约可见层层高耸入云的雪山,天上挂着两个太阳,成群结队的大鸟从空中呼啸而过,森林里的树木更是千奇百怪,连一只蚂蚁都有谢隐拳头那样大,当它们排着队扛着食物从谢隐面前经过时,细皮嫩肉的小人参精吓得紧紧搂住谢隐的脖子,浑身嫩嘟嘟的肉颤抖不已。

  往常遇到森林,它是最开心的那个,早早跳出来要去玩,但这一回它可怂了:“大王……好可怕!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谢隐单手抱着它,另一手摸摸它柔软的头发:“害怕的话就回识海里去吧。”

  小人参精颇有一种看恐怖片的心理,又怕又想看,它知道跟在谢隐身边肯定不会有危险,所以哪怕怕得发抖,还是硬要赖在谢隐身上。

  小刺猬精则聪明多了,它直接藏在谢隐胸前的口袋里,两只细细的小爪子扒拉着衣兜,稍有不对便火速钻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