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1章

作者:穆幕 标签: 穿越重生

  八幅镯子份量还真不轻,全部装进荷包放在袖袋里也好,放在腰带也好,都挺沉的,沈清鸾从小二手里接过之后在自己身上几个口袋犹豫了一下,到底十六两银子呢,干脆直接戴上。

  放在哪里都可能弄丢,套在她手腕上绝对安全,而且对于别人来说,一只手腕八个镯子或许会显沉重,但在她这里就无所谓了。

  “……”沈风在边上眼看着自家妹妹一个一个镯子往手腕上套,一会儿就叮叮当当一大串,一开始他觉得这个戴法简直就是胡闹,但全部戴上后发觉还挺好看的,有一种浓浓的异域风情。

  罢了,妹妹力气大,只要她乐意,浑身上下挂满也不算啥。

  只是可惜了家里现在家底还不厚,还没有办法让妹妹随心所欲的买买买。

  “好了,我们回去吧。”首饰也买了,沈清鸾实在心疼材料和成品之间的差价,于是一反之前默默跟随,主动开口要求走人。

  “那不行。”沈风摇了摇头,他可是带了任务出来的,大概知道自家妹妹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喜好,于是直接对小二道,“帮我们寻一整套银头面,适合我妹妹带的,精巧一些,份量重一些也无妨。”

  其实金饰宝石更加贵重一些,但这些在落霞城还算好,到了清凉镇就太过扎眼了,不符合他们家现在的身份,再说妹妹年纪到底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佩戴。

  “好嘞,公子小姐请稍坐喝茶,小的马上给两位拿过来。”整套的头面并不会摆在架子上展示,都是用专门的盒子装好的,一般也都摆在二楼或者后堂,小二招呼另外一个给沈家兄妹泡茶,自己转去了后堂,没一会儿手里就捧着三个盒子出来。

  兄妹俩坐在大堂右边的小茶几边上,小二将盒子在茶几上一字排开:“整套头面大多是客人定制的,银饰全套也比较少,小店目前只有一整套现成的,是一个大套,包含首饰在内,也可以拆分成三个小套,公子小姐可以看一下,若是不喜欢,我们这里还有全套的图样可以选择,重新打一整个大套最多一个半月就能得了。”

  三个盒子打开,一整片银光闪烁,从簪子发梳步摇到耳环手镯戒指,再到头冠花钗,应有尽有,整体基调是蝶恋花,配有如意云纹和翻浪水纹,不管是分开戴,还是整套一起都非常漂亮。

  手镯,手链,戒指,项链和臂钏这是一小套,沈风看了一眼妹妹手腕上的八幅镯子,最先把这一盒排除,另外两盒就比较实用了,其中一盒是头冠花钗步摇和流苏耳坠,适用于正式场合,另外一盒则多是各种簪子发梳和小巧的耳环,适合日常穿戴。

  沈清鸾还没有问,沈风就直接拍板买下后面两盒,然后非常利索的付钱,全程不给妹妹挑剔的机会。

  出门的时候沈风看了一眼店里那几位客人,从他进门的时候就在挑了,结果他们要走了还在原位挑,心里真是庆幸自家妹妹那奇奇怪怪的认知。

  沈清鸾的目光还停留在沈风手里的两个盒子上,这两盒一共花费了八十八两银子,简直心痛到无法呼吸,整个人都有些怏怏的。

  这些东西如果捏成银块最多不超过四十两,结果价格翻一翻还多,就算上面有几颗红色小宝石,那大小也不值钱,都是大块宝石磨下来的料子……

  “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钱,但市面上其实可以换到一千两百钱,普通吃的大米十五文一斤,白面二十文一斤,如果是糙米八文就能买一斤……那一两银子就可以买80斤大米,60斤白面,150斤糙米,还能买……48斤肉……”沈清鸾脑子转得飞快,那八十八两可以买多少大米?

  7040斤?

  O-O!!!

  等等,是不是哪里算错了?

  这两个盒子里的东西能换七千斤白米?

  “大,大哥,我刚刚算了算,八十八两银子似乎可以买七千斤白米?”沈清鸾双眼有些懵,她是第一次清晰的认识到这个世界金银的购买力,这未免也太过夸张了吧。

  “……差不多吧。”沈风见妹妹瞪着他手里的盒子,哭笑不得的侧了侧身,“囡囡不用担心,我们家并不缺大米,至于银钱,虽然不能挥霍,但是日常花用也尽够了。”

  “……我不信!”一想到把七千斤大米戴在头上,沈清鸾都难以接受。

  这是何必呢?这些东西到底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妹妹不知,京都那边的贵女千金,一根宝石发簪都要超过百两,一整套头面通常在几千两,若是品质极好的玉石宝石,更是价值连城。”不过不满百两的一小套银饰头面,这才哪到哪儿呢!

  “……”沈清鸾脑子里疯狂计算几千两等于多少大米,等于多少肉,然后得出一个结论,“果然都是吃饱了撑的。”大概只有衣食无忧的时代,这些和生存无关的东西才能有如此夸张的价值。

  “能吃饱是好事儿。”沈风嘴角勾着温和的微笑,“这些东西后面也有很多倚靠它吃饭的人,挖矿的,押运的,店家大师傅,延伸的更广一些还有养牲畜的,制造工具的,很多很多……”

  沈清鸾:果然是做过太子的人,这想的可够远的。

  妹妹明显没有再逛街的想法,沈风便顺从地带着她回了客栈寻杨婆子祖孙和刘婆子,等两个婆子将东西收拾好,杨婆子背着小孙女提着包裹,刘婆子则背着背篓装着她们的一些日用品。

  一行四大一小出了西市,寻了看车马的人交了对牌,坐上驴车出了落霞城的西大门。

  驴车的拖车并不算大,但坐下一行人也是绰绰有余,沈风一边赶车一边给两个婆子说说家里的情况,还有之后怎么安置她们,以及冬日里家里加盖房子的事情,刚说到容氏怀了双胞胎,路边就跳出十几个大汉拦在了驴车前面。

  杨婆子和刘婆子一惊,倒是沈家兄妹没有多大反应,沈风是真的稳得住,沈清鸾则是早就发现路边有人了,就是没想到这些人是要拦他们的。

  看了一眼似乎都不认识,所以应该不是寻仇,那么难道是单纯的打劫?在城外不足一里的地方?脑子没毛病吧!

  沈家兄妹现在走的这条路是城外的一条沿着护城河的环城官道,主要就是在四个城门之间来往的人走的。

  这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进城回家的人也都准备要出城了,只不过大部分人都是从哪里进从哪里出的,所以和早上的不一样,这时候的环城官道上的行人不多,但不多又不是没有。

  而且不说行人了,这里还时不时就会经过一队巡逻的士兵。

  不管怎么看这里都不适合做一些大动作。

  “两位,之前是我们兄弟不懂事冲撞了公子和小姐,但是大家混口饭都不容易,我们那兄弟肩膀和手臂都骨折了,这伤筋动骨一百天,两位看是不是多少给点汤药费?”十几个大汉领头的对着沈家兄妹抱拳,开口说道,“我们也不要多,公子小姐是贵人,看着给个百八十两就差不多了。”

  百八十两?!

  沈清鸾听到这个数字就感觉要窒息了,这些人突然跑出来让她给他们七千斤大米?

  是在想屁吃!!

  “不知诸位的兄弟是哪位?”沈风拍了拍神色有些狰狞的妹妹,“我们兄妹不记得和谁有冲突,诸位是不是找错人了?”

  “沈秀才大名鼎鼎,我们怎会找错人呢?”那个领头的大汉带着客气的笑容,“至于我们那位兄弟,就是差点跟您撞上,然后被令妹扔出去的那个。”说到最后目光看向眼神冰冷的沈清鸾,微微缩了缩脖子移开目光。

  哦……是那个做贼还骂他们不长眼的。

  沈风嘴角的笑容不变,眼神甚至有了些兴味:“你说的是那个在西市偷钱袋被人追差点撞到我们兄妹,然后口吐秽言,最后被我妹妹见义勇为,送回苦主和差役身边的贼子?”

  一众大汉:……

  “诸位人高马大颇为英武,如何会与这等贼子称兄道弟?”沈风的神情有些难以置信,“诸位就不担心被连带名声有损,牵连家族亲人?”

  一众大汉面面相觑,虽然好像有哪里不对,但又觉得这沈秀才说的不错,本来他们也觉着那货是自作自受,而且也确实丢人,但大家认识多年,也不说报仇什么的,就是想着能不能给要点汤药费,而且那货去蹲大牢,他那老娘也还是要生活的。

  当然他们走这一趟最主要的还是那货的老娘是个老泼妇,一个午后撒泼打滚让他们给他儿子讨公道,要是不去就天天搁他们门前闹腾。

  还说人家沈秀才名声大好面子,不管怎么说人都是因为他们才骨折的,人家读书人一定抹不开面子选择撒钱了事。

  也就是说,要从名声方面道德绑架沈秀才,让他花钱消灾。

  但人家沈秀才明显不走寻常路,反而问住了他们。

  是呀,为了这么个泼皮来要钱,是因为他们抹不开面子,也是他们怕被老泼妇没完没了的闹腾,但他们的面子怎么办?他们的名声怎么办?

  有几个人想到要是回家被家里的老娘媳妇儿知道,他们帮那老泼妇去拦人家秀才的车,怕不是要拿扫帚抽他们。

  “诸位好汉听在下一句劝,兄弟情义确实重要,但是有些兄弟可以两肋插刀,但有些兄弟却是□□两刀,那贼子让你们过来到我这里讨钱,不就是让你们和我这个秀才公对上,若是今日在下误会了诸位,诸位可想过后果?”沈风的笑容让十几个大汉后背发凉。

  他们光想着人家秀才公好面子,很大可能会花钱消灾,但却忘了如果被沈秀才记恨了该如何。

  老泼妇臭泼皮,真是狠狠插了他们两刀!

  老泼妇就算天天闹,还能比被人家秀才公恨上更可怕?

  被人情和情义冲的上头的十几个大汉这会儿真的怕了,齐齐对沈风抱拳赔罪,然后直接散开,一会儿就跑的没有人影了。

  沈风的目光在这些人颇为灵敏的动作上停了一瞬,回头笑着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去南门。”

  杨婆子和刘婆子脸上的惊慌还没有彻底消失,转而变为喜悦,他们的主家大少爷貌似不但长得好,脾气温和,还相当的厉害,光是说说就把人说跑了。

  围观的沈清鸾:“他们很傻。”

  “不傻。”沈风笑着解释道,“不过是碍于情面,来我这里碰碰运气,不过也可能真的没有想过后果。”

  日常人生活,谁没事儿会琢磨那么多,多是当下本能的抉择,至于结果那就是运气问题了。

  “还是傻。”沈清鸾才来这个世界半年,都知道这个世界读书人地位高,更别说像她大哥这样有盛名有功名的读书人了,十几个人难不成还打算法不责众?还是干脆是分摊伤害?

第十七章

  落霞城的南边这一片相比西市来说就文雅有秩序多了,落霞城里最大一家书院和最有名的几个私塾都在城南这里。

  沈华现在读的章华院是落霞城最大的一家民办书院,能够与之匹敌就是官家的鹿鸣书院,只不过和交学费就能上的章华院不同,鹿鸣书院的学生限制比较多,普通学生最少也得有童生资格才能上,然后就是官员和乡绅的子弟。

  虽然鹿鸣书院感觉更上档次,但事实上因为很多商户子弟无法进鹿鸣书院,最后都上了章华院,所以根据事实来讲章华院不管是硬件设施还是师资力量都比鹿鸣书院更好。

  但鹿鸣书院依然让人趋之若鹜,因为进去了就等于拥有了人脉。

  沈家兄弟作为普通人家子弟,上的自然是章华院,沈风三年前得了秀才功名之后就慢慢脱离了书院,沈华则还在甲班,也就是传说中的预备秀才班混着。

  甲班的班主是一位姓柯的举人老爷,曾经做过几任县丞,后来接连碰上大丧,守丧之后眼看起复无望就来书院做了先生。

  柯先生本身就是落霞城人,如今在亲眷遍地的落霞城里教书,好处多多,麻烦也不少。

  这些日子正逢柯先生的千金柯小姐定亲,柯先生除了要招待远道而来的新亲家之外,还有来道贺的各房族人,忙得晕头转向。

  和自己手里带的学生也没能说上几句,交代好功课约定了下次交功课的时间就将学生们送走了,自己也匆匆回家待客。

  沈华在书院里蹭了一顿午饭之后,看时间还早就回了自己原本的课室开始写功课,进门和几个同窗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摆笔砚写功课,等他写完两篇策论抬头一看天色,发现时间差不多了,就收拾东西准备出城。

  “沈二哥,柯小姐来书院了。”大概是刚才沈华写得太认真,所以同样在课室里的其他人没有打搅他,这会儿看他准备要走立刻低声通风报信。

  “!”沈华微微一愣,疑惑道,“不应该啊。”这位小姐这几天定亲不应该呆在家里吗?跑书院里来干什么?

  章华院的占地面积很大,除了左边的书院右边还有专门给先生们准备的院子,柯先生自然也在书院常驻,只不过先生们的院子和学生上课的地方各有各的大门,平日里先生们的家眷并不会跑进书院里来。

  但规矩是规矩,人情是人情,书院也没有很严格的规定,再加上一些先生和学生都有私心,于是不但每日门口会有很多学生的年轻家人来送饭,先生家里的年轻家眷也会过来送送东西什么的。

  懂得都懂,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要是真的成了也是一段佳话,所以作为柯先生的千金,柯小姐可是书院的常客,隔三差五就过来晃上一圈。

  然后这位当年只有十四岁的柯小姐,看上了嫩芽一样漂亮出众的沈风。

  沈风年少有才名,不但举止优雅,谈吐得体,还没有他那个年纪气盛,不但在学生中很有威望,同样也是很多人看重的有前途的好苗子。

  柯先生自然也喜欢沈风,对于女儿的心意是乐见其成,可惜沈风对于风花雪月一点想法都没有,委婉的拒绝了几次后,以专心备考为由不来上学了。

  之后他考上了秀才,又逢祖父丧期,紧接着自己办了蒙学,除了逢年过节的礼貌性节礼,沈华这里就彻底和柯先生这边冷淡下来。

  柯先生这里虽然对沈风有些埋怨,但他手底下教出一个这么年轻的秀才,也是得了不少好处,倒也不会说什么,教起沈华来也是尽心尽力。

  沈华本身就心大,并不觉得有什么尴尬之类的。

  若是一直这样倒也相安无事,两年前沈华过来继续上学的时候,沉寂了一年的柯小姐支棱起来了,她开始和沈华搭话了,不但如此原本在哥哥的光芒下苟着的人被大家发现了。

  沈华很是享受了一把当年他哥桃花满天飞的盛况,并且沈华还没有沈风那种让人不可亵渎的气质,真是每次出书院都步步小心,而在书院里也要注意躲着狂蜂浪蝶。

  沈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从懒懒散散变得格外勤奋,就想着能早一日考上秀才然后回家躲着。

  后来还是沈风让人放出了消息说他们兄弟俩早就定有娃娃亲,这才消停下来。

  但想跟他搞暧昧的小姑娘没有了,围观的却还是不少,其中最让他头疼的就是柯小姐,一来是因为对方是柯先生的千金,不好直接无视不理睬,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这位柯小姐实在变扭。

  沈华是心大又不是傻,这位柯小姐看他的眼神和别人完全不一样,那就是一种虽然看不上但将就的眼神,后来连将就都没有了,就是单纯看不上。

  但看不上你别看啊!

  诶,她偏不!她依然晃过来围观偶遇搭话。

  沈华很少那么厌烦一个人,听到这位柯小姐定亲他真是狠狠松口气。

  毕竟这边是有规矩的,定了亲的姑娘就开始不出门了,因为从定亲到结婚这段时间里,姑娘要学很多很多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为了防止婚事有变,姑娘家要和外男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