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2章

作者:穆幕 标签: 穿越重生

  他们可是知道,二十里外的县城里,上私塾最便宜的都要二两银子。

  地里刨食的人一家子一年都攒不了二两,更别说还有笔墨书本这些费用,哪像沈家教认字就是教认字,横竖村子里的人也没指望自家孩子真的去考功名,光是认字写字,一个沙盘一块石板,再加一支三个铜板的笔就全部齐活了。

  村里人不知道,那是因为私塾里的墙上都被涂黑了,因为有了四块大黑板,所以孩子们可以看着写在墙上的字认字,课本就没有那么必要了。

  “爹爹和妹妹要走了吗?”农家的孩子五六岁就是厨房里的好手,更别说学生中还有十一二岁的,中午这一顿饼子都是容氏早早就做好了等中午的时候再蒸的,也一贯都是让孩子们自己来的,根本不用沈风操心,所以他摇完铃之后就抬脚过来这里了。

  “吃过午饭再走,你看什么呢?”沈天赐刚回答就见大儿子正低头看他们准备的东西,“你老子都上了多少趟山了,还用你小子瞎操心?”

  十六岁的沈风长身玉立,面容俊秀神态温和,如果不是身上穿着布衣,站的地方有些不对,都要以为他是哪个大世家出身的贵公子了。

  “爹爹自然是经验老道,儿子只是看看也好安心。”沈风被自家爹嫌弃也不恼,倒是沈清鸾乖乖的站在边上,为了方便大哥查看,还一样一样翻出来,虽然态度依然是冷淡的,但对比自己,小闺女明显更信服大儿子。

  沈天赐:气抖冷!这是他闺女还是老大的闺女呢!

  “爹爹没有带金创药吗?”沈风抬头看沈天赐。

  “带了,带了!”沈天赐啧了一声,拍了拍随身的腰带,“你次次都要嘱咐,哪里敢不带。”

  “儿子担心你,你还阴阳怪气!”容氏白了沈天赐一眼,“进来端菜,我们吃饭了。”

  “是我不好,你快歇着,我们来。”沈天赐疼媳妇是真的疼媳妇儿,要不是家里除了媳妇儿个个都是厨房杀手,这会儿根本轮不到容氏进厨房。

  吃午饭的时候在书房温习功课的老二沈华也出来了,和沈风有六分相似的沈华同样是一个俊秀少年,只不过和双胞胎哥哥那副矜持公子哥儿不同,沈华就活泼很多,举手投足也没有那么规矩,看着肆意很多,只能算不粗鲁。

  “妹啊,你二哥读书读到精疲力尽,你要是上山弄到好东西一定要给二哥留着补补啊!”沈华从耳朵里掏出耳塞塞进口袋里。

  明年就要准备下场考秀才了,县城里的私塾已经不用天天去了,每三五天去一次交一下功课,和同窗讨论一下问题,请教一下先生就行了。

  不过沈华这边有现成的学霸哥哥在,所以他很少需要跑到县城里去请教,倒是有两个住在附近的同窗常常会上门,和他一起讨论功课顺便在他这儿蹭个学霸的小灶。

  沈风为人谦和脾气很好也很乐意为人答疑,不管是自己的昔日同窗还是弟弟的同窗,他基本都是来者不拒的,所以在这一片的读书人中沈风的风评是极好的,倒是有人疑问当初他十三岁就考取了秀才为什么不继续考。

  沈风的回答很简单,一是因为爷爷过世所以守孝一年,第二是因为自己年纪还小,读书也好做人也好都需要更多的沉淀,在加上也不愿意离开父母太远,更想趁着年纪小报答一下乡亲的照顾,所以打算开几年私塾,过几年再继续往上考。

  这一番说辞谁听了不说沈家大郎是个谦逊明理有情有义的好男儿?!

  果然沈风真的开了私塾,只收取很低的费用,并且也不是以科考为目的的,所以和其他私塾没有冲突。

  之后还传出沈风的父亲曾今猎杀过隔壁县伤人猛虎的事迹,在进城的路上抓过拦路抢劫的劫匪,追过城里偷东西的小贼,更甚者还抓到过元宵灯会上偷小孩掳姑娘的人贩子。

  所以现在的沈家表面看着不显山不显水的,但要说这名声在这一片可谓是家喻户晓。

  其实一家人都知道这名声是沈风特意经营的,但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再说这些事情也确确实实是他们做的,所以享受这些名声的好处时倒也没有心虚。

  “……”沈清鸾看了沈华一眼没搭腔,不过这不影响沈华的热情,“妹啊,回来的时候带条鱼呗,鱼补脑!”

  沈清鸾这会儿有反应了,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闭嘴吃你的吧,老子和你娘哪里亏了你了?考个秀才还矫情上了,别一天到晚扒拉你妹妹。”小闺女找东西是真精,老二是真吃货,自从小闺女好了之后,老二就扒拉着小闺女,一天天的光琢磨着小闺女弄点啥好吃的回来。

  偏偏小闺女在吃这方面和老二还很合拍,对于什么东西能吃好不好吃,怎么吃才更好吃,更是信服的不得了,妻子对此更是纵容,于是这兄妹俩更是无法无天,弄得他都怀疑这两娃是不是饕餮转世。

  沈天赐作为一家之主,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小闺女那里,他就是个底层存在。

  沈清鸾:大哥是个白切黑,心脏,惹不起,要听他的话。二哥会吃,点子多,是一起干饭的好伙伴。娘手艺好还怀着幼崽,为了能好好干饭要对娘好。至于爹……是她打猎囤物资的竞争者,必要时可以合作,日常可以无视。

  一家子在沈清鸾心里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妹妹乐意,我乐意。”风华对着沈天赐做了个鬼脸,那样子哪里像是十六岁,分明只有六岁!

  沈天赐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会这倒霉儿子,转头看向小闺女,但是小闺女忙着干饭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他。

  “行了,吃饭呢,都消停点。”容氏也是无语,丈夫一直抱怨老二长残了,也不知道像谁,难道他不知道老二做鬼脸和他翻白眼简直是一脉相承吗?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脸嫌弃儿子长残了。

  沈风从头到尾没有吭声,但是脸上一直待着暖洋洋的笑容,和平时不一样。

  沈清鸾若有所觉的看了他一眼,觉得平时微笑的他就是个假人,这会儿倒是像是突然鲜活了一样。

第三章

  清凉镇是大回朝西南方的一个小镇,能被其他大回朝人知道名字的地方是清凉镇上头的落霞城,虽然只是一个不大的县城,但以落霞山绝美晚霞闻名遐迩的落霞城,可比大回朝其他的大城有名多了。

  每年都有数不清的文人墨客富贵豪绅来落霞山看晚霞,为此很是带动了地方经济的提升,同样的因为来的大部分都是讲究人所以这一块地方的风气就相对比较好。

  很少听说有贪官污吏和恶霸混子的事情,总体生活的大环境还算是不错的。

  也是托落霞城的福,清凉镇因为靠近落霞城,即使体量只能算是一个大点的村子,也有了镇的名头,有了正经巡逻的衙门衙役和正规的镇子市集,让清凉镇附近的村民生活方便了不少。

  沈天赐和沈清鸾父女俩要去的地方位于他们所居住的南边,和最佳观看晚霞的落霞山遥遥相对,虽然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大山谷相连着,但来看晚霞的人和他们其实离得并不近。

  落霞山因为总是人来人往,所以台阶亭子修了不少,也日常都有官府雇猎手进山猎杀驱赶猛兽。

  而和落霞山相对的长凉山就完全不是那回事了。

  高耸的树木,厚厚的枯枝腐叶,满地的藤蔓纠结,凹凸不平的大树树根,再加上会遮挡视线的高高低低的灌木,别说跑跳,就是不摔倒好好走路都不容易。

  沈天赐带着沈清鸾上山,一开始还能看到其他猎人长年累月踩出来的小径,等到了后面就看不到人踩踏的痕迹了。

  一边走一边注意着脚下,会绊倒你的藤蔓和树根都是最无害的,最怕的是蛰伏在这些枯枝腐叶中的毒物,被咬上一口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

  不过父女俩都有经验,所以上山来不但穿的是厚底的皮靴,还用皮子做的护腕护膝将小腿小臂都绑得密密实实的,不落一丝空隙给虫子钻空子。

  “春天来的时候前面不远有一个大蜂巢,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沈天赐才说完,一点不意外小闺女瞬间双眼闪亮,有些好笑的抬手摸了摸小闺女的头,这次没有遭到拒绝,立刻就美滋滋了,“这一路上你看上什么东西先做了记号,我们先把熊瞎子弄到手,之后回转的时候再收。”

  这话说的就跟长凉山是自家后院似的。

  不过对于艺高人胆大的沈天赐来说,这在长凉山里搜刮也并不比自家后院难多少,就是麻烦了一点。

  “好。”知道大蜂巢消息的沈清鸾没有计较自家爹撸脑袋,痛快的点头答应,但是很快她就后悔刚才没有拒绝,因为大蜂巢不见了。

  看得出来是最近才不见的,附近还有几只蜜蜂在徘徊,但沈天赐口中的大蜂巢确实没看见。

  沈天赐也很尴尬,这么大的蜂巢肯定不是新的,不知道在这一块多久了。这里人迹罕至,附近的动物也大部分知道厉害,正常来说大蜂巢肯定会好好的呆在树杈上,谁知道怎么就被霍霍没了呢?

  再看小闺女先是一脸的不可置信,最后转头看过来的眼神冷冰冰的,沈天赐哆嗦了一下:“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在附近找找?看痕迹应该不超过两天。”

  沈清鸾的眼神回温了一些,点点头,连搭腔都懒得搭腔了。

  父女俩开始在附近寻摸起来,这一找还真让他们找到了一些痕迹,顺着一些被新鲜折断的嫩草枝叶,父女俩一路摸到了一个斜坡。

  往下一看,好家伙,那么大一个蜂巢就砸在斜坡下的草丛里,还有一大群蜜蜂嗡嗡嗡围着蜂巢。

  父女俩对视一眼,默默靠近斜坡观察起来。

  这个斜坡要想下去对于父女俩来说都不算事儿,但是下去了再上来就不太好上了,因为斜坡的最下面有一个抛出去的弧度,和下面的落脚地中间是往里凹的。

  但是这么大一个蜂巢要是不捡实在不甘心。

  最后还是走惯了沈天赐拍板:“我们下去捡了蜂巢之后就直接从下面走,从山谷这边上山。”虽然这一边比之前他们上山走的要陡很多,但这对于父女俩来说都不算事儿,反而是石头较多的山谷这一边视野更开阔一点,也更能放开手脚。

  “行。”沈清鸾完全没有问题,并且一马当先滑下斜坡,找了个离蜂巢不近不远的地方落脚,也不等沈天赐下来就开始翻自己背后的箩筐。

  先用小铁锹清理一块地方,然后拢上附近的枯枝和杂草,点上火之后撒上驱虫粉,然后找准角度拿出小扇子刷刷刷几下就把厚重的黑烟送向了大蜂巢。

  浓烟滚滚对于蜜蜂来说简直是一场大灾难,蜂巢的意外坠落已经让蜜蜂们损失了一部分成员,之后又有一部分外出采蜜,一部分出去寻找适合的地点以便重新筑巢,如今剩下这点就是看家的。

  结果留下看家的这一群遭到了沈清鸾的黑烟攻击,并且这黑烟还不是单纯的烟,里面还有她自己配的药粉,所以很快那群围绕着大蜂巢飞舞的蜜蜂们就跟喝醉了一样全部坠落了下来。

  等到沈天赐下来正好带上头套手套过去捡蜂巢。

  用特意带的油纸将蜂巢包起来然后放进粗布缝制的袋子里,最后放进……小闺女的背箩里。

  沈清鸾晴转多云的脸色让沈天赐的手又蠢蠢欲动,最后到底还是忍住了领着小闺女沿着山谷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估算距离,免得不小心走过了头。

  沈天赐是不怕在深山里迷路的,这座长凉山还困不住他,但是带着小闺女上山结果却迷路了,实在有损作为父亲的威严形象,要不得要不得。

  “前面是一线天,是长凉山和落霞山次峰最靠近的地方,长凉山这边是陡坡,落霞山那一边就直接是悬崖了。”沈天赐抬手跟小闺女指着两侧的山岩陡坡介绍地形,还有山体走势,以及附近几处大型猛兽的地盘。

  “因为落霞山常年驱赶大型猛兽的关系,不但是落霞山的主峰,就是次峰这里也没有大型猛兽,也有不少喜好清净的游客会避开主峰的人群来次峰赏景,也因此隔壁的长凉山这里住着不少觊觎落霞山猎物的猛兽。”沈天赐说到这里停下脚步,“等等,前面有动静。”

  沈清鸾跟着停下脚步,紧接着快走两步,回头看了自家爹一眼,沈天赐一个眼神就明白,立刻上前低头一看:“这是个放糕点的木托吧。”圆形的盘子样式,精致的花纹雕刻,下面还镶嵌着磁石,一看就是那种豪华马车里,吸附在小几上,用来放点心零嘴的木托盘。

  沈天赐捡起木托就见小闺女就在前方发现了新东西,这一次是一个扁了一侧的银质酒壶。

  之后父女俩就像是寻宝鼠在前后距离不远的这一片地方发现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像什么皮质水囊,绣着精致花纹的垫子,还有一个破烂的书箱,里面的书倒是保存的完好,另还有散落的点心盒子和茶具盒子,只不过里面的点心和茶具都是散的散碎的碎了。

  “这是直接在高处从马车里甩出来的,”沈天赐看了几样之后,神色变得严肃了,“看这些东西还都新鲜的很,我们去前面看看,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还有没有活人。”

  沈清鸾自然没有意见,默默记下这些东西的位置,就跟上沈天赐快步往前走。

  不得不说在这山谷里行走确实要比在深山里走方便很多,虽然也有很多地方有密实的杂草藤蔓,但是没有厚实的枯枝烂叶也没有树根挡路,甚至很多地方因为石头比较多的原因都没有多少植被。

  “在那儿!”沈天赐出声的同时,沈清鸾也看到了被蜿蜒曲折的山壁挡住的景象,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垂直的悬崖山壁凸起处长着两棵斜斜往上的大树,大树的上方还有一丛密实粗壮的藤蔓,这会儿一辆只有一个轮子的马车正被藤蔓兜着卡在悬崖凸起和两棵大树之间,而明显已经被勒死的马半个身子挂在外头,正好跟马车车厢形成一个一个微妙的平衡,没有因为哪一头过重而往下坠落。

  父女俩赶过去的时候发现马车卡住的地方和下面山谷的垂直距离得有上百米,没有意外下面散落了一地的东西,比一路上他们父女俩看到的都多,另外还有一个穿着粗布薄袄的青年躺在一块石头附近,石头和那青年头上身上都是血,并且血都已经凝固,看了是死了有一段时间。

  很明显这个青年应该是坠落的时候从马车上掉下来了,结果砸下来砸死了。

  父女俩面对尸体都是一脸平静,除了沈天赐一开始上前查看了一下,确认是否死亡之外父女俩没有任何表示,反而两人都默契的看向头顶卡着马车。

  “马车里有人。”沈天赐说的很是笃定,沈清鸾闻言点点头表示肯定:“还活着。”

  既然有活人那肯定是要救的。

  沈天赐观察了一下陡峭的悬崖山壁,卸下身上的箩筐和其他东西,找到结实的长绳环在腰间,手上套上攀爬需要的铁爪绑牢:“爹上去看看,等等要是能行就把人捆了放下来,你在下面接一下,要是不行咱们到时候再说。”

  “嗯。”沈清鸾点头答应也把身上的东西放到一边,然后就看她家爹动作灵活的攀爬悬崖壁,左右腾挪,几乎不怎费力的爬了一半。

  沈清鸾露出微微的惊讶,虽然在饭桌上常听她家爹自夸自己多厉害,但沈玉鸾其实是不怎么信的,因为她没见过。

  在沈清鸾的认知里,她家爹在五感上确实比较优秀,身体素质也很不错,反应也相对灵敏,力气也比普通大,但也仅此而已,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练家子。

  但是现在看看这攀爬悬崖陡壁的样子,这和传说中的飞檐走壁其实也没差多少了吧。

  原来是没有难度的生活环境让她低估了她家爹的本事了。

第四章

  有些破烂的马车厢里一个身穿锦缎薄棉长袍的老人躺在车板上,头上凝着血痂,脸色通红,面色痛苦,嘴里还有细碎的呻*吟声。

  虽然看上去也不太好的样子,但好歹还活着。

  沈天赐松了一口气,小心的攀爬进马车箱里,期间马车还因为重心的移动晃了几次,让沈天赐丝毫不敢轻举妄动,慢慢的把人往自己这边拖,观察了一下对方的四肢身体,然后动作小心轻柔的轻轻摸索了一遍才拿绳子把人往自己身上捆。

  就在沈天赐捆好人准备出马车的时候,底下的大树发出咔擦的一声,顿时心下一惊,也不顾什么了,立刻窜出马车贴着山壁攀着藤蔓离开马车,还不忘朝下喊着:“囡囡闪开,树要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