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39章

作者:穆幕 标签: 穿越重生

第五十一章

  鸿运楼前的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但也在极短的时间内终止了所有混乱。

  断裂的粗竹竿没有砸到屋檐房子,更没有砸下来伤到下面的行人。

  除了上半部分断裂的,下半部分还算绑得比较结实, 再有下头那几个大汉反应快及时扶稳了下头, 也让高架虽然受到影响向酒楼那一边倾斜了一些,但并没有倒下来。

  下面原本被吓到的人群看着二楼上一个顶竹杆,一个捞人, 还有两人身后站着的人, 一时被三人容貌所摄,一时又惊叹现下两人的身手,也不知道谁率先鼓掌, 很快下面的人群就一边鼓掌一边叫好, 至于刚才的惊吓后怕在安全后全都变成了刺激。

  沈华本身就是一个活泼热闹的性子, 那么多人叫好,立刻扬起笑容朝着下头的人点头,完全忘了自己怀里还兜着个人,兴致勃勃转头对着沈清鸾道:“妹妹不如帮他们把这节断竹插回去。”

  沈清鸾一只手臂伸直,酒楼厚重的长凳在她手里就像一根毫无重量的细树枝,被她轻飘飘的笔直朝外斜插,长凳岔开的两个凳脚正好卡住倒下来的半截竹竿,底下还和外头高架连着一部分, 但一直这样举着显然不是个事儿,于是听到自家二哥这么说, 下意识转头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沈风。

  沈风点点头,目光从下头的高架底座上收回来, 最后落在乖巧安静待在自家弟弟怀里的瘦小子。

  那小子这会儿正瞪大双眼直愣愣看着自家弟弟, 有些脏兮兮的脸和破烂的衣服都说明了对方的境况必定十分糟糕, 但他总觉得这小子似乎有点面善,但同样想不起来。

  这是第二次碰到这种情况了,沈风怀疑自己最近是不是太过悠闲了,以至于脑子木了。

  这边沈清鸾得到了自家大哥的认同,收回长凳的下一瞬,跃出窗棂旋身一脚将倒过来的竹竿直接踹了回去,原本已经断裂的竹竿居然就这样,稳稳靠在高架上头之前用来和它交叉捆绑的横杆上,没有重新绑回去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固定,居然就这样靠得稳稳的没有丝毫晃动。

  只有二楼几个眼神好的人才看了连接处,被当作钉子深深扎进去的筷子。

  下头又是一阵鼓掌和叫好声,这时候酒楼里的人也反应过来了,本来就站在二楼的管事立刻请兄妹三人去三楼包厢,当然也包括站在沈华身边的瘦小子。

  是的,沈清鸾踹完竹竿,沈华终于意识到自己手里还抱着个人:“你倒是乖巧,是吓到了?看你刚才不是莽得很?”不怪沈华忘记了,实在是瘦小子是真的瘦,就没几两肉,还一点动静都没有,要不是会喘气还当抱着一床薄被子呢。

  瘦小子等沈华放下来后就乖乖站在一边,仰着头目光专注看着沈华。

  沈华脑袋一歪:“盯着我干什么?莫非觉得我好看?”本来就是皮一下,谁知道瘦小子一点没有犹豫用力点头,这让沈华哈哈一笑,“那么大一副眼睛果然没白长,有眼光,走走走,跟着一起,你不是还要拿彩头的嘛。”

  瘦小子咧开嘴角,没有啃声跟在沈华身后,酒楼管事的在前面带路,沈风和沈清鸾走在前面,往三楼包厢的路上到处都是人群的瞩目,不过因为沈风满身的神仙气息和刚才沈清鸾的那一脚,倒是没有多少人再把目光落在后头的沈华和瘦小子身上了。

  这让沈华有了更多注意力停留在身边的瘦小子身上:“你叫啥名?几岁?怎么这么瘦?家住哪里?身手真不错,动作灵敏的很……你怎么不说话?”

  瘦小子仰起头对着沈华笑了笑,但依旧没有吭声,沈华一愣:“不能说话?”

  瘦小子立刻点头,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喉咙,然后摆了摆手。

  “喉咙受伤了不能说话?”沈华也不是没有见过身有残疾的人,有想得开的,但大部分都有些敏感,特别是谈及自己缺陷的时候,这也没有什么奇怪,就是人之常情而已,就像秃头不喜欢别人提头发,胖子不喜欢提减肥一样。

  但是像瘦小子一样一双眼睛中完全没有阴影的人绝对是少数,不是看得格外开,就是隐藏的深,再不然就是全然的无所谓,并不觉得不能说话是什么大问题。

  “那这就是后天的了,那你看大夫了吗?”沈华喜欢和这样的人说话,脸上也同样带着笑容。

  瘦小子拍了拍手里的红绸球,然后用力点头,最后扬起一个笑容。

  沈华眨了眨眼了然的回了一个微笑:“你是说你赢了彩头就可以看大夫了,并且一定能好起来?”

  瘦小子立刻抬起手,比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又对沈华举起大拇指。

  “谢谢夸奖,我也觉得自己其实挺聪明的。”沈华说到这里突然一顿,下巴往走在他们前面上楼梯的沈风后背示意了一下,“但没办法,脑子好不好是对比出来的,我家大哥是个妖孽,我再聪明都显不出来。”

  瘦小子闻言立刻重复了一番刚才的动作,还比划了一个大圈,摆了摆手,最后做了一个打哈欠的动作。

  “……可不是嘛,太聪明了,做人累得慌。”沈华深以为然,抬手拍了拍瘦小子的肩膀,“都说能者多劳,天塌下来都是高个子顶着,还是当个普通人舒服,我就想啥也不干躺着就能吃喝不愁,要是有个厉害有钱的小姐姐愿意养我就好了。”

  瘦小子微微张嘴,目瞪口呆的看着有着宏大吃软饭愿望的沈华,微微皱起眉头,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红绸球,又看看灯火下满脸笑容的漂亮少年,纠结了一番后,伸手扯了扯沈华的袖子,指了指自己然后比了个大拇指。

  “……你也有这样的愿望?!”沈华惊喜道,瘦小子眨巴了一下大眼睛,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沈华哈哈一笑,“可算找到志同道合的人,那就祝愿我们都能实现愿望。”

  瘦小子双眼亮晶晶的点头,抬手拍了拍沈华的胸口,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再次比划了个大拇指。

  沈华给了个认同的眼神,回比了个大拇指。

  瘦小子咧开嘴一笑,一双大眼睛里好像有星星一样。

  找到志同道合朋友的沈华,也很高兴,两人一高一矮并肩走进了包厢。

第五十二章

  鸿运楼今日做这么大的活动, 自然也是给了平日里几个贵客送了帖子,还给留了三楼的包间让人看比赛,而作为鸿运楼的东家自然也早早在这里看着。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 这种比赛也不是他们第一家弄, 他还特别规避了可能出现的伤亡,在下头让人拉了网。

  这么喜庆的日子里见了血伤了人,哪怕比赛再好也总是会让人心生不喜。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 当时他就站在窗口看着, 那隔断了的竹竿要是砸实了,就算没有伤到人,光是之后修理酒楼的费用就是一大笔钱, 更别说还要安抚这些受到惊吓的贵客了。

  只是老天保佑, 不但有人拦住了断竹救了人, 还最后耍了一手,就这一手谁还记得刚才根本没有砸到身上的竹子,并且他下去请这两位救他于水火的大恩人时一看……

  嚯!

  这不是沈秀才嘛!

  那这后面两个就是沈秀才的双胞胎弟弟和那位跟谢家麒麟儿定亲的沈家三姑娘了?

  这是什么?

  这是运气!

  这人运气来了简直是挡都挡不住!

  鸿运楼东家脸上堆满了笑,不停感谢沈家兄妹,并且招呼围过来的贵客,给人家介绍沈家兄妹,就连平日里一眼都不会看的脏兮兮宛若乞丐的小子,也能笑得和善无比面对, 还一叠声的吩咐管事的去把彩头的五十两拿过来,当然那盏半人高的花灯也摘下来送过来。

  沈华是很喜欢和人唠嗑的, 但是并不喜欢和不感兴趣的人做无意义寒暄,这种表面客套寒暄他完全不感兴趣, 但这些却正好是沈风擅长的, 至于沈清鸾则低着头双眼放空的盯着自己的脚尖, 心神不知道飘儿去了,那些搭话的夫人还当她小姑娘害羞。

  于是一群人围过来搭话,基本都是沈风在招呼,沈清鸾在自家大哥身后做人形活体立牌,沈华则跟身边的瘦小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当然是他一个人说。

  一直到瘦小子把半人高大花灯的提杆塞到沈华手里。

  “……我帮你拿着?”沈华看看瘦小子的身板倒也没有拒绝,确实让他这个矮个子拎着估计走路都困难。

  瘦小子闻言摇摇头,对着沈华咧嘴一笑,抬起细瘦的爪子对着沈华比了三根手指。

  “三?”明明刚才还挺心意相通的,怎么这会儿沈华有些看不懂了,“三什么?”

  瘦小子没有回答,把手里的红绸球拆了,一头扎在花灯上头,另外一头扎在沈华提花灯的手腕上。

  沈华看着瘦小子的动作陷入了沉思:这是怕花灯被偷吗?

  倒是个不错的办法,只是对方接下去的一个动作却让他直接懵圈了,只见瘦小子从那五十俩的彩头里挖出一个小银元宝,应该是五两一锭的银子,然后塞到他另外一只手里,并且拍拍了他胸口,朝他比了一个大拇指,再然后就动作迅速的从人群里窜了出去,没两下就没影了。

  “诶?”沈华一手提灯笼一手捏银子,都不好挤出去就怕挤坏了灯笼,退后几步到了三楼窗边往下看,夜晚灯火朦胧的街道,哪里还能找到那道瘦小的影子。

  等到他从窗户转过来,歪着头思考的时候发现,自家妹妹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身边,还用一种他从没见过的眼神上下打量他。

  “怎么,怎么了?”沈华被看得有些发毛。

  “没。”和沈华还一脸茫然不同,从第三者的角度全程围观两人交流的沈清鸾已经大概能弄清楚什么事情了,所以才忍不住审视一番,看看自家这个二哥到底有啥魅力。

  不得不说自家二哥虽然和大哥比似乎是差一点,但个人喜好是有差异的,就有特别喜欢二哥这种开朗爱笑的,并且很多,而且二哥这个人和他们家爹有些像,身上有股特别纯粹干净的特质,最容易吸引身处深渊苦难的人。

  就像她,这个家里她第一个放下防备的就是二哥,第二个就是自家爹,大哥是最后一个,毕竟那样一个人在身边时时警惕才是正常的。

  “奇奇怪怪。”沈华嘟囔了一句立刻转移了话题,“妹妹,你说刚才那个小子把灯和钱塞给我,还给我比了个三字是啥意思?让我帮他保管三天?三个月?”

  “三年吧。”三天或者三个月,要变成厉害到能让自家二哥吃软饭的地步估计不太可能。

  “你怎么知道?”沈华皱眉,“三年的保管费五两?好像也差不多。”

  不,花灯和红绸估计是信物,五两银子应该是让你买点好吃的,人家已经开始养你了!

  沈清鸾抿了抿嘴角,最后都没有吭声,这种事情还是让大哥去操心吧。

  于是等到兄妹三晚上拎着鸿运楼东家和其他人家塞过来的谢礼回到客栈的时候,沈清鸾找了个沈华不在的机会,凑到沈风耳边一阵叽叽咕咕。

  沈风从一开始的疑惑到后来的难以置信,到最后微微瞪大眼:他想起来!

  那个瘦小子不就是以后漠西十三镇的马场扛把子苏梅香!

  难怪他看着眼熟却压根想不起来对方是谁,连性别都不对,哪里能在记忆里找到符合的人选。

  “大哥你认识她?”沈清鸾看到沈风脸色变了立刻意识到什么,有些好奇的问道。

  “见过几次。”沈风点点头,并且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

  “你们在说什么?”沈华放好灯笼红绸和银子才过来了,晚了一会儿,进门先接过沈风递过来的热姜汤,皱着眉一口闷了下去,整个晚上在外面感觉到的寒气似乎瞬间就离他而去了,舒服得喟叹了一声才开口询问。

  沈清鸾摸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沈华一看立刻来精神了,从妹妹兜里抓了一把瓜子,还不忘倒了杯茶推给自家大哥,示意他可以开始表演了。

  沈风看到一秒进入吃瓜状态的弟弟妹妹都要被气笑了:“你们把我当什么,说书的?”

  沈清鸾别开视线装死,沈华眨巴了一下眼睛腆着脸笑道:“大哥怎么能这么说呢,你这哪是说书,我们就是在听你预言呢!”你这可比说书有意思多了!

  “……”沈风一点不想理这对糟心的弟弟妹妹,但既然想到了,而且看样子自己的傻弟弟似乎还和人扯上关系,总是要说一说,叹口气开口道,“我刚看到马,想到了漠西十三镇的马场扛把子苏梅香。”

  “女的?”沈华一愣立刻点头表示欣赏,“厉害啊!”在这个时代女子要坐到领导地位那可要比上辈子难得多的多。

  这已经是从大哥口中听说的,第三个彪悍的姑娘了,一个在过去,两个是未来。

  “对,是个姑娘。”沈风在记忆里寻找关于苏梅香的片段,“我和谢砚帮着爹上位的过程中发生过几次不算小的战争,为了重新把兵权握到手里爹就请战出征,爹的军功摆在那里谁也拦不住,也没有那个理由拦,不过让爹重掌兵权那些人谁也不想看到,前头有爹的威望在,他们插不进手,后头我和谢砚也防的严实,他们就朝朝廷北边的马场下手。”

  沈风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热茶,难得想骂人:“真是一帮子丧心病狂的蠢货,专干些损人八百自损一千的事情。等爹到了阵前开打了,发现后头没有马可以补上了。”

  军马和普通的马是不一样的,普通的马还没有上战场可能就吓瘫了,所以当时他和谢砚急的嘴上都燎泡了,沈风放下茶碗:“后来还是你大嫂送来的消息,说是漠西十三镇那边有马场,那边除了普通马也有一批专门供给猎场的马,不多只有三百匹,但好歹能救救急,而且那边马场还和草原上那边有生意来往,可以弄到草原上的高头马。”

  高头马是这边的称呼,草原上叫原野马,是那种敢冲击狼群的高头大马,很受草原游牧族的喜欢,同样的也受太元这边人的喜爱,也是战马的最优品种。

  至于所谓猎场就是那种骑着马围猎猛兽的地方,可以面对猛兽的马,就算没有高头马那么优秀,到了战场上也可以用。

  “那时候谢砚要稳住我们这一边的世家和势力走不开,倒是我这个没有职位的王世子得闲,我就亲自跑了一趟漠西。”沈风说到这里犹豫了一下,看着期待的弟弟妹妹避重就轻的说了第一见面,“和苏梅香的第一次见面,算不上愉快,后面两次也很冷淡,她似乎很讨厌我这种人,觉得虚伪不爽快,后来听说我是给爹买的马才同意的,至于后面的高头马也愿意帮我牵线,就是让我付了正常佣金的三倍。”

  不过那时候没有要他十倍佣金,苏梅香已经算是心地善良了。

  “她和爹有什么渊源?”沈华好奇的问。

  “她爷爷曾经被爹救过。”沈风说到这里打算说一下苏梅香跌宕起伏的身世,结果弟弟妹妹只对他们第一次不太愉快的见面感兴趣,板着脸好一会儿才妥协:“那时候苏梅香已经二十五六岁了,她手下不少人担心她变成老姑婆,于是满大街物色合适的夫婿人选。”

  “然后大哥你就被抢去做压寨夫人……呸,夫君了?”沈华和沈清鸾同时瞳孔地震。

  “只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正愁怎么见到苏梅香,沈风就没有反抗挣扎,跟着一群年轻男子一起过去了。

  哦,还是排在头一个,因为苏梅香的手下们觉得他最出色,苏梅香一定喜欢。

  “哇哦~~刺激!!然后呢?然后呢?大哥不是一直很欣赏这种厉害的女子吗?”沈华手舞足蹈激动吃瓜。

  沈风无言看着沈华,沈清鸾看他更像是看傻子。

  后知后觉大哥妹妹眼神不对的沈华放下激动挥舞的手:?咋,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