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45章

作者:穆幕 标签: 穿越重生

  婴儿时期成长的变化可以说是一天一个样, 三天大变样。

  刚出生还是红皮猴子的小四小五,到了洗三的那一天都变成了白白嫩嫩的模样,小四作为姐姐依旧大了小五一圈, 除了刚出生的时候大哭了一场之外, 之后就没有听到什么哭声,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睡觉的路上。

  极少数醒着的时候都在咧开嘴笑, 也不知道这么丁点的小家伙在乐呵个啥。

  和姐姐弥勒佛和睡神附体不同, 小五醒着的时间多了不少,也一样不爱哭闹,或者说就不搭理人, 不管谁逗他都面无表情。

  “刚出生的小孩子都这样。”就在沈华叨叨小五长大后该不会是个面瘫的时候, 杨嫂哭笑不得的解释道, “有些天生就会笑,有些是头几个月压根不会笑,小孩子刚出生,喜怒哀乐都在学呢。”

  “哦,这样啊。”沈华不太懂这个,“所以小四先学会了笑,小五学会了面瘫。”

  “二郎君尽胡说,小郎君一看就是个稳重的性子。”杨嫂拍掉沈华蠢蠢欲动想要戳小五脸颊的手, “二郎君若是再闹,奴就去告诉大郎君了。”

  沈华收回手才想起来自己是过来传话的:“杨嫂, 大哥说了,小四小五的洗三家里就从简了, 之后满月估计我和大哥都不在家了, 所以也一样从简, 等周岁的时候再热闹热闹。”

  一个乡下人家,短短时间就大规模宴客了数回,实在太过扎眼。

  “本来就该如此,咱们家又不是那些钟鸣鼎食的大户人家,若不是要招待贵客,哪里需要之前那样破费。”杨嫂帮着容氏一起筹办宴会,自然是知道其中花费的巨大,后面两个郎君要考功名,娶妻生子,姑娘要嫁人,再厚的家底也不够这么造。

  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大家族,都讲究个你来我往,婚丧嫁娶红白喜事都是有来有去的,但是在这个地方沈家的生活条件已经明显高出普通家庭太多了。

  沈家办宴会请村里人上门,无论席面回礼都要符合自家的条件,但收到的回报是根据村子里普通人情来往来定的。

  这样一来,沈家每次请客办宴会都是疯狂往里面贴钱,还是可以预见绝对收不回本的那种。

  杨嫂一边帮着容氏发愁,一边又觉得没有办法可想,总不能在席面上克扣,那可太失礼了,也不能指望村里的人能多送多少礼金礼物……只能当和睦友邻,加点名望了。

  虽然沈家打算小四小五的洗三满月简单一点,但再简单,该请的人还是要请的,比如镇长夫妇和乡绅族老,再比如还在落霞城没有离开早早送了洗三礼过来的谢家夫妇。

  村子里的人之前二月二过来吃了席面的,听说容氏生了孩子也过来送洗三礼,鸡蛋腊肉红糖老母鸡什么的都有。

  沈家还无法推脱,人家放下就走,都是差不多的东西,这么多总不能一家一家送回去吧。

  还是沈风让沈清鸾一一记下来人的住处,之后家里蒸了点心煮了鸡蛋花生染了色,并着红枣凑了四样,一份一份给村里的人送去。

  洗三的时候沈家最后还是摆了三桌席面才把客人全部安置下来,秦氏早早就过来,给小四小五一一洗三,吉祥话成串成串的出来。

  期间还有个好笑的事情,小四小五都是不爱哭的性子,但是洗三的时候就需要小娃娃哭几声,越响说明身体越好,元气越足,也不容易生病夭折,结果小四乐呵呵就是不哭,小五则全程面无表情也同样不哭。

  倒是让说吉祥话的秦氏都差点卡壳,把边上看的人都逗笑了。

  洗三结束后,谢砚跟着谢家夫妇回了落霞城,隔天他们就要回去了,谢家主夫妇带着女儿和小儿子直接回北渊,谢砚则转道先去京都,因为天一亮他们就从北门出城,所以也不愿劳烦沈家送行,就提前一日和沈家道别。

  童绾这边就和谢家一起回落霞城,沈风不放心就跟着一起到了城里,打算第二天送童绾和她身边跟过来后一直在下头镇子上落脚的人出城门,连顺驾着马车也一起跟去了城里。

  之前还挺热闹的沈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落霞城谢家住的园子里,后半夜就开始忙碌起来,天还没亮所有人都收拾好上了马车,谢家姐妹和最小的谢墨窝在马车里继续睡,来的时候长长的马车队,这会儿少了一小半,整个车队都轻省了不少。

  谢家来的早,出城的时候排在了前面,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北城门缓缓打开,车队缓缓向外移动,骑马走在前面的谢五一眼就看见城门外不远处站着的人,揉了揉眼睛发现不是错觉立刻掉转马头,凑到在最前头的马车旁边,对着车厢里闭目养神的谢砚道:“大郎君,三姑娘在前头。”

  谢砚睁开眼睛,放下支着额头的手臂,有些惊讶有些懵:“谁在前头?”

  “三姑娘,沈家三姑娘。”谢五要不是看见了人,也不敢信。

  “马给我,你们继续走,不用惊动父亲母亲。”谢砚一撩车帘就弯腰出了马车,也不用本身就走的不快的马车停下,直接跳下去,接过谢五手里的缰绳,跨上马背,哒哒哒小跑着朝着不远处沈清鸾站着的林子边跑过去。

  谢五自然不会让谢砚一个人留下来,于是转身吩咐身边的人,又牵了别的马落后两步跟着,也不靠近就这样远远看着。

  “三姑娘怎么过来了?”谢砚翻身下马,眼角瞥过身后,知道谢五就在身后,就随手将手里的缰绳丢开了手,谢五果然上前两步拉过缰绳,然后将两匹马都往远一点的地方牵过去,不去打扰两人的谈话。

  “送行。”沈清鸾本来是没有想到这一茬的,毕竟之前都已经道过别了,没必要一大早从被窝里爬起来再过来送行,虽然她不怕冷,但她喜欢睡觉,没有必要她并不想要离开房间里铺的软软的炕。

  只是看到自家大哥跟着童绾一起去了落霞镇,第二天一大早还打算送行的时候,沈清鸾就觉得自己似乎也应该做些什么才对。

  这都是未婚夫妻,自家大哥需要送别未来大嫂。

  那她是不是也要特意过来送一送她家雪松比较好?

  沈清鸾第一次处理这种复杂需要小心翼翼维护的关系,颇有些不知从何下手的无措。

  但是没有关系,沈清鸾察觉到这个问题之后,并没有费心思琢磨然后自己思考。

  抬眼看看她家大哥这个绝对聪明人怎么做的,她跟着怎么做就可以了。

  别的不说,作业都摆在面前了,自己抄还是没有问题的,哪里还需要自己想答案。

  于是她凌晨就从家里出来进了落霞城,然后很随意的经过了自家大哥大嫂和连顺他们暂住的客栈,很随意地扫了一眼自家大哥给大嫂整理的送别礼物,再然后照着准备了一份。

  为此还特意回了家一趟,从厨房柜里翻到了杨嫂和刘嫂做的点心和照着自家二哥的配方做的下饭菜。

  沈清鸾拎起身后一个颇大的包裹,往谢砚手里一塞:“这是送别礼物。”

  谢砚下意识的伸手抱住,双手猛然往下一沉,然后手肘被沈清鸾托住。

  谢砚一句话都来不及说,沈清鸾就皱起了眉头,虽然语气很淡淡听得出来似乎有些懊恼:“是我没有考虑周到。”

  沈清鸾想着自家大嫂一个年轻的小姑娘,饭就吃那么一点,自家大哥就准备那么多东西,她家雪松这么大个儿,自然要翻上两三倍才差不多,完全忘了她家雪松娇弱,怕是拎不动这么多东西。

  几乎是瞬间就反应过来沈清鸾在懊恼什么的谢砚嘴角抽了抽,哭笑不得地道:“无妨,让谢五和我一起拿就行。”

  沈清鸾看了一眼三四十米远的谢五,点点头,这个人武力值应该在自家二哥之上,在普通人中确实已经很不错了。

  “三姑娘特意赶来送别,我很是高兴。”谢砚手里的包裹到底还是被沈清鸾拎着放在了边上,“只是……”想说早上冷的很,但又怕面前的姑娘再来一句我不怕冷,于是谢砚转了话头,“等我到了京都就给你写信,京都是太元最繁荣的地方,有很多新奇的东西,好看的话本,好吃的点心,到时候我让人给你送过来可好。”

  沈清鸾原本咸鱼一样打卡上班的姿态陡然转变,整个人看着都支棱了起来:“好,你说话算话,我等着你送点心好吃的过来,话本也是……信也是。”最后三个字似乎是因为前头忘了,最后急急补上的。

  从沈三姑娘的话中就可以看出她的喜好,真是简单明了,坦坦荡荡的。

  谢砚没忍住低笑了一声,不愧是沈阔的女儿,当然也不止是女儿,沈家人中哪怕是看上去心眼最多的沈风,为人也很坦荡,前几天住在沈家就领教过了,这一家人真的就和沈阔一个样。

  这样的人真是让人很难不心生欢喜。

  沈清鸾:所以怎么又开始笑了?

第六十一章

  一大早杨嫂和刘嫂就忙开了, 原来还算悠闲的两人,现在多了两个小家伙照料,哪怕两个小家伙再乖巧, 事情也多了很多, 于是压根没发觉沈清鸾不在家。

  等到准备好早饭,沈华过来敲门喊妹妹起床的时候才发现,炕上没人。

  沈华:怎么回事儿, 一家子兄妹就剩下自己和两个还在喝奶的了?

  担心是一点不担心的, 妹妹的武力值摆在那里,去哪里都可以。

  “怎么没叫我呢?”沈华嘟着嘴不怎么高兴的从堂屋出来,就看见连顺驾着马车哒哒哒的上山来, 沈华立刻迎了上去, “大哥回来了?”

  然后掀开帘子下来的是妹妹沈清鸾, 后面才是自家大哥。

  “你们拉帮结派排挤我!”沈华一脸悲愤,“我就知道你们这些有了对象的人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不愿意和我这个单身狗玩了!”

  沈风一下马车就遇到弟弟作妖,叹口气抬手拍了拍蠢弟弟的肩膀,不发一言往厨房走。

  沈清鸾跟在后面也叹了口气,拍了拍蠢二哥另一边肩膀,踩着自家大哥的脚步进了厨房。

  沈华:……

  “不是,你们俩什么意思?叹什么气?那意味深长的眼神是什么意思?欲言又止个什么?”沈华跟着进了厨房压低声音, “你们是不是瞒着我什么?我早就觉得你们俩不对劲了!”

  沈风在门口和里头的容氏说了话,沈清鸾也打了个招呼, 然后兄妹三人就坐下等早饭。

  “阿章你想太多了。”沈风刚和童绾离别,心情很一般, “我觉得最近两年你还是不要想这些了, 考功名才是你现在要考虑的, 还有一个月就要考秀才试了,到时候我陪你一起。”

  考完后回来就能去童家下聘了,最多两个月又可以见面了,沈风这样一想心情又好了些。

  沈清鸾日常不啃声,不过和平日里的发呆放空不同,这一次她在猜想,她家雪松会给她送什么吃的,话本……哦,还有信。

  等等,那是不是她要写回信?

  “我不会写字。”沈清鸾后知后觉,颇有些震惊的突然冒出来一句。

  兄弟俩齐齐看向沈清鸾,沈清鸾重复了一遍:“我不会毛笔字。”

  “然后呢?”沈华奇怪,“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自己不会写字,你之前不是还不认识很多字嘛。”能认读那么多字还多亏了那一叠话本。

  “那我怎么写回信?”沈清鸾以前从来不觉得不会用毛笔写字是大问题,但现在她发现,这还确实是大问题。

  “……谢……妹夫说要给你写信了?”沈风本来谢砚的名字都要脱口而出了,结果舌尖一转,学了自家弟弟的称呼。

  沈清鸾点头,颇为期待的看着自家大哥,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

  沈风:……现在开始学写字是不是有些太过于匆忙了。

  “妹妹会写硬笔吧。”沈华还记得自己刚来的时候,对着软软的毛笔痛苦的那段时间,这还是他学过几堂毛笔课,并且还有身体记忆的情况下。

  “会一些。”简单的读写都是没有问题的。

  见到沈清鸾点头沈华咧开嘴:“那就好,软笔字慢慢学起来,先给你弄一支硬笔。”

  沈华十岁得到上辈子记忆之后,也苦恼于脑子和身体不匹配,毛笔字写的时好时坏,时快时慢,在加上那时候每天都在上课,努力消化文言文,沈华很多时候都反应不过来,只能记笔记,自己课后慢慢消化。

  然而还不熟练的毛笔制约了他记笔记的速度,一整个下来简直是恶性循环。

  于是没有办法他先给自己做了几支细竹杆刻的硬笔,专门用来在课上记录笔记,课后自己则练字慢慢消化,整整一年之后毛笔字速度和质量都提上来了,他才把硬笔收起来。

  沈清鸾刚点头就听到站在另外一边打开柜子的杨嫂一声惊呼:“甜青瓜的坛子呢?牛肉酱也少了两坛,杂酱也少了一坛,肉松也没了……”一边清点一点打开柜子的其他门,然后发现少了一堆东西。

  沈家值钱的东西多了,也没有谁会偷东西就偷这些东西,再加上这些东西不是一般人能负担的份量,沈风下意识的看向沈清鸾。

  沈清鸾摸了摸鼻子:“我拿来做送别礼了。”说完支起脖子很坦荡的看向沈风,“跟大哥学的。”

  沈风:合着还是自己的锅?

  怀疑遭小偷的杨嫂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然后跑回厨房对着沈清鸾道:“三姑娘你炕上的床单呢?”

  坐在旁边的沈华突然了然:怪不得自己进屋里喊妹妹起床的时候觉得哪儿不对劲儿呢,原来是炕上褥子上头没有床单!

  所以床单呢?

  呃——

  沈清鸾眨眨眼,无辜地回望杨嫂:“我拿它当包袱皮了。”

  杨嫂:……

  很好,知道东西是谁拿的了。

  也是,这么多坛子,除了三姑娘也没有人能在不惊动家里大爷和二郎君的情况下搬走了。

  对于沈清鸾第一次自主的人情交际行为,全家都表示出了极大的肯定,但作为父亲和哥哥,沈家父子总觉得心里酸酸的。

  家里水灵灵的小白菜都会给外头的猪送回礼了,心梗!

  只有容氏是纯粹的高兴,还拉着闺女细说礼物人情的作用,未婚夫妻之间互送礼物不在价值,在于心意和意义,最好能让人看到这样东西就想到你,而且送的也最好是每日都能接触看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