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在婆媳综艺爆红了 第162章

作者:将月去 标签: 甜文 穿越重生

  你喜欢吃面,喜欢吃甜的。

  你最开始连辣的都不吃,吃微微辣还辣成那个样子。

  第一次寒假送我回家,差点被我妈看见。

  陆颐呈眼睛越来越红,如果姜兰没有忘了那些,曾经发生的小事不会让他这么难受这么动容。

  可偏偏姜兰不记得了。

  陆颐呈真怕她一直想不起来。

  现在终于想起来了,陆颐呈心里却是那么的难受。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他,是不是想起来以前的事,想以前吵架生气,就不喜欢他了。

  姜兰是不是不想跟他在一起了。

  陆颐呈在这边胡思乱想,觉得背包的零食一点都不好吃了。

  旁边坐着一个光头花臂大哥,悄悄看了陆颐呈好几眼。

  “兄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陆颐呈一怔,“?”

  大哥拍拍陆颐呈的肩膀,“兄弟,这人得往前看,女朋友跟你生气了吧。”

  一看就是跟女朋友有事儿,不然能又是往门口跑又是坐立不安的。

  都快跳车了。

  陆颐呈缓缓摇头,“不是生气,没和我生气……你看这是她给我准备的,吃的,玩的,我就是……”

  就是心里不好受。

  想给姜兰打电话,又不敢。

  三年多,经历的太多了,表白,在一起,欢喜,吵架生气。

  因为最后一口冰淇淋,因为打游戏连输几局,因为迟到。

  去年暑假,姜兰把他删了,他不敢找也不敢问。

  现在该怎么办。

  姜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等他上车之后才告诉他。

  光头大哥也搞不懂了,这到底是咋回事,“就没啥大不了了,还给你准备吃的,不挺喜欢你吗。”

  是啊,陆颐呈现在就想去找姜兰。

  他订了高铁票,下一站下车之后立刻坐车回来,到x市得一个多小时以之后。

  看了一会儿窗外的景色,陆颐呈给姜兰打了个语音电话。

  为什么不打视频,陆颐呈不想让姜兰看见他现在的样子。

  ————

  x市是古城,是历史上某个朝代的都城。

  从火车站出来以后,两人租了新能源电车车,姜兰开车去定好的酒店。

  于挽秋痛快地往座上一倒,“坐个车累死我了。”

  “饿不饿,带你去吃泡馍?”姜兰做攻略的时候发现x市虽然景点不太多,但美食多。

  在这儿能吃好多好多东西。

  于挽秋是饿了,陆双辰可不像陆颐呈一样,她出门还给带吃的。

  年纪大了很多习惯都改不过来,于挽秋也懒得纠正那些。

  相处模式不一样,她也习惯了。

  “行呀,”于挽秋以前拍戏来过这儿,吃的东西是多,这边人说话口音也不同,民风民情极好。

  姜兰开车,于挽秋眯了一会儿,再看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陆颐呈打过来的。

  于挽秋怕有什么急事,赶紧回了一个。

  陆颐呈声音特别着急,“妈,姜兰呢,你们怎么都不接电话。”

  “找姜兰干嘛……姜兰在开车啊,谁一天到晚把手机挂脖子上等你电话。”

  陆颐呈一噎,于挽秋又道:“你声音怎么怪怪的,感冒还没好?”

  陆颐呈才不会说自己差点急哭了,只能顺着于挽秋说下去,“嗯,感冒还没好利索。”

  “打这么多电话干什么,东西忘了,”于挽秋真是服气,这刚上车,还没半小时呢,就巴巴打电话过来。

  陆颐呈是忘了东西,他一颗心丟这儿了。

  他不好和于挽秋说,当着于挽秋的面更不好问姜兰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只道:“嗯,忘了点东西,我前一站下车,然后再坐车过来,你们等我一会儿。”

  于挽秋放的外音,姜兰攥紧方向盘,眼睛还看着前面的路,“陆颐呈,忘了什么等我给你带回去就行了,你别过来了。”

  陆颐呈:“很重要。”

  姜兰说一不二,“你等我给你带回去,我和于老师才不会等你,你要是敢过来,我就生气。”

  陆颐呈抿紧唇,还是执拗地说忘带的东西很重要。

  姜兰:“我真的生气了。”

  陆颐呈妥协道:“……我不去了,你别生气。”

  姜兰失忆之后就再也没用过这招,现在想起来了倒是得心应手,陆颐呈很怕姜兰生气。

  至少现在和他说话就证明没事,但想起来之后不应该很想他吗。

  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

  姜兰安抚了两句,“有什么事回去再说……你好好待着,到家之后发个信息。”

  陆颐呈道:“你给我的东西我还没看完,姜兰……你早点回来。”

  早点回来,这是陆颐呈唯一能当着于挽秋说的隐晦的爱意。

  于挽秋听得一头蒙,“到底忘了啥啊,说半天不说重点。”

  陆颐呈快烦死了,“我把手机充电器忘了。”

  怎么不把脑袋忘了。

  一个手机充电器还回来拿,于挽秋道:“自己买一个得了,挂了啊,姜兰开车呢,我困死了。”

  说完,于挽秋就给挂了。

  姜兰笑了一下,她其实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陆颐呈。

  她是爬完峰驼山第二天那个晚上想起来的。

  做了很多梦,颠三倒四,半夜醒来,陆颐呈浑身发烫,她来不及深想,就带陆颐呈去了医院。

  恍惚间记得,有一次她生病,徐想拿她手机给陆颐呈打了电话,陆颐呈从宿舍赶过来,衣服特别乱,带着她去医院。

  然后,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一涌而出。

  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

  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

  当时陆颐呈实习,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

  姜兰很着急,在b市上学生活,物价都比别处贵。

  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欢陆颐呈,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

  马上就毕业了,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

  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兰也不敢问,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

  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一双八九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爱鞋如命,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

  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比如没吃过小吃街,路边摊,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出去玩也很大方。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半袖休闲裤,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从不剩饭,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开心,而且,高中的时候,两人没在一起,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

  他太可怜了,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

  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怕谢云珍不同意。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时候,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

  不揭人短处和伤疤,是姜兰的处事原则,男朋友更是这样。

  就算穷也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陆颐呈成绩很好,有奖学金,以后肯定能找好工作。

  平时就省着点花呗,姜兰宁愿自己月底啃馒头吃泡面。

  所以陆颐呈不说她就不问,等到大三结束暑假实习,姜兰想多赚点钱。

  万一以后结婚,她爸妈舍不得她,肯定要留在b市的。

  这里的房价太贵了,两人一起还贷款也得还几十年。

  姜兰特别愁。

  从小到大,也没发愁过什么事,这是第一回 。

  以前的事对她一点用都没有。

  姜兰有一个秘密谁都没说过,她是穿越来的,穿越前喜欢看小说,后来因为救人而死,一睁眼成了个刚出生的小孩。

  妈妈是人民教师,爸爸考了公务员,因为以前是大学生,所以姜兰小时候成绩一直是第一名,谢云珍姜保国疼她,姜兰又依照前世的记忆课余学了小提琴。

  因为以前乐器会的多,老师特别喜欢她,辅导班的大提琴钢琴姜兰也能用。

  那些乐器一直没有荒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