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楠苏伊
她可不相信过惯都市生活的小芳会安心在乡下过柴米油盐的日子。
陆观华笑道,“不会的。她说要在家好好养养。昨天我给她做菜,她吃得可香了。”
陆林希还是不放心,“您再招两个人看着她吧。她要是跑了,天下这么大,我上哪给你找去。”
陆观华仔细想想也有道理,“那行,我找两个街坊盯着她。绝对不让她跑。”
陆林希无语,家属区不能工作的街坊那都是年纪大的老头老太,他们能干什么?
陆林希直截了当开口,“爸,你还是请两个保镖吧。”
陆观华有些舍不得钱,要知道保镖的工资可不低。可他也怕小芳真的跑。虽然小芳信誓旦旦向他保证会好好养身体,但是小芳说话不太靠谱,以前就骗过他。他还是吃一堑,长一智,防着点吧。
陆观华到底还是找了两个保镖在家盯着陆林芳。
陆林希松了一口气。
不过她显然放松得太早了。
没几天,算盘就打电话过来向她告状,“姐,二姐怎么这么过分。她一点都不好。”
陆林希哭笑不得,“怎么了?你一个男子汉难道还怕她?”
“我不是怕她,是她太霸道。爸爸炒的菜,她一点不剩,全给吃光了。还把爸留给我的也给吃了。就跟饿死鬼投胎似的。”算盘刚开始看到陆林芳回来还有些惊喜。毕竟姐姐对他这么好,他当然想多一个疼他的人。
可谁知姐姐跟姐姐是不一样的。这个二姐不仅不让着他,而且还仗着年纪大对他指手画脚,最过分的是居然还让他帮忙端洗脚水。
呸!她想得倒美,她以为他是谁呀。他只给姐姐端洗脚水的,好不好?
除了吃的,陆林芳还会争东西。
“就连爸给我报补习班,她也管爸要钱。她都大学毕业了,凭什么还管爸要钱啊?她也不害臊。”算盘一肚子怨言,偏偏他告诉妈妈,每次妈都让他不要跟二姐计较。凭什么她大,他就得让着她呀?
陆林希没想到这两人针尖对麦芒居然吵起来了,她只能让算盘无视小芳,“你好好念书吧。等考上大学,你就到首都,再也不用看到她了。”
算盘也就是抱怨几声,连妈妈都不能把二姐赶出去,就不用说大姐了。
不过跟姐姐抱怨几句,他心中郁气消散不少,“好,姐,我挂电话了,你好好工作吧。”
陆林希这边挂完电话,准备进新剧组。
她这次接了一部戏,不是恶毒女配,是主角,而且还是打排球的职业运动员。
因为她是演员零里个子比较高的,所以导演一眼就相中了她。
陆林希喜欢打篮球,对排球不怎么熟,她现在每天都在跟教练学习运球技巧。
这不训练刚结束,她要开拍了。
这部戏因为职业是运动员,想要表达动员的拼搏精神,所以要纯素颜。
节目组为了赶进度,陆林希熬了好几个通宵,黑眼圈都出来了,她也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
这天陆林希接到石刚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石刚低沉的声音,“我临时有事,要去趟外地出差,后天你单独出席地皮拍卖会,可以吗?”
陆林希一怔,“没问题。你告诉我最高价就成。我到时候看着拍。”
石刚点头,“我待会儿把招标数拍给你,底价也在上面了,你按照我标的价格拍就行。”
陆林希答应。她当然不是一个人,公司那边还有负责招标的同事。她原先要和石刚一起参加拍卖会。石刚去不了,她可得去见识一下。
挂上电话,没过多久,陆林希就收到石刚发来的图片。她按了保存键后,就去跟导演请一天假。
导演看了下明天的行程,“这场戏就剩下最后两天,下一场戏,我可以先拍别人的,行不行?”
陆林希摇头,“不行。我后天有重要事,不能往后拖。”
导演想了想,“那你今晚加个班。把后天的戏提前拍完。我让其他人配合你。”
陆林希咬牙答应。
另一边,石刚打完电话,季中泽就将手机搁到床头柜,看着躺在病床,头裹得跟粽子似的石刚道,“你为什么不告诉她实话?”
石刚头晕得厉害,只能躺在床上,“告诉她干嘛?她还要拍戏呢。别耽误她正事。”
说来也是倒霉,前几天工地有个工人贴外部瓷砖,没站稳,差点从高架上摔下来,好在有根钢管勾住衣服才捡回一条命。
石刚上前安抚,谁知竟从别的工友口中得知,这工人晚上做兼职,一天只睡四个小时,才会疲劳过度,差点踩空。
他一气之下当场让工人领钱走人。像这种不爱惜生命的工人,他可用不起。
这工人得知自己要被辞退跪在地上求饶,石刚却怎么都不肯。
等人走后,他从工头口中得知这工友儿子犯了白血病,正缺钱。所以才没日没夜打两份工。
石刚心生怜悯,拿了一千块钱让工头送给对方。
这事仅过去三天,石刚视察工地时,那位工人再次找到他,求他收留。
别看现在房地产火热,但是包工头拖欠工程款却屡见不鲜。
石刚也是底层出来的,每次干完工程,他都会第一时间给工人结算工钱,从来不拖欠他们的工资。工程队跟着他都很放心。
石刚同情归同情,拿一千块钱也是心意,但是让对方回来的事,他绝不松口。他不能拿工人生命开玩笑。
没想到他拒绝对方,那工人居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刀直直朝他刺了过来。
得亏石刚眼急手快,发现不对,及时躲开,但是因为他为了躲刀,人直接摔在后头堆放的大理石上,直接摔了个脑震荡,现在还犯恶心呢。
季中泽责怪石刚烂好心,“要我说你就多余送他一千块钱。好心没好报。”
石刚也后悔呢,他只是觉得孩子得了白血病怪可怜,动了恻隐之心,谁知道对方居然会因为恼羞成怒害他呢?可现在说这些话也晚了。
石刚摆了摆手,“算了吧。我现在只想赶紧好起来。要不然我连开业典礼都出席不了。”
自打唐奕暖在他的酒店办过婚礼,首都小年轻认准了喜满堂酒店,生意非常红火。
他马不停蹄就开了分店,好不容易盖好了,也装修完了,临门一脚出生这种事,多怄得慌。
季中泽见他要休息,就去给他倒热水,刚打开房门,就见有个妇女站在门口,勾头往这边瞅,“请问这边是石老板的病房吗?”
季中泽一愣,打量面前这女人,刚想问,“你是谁啊?”
对方已经探头瞅见了里头的石刚,然后一把挤开季中泽,往里冲,三两步就跨到床前,直直跪在地上,“石老板,你是好人。我求求你放过我家老方吧?他是一时着急,乱了方寸才会刺你的。我家小宝的病就指着他挣钱呢。你给他赚钱机会断了,他才会冲动的。您行行好,放过他吧?”
工人刺伤石刚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是石刚不追究,取得他的谅解。法院可以判个缓期,不用坐牢,他可以继续给儿子治病。
这女人估计是工人的妻子。
石刚看清来人,是一脸穷苦相,但他被寒了心,再加上恶心得厉害,挥手让季中泽将人带出去,“我不想看到她。”
季中泽已经叫了两名保安,将人拽出去。
女人不肯走,扒拉着床腿,又哭又嚎,“石老板,您行行好,放过我男人吧。他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给您磕头了。我以后都保佑您好人有好报……”
女人求饶的声音越来越远,一直到听不见,季中泽才松了一口气,“像这种人就是活该。动手之前怎么不想想自己有个儿子要养呢。”
石刚闭上眼,不想再提。
季中泽转身出了病房。
第199章
T市,凤凰街道家属区。已经在乡下待了一个月的陆林芳渐渐不适应乡下枯燥无味的生活。
农村乡下娱乐活动少,走几步就会遇到街坊,明明他们不是很熟,可这些人上来就问她隐私,烦都烦死了。
陆林芳要么逛街买衣服,要么在家看电视。
可她在首都,夜生活不要太精彩,要么去酒吧蹦迪,要么去会所点男人,再不济跟富二代一块旅游兜风。别提多爽。可现在呢?麻木、无聊,一夜望到头。
陆林芳闲着只能试衣服,她将前几天买的衣服一件件试过。新鲜劲过了,她没找到一件合心意的衣服。看到对面紧闭的房门,内心蠢蠢欲动。
那是陆林希的房间。里面应该有衣服。
陆林芳下了楼,找爸爸要钥匙,“爸?我的钥匙不见了。你把钥匙给我吧。”
陆观华不疑有他,将自己的钥匙递了过去。
陆观华自然都是把家里的钥匙弄在一个钥匙扣上,这里面自然也包括小希房间的钥匙,毕竟他经常要进去打扫卫生。
陆林芳推开门,这间房布置跟她那边一模一样,没什么好看的。只是打开衣柜,陆林久立刻被里面的衣服惊住。
无他,里面挂了十几件高奢品牌的经典款,都是她最爱的款。
尤其是这件香奈儿外套,是她心心念念的经典款。顾敏佳十八岁时,顾惠东要顾惠东给她买了这件衣服,她穿着这件衣服走来走去,她是养女,自然没有这个待遇。她疯狂地嫉妒顾敏佳。没想到富贵如顾敏佳,也只有一件,可她姐居然有十几件。
陆林芳迫不及待将衣服套在身上,看着镜中的自己,越看越喜欢。
她蹬蹬蹬下了楼,走到楼梯口,迎面遇上算盘。
算盘看着她身上的衣服,“这不是我姐的衣服吗?你干嘛穿她的衣服?你不是前几天才买的衣服吗?”
这段时间算盘快要烦死陆林芳了。争吃争穿就算了。还让爸给她洗衣服。他都自己洗衣服,她比他大那么多岁,还当自己是千金小姐啊?一点都不害臊!
陆林芳扭头腰瞪了他一眼,纠正他的错误,“我怎么不能穿了?我也是你姐。”
“你才不是我姐。我姐只有陆林希。”算盘哼了哼,看着她身上的衣服,哪怕一模一样的脸,但因为身高不同,一样的衣服穿在姐姐身上婀娜多姿,穿在她身上就跟麻布袋子似的。
“你个子没我姐高,头发又枯又黄跟稻草似的,还有你化得这是什么妆?还不如不化呢!”在算盘看来,真是满满都是槽点。明明不是自己的尺寸,却偏要穿,他不嘲讽都对不起她偷衣服的举动。
陆林芳又气又憋气,狠狠瞪了他一眼,想了想,到底还是回屋把衣服换下来。又觉得不解气,拿着剪刀,三两下把衣服剪坏。
她穿不了的衣服,陆林希也甭想穿。
陆林芳剪完衣服,依旧不觉得解气,她将衣服塞回衣柜,将门关上,到楼下找父亲,“爸?你给我钱,我要买衣服。”
陆观华正在整理货架,听到她又要钱,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她,“你怎么又要买衣服?前几天不是刚买过吗?”
“我买衣服怎么了?我这么年轻,当然要穿得漂亮一点。”陆林芳理所当然道。
陆观华忍着气,“你去商场挑吧。让店员开票,记在我账上。”
陆林芳要衣服也不是完全是为了好看,她想多要点钱傍身,见爸爸这么说,她又换了个说法,“你不是嫌我头发黄吗?你给我点钱,我把头发染回来。”
“你现在头发枯黄跟茅草似的。顺便再把它拉直吧。”在农村乡下,一般都是小混混才会染成这样,陆观华看着特别不舒服。刚回来就想让她剪掉。她死活不剪。现在女儿有意捯饬发型,他自然要多提点要求。
陆林芳忍着气,“行。我拉直。”
陆观华给了小女儿一百块钱,“你去拉直吧。”
“一百哪够?我在首都剪个头发都得388。这又拉又染怎么也得要三四千。”陆林芳撇了撇嘴嫌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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