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之互换人生 第277章

作者:易楠苏伊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重生 穿越重生

  她脸色大变,方诗媛没想过陆林希会骗自己,她还沉浸在这个惊天大消息不可自拔,她一只手拍在洗漱台上,愤愤不平,“我就说他刚刚躲我干啥,原来是有主了。哎,怎么好男人都被别人挑走了。我就只能挑那些烂鱼烂虾?”

  陆林希有些心虚,轻咳一声,“那个……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方诗媛跟出来,看着石刚的眼神透着幽怨,这么好的男人,真的好可惜。

  陆林希做贼心虚,也怕她向石刚求证,不等石刚开口,拉着石刚的手就往外走。

  石刚浑身一僵,视线落在两人交握的双手,她的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手背上还有一颗小痣,这颗痣跟她眉心那颗痣一样小,却像勾子牵动他的心。

  两人动作很快,一前一后出了房间,伍灵等一众保镖跟在后头。

  陆林希冲他们摆手,“不用跟着了。”

  其他工作人员有意无意看向这一幕,无不表示惊讶。他们对石刚并不陌生,第一回 来的时候,也都有意无意打听他和陆总什么关系。后来得知他是个富二代。也有不少人芳心暗许。可是都被他冷冷拒绝了。

  这会看到他们牵手,这些人明明已经看到了,却都假装没看见,忙个不停,可等两人走过,他们又聚在一起八卦:

  “那个不是陆总的朋友吗?他们怎么牵手了?”

  “他们两人是交往了吗?”

  “他们郎才女貌真的很登对啊。”

  “我早看出来了,石总对陆总有想法,你们偏不信,看吧,被我说中了。”

  方诗媛听到这话,整个人都快吓傻了,“什么?那是陆总的男朋友?真的假的?”

  不等其他人回答,她就一个劲儿念叨“完了完了,我刚刚居然勾引陆总的男朋友,我该不会被雪藏吧?”

  其他人刚还没从陆总交男朋友的八卦中解脱,又听到这一个惊天内幕,不由朝她翘起大拇指,“勇士!你真牛,居然敢翘陆总的男朋友。胆儿挺肥呀。”

  也有人跟着附和,“你完了!老总的男友都敢抢。”

  方诗媛自嘲可以,但是不能被别人嘲讽,她撩了撩长丝,“那也没什么。我可是帮老板亲自检验过她男朋友的人品。她应该感激我才对?”

  其他人瞪大眼睛:你莫不是失心疯了?你勾引老板男朋友还让老板感激你?是你傻还是老板傻?

  方诗媛强装镇定,踩着高跟鞋,火急火燎出了工作室。

  另一边,陆林希出了门才发现自己握着石刚的手,下意识松开,心里默念: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她岔开话题,“你的车呢?”

  石刚带她往前走了几步。

  到了餐厅,陆林希四下看了看,这居然是个落地窗的包厢。从下俯瞰可以看到街道上的车水马龙。

  外面路灯亮起,一闪闪路灯就像萤火虫排成灯笼发出暖黄的光照亮整条长龙。

  “这地方真美。”陆林希头一次在这么高的地方吃饭,外面璀璨夺目的夜景让她整个人都醉了。

  石刚笑着点头,“是啊,我也是偶然发现这个地方,然后就把这边三层都给买了。”

  陆林希越看越喜欢,只是她左等等不来人,“你没请旁人吗?”

  石刚摇头,“年底大家都很忙,我找了一圈,只有你一人有空为我庆生。”

  陆林希无语,这话连八岁小孩都骗不过,别人不说,季中泽就是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缺席老板的生日宴。不过她没有戳穿他的小心机,善解人意道,“你也得理解大伙,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

  石刚颔首,“是啊。”

  服务员将菜端上来,石刚招呼她坐过来。

  只是一张四方小桌,菜品也不多,四道精致小菜,中式菜品,没有红酒牛排,却是她最喜欢的吃食。

  她吃着满足,直夸他菜品又进步不少。

  石刚笑道,“是我妈妈的功劳,她帮我修正了下菜单。我妈妈做菜非常有天赋,很有生活品味。”

  陆林希也笑着点头,“你妈是把日子过得像诗一样浪漫,我爸是把日子过得充满烟火气。”

  她爸做菜不像大厨那样严谨,调味料放多少都是凭感觉,但是爸爸炒的菜有家的味道,很温暖很安心。

  石刚笑着点头。

  陆林希苦恼地皱了皱眉,“我每次回家,我爸都给我做我爱吃的菜,我就想将来我一定要找个会做饭的男人。”

  石刚心神一荡,下意识就想说:我就会做饭。

  却听陆林希歪头打量他,“你们家就都是你妈做的,你应该也想找一个会做饭的女人吧?”

  石刚摇头,“当然不是。我爸每次回来都是他做饭,我和我妈帮忙择菜之类的。我厨艺很好。当然是我做给她吃。”

  陆林希笑眯了眼,“那能当你女朋友也挺幸福的。”

  石刚看着她的笑容突然有种冲动,可到底不敢开口,继续低头吃饭。

  吃完饭,石刚提议走回去,反正这边离她家住得也不太远,散步回去可以消食,“我记得你以前特别喜欢听街坊四邻的八卦。你现在应该很少做了吧?”

  陆林希成名之后,走哪都能碰到粉丝。她已经很久没有漫步街头倾听大家的声音,多少有些不习惯,也害怕被人认出。

  她将自己的顾虑讲给他听。

  石刚早有准备,给她准备了一款厚实的围巾,将她半张脸裹住,只露出半张脸,“这样就不怕了。”

  陆林希哭笑不得,这样她的口红会沾到围巾上。

  可到底有些心动,没再拒绝。

  两人肩并肩走在街头。陆林希不知不觉聊起方诗媛,“她一眼就看出你是有钱人,而且还想嫁给你呢。厉害吧?”

  这点陆林希都很佩服方诗媛,眼睛太尖了。

  石刚不想这时候提一个外人的名字,一句话终结这个话题,“我不喜欢她。”

  陆林希抿掉嘴边的小欢喜,然后又问起他父母,“他们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石刚想到父母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也有点好奇,“有事要忙吧。”

  说起这事,陆林希突然想起包子,“他怎么高中就去M国留学了?”

  石刚神色有些沉重,“他自己想去的。”

  陆林希还想再问,石刚突然握住她的胳膊,“咱们别提别人了,行不行?”

  陆林希想到今天是他的生日,那就满足他,乖巧地点了点头,“行,听你的。”

  明天再问也不迟,不急于一时。

  石刚长舒了一口气,松开握住她胳膊的手,张了张五指,将手心的汗散去。

  接下来石刚问起她明年有哪些安排。

  陆林希表示自己要录综艺,明年开春还要补拍电影镜头,然后还要走秀,设计衣服等等。反正行程很紧。

  石刚听她说起事业头头是道,没在没忍不住好奇,“你没想过谈恋爱吗?”

  陆林希抿了抿嘴,随即笑了,“我有很多人追的。每天都能收到上万封粉丝写的表白信。还有富二代追。喜欢我的人太多了,我挑花眼,不知道该选谁。”

  石刚僵硬地笑着,不知道该作何表情。

  陆林希笑着问,“其实你应该也很受欢迎吧?你长得这么帅,还这么有钱,最主要的还没有不良习气。”

  石刚一愣,摇了摇头,“可我不喜欢他们。”

  陆林希莞尔一笑,“我也不喜欢他们。粉丝再怎么疯狂喜欢我,明星和粉丝之间一定要有距离,不是有那句话嘛,距离产生美。而那些富二代,他们自己都做不得主,我跟他们谈恋爱就是浪费时间。再一个,他们情史太丰富了,会不自觉放在一块比较。我喜欢阅历比较简单的。”

  陆林希上辈子谈过的三任男友都失败了。但是要说对她最用心的,秦书勉勉强拔得头筹,理由只有一个:她是他的初恋。男人对初恋总是念念不忘的,因为那是他第一个爱过的女人。后来谈过的次数多了,感情一点点消磨,最后剩下多少感情,他自己都分不清。

  也不知是她的否定还是自己还有希望,石刚刚刚悬在半空的心突然落回实处。

  还不等他将这口气吐出去,就见陆林希两只手交握在身后,眉眼弯弯,向他求教,“我认识一位朋友,他喜欢我,我觉得他还行,我们挺合得来。你说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石刚觉得的心脏七上八下的,这怎么又有一位追求者?

  陆林希见他疑惑看着自己,笑着解释,“他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他了解我,而且没谈过恋爱,也能自己做主。如果我们俩谈恋爱肯定是奔着结婚去的。”

  石刚张了张嘴,想让她别跟那位朋友在一起。可是他张不开这个口。他有什么理由要求小希不谈恋爱?

  她这个年纪一直没谈过恋爱才是少数。有许多女孩在她这个年纪都当妈了。

  两人不知不觉走到楼下,陆林希将自己准备的礼物送给他,“这是我亲自设计,亲手做的,上面镶嵌的黄金装饰是真金。希望你喜欢。”

  石刚没有打开,想着回去再拆。

  陆林希见他定定看着自己,鬼使神差地上前抱住了他。

  石刚呆愣在原地,手都僵了,手里的东西差点没拿稳,他紧紧抓住了一角,迟疑地问,“怎么……怎么了?”

  陆林希见他浑身紧绷,一动不动,突然有点想笑。

  当她知道石刚喜欢自己,她心里第一个念头就是:真能忍啊。她要是喜欢一个人,第一个想法就是占有,将他打上她的烙印。他为什么只敢偷偷喜欢呢?他在商场敢于冒险,为什么在感情上却如此小心翼翼?

  第二个念头就是甜蜜。一想到他喜欢她这么多年,一直保持单身,拒绝相亲,拒绝别的女人递来的橄榄枝,她恍然发觉原来他也有傻气的一面。

  两人紧紧贴在一起,她可以听到他问话时剧烈的心跳,也可以看到他脖子的红晕在倾刻间染红整张脸乃至耳尖,更可以察觉到他问话之后,渐渐消失不见的呼吸声。

  陆林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侧头吻了下他的脸颊,而他松开她,侧头冲他一笑,“我先上去啦。”

  石刚看着她的背影,下意识跟了两步,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不见,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被她吻过的地方好像被一块烙铁烙过似地,火辣辣地热起来。他的心也跟着剧烈起伏。

第219章

  小希为什么突然吻他?是喜欢吗?她刚刚冲他笑的时候,脸颊飞起一抹红晕,似是娇羞,又像是腼腆。

  这个念头刚起,他就觉得自己心头涌起一团火,烫得他整个灼热起来。他甚至有股冲动,想上去找她,将自己的心意全部告诉她。让她别跟那个朋友交往。

  可是又一个念头冒出来:小希是模特,她经常在国外走秀,国外贴面礼很正常,不带丝毫感情的。是他想多了。

  这一刻他度日如年。他从来不是一个聪明的人,或者说小希是他在这世上认识最复杂的人。

  倒不是说她心思诡秘多变,而是他对她的认知从来不准。

  他还记得十七岁那年,他被关进屋子,她见他的第一面说的是:你好蠢!

  那时候的他被一个丫头片子嘲讽,心里控制不住地愤怒。他甚至想:如果换成她被关进屋里,周围都是陌生人,她可能连一天都撑不下去。

  可到底教养使然,他没有迁怒一个孩子。

  所有人都认为他嫌贫爱富,至少她没这么想。

  他介意的是养父母不要他,只要了一笔抚养费就放弃了他。

  那么爱他,对他那么好的养父母,不要他了。别人不知道他养父的能耐,当了十二年的儿子,没人比他更了解养父。他养父在南方可是大老板,无论是打官司,还是找靠山,怎么可能带不走他?他们不肯带他走,只是因为不想跟石家有任何瓜葛。他们不想被狗皮膏药粘上。

  虽然他们养活了他,他不该怪他们,可是被抛弃被放弃的滋味并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