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村长 第22章

作者:孙家小娘 标签: 布衣生活 穿越重生

  晚上他回来的时候梁思思不免问他新来的小伙伴怎么样?

  小狼思考了一下,眼睛亮晶晶的:“我今天只看到了阿水哥哥还有铁甲哥哥, 两个人都很会玩。”

  这些都是在军营里长大的孩子, 可能没什么其他的本事,但就是会舞刀弄棒,新的小伙伴刚认识, 不由得各自显示一番本事, 阿水跟铁甲两个人就是会耍棒,在小狼看来,这两个哥哥当真是帅气极了。

  “阿水哥哥还说了, 还有个石头哥哥, 他会用长木仓, 他还亲手杀过敌人呢。”小狼慢吞吞地说着。

  梁思思:……大概只是小孩子之间吹牛吧。

  既然没有闹矛盾,梁思思就放下心来:“你们能好好相处那就是最好的了,你记住啊,小狼,咱跟人好好相处,不代表要受人欺负啊,有人欺负你你可不要忍着,打不过就回来找我。”

  小狼认真的点头:“不会的, 我才不会受欺负。”

  梁思思睡觉之前还看了眼自己的玉米苗,她后面种的玉米苗也都发芽了, 最开始种下的那批玉米苗都长得有小狼的小腿那么高了。

  梁思思现在才突然就意识到一个问题,她的玉米苗好像是占据了院子里太多的位置, 现在因为它们还不高, 所以对人并没有多大的妨碍。

  但是等再过一段时间, 玉米都长到人这么高,他们要怎么过哦……不过这并不是现在的她应该想的问题。

  这两天梁思思由于太忙,都没有给玉米苗浇水,于是她又端了半盆水浇玉米苗。

  第二天,梁思思由于身体原因,起得有些晚,所以没吃饭,起床洗了把脸就出门了。

  也不清楚背后吴三羊是怎么通知其他人的,反正第二天梁思思早上梁思思到村口的时候,村口已经聚集了乌压压一片人。

  梁思思原本觉得自己已经记住了昨天新到村子的所有人,但是今天大家都站在一起,梁思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高估自己了。

  转眼看到刘全众混杂在一群人里,竟然除了年纪之外并没有什么违和之处,他还正跟人说话呢,看起来还聊的挺好的。

  刘全众曾经向梁思思说过自己十里八村都是好友,梁思思当初在县城里买种子的时候就已经相信了,现在对此的认知更加深刻了。

  对于刘全众来说,他是大刘村的所有原住民里对新村民接受程度最好的一个人,因为他想的最透彻,何况梁思思几乎解决了他所有的后顾之忧。

  因为签订的了字据的原因,哪怕他原本的朋友回来,也都能够把自家的宅子,现在人家又愿意为她刘家修缮祠堂,都已经做到了这个程度,刘全众要是再摆架子,他自己都说不过去。

  梁思思做了那么多,为的是什么刘全众心里也都明白,既然明白,那就更没必要摆架子了。

  说到底,其实大家都没什么大仇,将来可能会因为生活习惯等问题产生矛盾,但现在矛盾不是都还没有产生吗?真没必要苦大仇深的。

  杨狗蛋终于看见了梁思思,抱怨道:“小村长,你可算是来了。”

  别看杨狗蛋个子不大,但其实真的是个性格很是爽朗的汉子,昨天之后,他已经把梁思思看做是自己的朋友了,又从村子里的村民那里听到了他们对梁坚白的昵称,于是也开始叫他小村长。

  梁思思脸色有些苍白,但仍旧是笑道:“我来晚了吗?你们咋都那么早,都到齐了?”

  吴三羊:“都到齐了,只差你一个人。”

  梁思思真没想到懒狗竟然是她自己,甚至刘全众都比她要早。

  梁思思:“谁能想到你们来的这么早啊,记住了,下回我肯定快点。”

  杨狗蛋:“可没有下一回了,我们又不是小孩子,这次不熟路还让你们带路,下回我们就能自己走了。”

  梁思思应了是。

  昨天刚安置在大刘村的人家,几乎每一户今天都要进城,毕竟刚搬家,家里难免缺少一些东西,不说多的,就是厨房用品也少不了要买一些。

  梁思思这次也不仅仅是为了给人带路,她自己也要买上一些书,就是不知道县城的书带你现在开门没有。

  一大群人一起走,梁思思跟刘全众混在里面如鱼得水,天虽然有些黑,天空中隐隐约约还有几颗星子,但是走夜路的梁思思却充满了安全感。

  上两次进城其实比现在都要晚,甚至有一回天都已经凉了,但是仍旧是这次最有安全感。

  原因无他,这次人多,同行的还都是壮年汉子,上过战场的那种。

  梁思思发现这些人的脾气是真的还算可以,主要的是都是想要好好过日子的,并没有什么搞事的想法。

  对于这些人来说,家已经安定下来了,他们再也不用出去拼命了,人生所求不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吗?他们甚至没有想到有没有可能跟大刘村原本的村民相处不好。

  梁思思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吴三羊明明话那么少还能成为当家作主的人,因为其他人根本就不会想这些事情。

  吴三羊虽然话少,但是他心里自有一杆秤,还会好好思考,会在心中分析一件事的利弊,其他人根本就不会想太多。

  在他们看来,都已经在大刘村安家了,以后大家就是一个村子的人了,等再过些日子到了秋天,他们就要开始种庄稼了,没有娶老婆的,想要给自己讨个婆娘,已经娶妻的,想要抱个大胖小子。

  这是个非常简朴,但是又有些困难的想法。

  刘全众发表自己的意见:“现在讨婆娘可不太容易,要有家底才行,甚至有家底都不一定能找到婆娘。”

  起码在大刘村,适龄的姑娘是没有的,还要去其他村子里讨。

  刘全众不说还好,他一开口,几个没有娶到老婆的就起哄让刘全众为他们介绍介绍。

  “你看我们,虽然身体上有点问题,但是都是勤劳能干的汉子,也没什么坏毛病,手里还有点小钱,讨老婆应该也没有那么难吧?”

  “就是就是,何况我长得还好看,当初没当兵的时候,我在我们村子里可是最好看的。”

  大刘村都是退役的官兵,是在打仗的时候出了问题,比如说吴三羊少了一只手,杨狗蛋是一只眼睛出了问题,其他人也都是各有各的缺陷。

  梁思思听着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绝对是存在的,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梁思思都不觉得结婚,或者说是成亲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上辈子她还有无数同伴,大家都是单身狗,都为长辈的催婚而烦恼。

  这辈子她就成了稀有动物,你看看这未婚小青年,一个比一个更着急。

  刘全众乐呵呵的,没理会其他小青年的催促,反而看向了梁思思:“村长这个年纪……当初在家乡的时候定亲了吗?”

  梁思思当初扮男装的时候就设想过会有这样的场面,已经在心里排练过自己这个时候应该怎样表现。

  刘全众只见梁坚白笑容变得格外勉强,笑容仿佛都变得格外苦涩:“我的亲事就不用众叔操心了,我已有未婚妻,我早就发誓,此生非她不娶。”

  才怪,梁思思一个女子怎么可能有未婚妻,未婚夫倒是有一个,梁家当初是给原主定下了亲事的,原主甚至没见过那个未婚夫长什么样子。

  后来战乱蔓延到他们那里,未婚夫一家都很快的就跑了,没过不久,她那便宜老爹带着自己的老娘,自己的儿子也跑了,梁思思还有另外一个庶出的妹妹,还有几个她的姨娘被留在了梁宅。

  再后来梁思思卷了一些银两也带着冯氏跑路了。

  不过这些都跟现在的梁思思没有多大关系,她不认为有那么巧合的事情,余生可能大家再也没有机会注意到,梁思思只会在偶尔想起那些人的时候默默祝愿他们早升西天极乐,尤其是那个便宜老爹。

  刘全众不由得有些怜悯,宽慰道:“虽然如此,终究还是要传宗接代的。”

  梁思思不想讨论这个问题:“说起来你们是不是要买点粮食?上此进城的的时候,县城的粮食铺子还是限量的呢,一个人只能买十斤,不知道现在是怎么样。”

  说到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他们来的时候自然自己带的也有一些粮食,但是并不多,可能还不够吃几天的,这趟进程大多数人的主要目的就是买粮食。

  梁思思成功转移话题,心满意足,转头就看见刘全众怜悯的看着自己,梁思思默默低头,知道对方肯定是脑补了什么东西。

  刘全众看到梁思思地头,觉得对方是为情而伤,不由得更加怜悯,心想等再过几年,一定要给村长说一个好的,虽然再过几年村长年纪就会有点大了,但是男子嘛,大点没什么的。

  进了城,梁思思自己就去找书店了。

  她不仅仅想要买上一些书,还想要买纸笔,尤其是纸。

  比起来上回梁思思进城,城里明显更加繁华了,各种各样的铺子都开门了,街道上也有许多行人。

  行人面上仿佛已经褪去了前几年打仗的惶恐不安,变得坦然。

  梁思思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书店,书店的掌柜是一个穿着青衫的中年男人,正在门口的柜台后面看书。

  店里面的人也就零星一两个,大概都是在站在书架旁看书,梁思思看他们来的时间应该不短了,推测这些应该就是蹭书的。

  掌柜的感觉到了有人进,抬头看了眼梁思思的长衫:“看书不要把书弄脏弄破了,弄脏了或者是弄破了都是要赔的。”

  梁思思穿的还是那件自己当初买的长衫,或者说梁思思就这一件读书人的衣服。

  这件衣服其实除了能够隐晦的证明梁思思读书人的身份之外没有任何作用,衣服很旧了,袖口处的布料已经被摩擦侵蚀的很严重,再加上她今日看起来颇为虚弱,处处都能显示出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形象。

  梁思思愣了愣,掌柜的应该是也将她当作来看书的人了,她也没有纠正,进了店里,三字经之类的书放在最显眼的地方,梁思思没有话费花大力气就找到了。

  她凭借自己记忆买了几本书,拿着去柜台结账。

  掌柜的有些惊讶,表情瞬间由平静无波变得热情起来:“承蒙惠顾,公子您拿的这些书一共是六两银子。”

  梁思思知道古代的书比较贵,所以今天拿的钱不少,掏钱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肉疼。

  作者有话说:

  明天如果要是早上没有更新,下午就会有肥章。

  嗯,因为今天考试比较多,我不太确定自己能不能写完。

  这个文本来就是没有男主的,大家不要担心哈。

  这里说她不舒服是生理期来了,大家知道有这件事就行了,也不是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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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祠堂(三)

  但除了书之外, 梁思思还要买纸跟笔,她看向掌柜的身后。纸跟笔都在那里。

  掌柜的察觉到梁思思的目光,笑容更加灿烂了:“公子您想要买纸跟笔吗?您买了两本书, 我给您便宜一些。”

  梁思思用谴责的目光看了眼掌柜的, 说道:“这样,你再送我一些纸好了,你看我都买了这么多书了, 也没让您打折, 这纸送一些不过分吧?”

  “大不了我再帮您介绍一些同窗过来,给您宣传一下铺子。”梁思思笑容满面。

  掌柜的目瞪口呆,总觉得眼前的人不太像是读书人, 这讲价的架势, 跟他老娘买东西都差不多了。

  掌柜的自己家世代都是开书店的, 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这些读书人,对这群人的性子再了解不过了。

  虽然人嘛,各种性子都有,但是读书人有一点特别统一,那就是爱面子,无论是贫穷的读书人还是富贵的读书人,都特别看重自己的面子。

  因此讲价钱这种事情,他们是做不出来的, 别看掌柜的都做了一辈子生意了,但是真没怎么遇到过讲价钱的顾客, 因为他的生意面对的人群就是读书人。

  这还是第一次碰见讲价的读书人,讲得还如此熟练, 让掌柜的有点不知如何是好。

  梁思思看掌柜的不说话, 还以为人家是不乐意, 于是再接再厉:“掌柜的做生意别那么死板嘛,你看我都买了那么多书了,赠几张纸罢了,以后我多来光顾你的生意就成了。”

  看梁思思有一股越说越起劲的架势,掌柜的连忙打断他:“成了公子,您也别说了,看您面生,就当是交个朋友。”

  说完,从身后拿出一沓纸出来,递给梁思思,虽然不是最好的那种纸,但是对于梁思思来说已经足够。

  递的时候还有些肉疼的说道:“您是不清楚,前几年我们收的纸没收好,现在都泛黄了,都没法再卖,只能拿来垫桌脚,现在给您的都是刚进回来的纸,进价可是贵得很呢。”

  梁思思完全无视掉掌柜心疼的表情,注意力转移到了刚刚掌柜的所说的泛黄的纸:“您的那种纸,多吗?”

  掌柜的一听这话就明白这人又打上他这纸的主意了,顿时就有点后悔,刚才他的抱怨七分是真,三分是假,那些纸他确实没保存好,现在都泛黄了,但是还是能卖的,无非就是便宜些罢了,这世上没钱的读书人多的是,总能找到买的人。

  梁思思笑道:“要不我也不要您这好纸了,你那泛黄的纸,都给我算了,反正你也是拿来垫桌脚。”

  掌柜的眨眨眼,到底是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经验,或者说是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读书人,脸都胀红了,愣是说不出拒绝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