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村长 第41章

作者:孙家小娘 标签: 布衣生活 穿越重生

  哪怕是送上捕捉的猎物,多次前往难免也会有些过于打扰。

  所以他们只能自己做饭自己吃,有时候还会几个聚在一起,比比谁做的饭更像是猪食。

  梁思思还觉得挺有意思,有的人甚至连馒头都不会蒸,这里点名赵小栗同学,他当然是不好意思告诉别人这件事的,所以自己悄摸摸的去跟桂婶学习,还要求桂婶保密。

  桂婶当然是答应了,然后一不小心在跟人闲聊的时候说了出来,然后不到一天,全村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从那天开始,赵小栗在大刘村,就已经没有了颜面,因为在请教完桂婶之后,他拿着自己蒸好的馒头跟自己的兄弟们去炫耀了,称自己天赋异禀,没跟人学习,自己尝试,一次就成功了。

  而且梁思思给工资的,每次公差进城都会有,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他们在县城买上一份早餐。

  也就是说,帮村子里送一次菜,就相当于面费进城吃一次早餐,反正大家都挺乐意做的。

  梁思思要跟着他们一起进城,自然也是要干活拿钱的,公事公办嘛!

  到了县城铺子里,武采买和刘二狗还记得梁思思,这段时间都是刘全众在跟他们交流,但是他们还是知道大刘村的村长是梁思思的。

  至于为什么村长是一个人,跟他们对接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他们不清楚也不会深入追究,毕竟跟他们没有多少关系。

  他们看见刘全众的时候很热情,看见梁思思同样热情,他们抱怨现在的菜价太贵,梁思思就跟着叹气说种菜也不容易,毕竟要看天时。

  赵小栗他们现在的表情跟当初吴三羊看刘全众差不多,然后梁思思跟人说完,大家一起去吃饭的时候,梁思思就莫名感觉大家对她多了一些敬畏。

  梁思思想想当时吴三羊对刘全众的态度,就大概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这样了。

  “你们不是说县城里有一家的小笼包做的特别好吃吗?快带我去尝尝。”梁思思跃跃欲试道。

  赵小栗他们都是经常借着送菜的名义进城吃喝的,尤其是早餐,县城里什么地方开了一家什么样的早餐铺,卖的是什么吃食,做的哪样比较好吃,他们就算是不能够完全掌握,但是也能够大差不差。

  最近他们爱吃城南一个小摊子上的小笼包,据说非常好吃,梁思思难得进一次城,自然是要尝试一下。

  于是一群人放下刚才产生的敬畏感,成群结队的去吃饭。

  最近村子里出的菜有点多,所以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这样天天结伴去吃饭。

  买早饭的老汉都认识他们了,第一次看见他们还有点害怕,毕竟好几个,都是人高马大的模样,不太像是好人,现在就已经很熟悉了。

  “几位今天还是吃小笼包?”老汉凑过来,用手里的抹布把他们面前的小桌子擦干净,同时问道。

  赵小栗就熟门熟路的跟梁思思介绍:“这家的咸汤也还行,他们叫胡辣汤,就是吃完有点热。”

  梁思思恍惚了一下,胡辣汤啊,这对她来说简直不要太熟悉,是她吃了将近二十年的早餐,只是说起来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她就再也没吃过了。

  老汉看梁思思的模样比较陌生,梁思思经过家里的三十亩地以及连续种菜,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比较俊俏的庄稼汉,于是介绍道:“俺家本来是河南那块儿的,一大把年纪了到了这里,放心,俺这胡辣汤绝对正宗!俺在家里的时候就是干这个的,这胡辣汤啊,喝了舒坦呢。”

  梁思思笑着要了一碗胡辣汤,表情没有丝毫变化,胡辣汤入口的一瞬间她就做了评价。

  不太正宗,起码对于她来说不太正宗,就像是上辈子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食堂里的胡辣汤,有一点点那个感觉,但终究不是。

  其实时隔太久,梁思思也已经说不出大学食堂胡辣汤的味道了。

  她异常珍惜地喝着,赵小栗见她只喝汤,还热情地介绍:“小村长你别只喝汤啊,吃小笼包,他家的小笼包好吃。”

  梁思思突如其来的伤感就这么没了,人总是要往前走的,梁思思早就懂得这个道理。

  吃了饭,梁思思又往粮店溜达了一趟,要是朝廷提供种子,估计也是在粮店里,跟着粮食一起卖,但很是可惜,现在粮店卖的仍旧是那老几样,并没有梁思思想要的东西。

  当然,梁思思也没有白跑一趟,她买了点盐。

  上回她买的粮食,家里还剩下不少,但是盐还是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买的,她家做饭的时候从来不会省这个,所以盐没剩多少了。

  赵小栗他们在门口等梁思思,梁思思让他们去城门口等,他们觉得没意思,不如跟着梁思思一起,还能够顺便在县城里逛逛。

  见她出来,赵小栗他们问梁思思买好了没有,梁思思想了想家里的调料,说还要去一趟药铺。

  专门的粮油店里卖的什么调料都有,但是卖的比较贵,梁思思家里缺的这一样,药铺里卖的也有,而且还比较便宜。

  然后赵小栗他们又跟着梁思思去了药铺买调料。

  梁思思进去,赵小栗他们在外面说闲话,他们还真不知道,原来买个调料还有那么多的讲究,原来药铺里卖的也有调料。

  梁思思再次提着买好的调料出来:“买好了,现在就可以走了。”

  赵小栗颇有几分敬畏地问梁思思今天买的调料都有什么用处。

  梁思思沉思了片刻,想到了几个人堪称可怕的手艺,简要的介绍说在药店里买的这样调料可以给肉去腥。

  赵小栗恍然大悟:“我说呢,怎么在小村长家吃的鸡肉和兔子就一点都不腥呢,我自己做的就不能吃,小村长你不早说,早说我也买一些了。”

  “正好我家里还有一只兔本来打算养着的,兔子这东西生的比较快,小村长你今天买的调料借我一些,我把那只兔子杀了,明天进城我买了还给你。”说着说着赵小栗不由得有些激动,仿佛设想到自己将来在兄弟们面前露一手的英姿。

  其他人当即就不乐意了,当谁家里没有一两只猎物似的,纷纷向梁思思借调料。

  梁思思……最后她只能语重心长地说:“并不仅仅是调料,想要肉做出来不腥,可以事先腌渍一下,过一遍热水。”

  几个人就看向梁思思,惊讶地问梁思思是不是会做饭。

  梁思思同样惊讶的目光回视他们:“你们不知道吗?当初小栗你在我家吃的第一顿的那个炒鸡,就是我做的啊!”

  梁思思仔细回忆了一下,她好像是确实没有主动跟村里人说过她会做饭,但是也没有隐藏什么,所以她以为大家都知道的。

  梁思思:“我以为你们都知道来着。”

  那一瞬间,几个人看向梁思思的眼光,就像是猫看见了耗子一样,亮的惊人,虽然梁思思并不想要用这种形容词来形容自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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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粮种(三)

  赵小栗第一个行动, 他凑过来揽住梁思思的肩膀,梁思思个子比他低,他正好能够这样揽上去。

  这是他们常做的动作, 只是梁坚白看起来比较正经, 没人敢对他这样做,这回赵小栗顾不得了,在座的人中, 他跟梁思思最熟悉, 照梁思思的话说,两个人还是师兄弟呢。

  既然是师兄弟,那互帮互助也很正常对吧?

  他露出前所未有的讨好笑容:“小村长啊, 既然你会做饭, 要不然抽个时间, 教兄弟们做做饭?”

  说完这句话,他佯装愁苦:“兄弟们啊,都还没娶媳妇呢,虽然县城的早饭好吃,但是花钱啊,兄弟们还要攒钱娶媳妇呢。”

  其实只要降低要求,媳妇还是很好找的,虽然适龄的姑娘们很少, 但是寡妇多啊,想要讨个老婆还不容易, 可往往讨个老婆,还要带上一个两个孩子。

  有些人能够接受后, 有些人觉得受不了, 毕竟谁还不是个黄花闺男呢, 总不能还没咋就先当了爹吧?

  所以有人的亲事已经有了归宿,有人却杳无音讯,不管咋样,现在攒钱都是必要的。

  虽然每顿早饭花的钱也不多,钱也相当于是白来的,但是每天看起来都少,加在一起就很多了啊!

  当务之急是,学会自己做饭,不仅仅能够省钱,还能让自己免于口腹之苦,最后还有一点隐秘的小心思。

  等将来说亲的时候,不管咋样,会做饭也是一个加分项不是?赵小栗如此想着,脸上的表情更加殷勤了。

  其余人虽然没有赵小栗那么夸张,但也是可怜巴巴地看向梁思思。

  梁思思觉得有点无语,她不着痕迹地将赵小栗的手挣脱,对赵小栗这个想法表示赞同。

  所以她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毕竟也不是一件什么大事儿,闲的无聊的时候可以教一教他们,拯救一下他们的胃,当然她也教不了多么复杂的菜式,也就是普通水平罢了。

  于是回到家,平常没事都会在自己家里看书的梁思思今天没有呆在家里,反而是去了赵小栗家,叫他们做饭。

  教一帮大男人做饭,说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因为你根本想不到他们会在什么地方出问题。

  有的甚至连处理菜都不会,人家做菜是火候出现问题,笑死,这种还算是高深的问题根本不会出现在这群人身上,梁思思只能够从最简单的地方开始教起。

  梁思思原本为他们制定的目标是做出好吃的家常菜,后来目标一步步降低,现在已经变成了教他们做出能吃,且吃了没什么问题的家常菜。

  当然,教他们做饭的同时,梁思思几乎是每一次都会进城送菜每次都会去粮店看看,终于有一天,她等到了她要等的东西。

  粮店开始售卖麦种了!梁思思当即掏出自己早就已经准备好的钱袋子,开始排队。

  梁思思并不是最先知道的,最先知道的那些早起来店里买粮食的人,然后一传十十传百,正在等粮种的人不止梁思思一个,很快粮店门口就排起了长队。

  赵小栗今天没有来,但是杨狗蛋来了,梁思思让杨狗蛋回村子里告诉其他人这个消息让他们快点来买麦种。

  杨狗蛋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立马答应下来,梁思思又笑着说:“你家是二十亩地是吧,放心,你的种子我会帮你买上的。”

  于是两个人兵分两路,梁思思先在这里排队,杨狗蛋回村子去告诉其他人这件事。

  梁思思看他着急忙慌的样子,不由得安慰道:“别担心,既然朝廷已经开始卖粮种了,就应该持续上一段时间,就算是今天买不上,过两天再买也是一样的。”

  杨狗蛋怎么可能放心,话虽然是这样说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何况粮种这东西,肯定还是要早早的拿到自己手里才好呀。

  杨狗蛋一路小跑到了大刘村,虽然他体力不错,大刘村距离县城也算不上远,但是这么一路跑过去,到大刘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仿佛是没了半条命。

  他一边跑着,看见人了就开始喊:“县城那边粮食铺里开始卖粮种了,大家快去买呀!”

  听见的人就着急忙慌的往家赶,毕竟要去买种子,首先要拿上钱,要不然跑到了地方,又没钱买种子,那才是个笑话呢。

  杨狗蛋可聪明了,这种消息肯定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他声音不算太大,起码不会让隔着一条河的王营子村的人听到。

  他绕着村子跑了一圈儿,差不多该知道这事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时候也讲不了什么成群结队了,自家拿了钱立马就往外走,陆陆续续的没间断过。

  杨狗蛋回来其实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她拿的钱不够,他进城本来只是为了送趟菜而已,手里边或许带了一点钱,那是打算补充一下自家现在没有的东西,哪能想到县城突然之间就卖种子了呢?

  杨狗蛋也发愁过粮种的事情,不能不发愁呀,现在地已经有了,可是只有地没有粮种,那地还有什么用呢?

  总不能等小村长那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够用上的玉蜀黍种吧?

  是的,梁思思在家里种的那个玉蜀黍种,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实在是这玩意儿越长越高。

  原本没那么高的时候,在梁思思家的院子里种着,就像是种的菜一样,但是现在长那么高了,不像菜反而更像是杂草,但是谁家的杂草也没这么整齐呀。

  于是大家对她家种的东西产生了好奇,再之后从刘全众嘴里得知了玉蜀黍这件事,得知这是一种还没有人种过的粮食,大家的兴趣顿然就不高了。

  梁思思看重它,是因为她心中有数,知道这玉米是可以种也必然是能够种出来的,但是别人不清楚呀。

  他们也不是不明白一种新的粮食的重要性,作为庄稼人,他们太明白这个了,但就是因为明白,所以才觉得用,这件事离自己太远了。

  你想想两种这么重要的东西,能会轻易的被他们发现了吗?要是这么容易被发现,这粮食不早就全天下都开始种了吗?

  总而言之,他们觉得小村长搞的这个东西不靠谱。

  杨狗蛋回来的时候已经跑了一路,虽然心急如焚,想要快点到达县城,买到粮食,但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快步走,实在是跑不动了。

  所以当他到达县城的时候,村子里的其他人都已经在排队了,比起来刚才他在县城的时候,现在的队伍比之前更长了。

  然后他就看到小村长在冲着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