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女首富 第316章

作者:金面佛 标签: 年代文 复仇虐渣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我要办个营业执照,开新店。”

  卢振军不以为意:“行,一会儿我打个电话打声招呼。”

  周秋萍郑重其事道:“你今天有事儿吗,如果没急事就陪我跑一趟。”

  卢振军觉得她有点小题大做,不就是办个营业执照吗?至于这么夸张。

  余成也主动提议:“我陪你过去吧。”

  周秋萍却摇头:“你给我盯着李东方,别叫他出去给我惹事儿。回头我找他谈谈。”

  她头一抬,刚好看到李东方从小楼里出来,不知道是不是饿了过来找吃的。结果一天有人要找自己谈,他立刻头一扭,又呲溜的跑回去了。

  周秋萍顿时又好气又好笑。说他杠吧,他怂的够呛;可说他怂吧,杠起来又让人想揍他。钻进牛角尖就出不来了。

  周高氏都看不下去了,开口喊他:“别跑了,赶紧过来吃饭吧。晚了包子就没了,只剩白粥和馒头。”

  李东方是个肉食动物,光让他吃馒头他觉得没味道。可要让他出门自己买早饭,那又可以要他半条命,他现在不想出门,除非有人请大餐。

  周高氏看他犹犹豫豫的样子,直接催促自家女儿:“你吃完了吗,吃完了赶紧出去上班,别又迟到了。”

  周秋萍一本正经:“我不急呀,我等他们吃完送他们上学。工商局又不会这么早开门。”

  结果4个小朋友都放下了自己的碗,满眼期待地看着她。

  周秋萍只能强调:“去去去,赶紧漱口,把嘴巴都擦干净了,我们去坐公交车。”

  出堂屋门的时候,她还扭过头,朝李东方呵呵了两声,直接把这家伙呵呵的闷头就跑屋里,坚决不看她一眼。

  呵,谁稀罕呢。

  姐现在忙正经事,没空收拾你,等回头再给你好瞧。

  作者有话说:

  关于80年代台湾歌手录唱片的酬劳问题,资料如下:

  以下内容摘自台湾省中正大学电讯传播研究所硕士论文《蚕食劳动—从契约关系析论流行音乐歌手之劳动条件》 指导教授刘昌德博士;研究生陈坤贤撰-民.国九十五年八月销售版税谈到歌手的收入最基本的便是唱片销售版税,早期台湾的版税制度并不存在,成熟的版税制度大约在跨国公司开始进驻台湾后才开始有「卖出一张唱片歌手可以抽多少钱」的概念。由於版税制度是每一家公司逐步建立的,很难评判一个正式的时间表,但从1995 年邓丽君逝世引发的版税议题讨论,与词曲作家版税在 1996 年开始建立(受访者1),可以断定成熟的版税制度到2006 年的台湾来看,不到十年的光景。 1995 年邓丽君逝世引发一股版税议题的讨论风潮,原因在於邓丽君自80 年代中渐渐淡出歌坛后却能靠著昔日出版的唱片生活,并且日本唱片公司保证死后家属享有50 年邓丽君版税的权益让歌坛掀起一阵讨论。早年唱片公司与歌手的合作采卖断方式,一首歌差不多领两千元,十首歌也只有两、三万,费玉清的「中华民*颂」与「晚安曲」各以4 万及2 万买断,就连凤飞飞一张也只拿两万元。事实上直到1995 年,能拥有版税的艺人大多局限在拥有「个人工作室」的畅销歌手,如:周华建、赵传、蔡幸娟,他们自己雇用工作人员制作专有印花贴在唱片上,并且全程紧盯销货成果。但个人工作室的花费不赀,遇到一张专辑在销售上失败便有可能倒闭,这是为何只有畅销歌手可以负担的缘故(刘桂兰、梁岱琦,1995)。

  台湾音乐人伍思凯的访谈中也提过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百度搜到  南都娱乐:你第一个签约的唱片公司是可登唱片,那时候的台湾唱片行业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伍思凯:当时没有版税制度,比如出了一张新专辑,给我五千块人民币,这张就是人家的了,后面卖一百万张跟我也没关系。

第276章 营业执照(捉虫)

  没有专车接送, 卢振军头回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原来出行是这么不方便。

  虽然他不喜欢公车私用,但他以前基本办的都是公事。加上无论去岳家或者回父母家,都有直达的公交车, 他没多大感觉。

  现在先送孩子去学校, 然后再跑去办手续,那来回颠簸的路程可多了。公交车不可能按照你的想法设计路线, 有的时候明明就隔了三四公里路, 它却能够绕十几站。

  况且周秋萍在去工商局之前,还得跑纺织路,把她的股东们都给带上。

  这事必须得趁早,到了中午,各家店就开始营业了,大家必须得尽快办完工商登记。

  几家已经营业的店的店员都好办。

  大家没一个傻的, 都清楚能分红是好事, 心里也明白他们是借了国家在控制私营经济的光, 不然这种好事不可能轮到他们,所以并不怕上当受骗。

  吴康和他们一说, 大家就赶紧掏腰包, 多的出了一两千, 少的也有三四百。反正他们的工资奖金都不低,这钱能拿得出来。10万块很快就凑齐了。

  可到了火锅店,事情就麻烦起来了。

  梅经理正要找周秋萍呢。因为他们餐饮公司的老总上个礼拜六刚去省里开了会, 被传达了重要指示精神,也就是要严格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 不能为资本主义提供经济支持。

  简单点讲, 就是要严格限制私营经济。

  其他单位感觉还好, 和他们关系不大。

  但餐饮公司却成了众矢之的。

  因为改革开放后最早的一批个体户就是搞小饭店的, 餐饮公司管辖的好多饭馆都承包给了个体户。

  现在上面口子一收紧,餐饮公司就麻烦大了呀。原先已经租出去的店赶紧终止合同。正在谈的,那也必须得立刻停下。

  梅经理十分抱歉:“实在对不住,周经理,这是上面的硬要求,我们也头痛,但没办法。”

  她这话真情实感。前几年流行搞承包,餐饮公司2/3以上的店都承包出去了。现在一下子又清理,不是要人老命吗?

  可他们下面这些做事的,哪来的资格和上级讨价还价呢?即便满肚子牢骚,那也必须得坚决执行。

  周秋萍却笑了:“您误会了,梅经理,我们这不是个体户,我们这是股份合作企业。我们这么多人,都是股东。哪里是个体户呢,哪里是私营呢,我们这是一个集体,我们是集体合作单位。”

  其他人纷纷点头:“没错,有村集体有街道集体,我们这么多人怎么就不是集体了?”

  梅经理懵了,她还头回听说有这种自发组织的集体。其他集体单位,比方说街道或者是村之类的,都是以行政单位为基础的呀。

  周秋萍却振振有词:“梅经理,你们这个观点就落伍了。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温州已经出现好几年了,非常流行。人家搞得可好了,国家都派专员过去调查,要在全国推广呢。要说搞经济,人家温州人确实跑在我们前面。”

  梅经理有点晕,因为现在普遍的企业性质就三种:国有、集体还有个体。她头回听说什么股份合作制。但周秋萍说的好像又有点道理。

  这么多人,的确称不上个体户了呀。

  她直接表达歉意:“不好意思,这事我做不了主,我得跟领导请示。”

  周秋萍直接拿出大哥大递给她:“你也别跑来跑去了,太辛苦,直接打电话吧。”

  梅经理还是头回抓到大哥大,都不晓得该怎么用,在周秋萍的指点下按了号码之后,电话接通了,她赶紧简单说的事情经过。

  然而餐饮公司的老总却嗤之以鼻:“这算哪门子集体,听都没听说过。”

  他现在特别后悔把店租给了周秋萍。

  之前没感觉,这次去开会之后他才知道自己做了件多么蠢的事。如果把店租给华人富商王先生,他就成功地实现了招商引资,这在全省都是头一例。

  可惜他没见识,压根不知道外资有多香,白白浪费了这么宝贵的机会。

  本来那事已经板上钉钉了,如果不是周秋萍跳出来横插一杠子,哪里会煮熟的鸭子都飞了。

  至于店里原先的职工的工作问题,老种根本不放在心上。人家王先生都答应让他们不干活白拿钱了,多好的事儿,有什么好想东想西的。

  可惜开弓没有回头箭,王先生没租他们的店,一转头就找了其他单位,仲夏的店面都已经开始装潢了。

  现在,梅经理还跟他提什么周秋萍,什么股份合作企业。狗屁,放tnd狗屁。

  “不行,没这规矩。”

  周秋萍接过了电话,保持礼貌:“我才疏学浅,我理解不了,为什么我们不是集体单位?我们这么多人呢。”

  老总不假思索:“因为你们是在剥削。”

  “我们自己干活自己挣钱,怎么就是剥削了?”

  老总一时语塞,不过他好歹是领导,灵活地掌握着各种政策,不假思索道:“七上八下懂不懂?你们雇佣了42位职工,那还不是资本家吗。”

  这简直是在耍流氓。

  要求解决42位原职工工作问题的是餐饮公司,她安排了人家工作,又成了剥削。真是什么话都被他们说光了。

  周秋萍差点要脱口而出,那这些人我不要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从学校里刚出来的小孩要比在国营店干久了的老员工更容易接受新理念,也更有纪律性。

  不过,阎王斗法,为什么要小鬼遭殃呢?这些老店员没了工作,以后要怎么过日子。一家老小,都等着吃饭呢。

  她深吸一口气,保持微笑:“不好意思,这个观点我没办法接受。每个公家单位都有临时工,我想餐饮公司也有不少临时工。同样是雇佣,临时工的人数应该不止42位吧,早就超过7个人的标准了。”

  领导不假思索:“那怎么能一样,临时工是服务公司的人,怎么能这样比。”

  周秋萍猛地起了怒火。

  什么服务公司,不就是以后几十年到处都有的劳务派遣公司吗。那些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家国企,不知道依靠劳务派遣吸了多少临时工的血。

  同工同酬,就是tmd放屁。

  制定规则的机关,自己单位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劳务派遣工以及从下级单位借调过去的人员。他们都做不到同工同酬,还指望其他地方执行?

  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周秋萍压下冷笑:“是不一样,我们能保证店里的职工都拿一样的工资。你们的临时工,每个月收入有正式工的一半吗?是他们干活少还是他们能力不行,不配拿同样的工资?工资工资少,分房子分房子没他们的份儿,升职升职更加跟他们没关系。你说,他们又是被谁剥削了?”

  领导被将了一军,愈发老羞成怒:“这……这怎么能一样?”

  他灵机一动,“那你们这些股东还分红呢,我们42个职工有分红吗?”

  这就是强词夺理了。

  股东有分红是因为股东拿出了本金,承担着经营风险承。所谓只看贼吃肉,不看贼挨打。店里亏本的时候,没拿本金也不用赔这个钱啊。

  领导终于找回了主场,愈发趾高气昂:“你们这就是剥削,剥削我们的店员。不要妄想搞资本.主义复.辟那一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我们只和公家单位合作。”

  周秋萍撂下话:“那行,我们拿集体的营业执照过来说。”

  她挂了电话,不仅是梅经理,周围围着的店员们都紧张的不得了,纷纷追问:“周经理,怎么说?”

  周秋萍摇头,满脸遗憾:“你们领导说,我让你们在店里干活,就是剥削你们,就是搞资本.主义。”

  国营店的老店员们集体炸锅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前面说的好好的,承包他们饭店的人要安排他们工作。现在眼睛一眨,又说让他们上班是剥削他们。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呀?

  有人开始后悔:“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那个华侨接咱们的店呢,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陈露忍无可忍:“那是华人,是外国人。外国人雇佣你们就不叫剥削了,咱中国人就叫剥削。洋老爷可真够香的呀。”

  被怼的人面红耳赤,气急败坏道:“那你说咋办,现在怎么办。这不上不下的,我们要怎么办?梅经理,你必须得给我们个说法。”

  梅经理也头疼:“我有什么办法,政策一天一个样子,我就是神仙我也没办法。”

  话虽这么说,但她也得想招啊。这就是她的任务,他必须得搞定这件事儿,不然上面还得削她。

  梅经理无可奈何:“要不这样吧,饭店就挂在餐饮公司名下,戴个红帽子。后面你们交管理费就行,自己经营。”

  这种事情很常见,并非今年才出现的。很多私营单位为了政治上的安全,经济上的方便(在很长一段时间,银行不给个体户或者家庭商户贷款,而民间借贷的利息又太高),都会选择挂在集体名下。

  只是今年的风波,让这趋势更厉害了而已。

  周秋萍还没发话呢,吴康第一个反对:“不行,戴了人的帽子就得服人管。我们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个婆婆。万一婆婆有自己的想法怎么办。”

  “就是。”欧小飞附和,“你看这才多长时间,你们领导又是一个说法了。一天一个主意,我们开店的人哪里折腾得起。”

  卡拉OK房、自助餐厅还有洋快餐店的老店员们都站在自家店长这一边。

  说个不好听的,我们工资比你高待遇比你们好又比你们会挣钱,凭什么让我们听你们管。现在讲的好听,不会多事,只要扣着帽子,那就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就连老国营店的职工们也将信将疑的。因为餐饮公司让他们失望的次数太多了。虽然是自己娘家,但被接二连三地辜负,他们的心也有些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