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照万里
林大关一张脸憋得又红又紫,“你非要说出来戳我心窝子?”
“是你先要怪我的!”林大婶娘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那咱两就说个清楚!”
她嘴里喋喋不休数落着,从成亲后再到分家,最后到现在,数的林大关痛苦不堪。
他哪知道有这天!如果早知道,就是把家产分给林小关一半又咋样!到时他就是名正言顺的亲叔叔,不至于像这样不尴不尬的。
林大关跟林小关是亲生兄弟,但两人的岁数差了十三岁,等林小关成亲时,他连儿子都能打酱油了,那时候林大关借着自己是长子且要养爹娘分走八成家业,只给兄弟剩下两成。
林小关当时什么都没说,赡养也照旧,但等爹娘下葬入土后,再看到林大关,就跟村里其他人没两样,淡淡的,冷冷的,关系疏远的很。
以前也没觉得有多了不起,听说林屿一口气养了四个弟妹后,林大关还关起门笑了一回,等着看侄儿的笑话,没想到这笑话没看着,倒是看着人家一天天抖起来,还挣钱了。
林大关心里就跟猫抓一样,闹心。
如果被林屿知道他这一篇心理活动,肯定得说,放宽心,闹心的事情还在后头呢!等他以后修起青砖大院,林大关还不气死?
但林屿此刻还不晓得,他到处拜年送完东西后,就在家休息,并且摸清弟妹的学习进度。
他们四个因为年纪接近,学的课程都是一样的,大概是刚启蒙读完千字文和百家姓,认识常用字,至于算学嘛,刚学会百位之内的加减乘除。
摸清了底子,林屿就决定自己根据算学书来安排进度,然后再逐渐增加。
他正在想什么时候上州城买书时,林春霞吞吞吐吐的过来找他,老半天才说清楚,她是想林屿跟她一起去趟秦家,彻底跟秦瑞合离,把户籍也挪回来。
“春霞姐,你真的想清楚了?”
“这都快半年了,我还有什么想不清楚的?”林春霞苦笑,“秦瑞这人还算不错,但是耳根子太软了!跟我拍胸脯保证地好好的,一扭头听了秦小姑几句话,立刻又觉得我有错,反反复复,纠缠不清,我累了。”
林春霞早就有了合离的心,也跟秦家人说定,两户人家打算再最后见一次面,要还是谈不拢就直接合离。
反正现在合离后再嫁,甚至嫁的更好的女子又不是没有,跟他们耗着,那才叫浪费光阴。
对于春霞姐的家务事,林屿也不想干涉她的决定,既然让他陪同,他就去好了。
时间定在正月十八,县城里某个茶馆,旁边就是衙门。
两边人见面,彼此都很尴尬。毕竟以前还是亲家,亲亲热热走动,现在就要闹到合离的地步,也是世事难料。
春霞爹娘一直搓着手,不知道说点什么来缓和气氛,秦家人也怪不好意思的,就是那位秦小姑掉着脸子,说话不阴不阳的,本来春霞还觉得秦瑞可怜,再一看秦小姑,啥心思也没了。
既然双方都决定好了,和离书一一签,当场就进衙门把户籍挪走,从此两人男婚女嫁各不相关。
第二十三章
拿到合离书后,春霞是长长出一口气,总算是解决了,以后跟秦瑞就全当陌生人。
春霞娘张了张嘴想安慰女儿,可憋了半天只憋出干巴巴的几句话,说以后总能找到好的,她回家就拜托媒婆留心人选。这三条腿的青蛙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少吗?
林屿看到春霞姐的神情更郁闷,连忙接话说:“婶子,春霞姐现在刚合离,倒不如收了心好好在家待两年,秋菊跟冬梅年纪也小。再说了,有银子傍身才有底气,想选个什么样的都行,有底气,也有选择的余地。”
再嫁哪有搞钱香呢?
“就是,小屿说的没错!我先在家待两年,也照顾妹妹弟弟们。”春霞两手叉腰,她才不要回到过去那种拿个铜板都要手板心向上的日子,谁爱过谁过去!
为了转移话题,也是为了放松心情,她脚步一顿,“娘,咱们去前面的酒楼吃顿好的,大鱼大肉都要!”
春霞娘又想习惯性叨叨贵,在酒楼吃一顿的花销可以在家吃两顿,不划算!可看到女儿兴致勃勃的样子,话怎么也说不出口,她还拉了拉想说话的老头子,顺从女儿的意思。
于是四人就这么进了酒楼,春霞姐拿着菜单,点了一个糖醋鱼跟酱肘子,加上白菜丸子汤。
等到热腾腾的菜肴端上桌,浓油赤酱色香味俱全,春霞娘刚才的纠结也就飞了。
好吃,真的好吃!毕竟敢出来开饭馆酒楼的,都有两把刷子,糖醋鱼酸甜可口味道正好,而酱肘子也不知道用了什么配料去腥,不油不腻,吃到嘴里只有浓浓的肉香。
就算是一心想省钱的春霞爹娘,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他们干掉了三大碗面,还用汤汁拌面条呼噜噜全吃了干净。
四个人都吃撑了,春霞摇摇晃晃的去结了账,摸着肚子说:“咱们先休息会儿,消食。”
实在走不动了。
林屿端着一杯白开水小口小口喝着,现在外面的茶水他喝不惯。吃饱后人体供血都转移到胃部,脑子就会犯困,他正觉得眼皮子都快粘上了,突然被一道说话的声音打断了。
说话人正好站在酒楼侧面的窗户边,窗户半开合透气,所以他们完全没发现这里坐着有人。
一男一女吵架在兴头上,也顾不上别的。
男的低声下气:“美娘,我知道这事是我做的不对,我以后一定改!不管你要我怎么做都可以!但是她毕竟是我娘,辛苦把我养到这么大,我怎么可能不管她?”
女的冷笑:“她辛苦,难道我轻松?成天指手画脚,管头管尾,谁家婆婆这样的?她是你娘,我不是你媳妇?”
男的继续说:“这两个怎么能比较呢?根本没法比!”
女的愤怒:“没法比,那你跟你娘过一辈子吧!”
然后一阵拉拉扯扯,女人的怒气被安抚下来。
“娘在舅舅这里待了快一年,连过年都没回去,我们当小辈的,总要孝敬长辈,不管怎么说都是我们不对,你也不想别人对我们家指指点点吧?我怎么说也是长子......”
“长辈?她有个当长辈的样子吗?杨福全,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我这里还肯跟着你过来,不是看在你面上,也不是看她的面子,而是看在我儿女的面子上,他们还要脸面出门见人的。”女人的声音愤怒且尖利,“如果她再继续找我麻烦,可别怪我不客气!”
“破罐就不怕破摔,反正二弟妹已经合离,三弟妹也回娘家住了,多我一个也不多,是不是?”
女人的声音透出一股豁出去的决绝,显然这是她的最后通牒。男人继续告饶,好话说尽才把女人重新哄了回来,两人不情不愿的离开了酒楼,朝着另外一边走了。
被迫塞了一嘴瓜,林屿大气都不敢出,一直等到男女走开,才敢放下空掉的杯子,好尴尬。
林屿他扭头回来,就看到春霞姐突然爆笑出声,一连串的笑声从她嘴里流出来,她笑的前俯后仰,控制不住,差点滑到桌子下面去。
春霞娘吓了一跳,连忙去搀扶女儿,把人扶起来,春霞姐还是笑个不停。
“哈哈...这是...我今年,不不不,这二十年来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春霞笑的全身发抖,抖成筛子,好容易止住了,她揉揉酸疼的脸:“你们知道刚才那对男女是谁吗?”
“那是秦瑞的大表哥,杨福全!哈哈哈哈哈!”
噗嗤!
林屿也笑了,结合刚才听到的八卦,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就说嘛,出嫁多年,有儿有女的姑母怎么会好端端跑回哥哥家里住,还一住就是一年多,连过年都不回去,感情是把儿子家搅成一团乱,避难来了!
春霞爹娘面面相觑,楞了片刻后也撑不住笑了。
这特么都叫什么事儿啊!
*
不管为什么,经过这么一遭,明显春霞爹娘心情好了不少,春霞甚至是一路哼着小调回去的。
林屿自己想象都觉得神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当然有这样的人,成亲后觉得儿子跟自己不亲了,按着儿媳妇的头想让别人听话,或者单纯只是想要施展当父母的权威。”胡婆婆淡定说道:“这世上什么样的父母都有啊。”
“又长了见识。”林屿点点头,他亲爹死的早,前世的父母更没做过这样的事情,难以想象。
胡婆婆只露出饱经风霜后,熟知世情的笑容。
自从林屿认识胡婆婆时,她就是这样的。对于为什么她独自居住,林屿也听到过几句闲话。
她以前是个出色的绣娘,绣出的画屏能卖出百两银子,后来,在州城买了院子定居,日子过的很舒服。但后来,听说胡婆婆的丈夫跟儿女都死了,胡婆婆自己留在州城伤心,于是搬到乡下来居住,也减少开销。
这样想来,胡婆婆有一种难得的坚韧,并不会因为挫折被击倒,她保持自己的步调和对生活的热爱。
林屿觉得自己也学到了东西。
但日子总归要继续过的,出了正月,林屿就开始琢磨养小鸡仔的事情。
养鸡仔,可以下蛋,可以吃肉,除了割草费事点,也没其他的坏处。听说林屿想要养鸡,三叔很大方的送来了五六只毛茸茸的小黄鸡。
“这这么好意思白送,三叔花了多少钱?”林屿连忙要掏钱出来。
“没花钱,对方也是送的。”三叔摆手,“这一窝是冬小鸡,怕冷不好养,你能养着对方还巴不得呢!”
母鸡孵蛋通常都是春天或者秋天,因为天气温暖草木丰茂,到处都是吃的,而冬小鸡就要费劲找青草,还要注意保暖,一不留神就冻死了。
“既然这样,小鸡要是养大了,我请三叔吃小鸡炖蘑菇。”林屿拎起笼子,把小鸡仔带回来。
这一窝小鸡,三公三母,如果去买也要花一百来文,算是大人情。
毛茸茸的小鸡仔一进门就获得一致喜爱,毕竟它们真的可爱,只会小声叽叽叽叫,拍动着小翅膀到处转悠。
希希把小鸡举在掌心,摸了摸鸡仔的脑袋,鸡仔反过来蹭她的手指,疑惑的叽叽叽,被蹭的手心发痒的希希笑了。
“希希?”
两双黑豆豆眼一齐望过来,楚楚可耻地被萌到了!
“既然喜欢,就好好养它们,可以吗?要给她们喂食,带它们出去遛弯,还要给它们打扫鸡窝,能做到吗?”林屿对着希希跟楚楚说道。
“当然!我可以的!”楚楚答应的特别响亮。
第二十四章
林屿还记得上辈子小学,被自然课老师安排的任务,养蚕,据说能够培养孩子锻炼自理能力,珍惜生命的意识。于是他每天都要费劲吧啦的去摘桑叶,摘回来之后,看着针尖大小的黑点点,钻出蚕蛋鼓涌鼓涌的爬,咔嚓咔嚓的啃,从针尖大长到手指长,白白胖胖,最后结成茧子,再一次重复生命的循环。
亲近自然什么的他没看出来,就记的好玩了。
这招好像真的有效,自从开始养鸡仔,楚楚跟希希每天都记得按时给鸡仔喂食,出太阳就带出来晒,一刮风就带回室内保暖,精心的不得了,在她们的照顾之下,小鸡仔目前没病没灾,精神的很,还褪掉绒毛,慢慢长出棕黄色的羽毛。六只都是芦花鸡,且精神着呢!
天气变暖后,林屿就开始琢磨移栽果树,村里不少人都在家门口种了桃李杏树,但是味道平平,也就是吃零嘴吃吃。想要味道好的,还得去别家讨要树枝,回来自己移栽。
桃三杏四梨五年,从一根小枝条到果树挂果还有的等,林屿一心加快这个进度,又想到一个新主意。
距离林家村外围的山上,有不少的野果子树,没人管也没人要,结出的果子又酸又苦,唯一的用处就是当柴火烧。
林屿提前从山上挖来了三棵桃树幼苗,一米多高,枝条有两个指节粗细,种在屋后的菜地里,经过半个多月的适应,树苗已经渐渐缓了过来,还长出好几个芽包。
嫁接有好几种办法,芽接,枝接和靠接,视树木的状态而定,林屿选的就是枝接,用别的枝条插入砧木的切口,再用麻布一圈圈的裹紧,一般来说,二十到三十天,就能确定成活与否。
康平跟康安全程密切留意,一心想要看最后,树木能不能成活,结出水分丰厚的桃子来。
“唔,理论上是可以的吧?而且我们种了三棵,总不会这么倒霉一棵都不活?”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全无的林屿托下巴,猜测着。
没事,如果果树都枯死了,他重新买果苗就行,反正春天到了,万物复苏。
康平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去看嫁接苗,瞪大眼睛想要找出一点点最细微的变化。
这天早上,他照常去看,突然惊呼:“大哥大哥,这上面是不是冒出小芽了?”
林屿咬着自制的柳条牙刷,含糊不清的说:“哪儿啊?我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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