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美人养娃日常 第144章

作者:老胡十八 标签: 女配 年代文 穿越重生

  现在广为流传的分房的条件,最基本的就是工龄,优先考虑工龄十年以上的双职工家庭,他们现在勉强也算双职工,但张毅的工龄却还差着两年。

  李奎勇的意思,就是差着这一年,他也不能插手“帮忙”补上,因为这违反工作纪律。要么他们安心等下一批,到时候肯定就满十年了,要么就别分了,反正他们家现在只有两口子,三个孩子都不在身边,现在的也能住。

  “说我们没孩子,秋芳不是孩子啊?”李秀珍恶狠狠地捶床,“姓李的就是不想帮忙。”

  想起小秋芳,张毅也挺想念的,虽然很多人都说她没以前聪明了,可他觉着,聪不聪明不重要,只要是他的闺女就行。

  这人倒是跟别人不一样,别人都喜欢儿子,他偏偏对俩儿子视而不见,对闺女倒是挺上心,“我看下半年把秋芳接回来吧,该上学了。”

  “在老家不也能上,急啥。”

  “老家跟矿区能一样嘛,这里是子弟幼儿园,我看陆工家那老幺,马上就能上了,咱秋芳比她还大呢。”

  李秀珍是真不想接张秋芳来,以前还能用用她的好运气,现在好运啥也没了,落差太大,她不想看见这孩子。

  她说自己很快“过几天”就能怀孕,可这都过多久了,肚皮愣是没反应,她于是把生不出儿子的怨恨加在秋芳身上,更不乐意接她来碍眼了。

  想到生儿子,她又幽怨的瞪了丈夫一眼,一个月也不碰她几次,她一个女人就能生出儿子吗?

  张毅知道她那眼神啥意思,忙装睡,打起呼噜来。

  李秀珍更是恨得牙痒痒,眼看着她年纪一年比一年大,再不怀上,以后只会更难。

  她要是像李茉莉那样,有个当副矿长的爹,有几个当领导干部的哥哥,婆家还是大领导,她也就不执着于生儿子了。

  想着,她就来气,起身披上衣服出门,刚走到石狮子那儿,迎面遇上一名腰板挺直昂首挺胸的年轻男人,顿时笑道:“哎呀杜工也往这边来,有什么事吗?”

  昏黄的灯光下,雪花轻轻的若有似无的飘着,这大概是金水市今年最后一场雪了。她的头发是松软的散落在瘦削的肩上,哪怕是棉衣,她的棉衣也要比其他人的收腰两分,把那肩膀显得单薄又温柔,腰肢更是盈盈不足一握。

  李茉莉是公认的大美人,五官明艳,只是比卖卤肉的小卫差了两分,但胜李秀珍是毫无悬念的。

  可此时,在这样的灯光和环境下,杜林溪忽然觉着,李秀珍有一种李茉莉没有的温柔与风情。

  李茉莉性格执拗,不知变通,很多时候都是一根筋,又正直得要命,刚开始的时候,他是很稀罕这样敢爱敢恨的冰美人,毕竟跟以前那些曲意逢迎追求他的女同志都不一样。

  再加上双方家庭条件匹配,父母也有意让他俩多接触,慢慢的也就有感情了。

  可她太执拗,生气了就是真的生气,可以十天半月不理人,不仅不会委下身段哄哄他,他堂堂矿务局局长的儿子,一名大学生,还得腆着脸去哄她……关键,她还爱答不理。

  这就很难让他接受了。

  再加上,李茉莉从不知温柔为何物,一直对他硬邦邦的,再有身边李秀珍的衬托,忽然就不太得劲了。

  “冒昧的问一句,秀珍姐今年多大了?”

  “二十九。”

  杜林溪大为震惊,居然只比他大两岁!

  要知道,刚认识她的时候,她跟李茉莉走一起,完全就是贴身丫鬟一样的存在,灰头土脸,衣着朴素,笨手笨脚,当时他还暗地里笑话李茉莉怎么跟这种人交朋友。

  再听李茉莉叫她“姐”,说她已经结婚好几年,孩子都两岁了,顿时就将她划入“已婚妇女”行列,没把她当女人看。

  可此时一看,她真的很年轻,还非常有成熟女人的气息。他不是未经人事的愣头青,只知道喜欢那些清纯的大学生,他十分清楚,少妇的美。

  只是可惜了,张干事那样猪头,这样的美妇,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

  他淡淡的笑了笑,“那以后我可叫不出‘秀珍姐’了。”

  李秀珍明明察觉出他语气里的调笑,但依然装听不懂,“瞧你说的,那该叫啥?”

  杜林溪只是笑了笑,走远了。

  就这样,李秀珍痴痴地看着他挺拔的背影,那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张毅的年轻的气息,是她努力抓也抓不住快要失去的东西。

  要说事情咋就这么巧呢,付红娟刚好出门上厕所,这个点儿很多人家都睡了,她是睡前喝了两碗汤现在睡不着,正好临睡前想尿一泡,家里又没尿壶,就只能往公共厕所跑。

  刚出门没走几步就听见他们说话,她身上只穿着线衣线裤,心想看见男同志不好意思,就躲在一边,想等他走后再出去。

  结果,就看见这一幕,心里狂跳,可终于又有大八卦啦!

  过完年,孟金堂受苏玉如所邀,上省城玩几天,顺带把孩子也带走了,卫孟喜终于又能把时间用在搞事业上。

  卤肉加工厂已经完全步上正轨,有信得过的人看着,工作按部就班,她就把重心放书店上去。

  虽然不巧赶上放寒假,学习用品需求锐减,但因为圆珠笔的流行,尤其是那些见都没见过的高档“原子笔”的横空出世,年前进那批货已经卖掉大半了。

  普通小学生们的需求是锐减,但成年人和中学生不会减,甚至因为逢年过节走亲访友的缘故,送一支新颖的高档的圆珠笔,比送罐头麦乳精啥的便宜,还更能拿出手。

  毕竟,不是谁家都缺那些吃的,但只要是家底不错的,对文化用品都是要向往一些的,再加上她让胡美兰宣传的是“外贸原单”,这可是能卖到外国人手里的,能不稀罕吗?

  有的人买到一次,还会来买第二次第三次,送人呗。

  没买到的,听了口口相传的效果,也要来看看。

  胡美兰一个小姑娘,天真活泼,嘴巴伶俐,很是招顾客喜欢。

  天时地利人和都占齐了,销量不好才怪!

  卫孟喜发现,这卖学习用品是真赚钱啊,除了南下羊城那几天辛苦些,其它时候都有胡美兰看着,刨除各项成本还能把闲置的临街门面用上,她一个月就能净赚九百多。

  当然,这还只是没赶上开学季的,相对淡季的假期来说,要是三月份开学……想想就让人激动。

  有钱不赚是傻子,她想了想,还是赶在二月中旬又下羊城去了一次,这次拿的就全是中小学生开学必备的文具。

  有了前两次南下的经验,这次她直接在去之前就给张兆明打个电话,这家伙的审美眼光卫孟喜是相信的,也不看,只让他有什么价格合适的新款式,各给她准备上一千件,她三天后到达羊城火车站。

  张兆明惊喜,同时也是个闻弦音而知雅意的,立马问几点钟的火车,他来火车站接。

  卫孟喜也不客气,自己每次跟他拿的货都是他半年卖不到的量,每一次都要等着他临时现拿,这一次更多……对于大客户,确实是该有点特殊优待。

  再说了,老麻烦韦向东车接车送,她也不好意思,以后要是来得更频繁的话,会影响人家工作的。

  等她真下了火车,刚走到出站口,张兆明果然在那儿等着她。

  没有小汽车,但他有三轮,从火车站到批发市场不算远,骑三轮也就半小时。

  那边,张兆明的老婆已经在家做好饭,好说歹说一定要让她去吃一顿,卫孟喜也就从善如流,正好将带来的土特产送给他们。

  张家只有一个小闺女,看样子是中年得女,才刚跟卫东几个同岁,上一年级。

  有了一个学龄儿童,而且还是同样学段的,顿时就多了很多共同语言。张兆明老婆用十分费劲和烫嘴的普通话跟她聊着,张兆明则备货,将所有货物又清点了一遍,几乎是同一时间又把东西送到火车站的货运站。

  他们是羊城本地人,还是能干点小买卖的,人脉资源是肯定有一点的,卫孟喜也存着想要试一试他们的心态,不说自己认识韦向东那边的关系。

  反正,第二天傍晚,在货车走了一整天之后,卫孟喜自己携带上一些零散小货,也坐上了开往书城的火车。

  等到达书城,验货卸货,再装车又高开泰拉回金水市,一气呵成。

  “咋是小五你来,开泰哥呢?”

  胡小五哼哧哼哧搬着成箱的文具,汗流浃背,“开泰哥家里有事,早上临时来告诉的,桂花嫂子就让我来试试,她说不能耽误了卫姐你的事,怕你在车站等不到人着急。”

  卫孟喜点点头,三年时间,自己手底下终于是有几个能用的人了。不过,最近孙兰香怀孕了,害喜严重得很,洗不了下水,得调一下岗位,不行就让她去做办公室吧,反正韦向南一个人也忙不过来。

  她虽然不识字,但好学,还谦虚,帮着韦向南打打下手应该没问题。

  这一次的进货量是真的大,高开泰家的手扶式拖拉机一次还运不完,她不想等,干脆又在书城当地找了辆拖拉机,跟在胡小五身后一起回金水。

  金水市那边,胡美兰和李晓梅已经把楼上的空房间收拾出来,以后暂时当仓库用,因为货品太多,书店里的货架也快满了。

  这一次的货量是真的大,卫孟喜自己都觉着,怎么说也得卖到劳动节后,然后自己五月下旬六月初再南下一次,就能把期末考的文具高峰期的货给拿了。

  然而,销货的速度依然突破了她的想象,她一直以为能撑三个月的货,才刚开学半个月就没了。

  晚上到家,趁着孩子们都睡了,她把家里所有存折翻出来,开始算账。

  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家里的钱她是分三个折子存的,除了矿区附带的信用社的,她又办了另外两家银行的,这样要真丢了,也不会把所有身家赔上。

  陆广全现在已经是大三了,在石兰省上学的第三年,等这个学期结束,他就要跟着杨老回京市的青桦本部了。所以现在小两口是争分夺秒的,珍惜在一起的时间。

  这不,陆工刚擦着头发进来,就要来搂老婆。

  “别闹,我这忙着呢。”

  “忙什么?”

  卫孟喜晃晃手里的存折,“我想再开两家店。”

  眼看着妻子生意越做越多,越做越大,连南下羊城都成家常便饭了,还要再开店……就是从来不大男子主义的陆工,也有点不得劲。

  他好像怎么努力,也追不上妻子的脚步。

  卫孟喜拍了拍他的肩膀,“边儿去,要想让我明年也去京市,现在就得赶紧挣钱,懂?”

  陆广全一愣,“你会跟我去京市?”

  卫孟喜白他一眼,“不去等着你被那些学姐学妹的抢走啊?”

  男人顿时虎躯一震,整个人都精神了,“真的会去吗?”

  卫孟喜烦死了,怎么跟个小孩似的,卫东根宝都没他这么烦人的。

  她去是肯定要去的,那可是龙国的首都,作为一个龙国人,谁会不向往京市呢?当然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去了京市如果能有什么更好的发展呢?

  作为一名小小成功过的商人,有更好更大的发展,她无法拒绝。至于去看着他别让学姐学妹抢走,那完全是逗他玩儿的,夫妻相处也快四年了,要是还连这点信任都没有,那也太夸张了。

  虽然苏玉如一直给她灌输的是,男人会变心,现在不变心那也是没遇到足够大的诱惑,但卫孟喜并不赞同。

  世界上是有这样的男人,但品性不错的,有正常三观的男人也不少,难道就因为看多了背叛就要把身边的男人一棍子打死吗?

  更重要的是,她现在有钱,有颜,有孩子,还有事业有朋友,男人真背叛了,她也还有其它的精神支柱,婚姻并不是唯一支撑她活下去的理由,其它任何一项也不会是。

  她在这一辈子能活下来,能活得开心,最重要的是自己,是努力付出后获得成功的满足感。

  只是这种成就感分布于婚姻、孩子、学业、事业和友谊中而已,或许会有轻重多少的区别,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所以,缺了哪一环,她会难过,但不会失去支撑。

  陆广全现在倒是开心了,一把搂住她先亲几口,亲着亲着就滚到了一起……等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半小时后,俩人都出了一身汗,脸蛋通红通红的。

  卫孟喜觉着,这个时候的小陆最好看啦,因为他不仅耳朵红,全身从上到下都是粉红色的,就连眼皮也是。

  男色啊……

  卫孟喜“噗嗤”一乐,自己跟他在一起总是会忍不住变成掌握主动权那个,有时候就像在欺负他。

  可是老天爷,她明明不是大姐大的性格啊,怎么会有种养了小狼狗的错觉!摔!

  缓过劲来,小两口靠在床头上,开始数钱。

  三本存折加一起,抹掉零头一共三万五。

  陆广全不太懂,但他大为震惊,“你真有这么多钱了?”

  卫孟喜拐他,“什么叫我有,是咱们家有。”

  三万五是当之无愧的暴发户了,卫孟喜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毕竟这才是1984年,但卫孟喜并没有一开始的激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