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口果
“走吧。”程雨确认后,对白芽说道,“我带你回去。”
她心中已对这小姑娘冷淡下去,只面上不显罢了。不管白芽和那得到血锈刀的修士之间是什么情况,她只做到她答应的事。
……
朗擎云正在练剑,他在练飞霜剑。
自上次险些失控后,他就发现飞霜剑法可以帮他平复心境。
觉察杀念打灭杀念、用别的念头去压制杀念。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比起道种和血锈刀,他自己的力量实在太弱,所以他更多的时候还是得靠拉扯二者之间的平衡,在间隙中努力增长自己的力量。
但心神长久被二者牵扯,有时候朗擎云会觉得自己正在被撕裂。
那是一种很古怪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正在发疯。也许再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真的疯掉。
好在,他还能拥有一个用来休息的梦。
朗擎云放下剑,再一次入了梦。
梦中的年轻人还在寻找一个可以掌握这柄剑的人。朗擎云已见他寻找过许多朋友,每一个人都有可以掌握这柄剑的理由,但他们每一个人都失败了。年轻人看上去越来越疲惫,但他一直没有放弃。他心中好像还有方向。
现在,他又打算去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朗擎云跟在他身后,见他走入了一条闹市的街道,停在一个卖肉的屠户面前。
在看到这个人时,朗擎云忽然懂了。这是最后一个人。
当从不杀生的人、端方刚正的人、一诺千金的人……都没有办法克制这柄剑,那么,就只有找一个能够喂饱这柄剑的人了。
年轻人的屠户朋友也认出了他,对着后面一指:“你先去我家等我,我卖完这些肉就回去。”
说罢,屠户就大声吆喝起来:“卖肉了卖肉了啊!今儿要早早收摊,每斤便宜三文钱!”
他这一吆喝,摊子上的肉迅速减少起来,很快就卖没了。
屠户开始收摊。有来得晚的,看见最后一大块肋排,急道:“别收别收,这个我要了!”
屠户道:“这个不卖,我自己拿回去吃!”
那人只好遗憾跺脚,“哎呀”叹一声走了。
左右相邻的摊主拎着抢到的肉,对屠户笑道:“聂屠,你这是来了朋友?”
“那是!”聂屠户拎着肉提刀往回走,“我们好几年没见了,可不得好好叙叙旧!”
他也是个普通人,生来就在屠户家,跟着亲爹学的屠宰手艺,不是什么隐居的高人。没有人能想到,他有那样一个厉害的朋友!
肉在锅里咕嘟着香气,聂屠户和年轻人坐在树下笑:“你这个样子,我险些没认出来。”
年轻人也笑。他和之前的模样又不同了,脸上的胡子修薄了许多,头发也换了样子。
“我是来给你添麻烦的。”他说道。
“什么麻烦?”
年轻人又取出那柄剑。他想请聂屠户以后每日屠宰时,都用这柄剑来。而且,尽量不要被别人看到。
年轻人已经另打了一个铁鞘子镶在剑的直刃上,将它伪装成一柄长刀。但还是要以防有人认出它,招来麻烦。
“这算什么?谁不知道我聂老屠的怪癖?”聂屠户拍胸脯道。
他本来就有这个怪癖,杀猪时不喜欢旁人看着,左近的人都知道。他手艺好,杀猪宰羊一刀毙命放血干净,分出来的肉干净不腥,也没人在乎他这怪癖。
他拿着剑稀罕地看着,笑道:
“没事儿,咱这儿别的不多,就是要宰的牲口多!前阵子我还接了给赵府送肉的单子,他们大户人家有钱得很,每天赶到我这里要杀的猪都有好几头呢!你这剑再邪性,我也能给它喂饱喽!”
作者有话说:
来时草白芽,归时青郁郁。——《上马》宋晁补之
第40章
年轻人这一次并没有离开聂屠户的家,他就在这里住下,看聂屠户每日以这柄剑杀猪宰羊。
聂屠户的手艺很好,他有自己用惯的刀,因此,两人都以为他刚开始用这柄剑杀猪的时候必然不太习惯,需要适应一阵子。但聂屠户在第一次用它杀猪的时候,就做得很顺利。
“真顺手啊。”聂屠户感慨道,“比我用了十好几年的刀要顺手。”
年轻人脸色发沉。这柄剑在每一个人手中,都会很快变得顺手。
聂屠户用这柄剑杀猪、宰羊、分肉,偶尔还会杀一次牛,每一次都很顺手。
他拿着这柄剑的时候,眼睛只要往猪牛羊身上一瞅,就能知道在哪里下刀最顺,可以沿着骨头缝、依照肌理轻易分割。
朗擎云看着聂屠户的目光落点,他很熟悉这种感觉。他拿着血锈刀的时候,它也在指引自己该往何处下刀。
聂屠户越用越喜欢这柄剑,这柄剑好像也真的被每天不断的杀戮安抚了下来。
但年轻人心中还是紧绷着一根弦。
反倒是聂屠户安抚他:“没事儿,你看我现在不挺好的吗?它也挺安稳的。也许它没那么可怕,你只是找错了方向。我是个粗人,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我知道这世上肯定得有我们拿刀吃饭的一行当。就算没有了大头兵、没有了刽子手,还得有我们杀猪匠一行。人要吃新鲜的肉,自己杀不来,就得有专门杀的。这世上行当那么多,有要沾墨的笔,就有要沾血的刀。它要杀,就给它杀。”
堵不如疏。
年轻人常皱着的眉松了松,但眼底还是沉的。
聂屠户拿了这柄剑许久,仍然每天杀猪宰羊,上市场卖肉,与临摊的老板说笑,回家炖出一锅香得邻居小孩儿忍不住趴墙头的肉。
他和别人生过气、吵过架,但并没有无法自控地去拿剑想要杀人。
年轻人在附近买了一间宅院,每天都去集市看一看聂屠户。他的神情越来越舒缓。
也许聂屠户说得有道理。
无论喜不喜欢,杀都是存在的。这世上有冷就有热,有生就有死,有救治就有杀戮。把正确的东西安放在正确的位置上,也许就没有问题了。
又一日,年轻人去集市上看聂屠户。他发现聂屠户的目光开始流连于人身上——人的筋骨缝隙和肌理。
他在集市上看了聂屠户一整天,舒朗的眉目又一点一点沉回了来时的压抑。聂屠户收摊回去后,他跟在后面,敲开了聂屠户家的门。
聂屠户打开门,见到是他,热情笑道:“你来得正好,我之前卤的猪耳朵正好可以吃了。”他的目光不自觉在年轻人身上流连了一圈,每一个落点都是可以杀死他或者肢解他的下刀处。
年轻人看着他,问道:“聂正,你在看我哪里?”
聂正愣了一下,似是不解又似是不在意:“怎么了?”
年轻人目光看向他的手,聂正手中正握着那柄剑,他一回到家中,就忍不住拿出这柄剑来把玩。
“聂正,把它给我。”年轻人道。
聂正死死握着剑,他的一只手正好握在剑柄上。他知道自己应该把剑给年轻人,这本来就是年轻人的剑,但他心中却生出巨大的不舍,这令他紧握着剑不肯松手。
年轻人见他如此模样,忽手臂一探,劈在他手腕上,将剑夺了回来。
聂正的眼中忽然生出密密麻麻的红血丝来,状若疯魔地冲过来想要夺剑:“还给我!”
年轻人一掌把他拍开:“聂正,你清醒点!”
聂正又扑了过来,嘶声道:“给我!”
年轻人忽然露出极悲哀的神色,他把剑柄塞到聂正手中:“好啊,给你!”
他握着剑身,把剑尖指向自己,从咽喉移动到心脏:“你想用它切哪里?这里?还是这里?”剑尖被他握着,每一次都精准地指向它指引给聂正的下刀处。
“来啊,来杀我啊!杀了我,学了它教给你的剑法,以后你不必做被人看不起的屠户,你也可以成为人人知晓的大侠,像程詹那样,立刻就能名声鹊起,杀人!被杀!你要过这样的日子吗?啊?你杀我啊!”他的声音比聂正更加嘶哑。
聂正死死盯着剑身,它已割破了年轻人的手,淌着他鲜红的血。聂正忽然松开剑柄,捂着脸嚎啕起来:“对不起……对不起……”
他早就能感觉到这柄剑在告诉他如何杀人,但他觉得自己能够控制,他实在太喜欢那种轻松顺手的感觉,好像自己也是一个威风厉害的侠客,所以他没有告诉年轻人。
年轻人松开手中的剑,蹲下去抱住聂正,淌血的手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把它带来。我不该……侥幸地想要喂饱它。”
……
朗擎云坐在大沼泽旁,他才从梦里出来没多久。他抓住了梦中难得的清净时光,将满身血煞压了下去了,而且又学会了一段剑法。他想,按照这个趋势,慢慢的,他应该能够控制好道种和血锈刀,只要他在这段时间里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要愤怒、不要悲伤、不要怨恨……不要有任何可以激起杀意的情绪。
但这个梦令他情绪低落。
此时遂州快要入冬,许多地方都开始结冰,大沼泽中的芦苇却还留有绿意,水面触手生温。
朗擎云身旁坐着一个头发黄白、牙齿参差的佝偻老头,浑身湿漉漉的,模样狼狈。
老头脖子和腰一拧,像是想甩干自己的模样,却又硬生生把动作止住了,一边打着哆嗦一边对朗擎云嘿嘿笑道:“谢谢你嘞。”
这小老头是朗擎云刚从大沼泽里救出来的。大沼泽看着静谧美丽,吞下生命的时候同样也是无声无息的。
朗擎云往他身上丢了个法术,小老头身上的水迅速蒸干了,他搓搓胳膊,又对朗擎云道谢,问道:“小哥儿这是要往哪儿去?”
朗擎云道:“随便走走。”
小老头只当他不想说,自己接话题道:“随便走走好啊,随便走走自在。俺要离开遂州嘞。”
“离开遂州,你要去哪?”朗擎云问道。
“不知道啊……若是不用走,俺也不想走,路上太险。”小老头佝背坐在地上,他有点打摆子,还没从之前险死还生中全恢复过来,“遂州呆不得啦,呆不得啦……本来日子就难过,现在那什么血锈刀越闹越厉害,再不走就更难过啦。”
“妖的日子也不好过吗?”朗擎云问道。
小老头一下紧绷起来,抱着胳膊的手上生出粗硬硬的指甲,可他警惕了一会儿后,又自个儿放松下来,自言自语道:“被你看出来啦。你要是想杀俺,刚才也用不着救俺。”
他的确是妖,一个普通的小老头怎么可能走进这样的荒山野岭里呢?他是一只野狗化成的妖,天资不行,年岁已经很大,修为不高,学得最好的就是化形敛息术。但朗擎云胸中藏着一颗最清明冷锐的道种,在他不压制自己修为的时候,世间少有能在他面前瞒得住自己原形和修为的。
“妖的日子……”小老头慢慢道,“也得看是什么样的妖。那些厉害的大妖怪,过得都不错,像俺这样的小妖怪,找个安身的地方也不容易嘞。好山好水都有厉害的人物占着,没人占的险恶地脚……”他瞅着眼前的大沼泽,“一不小心就要命啊。”
“跟着大妖怪不好混。他们都看不上俺嘞,有些愿意留俺的,嘿嘿,谁知道他们留俺是想干啥?说不定哪天想尝尝狗肉,俺这条命就没啦。城里都有阵法,俺也进不去,混在野民里日子倒好些,俺能猎些野兽啥的,有时候跟商队换点儿东西。”小老头絮絮叨叨地说着。
朗擎云看着大沼泽,好像听得出神。
他也算是野民,还有他的弟弟妹妹们。他已经快一年没有见到他们了。听这老狗妖的絮叨,倒让他想起了自己从前的日子。
认真算来,他才修行一年多,可是因为道种和血锈刀的存在,他已经迅速接触到了许多厉害人物,也已经杀过了许多这样的厉害人物。可是他一直不太有真实感,好像和那些人都有着一层隔膜。此时和这个老狗妖坐在一起,反倒找到了熟悉的感觉。
也许人和妖没有什么分别。有分别的只是大人物和小人物。
小老头还在絮叨:“……好些厉害妖怪想要血锈刀嘞。他们手下不够用,盯上了俺们这些小妖怪。他们用俺们,可不在乎俺们是死是活嘞。还有些新来的人修,动不动就想斩妖除魔,他们……”
“假如你得到了血锈刀……”朗擎云忽然插言道。
“什么?”小老头没听清。
“假如你得到血锈刀……”朗擎云重复道。
“可不敢这么想,可不敢这么想!”小老头心惊胆战道,“那得是多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