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食女官在九零 第91章

作者:曹家大小姐 标签: 美食 年代文 穿越重生

  三人并排坐着吃冰棍,洛爱华骑着摩托车就把阿海和阿淼带回来了。

  “不是上兴趣班吗?”

  洛渔吃完手里最后一口,用油纸将棍子包起来。

  “少年宫那今天有事,明天再去。”

  洛爱华擦擦头上的汗,见到宫沧溟和吴鹏俩人有些紧张的搓搓手。被这俩喊了也只是呐呐的应了声。

  “两位先生来了。”

  不同于他的拘谨,阿海进来就很乖巧的喊了哥哥,阿淼喊完后看着宫先生和吴鹏手里的冰棍,然后蹭蹭蹭跑到厨房去。

  大家伙还不知道她怎么回事呢,就听到她在厨房崩溃的大喊。

  “我藏起来的冰棍都吃完了。”

  宫沧海看了看手里的冰棍,还剩两口。

  吴鹏则迅速将冰棍吃完,若无其事的轻咳。

  那什么,你阿姐叫我去拿的,不赖我。

  洛渔捂着额头,得,感情这是阿淼藏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阿渔宫先生吴鹏:吃冰棍很开心!

  阿淼阴气深深飘过……

第93章

  洛淼小朋友的爱好有两个,一是玩,二是吃。因为爱吃,她从瘦不拉几直接长到现在脸和身上都圆滚滚的样子。好就好在,她长得好看,就算胖,那也是胖得可可爱爱。

  因为对吃很执着,再加上阿姐经常管着她吃。所以洛淼小朋友,会把自己喜欢吃的,藏一部分。

  譬如阿姐做的肉干啊,她分到一把,就会悄悄藏一些,一口气不舍得吃完的,得留着慢慢吃。譬如阿姐做的菜啊,她会先把不喜欢吃的吃掉,最后再来享受喜欢吃的,虽然阿姐做的菜里她好像没有不喜欢的。

  再就是冰棍了,由于夏天吃了很多冰棍,俩天一根吧。这样的快乐生活在阿爸回来后,就荡然无存了。

  洛爱华是很关心孩子的一位父亲,这就体现在衣食住行上,怕阿淼和阿海吃坏肚子,冰棍就变成了一个星期才能吃一根。这对于已经享受过冰棍半自由的洛淼来说,此等做法简直是无法忍受。各种抗议无果后,她也就只能忍气吞声的接受。家里没人会帮她,尤其是阿妈只会站在阿爸那边。

  后来阿姐回来了,当着她的面,做了些荔枝冰棍。她馋得呀,口水都在旁边流一地的那种。那时候的洛渔也不知道洛爱华管着他们吃冰棍,想吃就让她吃一根呗。

  做得多,有二十来根呢。阿姐走了以后,那冰棍就放在冰箱里,她见天的看着。每天回来第一时间,就是检查冰棍。

  自己虽然被管着不能吃,但好歹也是一个星期能吃一根的,数数剩下的冰棍,够她吃好几个礼拜的呢。

  但,这些天每天回来数,冰棍越来越少了。她怀疑是被阿爸吃掉的。但阿爸不承认,完全找不到证据,洛淼小朋友又只能忍气吞声的忍下去。

  剩下的冰棍呢,她就藏了起来,其实也没地方可以藏,不还是放在冰柜里,拿出来就化了呀。她想的方法就是藏在那些买回来的各种菜下面,只要不翻动,就不会有人发现的。

  然后这两天真的好好的,没有再少了。

  但今天是个意外,洛渔不知道冰棍还有这些故事在里面。正好闲着没事,习惯性的检查冰柜。稍微一翻,不就看到了下面的冰棍。

  荔枝冰棍她也没吃两根,理所当然的不就拿起来吃了。

  等宫先生他们一来,想吃冰棍也没什么好吝啬的。吃嘛吃嘛,无所谓的。

  最后的最后,就变成了阿淼小朋友痛失阿姐亲手做的挚爱荔枝冰棍,由吴鹏带着她去小卖铺买了一堆零食以及一根笑脸雪糕才算罢休。

  洛渔则躲进了厨房,阿淼小朋友闹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她得做点好吃的哄哄她。毕竟冰棍是她让宫先生两个随便吃的。

  洛爱华面对宫先生的时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刚开始听人说是宫先生救的他。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这宫先生一定是位慈善家,或许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者。虽然也不知道宫先生为什么会救他,但在他心里,这形象是想了好几天的。

  那天官司过后,阿渔也没跟他说这位年轻的小伙子就是宫先生,一直到家之后,他才从秀梅口中得知原来那个看起来非常好看气质不凡的小伙子就是宫先生。

  他是很诧异的,跟秀梅仔细打听了宫先生的来历。但张秀梅跟宫沧溟也不熟悉,只知道他和自己女儿是朋友,当初她在医院治病的时候这位小宫还带着一堆人去看了她的。

  接触这么多次下来,张秀梅能描述的,也就是小宫人很好,家里条件很好,挺有权势的。据说小宫是自己开公司的,公司可能开得还挺大的。

  那可就不是简单的开公司了,洛爱华想到了用来交换他下船端上去的箱子,还有请的那些佩木仓的雇佣兵,以及一路回来各种接应的人。

  他被抓走都没有身份了,还是个黑户。

  虽然他就是个小渔民,但走南闯北的见得多了,还是知道黑户这个问题很严重的。但他回来的时候是坐正经路子回来的,一切身份证明出入境记录全都给他弄好了。

  从救他出来再到家,所有的一切都彰显着,这位宫先生不一般,肯定不是开简单公司的。

  洛爱华当然很感谢宫先生,救了他一条命,让他能回来过正常人的生活。同时,他也对宫先生和女儿的认识产生了好奇。

  张秀梅不懂这些,他却会留心眼。

  女儿在以前就是在学校读书的,说她会认识宫先生这号人物,他实在是不信。但他不好去问女儿,毕竟女儿现在跟他不大亲近,他也不敢问。

  至于宫先生,他除了感谢,总不能还得带着怀疑的态度去问他如何跟女儿认识的吧?

  他一方面是真心实意的感谢着宫先生,一方面又抓耳挠腮的要去想女儿跟宫先生之间的关系。

  后来还是张秀梅看他唉声叹气了几个晚上,一巴掌拍醒了他。

  “女儿多认识几个朋友怎么了?要是坏人咱们一家老小还能完完整整的团聚?再说了,也是女儿拜托人家人家才会去救你的,不管怎么说,咱们家欠了小宫一个天大的人情。你想那么多干啥,只需要好好感谢小宫,看到小宫就热情些,把他当自家孩子对待就行了。至于女儿和小宫的关系,我才不去想呢。咱闺女现在还要读书,才十六岁而已。我看她那心思就没放在别处,也没啥杂念的。小宫那就更不用说,那么能耐的人,又二十五六岁了,估摸着也就是这两年结婚的事。再说了,闺女在咱眼里千好万好的,可她就是个小姑娘。小宫有更好的选择,还能看中她一个乳臭未干的毛丫头?”

  这话说的,洛爱华一方面觉得很对,一方面又觉得哪都不对。

  很对是因为,他确实要好好感谢宫先生,宫先生这样的条件也确实有更好的选择。但他闺女也很好啊,小是小了点,但懂事听话,哪哪都好呢。

  不过这事不能多想,他也只能把宫先生跟自己闺女是纯友谊方面靠。往深想,非得去扒。万一人宫先生就是啥心思没有,那就尴尬了。

  所以在外面他就陪宫先生坐着,聊聊天喝喝水。

  多聊几句吧,他就发现了,这宫先生眼光很独到,还很谦虚低调,一点能耐人的傲慢都没有。

  听说他现在准备开海鲜档口,问了他货品来源,就告诉他去周边打渔的村子里也转转,防止货被人掐着。又问了他档口位置在哪,告诉他档口的门牌一定要做得夺目一些。另外还给他提供了几条思路。

  如果只是靠批发商上门,那生意需要抢,可能还得打价格战。他们周围省城都是海鲜自由的,大家不缺吃海鲜。可内陆地区就没那么多海鲜可选了,对于海鲜的需求也是比较高的。他可以雇人或者是自己出差,去内陆地区考察考察市场,跟一些感兴趣的人或者是大型酒店谈合作。

  洛爱华自己也有些想法,跟宫沧溟聊到兴头上,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好的想法宫沧溟就点头,不好的也直接告诉洛爱华。

  俩人倒是聊得投机,洛渔从厨房探出个脑袋,见天色都暗了,这俩还聊得高兴呢。

  她厨房里也做好了几道菜,白汁芦笋拌蟹柳,芦笋应当是早上买回来的,还新鲜得很。洛渔就把芦笋下端老的部分切掉,放到锅里稍微煮一煮,煮到断生还有脆劲的时候就捞起来。

  其实这白汁芦笋是在川城吃的,那头虽然爱吃辣,却也有几道让洛渔都啧啧称奇的完全不辣的素菜。像开水白菜,做法繁琐巧妙,可以说是清淡菜的巅峰之作了。

  白汁芦笋倒没那么难,也就是煮一煮捞起。再弄奶汤放胡椒粉猪油等配料加芦笋继续煮,原本是要加火腿丝的,但家里没有好火腿,洛渔就用蟹柳代替,煮到芦笋软耙了,再捞起来。

  出锅前她尝了的,加火腿丝的白汁芦笋会有一股咸香咸香的味道,给芦笋清新的口感增加些许风味。但加蟹柳的味道则完全不同,要说的话,应该是海陆同游。芦笋是陆地的清新,而蟹柳则是海里的鲜新,再加上奶汤的浓稠滋味,风味比加了火腿丝的白汁芦笋要更难以琢磨些,不过味道很好,洛渔是很喜欢的。

  除了白汁芦笋还做了太白鸭,这太白鸭其实就是新鲜整鸭放到炖汤的罐子里,加入枸杞女儿红炖出来汤。女儿红家里没有,但洛渔在杨梅上季的时候做了杨梅酒的,虽然现在还没有那么足的酒味,用来炖汤却挺不错的,毕竟家里有孩子,太上劲的酒用来炖汤孩子还喝不了呢。

  加了杨梅酒炖出来的汤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酒味,也混杂着杨梅独有酸香。很巧妙的化解了鸭汤的油腻,叫人闻着香味就忍不住的咽口水。

  这还不算呢,主要是汤的颜色很漂亮,杨梅酒颜色是如琥珀的绛红色,汤的颜色盛在白瓷碗里也清清靓靓的,宛如染红天空的丹霞一般。

  这香味太上头了,洛渔端着碗尝尝味道的功夫,抬头就看到吴鹏带着阿淼在窗口那往里看。

  “这是什么汤,看起来很好喝的样子。”

  吴鹏腆着厚脸皮。

  阿淼嘴里还扯着一块果丹皮,含含糊糊的开口。

  “阿姐,饭饭,饿饿。”

  作者有话要说:大曹本人:饭饭、饿饿

第94章

  今晚他们的饭吃得比较晚,到七点半等张秀梅吴丽回来了才开始吃的。

  中间洛爱华去医院将沈晏接了过来,屋里这么多好吃的,也得让人家孩子吃些不是?

  沈晏见过吴鹏却没见过宫沧溟,看到宫沧溟的时候吓得往吴丽身后躲。然后又被吴丽拖出来叫叔叔,阿淼在一旁笑,说她是叫哥哥的,以后沈晏得叫她姑姑。

  然后沈晏就不答应了,坚持叫了宫沧溟哥哥。

  宫沧溟都不介意,低头看了沈晏扎着滞留针的细瘦胳膊,然后问吴丽沈晏是得了什么病。

  一大家子团团做好,给洛渔空了个位置,她给隔壁阿香婶送一份翡翠豆腐去了,回来的时候刚落座就听到吴丽低声跟宫沧溟说沈晏病的事。

  “之前是没多长时间活头了,那病很难治,得换骨髓。我们在这边等了几年,都没等到。医生也说再等不到就得回家了,放医院也没法治。谁知道就是前几个月开始,他这病慢慢的就好了,医生还不相信呢,检查了好多遍,才敢确定的,直说这就是奇迹。”

  大家都没发出声音听吴丽讲,虽然就是简单几句,但一个女人拖着重病的孩子熬过这些年,想想都是不容易的。

  吴鹏嘴贱得很,“孩子爸爸呢?怎么一直都是你一个人?”

  他虽然见过吴丽很多次,却跟她不熟的,甚至之前都没听说她有个重病儿子,毕竟他见到沈晏的时候沈晏虽然看起来瘦了些,气色却蛮好的。

  “孩子爸爸早些年拿着治病的钱走了,再也没回来。”

  吴丽简单的说道,面上也没什么愤慨的情绪,很自然的说出来,仿佛这就是一件小小的事情。

  洛渔瞪了吴鹏一眼,吴鹏赶紧跟吴丽道歉。

  “不好意思啊,我就是随口一问,没别的意思。”

  “这有什么的,基本见到我的都会问孩子爸的事,刚开始还觉得难过觉得自己挺可悲的,现在好了,想他干啥啊,有那个功夫我就好好挣钱,努力给孩子治病,现在只需要在医院里观察两个月就能出院,我什么都不想了,就想平平安安的让孩子度过这两个月。”

  吴丽本来就不是什么心思重的女人,她身上很有些北方女人豪爽大气的特质,面对困难的时候不低头,认定的事就放开手去做。可能也就刚开始自我厌弃一阵子,想开后就好了。当然,也或许是做妈妈的都这么刚强,为了孩子,吃再多苦受再多累都是愿意的。

  她这样的情绪感染到了大家,吴鹏手里端起一杯杨梅酒。

  对大家说道:“庆祝丽姐迎来新生活,也祝阿晏平安出院,以后就健健康康的,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

  洛爱华和宫沧溟以及吴丽都是喝酒的,洛渔他们喝果汁。几个小朋友也举着杯子,小大人一样跟大家伙碰杯。

  “庆祝,祝福。”

  洛渔低声说道,其实她听到吴丽说这些话的时候,内心是很有感触的。这种感触比宫先生治好病的感触还要深。或许是因为他年纪比较大,本身又是很强大的一个人,治好她,在洛渔看来是自然而然的事请。

  但沈晏不一样,他只是个小小的孩子,刚见面的时候他比阿淼要小一圈。头光光的,手臂上有很多扎针的痕迹,非常弱小。看到他现在这样健康的举着杯子,和阿淼凑到一起研究谁的果汁更好喝。就让洛渔心里升起了非常不一样的情绪。

  她在想,曾经的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不,不是自私,她那是自保。环境不一样,她很清楚这一点,在唐宫那样的环境里,她的命是自己的,也不是自己的。随时都有人要她的命,怀璧其罪,若是被人知道她有那样神奇的玉珠,结局是什么,她的死亡已经告诉她了。

  所以她来到这个年代,不相信任何人,不敢暴露自己的水珠。在她的意识里,处理不好,她就是会没命的。

  可在这里时间呆的长了,她渐渐的也意识到,这个年代,跟从前的唐宫不一样呢。

  没有人能随意其他人的生死,也没有人能夺走她手上的水珠。她是自由的,也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