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界 第510章

作者:打瞌睡的田园猫 标签: 穿越重生

  汗狼王没了,草原陷入了混乱,不要说几个王子,就是一些大部落的首领也在蠢蠢欲动。

  也有人盯上了宋启,最后反倒是给宋启送人和钱财,宋启现在也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大奴隶主了。

  相应的他再想去劫掠别人也就不容易了,人家望风而逃。

  宋飞雁也不让宋启继续当强盗去,她这的想要成为交易区,买家和卖家都得有,不能把人吓的不敢来。

  五月底,宋飞雁顺利产下一子,宋启直接宣布这个孩子就是他将来的继承人,男人们纷纷大声呼喝。

  宋启让架起烤架,牛羊流水一般架上去烧烤,就是奴隶也能得到一块肉。

  宋飞雁的儿子有两个名字,一个叫那日松,一个叫宋凌云,不过现在大家都叫他宝宝。

  另一边的京城后宫里,除了梅妃外又冒了个芙妃出来,三个女人就是一台戏,如今宫里可不止三个女人,皇后都有些上火了。

  原本她是不用放在心上的,毕竟她儿子都大了,现在正在议太子,除了她儿子也没人能当太子的。

  但这些新进宫的小妖精实在太会折腾,闹得原本平静的后宫乌烟瘴气,不过皇帝喜欢,皇后也无可奈何。

  议太子这种事,如果是皇帝自己愿意,那基本没什么大问题,如果皇帝不太愿意,那就有的磨了。

  梅妃和芙妃又在皇帝耳边吹了许多枕头风,不外乎就是这么早立太子不过是那些大臣们想两头下注,若是忠臣,合该心里只有皇帝,皇帝想立太子才立,皇帝不立他们就该闭嘴!

  就是皇子们,若是孝顺,也不该惦记皇爹屁股下的椅子,这就像民间儿子坐等老子归天接受遗产一样不孝!

  皇帝觉得这个话很对,他还是壮年呢,这么早立太子干嘛?所以皇帝看到年纪大的儿子们就觉得不高兴。

  立太子这个事就这么卡住了。

  因为皇帝忌惮牛将军手里的兵权,因此没把他放在北地边关,而是放在了南地边关。

  不过皇帝也没想到牛将军也有办法知道北地边关的消息。

  当牛将军得知北地边关将领拒绝开榷场,他就在摇头了,现在得知汗狼王身故,草原乱了,牛将军不由得想起宋飞雁来。

  虽然理智让他觉得和这个事和公主无关,不管公主有多厉害,那个地界女子如货物一般,能挣扎求生已经不易,哪里能左右这种大事。

  但牛将军还是觉得汗狼王去的有些蹊跷,副将倒是道,“那老骨头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被他们的狼王带走不是很正常!”

  牛将军道,“也对,反正那里越乱对我们越好,只是张建居然连榷场都不敢开,未免太过怯弱,毫无守将的胆识!”

  不过倒也不用牛将军担心了,宋飞雁让管事带给和顺亲王的书信里也提了这件事,和顺亲王也在想办法。

  现在朝堂上闹着立太子让皇帝不悦,他就顺势提了这件事,“汗狼王已经没了,那里几个王子都在争夺王位,开榷场于我们完全没有损失,又不是开城门迎他们进来。”

  皇帝也还记得自己把皇叔的女儿换了一百匹种马,最后种马死光的事,如今看皇叔依旧为他打算,心下顿觉几分愧疚,这个事就允准了。

  当然,也可能是皇叔为了多知道一些女儿的消息,这个也是人之常情。

  于是朝廷牵头的榷场终于有了眉目。

  之前朝廷不发话,来往的商贩其实属于偷渡,如今朝廷答应开榷场,那就是过了明路。

  宋飞雁这个小镇子也开始高速发展。

  繁荣自然会引来觊觎,特别是如今草原上一团乱,很多人手里有百十个奴隶就敢四处劫掠了。

  宋启就负责干掉这些赶来捋虎须的人。

  宋飞雁看着一日日成型的交易区,觉得很满意。

  转眼又是三年过去,交易区已经是个规模颇大的城池,只是没有城墙而已。

  草原上的势力已经彻底分裂,大王子空有一个汗狼王的名头,实际上是没人认的,到了冬日,也再没人赶去王帐拜见狼王。

  反倒是宋飞雁这里,很多中小部落聚集,因为这里物资丰富人气旺,只要来这里交易,宋启就不会下手,于是这里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宋飞雁看着小牛犊子一样的儿子,正在思考他的教育,这里的孩子能走路就上马,宋飞雁也不能把儿子养成一个见到马就害怕的人,如果她想将来儿子继承这里,就得按照这里的规矩教养他。

  但是宋飞雁也不想儿子和这里的人一样,于是她对宋凌云施行两种教育,一个是跟着宋启去摸爬滚打,另一个就是坐下安心跟着先生读书,反正她带来的文书官吏最差也是举人出身,教小孩是足够的。

  平时宋飞雁还给儿子讲一些小故事,宋凌云注定不凡。

  京城里,皇后被关了起来,因为她害的梅妃流产了。

  大皇子得知后五雷轰顶一般,如果母后被废,他就别想太子之位了。

  和顺亲王在府里笑了。

  那日松也就是宋凌云十二岁那年,宋飞雁把他叫来,告诉了他一个关于和亲公主的故事,故事里的公主称不上贤良,反而异常狠辣,杀人不眨眼。

  等到宋飞雁讲完故事,那日松眨眨眼,“娘说的是你自己吗?”

  那日松接受的两种教育,草原的狼文化和中原的儒家传承,加上宋飞雁一直在他耳边唠叨规矩是上位者指定,下位者遵从,如果上位者给自己套规矩,那是愚蠢等等。

  所以那日松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倍,加上宋启在儿子面前也会松懈,那日松是见过宋启不化妆的样子的。

  宋飞雁看着儿子点点头,“是,所以,你不是卓力格图的儿子,你是我和你爹的孩子,如果你不能接受,我和你爹就离开这里,反正这里迟早都是你的。”

  那日松坐在椅子上,含笑道,“我岂是那不认父母的人,云城是娘和爹一起打造的,这里才是我们的家!”

  宋飞雁笑了,“好,这才是我的儿子,不过你爹也厌烦了一直披着那张皮,你还是要走到前台去的。”

  那日松点头,“谨遵母亲吩咐!”

  如今,宋启已经掌控了一小半草原的势力,大王子都不敢和他叫板,云城是很出名的草原大城,从这里蔓延出去的商路很多。

  京城里,已经在炼丹求长生的皇帝终于定下了太子,是芙妃生的儿子,今年刚刚五岁。

第443章 第十三界二十三

  宋启终于‘自由’了,一场风寒夺走了卓力格图的命,那日松继承了父亲的权势地位。

  然后那日松还未尝到首领的掌握一切的滋味,有两个部落居然联手攻了过来,他们打的算盘本也不错。

  ‘卓力格图’在草原上‘淫威’已久,现在好容易他死了,换了个小崽子上来,此时不打,等小崽子接受消化了老子的一切,他们就更没希望了。

  何况云城是那么的富庶,这一直让人眼馋。

  但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不要说小崽子了,就是那个奇迹般活到现在的中原公主都像母狼一样不好惹。

  那日松带着人持弩把来犯者赶了出去,宋飞雁带着成了自己贴身护卫的宋启在外围埋伏,把逃跑的人包圆了。

  这一战终于让旁人明白,‘卓力格图’的小崽子已经长成为一头凶猛的头狼,他不是软柿子。

  这一日,那日松和父母一起吃火锅,那日松看着宋飞雁道,“娘,你是不是不希望我对付你的母族?”

  草原上的人一直向往中原的一切,很多人现在还在津津乐道当初劫掠边城的事,宋启在位的时候也有人怂恿过,都被宋启拍下来了。

  现在那日松上台,自然也有人怂恿那日松去抢中原的女人,中原的财富。

  这并不是他们缺少奴隶和财富,而是骨子里就喜欢劫掠,而且谁会嫌弃自己的财富多。

  那日松自然不会答应,但也有人道,“首领,您是怕您的母亲会不高兴吗?她嫁到了草原,自然是我们草原上的人,您不该被她的意见左右!”

  那日松倒不是会被人牵着鼻子走,他就是想问一下宋飞雁是怎么想的。

  宋飞雁看着儿子,“不,我不会左右你的任何决定,你虽然是两个中原人的孩子,但你属于草原,而朝廷……如果他们如同羔羊一般软弱,就是你不动手,也会有旁的人下手。”

  “但我不是给你泼冷水,就目前看你动不了中原朝廷的,如果将来你成了汗狼王,真正把整个草原拿在手里,这时候倒是可以想一想。”

  “这些年中原皇帝听说一直在炼丹求长生,但是他的大臣们一直在兢兢业业的干活,边关守将也换了一个更为强势的,朝廷从来就不曾轻视我们,这几年又是连年的丰收,中原百姓的生活也比较稳定,这种情况下你能做的并不多,所以,现在你想拿下中原,做梦还来的快些。”

  改朝换代并不是有能力就行,还得天时地利,辫子朝廷取代明朝,除了明朝吏治腐败之外,天灾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和顺亲王哪怕想着法把皇帝弄下台,他也绝对不会把宋家江山拱手让人的。

  宋启噗嗤笑了,那日松有些讪讪,“您可真是我亲娘!”

  ’卓力格图’虽然没了,但他生前只有宋飞雁一个大妃,而宋飞雁的儿子继承了卓力格图的一切,宋飞雁在这里是个真正的皇太后,没人敢对她不敬,草原再是父死子继,也不会是亲儿子接手亲生母亲的。

  那日松平稳接受了宋启留下的一切,原本他还得想办法树立自己的威望,那两个想要占便宜的部落倒是来的正好,那日松依靠这一战顺利奠定了自己的地位。

  那边宋启问宋飞雁,“为什么不把那些给他?”

  他说的是炸弹。

  宋飞雁其实从未用过这些炸弹,因为连弩加骑兵已经足够称霸草原了。

  宋飞雁叹口气,“那个东西……如果可以,还是不用的好,那日松年轻,有些东西交给他不一定是好事,让他脚踏实地为好。”

  她还有一分私心,若是那日松真的拿到了炸弹等物,降维打击下,他一统草原和对付中原朝廷那都是分分钟的事,不过这样一来战火不息,生灵涂炭,这天下迟早一团乱,她毕竟还有一个中原魂。

  打下来容易,想要管理好可不容易,那日松依靠这些武器能称霸天下,但宋飞雁怕这一切就是昙花一现,等到那日松没了,这天下又会四分五裂,到时候不过是老百姓吃苦而已。

  历史发展自有其规律,宋飞雁不欲过多插手。

  宋飞雁道,“把那些都毁了吧,别留下来了。”

  宋启一贯听宋飞雁的,答应了。

  那日松十四岁那年,宋飞雁上表,要求回家探亲。

  朝臣皆哗然,从未有过和亲公主还能回来探亲的,不是,福安公主还活着?

  这么一打听,福安公主不光活着,她还生了个儿子,儿子如今就是草原那座云城的城主,掌握着草原一半的势力。

  不过福安公主的丈夫前两年倒是没了。

  不管怎么样,一个和亲公主能做到这个份上也是众人没想到的。

  皇帝已经久不理政事,内阁商量后同意了,这是给朝廷脸上贴金,再没有不同意的。

  得了信之后宋飞雁就开始收拾行李,当年跟她过来的人在云城都已经成家立业,基本上都过上了富裕体面的日子,但他们也依旧会思念家乡,听闻公主要回京探亲,不少人都想跟着回去看一眼故乡,哪怕自己不能去,也想让儿子或是女儿回去看一眼。

  这个要求宋飞雁不能全都答应,毕竟路途遥远,为什么有客死异乡这个词,就是因为长途行走不方便,一旦路上生病,那就只能抓瞎了。

  但是宋飞雁可以替大家转交信件和礼物。

  春桃把这个消息吩咐下去,很多人就忙碌了起来,写信,收拾东西,然后一份份交给管事,到时候就由公主带走,这是一份思念,是一份慰藉。

  宋飞雁带回京的人比当初带来的要少,毕竟这一次她只要带仆婢和护卫,匠人是不用了,东西带的也不少,有转交的,也有她要带的礼物和路上的吃喝使用。

  宋启改良过得马车平稳快捷,但宋飞雁不是一直坐车的,这么多年下来她的骑术已经很好了,很多时候她都是骑马,身后跟着一群骑马的婢女和护卫。

  春桃没有嫁人,早就是她的管事嬷嬷,其他婢女也都嫁人生子,现在的婢女都是新挑选上来的,其中也有一半是草原女奴。

  这些婢女都认过字学过规矩,十分得用,如今能到公主身边服侍,那是一等一的好差事,公主发话要婢女,那是所少人打破头抢的。

  但公主要的婢女得考试,认字,骑马,做事等等一圈考过来,剩下的就不多了。

  春桃当时就叹气,“若是在京里,家生子里扒拉一下就有好些,现在都得从头教。”

  宋飞雁笑她,“你不想教,交给旁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