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第111章

作者:糖醋百骨 标签: 穿越重生

  她是压根没怀疑过自己被骗——谁骗人还给屋子给丫鬟又给银子的,这不是傻吗?再者她对自己的美貌相当有信心,觉得少年看重自己合情合理。

  也不知是不是从前家里蹲惯了,她一点儿没有不适应感,每天在院子里对着镜子打扮,哪怕男主人说进京赶考许久没回来,她也没有过出去的念头,当然,有的话也会被那丫鬟劝住,劝不住的时候就会出现什么拉肚子不舒服的“意外状况”。

  潇潇没说的是,那丫鬟是容衍派去的人,有她在,无论宁小姑肯不肯配合,都别想走出那院落。

  想来宁小姑虽然也惹人讨厌,却是老宅唯一一个不曾害过他们的人,所以潇潇从未想过要她性命,一边好吃好喝地养着,一边水土不服的病着,也算两相抵过,扯平了。

  看在那当票的份上,只要她不来找麻烦,潇潇也不会对她做什么。

  为了两位大人的形象,潇潇没有说得太详细,只说宁小姑拿了赏银和情郎离开。

  众人随便感慨几句,就不再在意,对宁小姑,他们没什么恨意,但也早就没了亲情羁绊。

  是夜星光璀璨,潇潇小试牛刀,从空间换了几本策论的书送给大哥,大哥当即如获至宝双目放光,进了学习室后烛火就没灭过,潇潇琢磨着这样伤眼睛,敲门催他睡觉,敲了几下后是二哥开的门,他竖起手指做了个“嘘”的动作:“大哥睡着了,我已经给他盖上薄毯,就这么让他睡会儿吧。”

  他们不在的这些天,估计大哥也没睡好。

  潇潇果断使用空间投射,延长了宁安生的休息时间,又将二哥打发回去,然后在厨房留了鸡汤,自己也回屋睡觉。

  宁家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哥哥和爹娘都可以照顾自己,所以……

  她将那文书摊开,手指点在署名处。

  当铺原掌柜,钱正。

  巧了不是,娇儿她爹,如今这乳茶铺子原本的主人,可不就是钱掌柜,钱正。

  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潇潇在账本上没有看到有类似玉佩被卖出去的记录,赎回更是不可能,抱着一线希望,次日她找到了钱娇儿开的乳茶铺子去。

  娇儿看见潇潇,就像粉丝见到偶像般激动,一会儿端茶倒水一会儿拿账本,像只小蜜蜂停不下来,潇潇无奈将人拉住:“给我看那玩意儿作甚,这铺子的东家是你。”

第二百九十二章 麒麟佩

  娇儿挠挠头:“就是想让你看看,我做的好不好。”

  钱掌柜一副退休老人的架势,抱着杯乳茶喝的津津有味,看向女儿的目光里,满是骄傲和自豪。

  潇潇不吝夸赞,给钱娇儿竖起大拇指,还亲自动手,教她做了杯新品,这可把娇儿激动坏了。

  安抚好粉丝,潇潇才说出今天的来意:“其实今日,我是来找钱掌柜的。”

  钱掌柜满头雾水:“我?”

  潇潇拿出那张当票:“实不相瞒,我想问问钱掌柜会不会还记得这个。”

  看到当票上铺子的名号,钱掌柜面上划过一丝怀念,但当他看清当票上的东西,他一时有些怔愣。

  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后,他终于在因为年久泛黄而看不清本来模样的当票上辨认出了玉佩的拓印。

  “这是……”

  说实话,潇潇对这东西能不能找到,并不抱太大希望,所以这会儿已经做好了无功而返的心理准备,谁知钱掌柜却说:“这不是那块麒麟佩嘛。”

  潇潇是完全没法从这残缺的拓印上看出麒麟的影子,所以她很诧异:“钱掌柜好记性。”

  钱掌柜挠挠头:“倒也没那么好,我会记得这东西,主要是因为……”

  忙不迭要给潇潇送吃送喝的钱娇儿凑过来一看:“哎?这不是爹你给我准备的嫁妆吗?”

  钱掌柜瞪一眼这让他骄傲又让他无奈的闺女:“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蹦!”

  潇潇:……

  钱掌柜告诉她:“宁姑娘对我家有恩,我也不瞒你。其实我那铺子里东西那么多,又过去这许多年,我怎么也不可能样样都记得清楚,但这玉佩拿到手后,我找人估过价,这玉质难得,保守价值七八百两。”

  潇潇问:“那您怎么没卖了啊?”

  钱掌柜有些不好意思:“实话说,这东西被当时我恰好不在,伙计没多想,直接就收了,后来我问,听说当时来卖东西的只是个普通人,怎么也不像是能拥有这般好东西的人家,我想着没准来路不正,生怕惹麻烦,哪敢往外出。”

  “虽然后来时日久了还是风平浪静,我各处打听也没听说哪个大户人家丢东西,原主人又一直没来赎走,想着家里正好缺个传家宝,就……就自个儿留下了。”

  再后来,眼见娇儿慢慢长大,他寻思着给女儿一件傍身的东西,这东西最好方便收藏又不打眼,但是值钱,这么一考量,还有比那麒麟佩更合适的吗?所以这东西就顺理成章成了娇儿的嫁妆。

  事关自己的身世,潇潇也就直接开了口:“钱叔,我就与您直说了,当年来卖玉佩的,是我爷爷,但这东西是他从我家抢走的,而且它对我很重要。”

  话还没说完,方才离开的钱娇儿就已经又风风火火跑了回来,手上还拿了个木盒:“潇潇姐,您说的是这个吗?”

  钱掌柜也将盒子推向潇潇,二人并无任何勉强之色,潇潇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朝钱掌柜父女恭敬弯腰:“多谢二位。”

  当然,东西要拿,却不能白拿,潇潇按照市价,硬塞给钱掌柜八百两银票,而后才肯收回玉佩,钱掌柜推辞不过,只好接过,只是又提醒潇潇一句:“当初我找人估价时听那师傅说,这东西有很大可能来自京城。”

  潇潇将这事记在心里,回家后更是拿着玉佩端详许久。

  这就是能揭开她身份秘密的东西了吗?

  有机会的话,她是不是应该去一趟京城?

  她怀疑自己的嘴开了光,要不怎么能想啥有啥,去京城的念头才没转过几道弯,沈县令就找了过来。

  “陛下要见种稻之人,你们家让谁去比较好?”

  宁丰年和宋氏是不行的,首先他俩心理素质不过关,光是想想就已经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几乎晕厥,宁安回也是不行的,他太跳脱,贵人面前,哪怕久经官场都得小心说话,他这样容易闯祸。

  这样看来,能去御前的就只有潇潇和宁安生两人,但这就又有件尴尬的事情,八月宁安生要参加院试,考秀才。

  院试三年两次,去年才开过一回,所以错过这一次,他就要再等两年。

  潇潇没有分毫犹豫:“我去。”

  家人都不放心,宁安生也说他才疏学浅还需再沉淀两年,潇潇叹口气:“大哥,你说这话,就不怕陆院长拿着戒尺来抽你吗?”

  在宁安生自己不懈的努力和潇潇作弊器帮助下,他的学识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展现出来的天分之高令陆院长叹为观止,深深觉得陈庸走后,书院里根本无人能胜任他的老师,所以一撸袖子,亲自上阵。

  因此现在,宁安生已经成了沈县令和陈大人的小师弟,令其他学子羡慕不已。

  沈县令其实也不赞成小师弟荒废两年,他早时被老宅拖累已是不易,好不容易将丢失的那些年补回来,若再耽搁,着实叫人痛心。

  但这毕竟是宁家的事,他不好插口。

  潇潇看着各人面色,不得已还是将玉佩拿了出来。

  “有沈大人同行,还有云弎大哥和另外几位护卫大哥保护,爹娘哥哥不必担心我的安全,我这么聪明,心态又好,即便见了圣上,定也会谨言慎行不出错,再者,当年我身上的这枚玉佩,也出自京城,我想去看看。”

  此言一出,大家都不再劝,只是入夜后,潇潇经过爹娘门前时见他们烛火未灭,她是没有偷听别人说话的癖好的,但空间升级后她听力太好了。

  “秋娘,你说潇潇这一去,我们还能见到她吗?”

  “便是真的不回来,难不成因为咱们不舍,就要断了她和家人的羁绊不成?”

  宁丰年叹着气:“那自然不成,潇潇这般招人疼,她亲爹娘该多想她。只要她爹娘不是盗匪,我自然也希望她和家人团圆。”

  “潇潇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即便今后她找到亲生父母,咱们也还把她当宁家女儿就好。”

  潇潇放轻脚步,缓缓离开。

  若她的亲生父母早已忘了她,她只当自己是个过客就好,也不必强行相认,若是她找到亲生父母,且对方也一直在思念寻找她,届时也不过只是多了些亲人而已,宁家永远都是她的家,宁家人也永远都是她的家人。

  她知道就算再说许多遍不会失去她,爹娘也还是会担心,所以收拾妥当之后,她拥抱了爹娘,并告诉他们:“等我给你们带京城的特产。”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进京

  沈县令赴任没多久,按说是不太方便长时间离开的,但新稻种关系重大,皇帝觉得必须见他一面。

  潇潇是不担心什么的,稻种怎么回事,她最门清,而沈县令在写折子时也特意说明并不清楚下一茬水稻会不会还有高产特性,并未给自己挖坑。

  京城来使也知道这二人是去领赏的,所以对他们还算客气。

  当然,这份客气在对着沈县令和对着潇潇的时候,还是有些不同的。

  沈县令是大儒陆沉的徒弟,又是目前大夏史上最年轻的状元郎,前途无量,谁也不会想不开去得罪他,而宁潇潇只是农家女,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

  不过越是和他们同行,使臣们就越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按说没见识的农户得知要上京,应该惶然不安,激动不已,可这位宁姑娘该吃吃该喝喝,偶尔还拔个草挖个苗,玩一玩再扔掉,沿途就像是在游山玩水,一点儿也看不出紧张,有时候甚至比沈县令还淡定。

  更让他们纳闷的是,沈县令出身好,夫人家也富有,他花钱大手大脚就算了,怎么这位宁姑娘比起沈大人,似乎不遑多让?

  但凡路上瞧见什么有趣的东西都要买,像是压根没考虑过价钱。

  她若是光买些女娃的玩意儿就算了,这一路走来,她买的最多的东西居然是书。

  使臣不解,问过县令才知道这小姑娘家有个正在读书的哥哥,而且居然也是陆大儒的弟子,顿时对她也多了几分重视。

  潇潇对此全然不察,走出夕江县的她宛如发现新大陆,那些吃的喝的没法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屯,她就尽可能多吃,吃完去猜测做法,猜不出来的,就算再好吃也绝不让空间使用食材鉴定。

  她这个人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别人的方子都是人家努力研究出来的,她要是开挂,和剽窃有什么区别?

  即便是她用舌头尝出来配方的那些,她也绝不会拿来商用或者告知旁人,最多嘴馋的时候自己做来解馋。

  由于她想吃的东西太多,偏偏肚子的空间有限,她就将各种食物和点心分于周围人,这举动看似寻常,却让同行的护卫们对她感官大好,沿路都热心地同她说些风土人情。

  潇潇投桃报李,在某次半路休息时小试牛刀给大家做了头烤全羊,那孜然味香飘百里,引来不少路人驻足。

  潇潇也不认生,大大方方介绍:“这是我们夕江县最近新研究出来的吃法,如今不少人都好这一口,还有小夕河里捞到的青虾,肉嫩黄鲜,比河虾带劲。”

  她还很好客地切出一些让路人尝尝。

  吃过的都赞不绝口,还纷纷表示有机会定要去夕江县看看。

  潇潇便又道:“若是不便远行,也可以去离家近的地方找李家的铺子,买现成的调料自己在家做。”

  云弎对未来女主子这走到哪儿就把生意做到哪儿的本事大为惊叹,带着钦佩之情和对云尔及其他兄弟的愧疚香喷喷吃了大半个羊腿。

  人与人之间的交情往往都是在一顿饭中建立,如果一顿不够,那就两顿。

  反正到京城时候,随行的护卫们早对潇潇没了距离感,一口一个“宁妹子”“宁丫头”熟络的很,而那位负责宣旨的使臣,则悄悄指点了一些圣上的喜好。

  什么话能说,什么话提都不能提,陛下对那稻种是个什么态度,最想知道什么,都让潇潇和沈县令听了个明白。

  原先沈县令其实和宁家人一样担心潇潇年纪小,由她面见陛下会有些不妥,但现在,啊,真香。

  京城的城门比起夕江县,那是高了不知多少倍,使臣充满自豪地看向潇潇,原以为能从她脸上看到震惊失语之色——就像那许许多多头回来京城的人一样,谁曾想,她也只是用手遮着阳光,赞赏地说了句:“哇,好高,好威风。”

  语气是那么回事,但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儿。

  使臣放弃思考,带着十二万分的郑重,加快速度往皇城走去。

  潇潇不是瞧不上京城那巍峨的城门,只是她既见过现代的高楼大厦,也走过雄壮威武的万里长城,方才一叹,已经很给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