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的神医福妻 第143章

作者:惜妍 标签: 穿越重生

  沈天厉皱了皱眉头,不亏是兄妹,都如苍蝇一般惹人厌!

  他今天必须把庞鹊快点打发了,不然,让媳妇儿看见了,还以为他沾花惹草呢!

  却没有想到,今天除了庞鹊,还有其他人。

  纳兰月凝走近了才发现,沈天厉比她看到的还要高大,皮肤虽然黝黑,可是她知道,一个猎户不是在山上跑,就是在土地里转,不晒黑才怪,只要多在屋子里待着,慢慢变白,一定会更加的隽秀逼人。

  “沈天厉,这是我表姐,纳兰月凝。纳兰家你听说过吧,天下第一皇商,而且我表姐的姑姑还是皇妃!”庞鹊抬着下巴高傲的说道。

  纳兰月凝虽然不悦庞鹊这傻子把自己的身份都透露出来,可看到沈天厉面无表情完全不震惊的时候,不仅没有恼怒,反而更加欣赏沈天厉了。

  毕竟还没有哪位公子听了她的身份之后,不变色的。

  纳兰月凝向前走了一步,规规矩矩的福了福,带着得体的微笑,叫道:“沈公子!”

  沈天厉知道纳兰月凝,他调查过纳兰承泽,根据钢叔给他的情报,这女子应该是纳兰承泽同父异母的妹妹,庞洮名义上的表妹。庞家的养女,也就是庞洮的小姑,现在是纳兰承泽的继母,庞洮能够在邺荣县横着走,就是靠纳兰家的关系。

  所以,他对纳兰家仅存的一点好感都没有,冷淡的问道:“不知道纳兰小姐有何事?”

  “沈公子气质轩昂,聪慧绝伦,在庆骅镇这个小地方着实委屈了公子,我家同博传学院有些关系,若是公子愿意,可以去博传学院读书。”

  博传学院是大昌国最为有名气的学院,是个学子,都想去博传学院就读,她相信,自己抛出这个橄榄枝,沈天厉一定会接的。

  而且到了邵丽府,就是自己的地盘了,她要是想见沈天厉,也方便很多。

  “多谢纳兰小姐抬爱,不过我觉得庆骅镇挺好的!纳兰小姐若是没有其他的事,我就告辞了!”沈天厉说完,就准备离开。

  纳兰月凝没有想到沈天厉居然会拒绝,向前一步说道:“沈天厉,你可知道,博传学院是凌家所创,里面不仅有凌家时代的著作,还有许多凌凡大儒的著作。多少学子做梦都想要去博传学院,沈天厉,这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你要好好把握呀!”说完,看了沈天彦一眼,微微抬着下巴说道:“你要你愿意,你弟弟也是可以去的。”

  柳叶走出家门,就看到胡同口站着几人,她一眼就认出小相公和小叔子。

  她听说小相公在镇上很受欢迎,镇上不少女子借着接兄长,到学馆门口看沈天厉,可是怎么都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追到家里来了!

  走向前,听到对方说让沈天厉去博传学院,瞬间全身都防御起来,疾步走过去,挽着小相公的胳膊,笑着说道:“多谢这位小姐的好意,如果他们自己有本事,自然回去考试,如果没有,他们学业不精,即便到了博传学院,也脸上无光。而且,我相公是有家室的人了,两位小姐一看就知道出身不凡,很着重脸面。虽然这脸面也可大可小,可厚可薄,甚至可有可无,不过还望两个小姐慎重选择,别学那些不知礼义廉耻的人。”

  “就是,我以后自己会考试博传学院的,不用你介绍。你们赶紧走吧!”沈天彦向前一步,厌恶的说道。

  当着嫂子的面勾引大哥,真是可耻!

  纳兰月凝听到柳叶不仅宣誓主权,还骂自己不要脸,不知廉耻,俏脸涨的绯红,正准备发怒,突然嘴角一抿,满是同情的看着沈天厉说道:“我自然不同一个傻子一般见识。可怜沈公子仪表堂堂,本来有无限前景,却被一个无知的女人当误了。沈公子,你若愿意去博传学院,可以随时去春风楼带信,或者去庞家,我随时恭候你。告辞!”

  看到那女子离开了,柳叶看了沈天厉一眼,松开他的手臂向家里走去。

  沈天厉急忙跟上,笑着问道:“媳妇儿,你怎么在家?”

  柳叶斜视了他一眼,嘴里含着酸,“我要不在家,还不知道沈公子如此吸引人,都追到家里来了呢!”

  沈天厉看了沈天彦一眼,沈天彦却当作没有看到,慢悠悠的走着,甚至还煽风点火的说道:“大嫂,那个庞鹊总是在学馆门口等大哥,这个纳兰月凝倒是今天才来的,不过比庞鹊更不要脸,开口那意思就是仰慕大哥,让大哥去博传学院去。”

  看到媳妇儿的眼刀飘过来,沈天厉冷声说道:“沈天彦,先生今日布置的任务你可完成了?”

  “是呀,我在学馆就完成了。先生还夸我聪明呢!”沈天彦得意洋洋的说道。

  “既然如此,那正好,我过会儿抽查你的功夫练的怎么样了?”

  一听大哥抽查他的功夫,沈天彦瞬间不高兴了,明明他这么努力了,白师兄还说,他年级小,练的更快,可为什么大哥现在比他厉害很多,还吊打他!

  现在大哥的语气好凶呀,肯定过会儿虐他,他还是赶快回去的好。

  “不用了大哥,我才想起来,先生让我写的大字我还没有写完呢。我还要去写大字。”

  看到沈天彦一溜烟的跑了,沈天厉这才拉着柳叶的手,将她拉到怀里,认真的看着她说道:“媳妇儿,你要相信我!”

  柳叶自然相信沈天厉,可是看到那些女子围绕在小相公的身边,忍不住生气。

  现在小相公已经黑了,可是还招蜂引蝶,以后去了邵丽府,那里人杰地灵,专出美女,如果有人像庞鹊一样不知廉耻,她岂不是要天天掉在醋缸里?

  不行,小相公要再丑一点,才安全!

  沈天厉见柳叶看着他,却一句话不说,心中七上八下的,却同时有种无力感,媳妇儿居然这么不相信他,他该如何是好?

  要不要把脸划花了?

  不行,媳妇儿可是最看重自己这张脸的!

  “媳妇儿,你要……”

  “我相信你!”柳叶突然打断沈天厉的话,拉着他一边往家里走一边说道:“后天就是端午节,明天你们是不是沐休?我们回村里吧!给大家带回去些糯米和红枣,让大家也些包粽子吃。”

  沈天厉听媳妇儿这么说,点点头,嘴角带着笑意:“好,听媳妇儿的!”

  只要媳妇儿相信他,什么都好!

第248章 端午节

  第二天,沈天厉和柳叶买了不少的糯米回村里,村里人已经有人开始割麦子。

  今年的天气还算是好,前面雨水充足,后面雨水有些欠缺,不过,麦子依然不错,让大家一个个谈着庄家满是笑脸。

  看到柳叶和沈天厉回来了,纷纷直起腰同他们打招呼。

  李子安也在地里割麦子,看到沈天厉柳叶回来,从地里走出来,笑着问道:“天厉,叶儿,你们怎么回来了?是不是也回来割麦子?”

  沈老四卖给沈天厉家的地,是收了麦才能种的,可是沈永康的地是带着麦子的。

  “伯,明天不是端午节了,我给大家送回来些糯米,过会儿再去山上采些槲hu叶回来,让大家明天过个好端午。”沈天厉说道。

  “怪不得大家这两天盼着你们回来,要是知道还有这等好事,一定更开心。”张氏笑着说道。

  “行,你家的地就放心好了,等回头大伙抽个时间没多久就割了。”李子安笑着说道。

  “不用,伯,等后天我们就回来,我们自己割。”柳叶笑着说道。

  记忆力,农忙的时候最常下雨,大家都趁着天好赶紧把麦子割了,然后晾干,用牛拉着石磙不断的在上面碾麦子,把麦粒从麦壳中出来。

  所以,柳叶和沈天厉自然不会麻烦大家的。

  “不用,不用,天厉还要读书,你还要看病。就交给我们吧!”一旁的张氏也说道。

  “伯娘,天厉他们放假了,整天读书偶尔劳作还能够锻炼身体呢?我们先回去了!”柳叶笑着说道。

  李子安点点头,继续会地里割麦子,打算把自家这一块割完了,就去把天厉家的麦子割了,省得夫妻两个再回来。

  沈天厉和柳叶上山不仅摘了不少的槲叶,还有艾草,同时还打了一头野猪。

  知道村里人忙,自己家杀了猪,趁着中午让大家过来买,依然五个铜板一斤肉,并且再送大家一碗糯米和一些槲叶。

  等村里都买完了肉,就带着剩下的肉回来镇上。

  一家人坐在一起包粽子。

  用槲叶包的粽子很是好吃,不过要煮好后,放一晚上,才更入味。

  第二天夫妻两人早早出了房间,就闻到院子里淡淡的艾草味道,只见每个房门上插着艾草蒜,今天秋菊等人也起得很早,大家约好了一起去河边洗脸。

  传闻,月宫嫦娥夜间将杵的药洒入井河中,用此水洗脸煮饭可治百病,辟邪驱毒。

  柳叶虽然不信,可也陪着大家体验了一把,此刻,星辰还未退完,已经有老老少少相继来到江边,认认真真地洗漱着,满脸的虔诚与喜悦。

  柳叶一家在河边洗好脸,回去开始练剑的练剑,看书的看书,做饭的做饭。

  端午节也很丰盛,早上有粽子,鸡蛋还有大蒜。

  虽然知道大蒜败毒,可是每个端午节吃白水煮的大蒜,都有种还不如喝中药的感觉。

  可是一家人都热情,一个个地向柳叶的碗中放大蒜。

  沈天厉看到媳妇儿嘴角的笑容都僵硬了,一种欲哭无泪的样子,抬起筷子将她碗中几个大蒜都夹到自己碗中,说道:“叶儿过会儿还要去医馆,就不要吃那么多了。有味!”

  他这么一说,大家也不劝了!

  柳叶感激的看了一眼沈天厉,吃过早饭,去看了看孔茂瑛母子,就去了医馆。

  今天过节,医馆并没有多少病人,大多过来买些雄黄或者艾草之类的。

  柳叶却没有闲着,教黎药香怎么把脉,并让她把店里的人所有的脉象都摸一遍,然后再同她说各个阶段的脉象有何不同。

  一天一晃而过,柳叶让黎药香暂时跟着杜大夫,她则请了假,带着沈天厉沈天彦和柳铭,白煦晞和孙亮回翠山村割麦子。

  到了翠山村,发现村民把沈天厉家的麦子割的差不多了,柳叶感激的谢了大家,然后带着一帮帅哥开始割麦子。

  白煦晞虽然以前没有割过麦子,可是割采药还是会的,简单一学,就说道:“天厉,师妹,不如我们比赛怎么样?”

  “好呀,好呀,我们比赛,我最会割麦子了。”沈天彦笑着说道。

  “好,不许用内力。单独用手法,看谁最快!”柳叶笑着说道。

  只有孙亮最惨,他一没有内力,二没割过麦子,大家都割完了,他还在后面奋斗着。

  不过,还好,小师姑丈有良心,帮他把麦子割完了。

  沈天厉家的院子大,众人将麦子都堆在院子里,沈天厉咬了咬麦子,已经能够用石磙碾了,可是翠山村就这么一个石磙,大家要轮着用,还不如自己用木铲拍。

  柳叶想了想说道:“不如我们自己碾吧!我们比脚法,看谁的脚法快,碾麦子最快。先说好,要是把麦子碾碎了,就是输。输了的人,晚上回镇上,罚他背着孙亮回去。”

  “大嫂,不公平,肯定是我脚法最慢。”沈天彦堵着嘴说道。

  那他岂不是要背孙亮哥哥了?

  “小彦,碾麦子脚法快慢没有关系,要看用内功的力度,要是重了,麦子容易碎,而相对来说,小彦和铭铭的内力浅,还最不容易碾碎呢!”

  沈天彦听嫂子一说,就开心了。

  而且嫂子给他堆的麦子也最少,嫂子果然最喜欢他了。

  白煦晞没有想到内功高还有弊处了,他却不相信,结果他的麦秆弄走之后,麦粒碎的居然是最多的。

  “哈哈哈,白师兄,看来你要背亮哥哥回去了!你看你,麦子碎的最多!”

  白煦晞满脸的无奈,对上众人的眼神,笑着说道:“你们放心,下次,我保证一粒麦子也不会碎。”

  可惜说的轻巧,白煦晞发现,做起来却不容易,内力用大了会把麦子碾碎,小了麦子不出壳,他果然还没有小彦和柳铭做的好。

  应该说,除了用木铲打麦子的孙亮,其他人都没有两人做的好。

  即便也是沈天厉也碾碎了不少麦子,可是人家很快就找到了技巧和力量,也只有他碾的最差。

  不过,半天的时间,四亩地的麦子总算被他们碾完了。

  趁着天没黑,他们把麦子装好,准备带到镇上晾上,也不用每天会翠山村。

  回去的路上,白煦晞要背孙亮,吓得他急忙跑开了。

  白煦晞干脆背着沈天彦跑了起来,慢慢的,白煦晞用上了内力,所以,远远的,就能够听到沈天彦兴奋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