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灵书
微生瑶只好作罢。
微生珏牵着微生瑶走了。微生瑶不甘心,哄微生珏离开后,自己悄然折返,钻进狗洞。
桑遥毫不犹豫跟着钻进了狗洞。
微生瑶捡着地上的石块,用裙摆兜着,嘴里念念有词:“都怪你这个臭妖怪,害我被哥哥责骂,砸死你,砸死你。”
原书里提过,钟情被困微生世家时,确实遭受过微生瑶的欺凌。微生瑶曾将石头扔进井里,将他砸得头破血流。
这个熊孩子。
摆明了是找死。
桑遥出现在微生瑶身后,一记掌风落下,打昏了微生瑶。
她趟过杂草丛生的荒地,找到了里提到过的,封印着钟情和青萝公主的那口井。钟情原名微生岚,从姓氏可以看出,他与微生世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微生珏是微生世家的大公子,微生瑶身为养女,被尊称一声三小姐,这代表着,微生世家还有一位二主子。
钟情就是微生世家那位从未摆到明面上的二公子,微生珏同父异母的弟弟。在微生世家的族谱里,他出生不足三日就夭折了,微生翊怜惜这个孩子,特许他的名字记入族谱。
青萝公主是妖族的公主,也是他的母亲。
人族与妖族决裂已久,早已禁止通婚,微生翊身为微生世家的家主,自然不能娶一位妖族的公主。他对青萝公主,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
人族有灵骨,妖族妖力强盛,各有优势,曾有两族结合的血脉,集两族优势,号称第一灵术师。微生翊为得到天底下最强大的容器,欺骗了青萝公主。
他带青萝公主回家,替她改名换姓,结合生下半妖,取名微生岚。
微生岚出生的第三日,微生翊撕开伪装,露出真面目。他将母子俩封印在一口枯井里,对外宣称二公子夭折,二夫人亦伤心过度,吐血而死。
微生岚从出生起,就被关在这口井里。半妖的躯体,是天底下最好的容器,微生翊用猎来的妖怪内丹,饲养着他,暗地里修炼一种夺舍的邪术,等待时机,夺取钟情的身体。
微生翊贪心不足,给微生岚喂食的内丹等级越来越高,为免微生岚承受不住爆体而亡,微生岚十岁那年,青萝公主竭尽全力,用自身的全部修为,封住他这些年吞噬的妖力,破开古井的禁制,将他送出微生世家。
那一战,微生世家损失惨重,微生珏的母亲——微生翊的正室妻子,被青萝公主误伤,重伤不治身亡。
微生岚昏倒在逃亡的路上,被大他四岁的叶菱歌捡了回去,从此以后,正式更名为钟情,跟在叶氏父女身后习武。
书上说,钟情离开枯井前,一直以内丹为食,饿了,就吸收日月精华和风霜雨露。井口不远处,生着一棵橘子树,井底的小半妖听母亲说起橘子的味道,早已垂涎三尺。
每年九月份,他坐在井下,对着明月祈祷,今年能有成熟的橘子掉进井里。
后来,他终于得偿所愿。
那颗被狂风卷进井底的橘子,尚未完全成熟,青黄的颜色,酸涩的滋味,仿佛他毕生的缩影。
桑遥停在橘子树下。钟情的梦里,正是橘子成熟的时节。她摘下一颗黄橙橙的橘子,指甲用力掐了下,酸甜的香气瞬间弥漫到空气里。
她握住那颗橘子,走到井边,向下张望。
井里黑黝黝的,没有她想找的少年。
他一定是躲起来了。
桑遥把橘子扔了下去。
桑遥走后,一道小小的身影出现在井底,捡起那颗橘子,眼中露出惊喜。不过一息的功夫,惊喜转换为疑惑——
今日晴空万里,并无狂风大作,这颗橘子是怎么掉下来的?
*
这个时候的叶菱歌,还在方寸山。
桑遥决定去方寸山找叶菱歌。
方寸山距离微生世家几千里,虽说是梦境,这场梦的主人不是桑遥,桑遥没办法控制梦境,瞬移到方寸山。还好储物囊跟着她一起进入梦境,她花钱雇了辆马车。
一路走走停停,抵达方寸山这日,她身上的钱大半花在吃穿住行,已所剩无几,光鲜亮丽变作满身的风尘仆仆。
桑遥呼出一口气。
山名为方寸山,并非真的是方寸之地,只见群山巍峨,玉带环绕。原文写过,最高的那座山峰,便是叶氏父女隐居的地方。
桑遥认命地开始爬山。
两个时辰后,桑遥热汗淋漓兼饥肠辘辘,累得直不起腰。她找了条小溪,蹲在水边洗脸,顺便看看附近有没有野果子充饥。
林中响起脚步声。
桑遥赶忙藏到一块青石后。
率先走出来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小姑娘容貌清丽,身材窈窕,明明是个女儿身,却做男子打扮。她的手里捧着一大束凤仙花,干净的面孔上扬起明快的笑容,鞋尖踏过柔软的青草地,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是少女时代的叶菱歌。
她未有异样,说明钟情还没有找到她,实施自己的计划。
桑遥眼睛一亮,正打算现身。叶菱歌冲她身后招了招手,唤道:“师弟。”
桑遥伸出的右脚快速缩了回去,像个鹌鹑似的缩着不动。
钟情从桑遥藏身的另一侧走过,停在叶菱歌面前,人畜无害地唤了声:“师姐。”
少年身量与叶菱歌差不多高,桑遥记得,梦境外的钟情比叶菱歌高一个头。
不对劲。
她警惕地注视着少年的背影,少年罕见的穿着件纯白的袍子,腰身束起,袖口收紧,头发挽成高马尾,发尖垂至腰侧。骨骼比桑遥认识的钟情纤瘦许多,嗓音也略微稚嫩。
这时叶菱歌十七岁,此时的钟情,应当只有十三岁。
十三岁的少年,他的年纪是符合的。
也就是说,眼前这个钟情,不是进入梦境的钟情,他是叶菱歌幻境里制造出来的假象。毕竟幻象是依据叶菱歌认识的钟情造出来的,他的相貌性格,与真正的钟情别无二致。
“师姐,这是?”
“这叫凤仙花,可以染指甲。书上说,‘初染色淡,连染三五次,其色若胭脂’。我没用过胭脂,想来是极好看的。”叶菱歌眼中满是向往的神情。
叶菱歌从小被当做男孩子教导,到底还是个小姑娘,今日在书上看到这句话,按捺不住想要试一试。
两人去山下的小木屋,取了些明矾,照着书上所教的法子,鼓捣起来。
桑遥小心藏好自己的行迹,暗中跟随。
叶菱歌梦里的钟情再天真无邪,也改变不了他是个一肚子野心的大反派的事实。
钟情本就对她敌意颇深,更别提这个素不相识只有十三岁的少年了。
她要静观其变,等待时机。
第27章
叶菱歌染指甲的事,第二天练武时被叶父发现了。叶父对她教导严厉,当即便沉下脸来:“你指甲怎么了?”
方染过一遍,颜色素淡,泛着些许殷红。
叶菱歌将手缩回袖中,慌张道:“昨日浣衣时,有件衣服掉色,不慎染上了。”
“说谎!”叶父勃然大怒,“菱歌,你什么时候学会骗人了。你当为父不知道这是什么,你母亲当初用的就是这个法子,那些花还是为父替她采回来的。”
叶菱歌自知有错,不敢再反驳。
“跪在这里好好反省,什么时候长教训了,什么时候再起来。”叶父拂袖离开。
叶菱歌垂下脖颈,红着眼睛,凝视着地上一窝正在搬家的蚂蚁,背影挺得笔直,倔强又孤傲。
叶氏父女的关系一向不大好,叶父对叶菱歌责骂多于关怀,叶菱歌印象里的父亲,永远都是严肃着脸。记忆最深刻的那次,叶菱歌与人起了争执,是对方的错,叶父却不问青红皂白,直接一耳光甩了过来。
那一巴掌,打碎了叶菱歌对父亲的所有期待。
难道困住叶菱歌的心魔,是她的父亲?
这好办。
要么,改善他们父女的关系,让他们重归于好;要么,刺杀叶父,强行破除幻境。
桑遥心里琢磨着哪个法子更省事些。
忽而天色阴沉,狂风四起,不多时,噼里啪啦下起了雨。
叶菱歌头顶罩上一把青色的伞。
她顺着伞柄往上望去。
少年眉眼氤氲着水汽,冷白的面孔愈发艳丽,唇角弧线绷直:“师姐,起来吧。”
叶菱歌摇头:“是我错了,我不该辜负父亲的教诲,贪图这些身外之物。”
雨珠在地面上砸出无数个小坑,哗啦啦的雨声,吞没周遭的嘈杂。
钟情沉默地撑着伞,扬起的衣摆,沾上一缕水痕。
大雨过后,叶父出现在廊下,冷着脸吩咐叶菱歌回屋。
叶菱歌淋了雨,当晚发起高烧。
桑遥趴在窗外。
钟情喂叶菱歌喝了药。
那药苦得叶菱歌眉头拧了下。她指甲上的颜色已被洗去,看着自己的双手,眼底是明显的失落。
“师姐,伸手。”
叶菱歌不明所以,听话得摊开掌心。
手中一沉,视线里多了把桃木做的梳子,雕着盛开的桃花,做工肉眼可见的精致。
叶菱歌惊喜道:“这是给我的?”
“你的生辰贺礼。”
五日后,是叶菱歌的生辰。这把梳子是钟情亲手所做,姑娘家天生就对这些没有抵抗力,没了凤仙花染出来的胭脂色泽,有了这把桃木梳,正好弥补叶菱歌的缺憾。
“藏好,别让师父发现了。”少年唇角弯了弯。
“谢谢你,阿情,我很喜欢。”叶菱歌握住梳子,眼角湿润。
叶菱歌还没用晚膳,钟情在厨房熬了粥,还蒸了马蹄糕。
一日三餐,桑遥都是沾的叶菱歌的光,钟情不止烤鱼拿手,做些家常小食更是在行。
钟情盛好粥,把马蹄糕装盘,吹灭烛火,拎着食盒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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