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蒿里茫茫
而且吕姁总觉得,魏续不会当真对她下手。
他的刀有些颤,激动时臂膀会用力,但很快又会放下她,担心她喘不过气。
她因此几乎觉得这一劫是能安然度过的。
但现在吕姁意识到,她大错特错了。
吕布被踢了第三脚,倒在地上时,眼睛里进了些尘土。
地面已经越来越热了,灰尘与热气一起从荒草间蒸腾起来,迷了他的眼。
就在他的眼睛流出眼泪,想要冲洗掉尘灰时,对面忽然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有女人撕心裂肺地叫了起来!
当吕布抬起头时,魏续已经松开了手。
他不仅松开了手,甚至是惊怵地,恐惧地在向后退!
“阿姁!”魏续的嗓子变了一个调,“阿姁!”
那个穿着罗裙的女郎胸口上插着一把短刃,她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却似乎还要继续用力往里推。
她今日是穿了一条粉色罗裙出门的,因而胸口处一股一股往外涌的鲜血便格外显眼。
“我为人子,不能亲见父亲受辱……”
“他哪里是你父!”魏续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他怎么配当你的父亲!”
他的话并没有说完。
甚至不待吕布下令,陷阵营的士兵便一拥而上了!
时间变得混乱起来。
画面、声音、气味,都变得混乱起来,它们扭曲着,折叠着,在阳光下变成了一个漩涡,将吕布卷了进去。
他挣扎着想爬出来,他身上根本没有什么伤,但他仍然只能手脚并用地爬过去,爬到他的女儿身边。
那怎么会是他女儿?
他哪里配有一个女儿呢?
她歪着头,嘴角噙着笑,很想同他说一句话似的那样望着他。
她就那样望着她的父亲,一动也不动,直到他抱她在怀里,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
第377章
这样的内讧,吕布并非第一次经历,只不过那一次他是胜者。
他原本就是并州刺史丁原最为倚重之人,掌握了并州军不提,又时时出入中军帐,跟随在丁原身边。
因此在他下定决心后,一切都十分顺利。
他要自己的本部兵马替换岗哨,把守各处,而他自己选择了一个黄昏时分,走进了丁原的帐篷。
如果说火烧孟津城并非他有意作恶,这一次应当也算不上,吕布漠然地想,过了那么多年再路过孟津时,那些断壁残垣还明晃晃地立在那里,那些穿过这座死城的风还在他的耳边轻柔低语,告诉他那些曾在火光中奔跑哭喊的百姓也想要血债血偿呢!
所以他杀了丁原,并且在之后又发动了几次清洗,将那些忠于丁原的昔日同袍一一斩杀,那些多半也是鲁直的并州汉子,甚至有他的同乡,他们愤愤不平,破口大骂,直到鲜血从营内流到营外,直到头颅被斩下,他们的眼睛还在瞪着呢!
在那之后,并州军被他收拾得很干净。
麾下的武将一直追随他,效忠他,为他勇猛作战,他们曾南征北战,也颠沛流离过,偶尔同袍间有几句口角纷争,多半一顿酒后也就释然了。
吕布从未想过这一次的反叛来的这么突然,声势又这样浩大。
那些士兵好像疯了。
陷阵营的士兵,魏续的本部兵马,吕布的骑兵,以及原本就未曾清剿干净的侯成宋宪的叛军,都搅在了一起。
吕布想起来年少时家中做过的一道菜,那其实也算不上一道菜,只是将前一天的剩菜都倒进锅里加了汤,等到汤开时,拿个长柄木勺伸进去使劲搅一搅,搅得所有菜都熟烂成了一锅,再往里加些面片,煮熟盛进陶碗里。
尤其是寒风刺骨的冬天,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落了肚,这一天不管读书也好,练武也罢,反正什么辛苦都可以丢到脑后。
他非大家子,因此吃着这样的饭菜长大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本来就不是很爱奢华享受的人。只不过后来他当上了将军,没人再敢给他做这样糊弄的膳食,他也不再进庖厨,自然渐渐就忘了。
但现在他将这点记忆忽然翻出来了。
那些人搅在了一起,没有章法,没有阵型,像是在打架,可是手里拎的不是木棒而是长刀。
他们就这样相互厮杀,杀得眼睛红了,嘴角沁出血沫,杀得那一张张脸上带着恶鬼一样的神情,浑然不像个人,可他们还在这样砍杀不休。
这片林间空地变成了他记忆里的那口汤锅。
有一只无形的长柄木勺正在这里用力地搅着,搅动空气,搅动战局,搅动他的脑子,让他无法思考,也无法呼吸。
他也必须起来战斗。
他必须丢下女儿的尸体,必须拿起武器,必须像他从昨夜开始反复多次那样,像一位盖世豪杰,像威震天下的名将一样去战斗。
他必须跳进这口汤锅里,同那只长柄木勺战斗。
吕布昏昏沉沉地爬起来,身边有亲兵在同他说些什么,他听不清,也不打算听清,哪些是叛军,哪些是忠于他的士兵,哪些是魏续和侯成宋宪的部曲,哪些是他的部曲,他一清二楚。
吕布最擅长的是马战,他的骑术冠绝天下,无人可敌,但论起步战,士兵中曾有窃窃私语,说温侯的剑术略逊陆廉一筹,那位有惊雷之剑的女将军才是天下第一的剑客。
但当这位温侯拿起两把手戟冲进混乱的旋涡中时,士兵们才惊觉——他也许步战只是天下第二,但也与凡夫俗子不可同日而语!
手戟比长剑略短,但在他手中灵活极了,有钩有刺,有啄有割,凡是被他的手戟碰到的叛军皆是非死即伤!
那些士兵脸上自然多了畏惧,不敢近前,觉得只有远些才能从吕布手中活下来——然而这东西除了用作短兵之外,还能掷出伤敌!
两只手戟先掷出一只,杀一人,上前两步若有人持长兵拦住,便再杀一人,待第三人上前时,他已将第一只手戟拔了出来,旁边又有人再递他一只手戟!
锬锬雄戟,清金练钢,这样不起眼的兵器到了他手中,硬生生杀得天地变色,血流成河,杀得溃败的士兵越来越多——
不错!吕布是杀不死的!可他也只有一个人,他也不曾下令围杀,他们何必要留在这里,血战到底呢?
侯成已经死了,宋宪也已经死了,至于魏续……魏续……他在哪里?
士兵渐渐地开始后退,渐渐有人开始逃跑,很快变成了无可挽救的溃败。
高顺赶到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到处都是血腥气,到处都是断肢残骸,到处都是慌不择路的并州人。
高顺本能地拔出环首刀,拎过盾牌,喝令士兵结阵向前,将魏续麾下的叛兵一一斩杀!
他这样下令时,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士兵也倒下了,于是这片混乱战场的尽处,“吕”字大旗下,那个身着金甲的将军也看到了他。
吕布手里握着一柄染尽鲜血,因此显得十分滑腻的手戟,因而不看周围那些守在他身边的士兵,光看他这幅形容也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恶战。
但令高顺感到讶异的是吕布的神情。
这样的恶战他们不是没经历过,但他们都活了下来。
每一次在退敌之后,吕布脸上总是有光的,他会桀骜不驯地大笑,会大声嚷嚷他的功绩与战果,会在见到他赶回来时,得意又豪气地拍一拍他的肩膀。
但这个手握短戟的吕布阴着脸望向他,好像在看一个陌生而有敌意的人。
高顺愕然。
他也赶了一夜的路,他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现下将军到底是怎么了?
吕布忽然将手里的短戟丢了出去,一屁股就坐在了几具尸体上。
那几具尸体的血还没有冷却,受了他这样的力,鲜血便涌得更急更凶,片刻间将他的胸甲与绑腿都洇湿了。
可是吕布好像根本没感觉到异样,他箕坐在尸山之上,笑着问了一句:
“还有你吗,高伯逊?”
高顺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这位沉默寡言的将军把长刀收了起来,令士兵阵型散开,自己走上前去。
“我来殿后,”他说道,“将军护送天子,继续前行吧。”
这支队伍在千难万险后,终于穿过城门,进入了濮阳。
两旁的百姓没有人敢抬起头,他们都将额头死死地贴进了泥土里,甚至浑身都为这荣耀而光辉的一幕而颤抖不已。
那架金根车比起刚出宫时,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可还有小黄门尽力地用自己的袍袖将它擦拭干净,因而在东郡百姓的眼里,它依旧是美轮美奂,恢弘庄严的,连同高坐其中的天下共主,都一样比太阳还要耀眼。
这些庶民是不敢抬头的,但两旁濮阳守军脸上的迷幻神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天子将这些神情收进眼里后,又将目光投向了旁边。
纪亭侯陆廉离他很近,目光一错不错地向前望去,专心骑在马上,拱卫御驾。
天子那颗因恐惧而变得冰冷的心悄悄动了一下。
后宫中那些妃嫔都是青春年少,而陆廉虽看不出年岁,但自离长安,征战至今,至少也有二十五六岁了,与他大不相称;
妃嫔之中,无论是武家出身的董氏女或吕氏女,还是皇后伏氏,都有着堪称美丽的好颜色,而陆廉不过中人之姿,相貌平平;
再继续想一想,那些妃嫔见到他时,总会羞怯又欣喜地用神情或是言辞来告诉他,她们多么渴求他的一瞥,陆廉初见他时,眼中却一丝波澜都不起。
陆廉并不爱他,更不渴求他的青睐。
天子将目光收回,重新看向前方时,心里这样默默地想,这位纪亭侯果然如传闻中那样,是个直率至极的人。
如果他依旧高坐在雒阳的宫殿中,如他的父祖一样,拥有一个强大的帝国,他可以微笑着同左右聊起她,赞叹她的战绩与传奇,并且按照朝廷对待武人那样,用爵位和官职换取她感激涕零和效死的忠心。
但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
吕布的并州军因为叛乱元气大伤。
伏完的南军多半也被调去了兖州。
他失去了皇后,失去了皇子,失去了吕氏女。
他身旁还有公卿,都是忠贞死节之人——但他们没有一兵一卒。
臧洪还有些守军,但不多。
张郃,高览、张邈……
天子重新将目光投向了陆廉,这一次她察觉到,并且转过头来,轻轻地问了一句。
“陛下?”
她大概是以为他口渴了,或是累了,因此用眼神询问他需不需要什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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