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向晚
为了不让汪氏起疑,来到南方的旌阳定居以后就没再频繁变动,汪氏日常总在内宅,便是出去了也会被人称作“郑夫人”。
离开故土之后,他们也不会主动说起汪氏身上的罪名,只说夫家遇害身亡,家产零落,这才来到外地。
郑鑫哄汪氏说起了个字叫做文举,为了尊重便只说郑文举,汪氏对这些读书人的讲究并不懂,郑鑫怎么说便怎么信,觉得“文举”含义更好,便改了称呼,却不知郑鑫分明是改了名字,户籍也改了。
时下虽是太平时节,但古代的户籍制度到底不像现代那样严格,加上没有照片指纹验证,更改起来,给了足够的钱也能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这些事情,郑鑫没有跟汪氏多说,只把管家的事情交给她,这一路过来,当初的钱早就花光了,郑鑫重新拿起画笔作画卖钱才足够家用。
如今安稳,便要做点儿能够长久稳定的生意。
但凡现代人看古代,总有很多可做的,肥皂、玻璃、□□,几乎可以算是最热门的三样了,然而细细想来,哪个都不是一蹴而就能够轻易牟利的,也不是他现在这种情况的好选择。
如何泯然于众不引人注意才是郑鑫最想要的,当然,前提条件是生活水准不能因此下降太多。
反复思量之后,郑鑫开了个成衣店,时下成衣店多是卖布,唯有那等大的有实力有名气的才能给那些大户人家的女眷量体裁衣。
便是如此也并非常事。主要还是布匹生意常有,郑鑫一路行来也知哪地出布,哪地出绢,哪地丝绸好,如今做起生意来,就是去跑一趟而已,并不费太多时间。
第279章
郑鑫的相貌更多遗传了董氏, 有着一张身为男子也可算做“美姿容”的脸, 便是这几年来回奔波也没让他多出什么“糙汉子”气息,反而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有些寻常读书人难及的斯文俊逸。
这般容貌多是读书人,商户贱事,能读书的谁也不会去经商, 所以锦绣布坊一开张, 郑鑫这个掌柜便得了一个“锦绣公子”的诨称,引得不少大姑娘小媳妇过来买布,仅为看看这人,回去的时候也会顺手扯走一块布。
因此带来的生意火爆是郑鑫完全没有想到的,他其实还准备了一些现代常有的促销手法, 结果全然没用到, 这也让他对这门长久生意多了些信心。
大铺面租着,琳琅满目的货品买来, 生意一开, 前期投入就掏空了郑鑫的存款, 如今也只能指望铺子生钱了, 不然还是要靠卖画。
如果可以, 郑鑫并不想用这样的手段赚钱, 这也可算是艺术家的通病,对于自己的著作之爱,或可用金钱标注其价值, 却更愿艺术无价, 除赠予不愿出售, 免得俗了艺术。
更何况是低卖。
郑鑫的画作并非名家手笔,便是有人赏识,也不可能因为其中画境给予等同名家的价格,如此这般,也不过是比其他画匠多得些钱而已,看着来钱快,其实也很让人痛心,如同珍珠等价沙石,让知道价格的人看了怎能不多感慨?
为此感慨几回的郑鑫生怕自己因此坏了爱画的心,损了最初的喜欢,宁愿不再作画,也不想再用此换钱。
相比之下,因为皮相好而生意好,几近卖脸却是郑鑫能够轻易接受的了。
如果一张脸就能做广告,还剩了请明星代言的钱,不用再找什么形象大使,岂不是便宜?
郑鑫这个掌柜做得很是称职,时下民风古旧,那些上门的姑娘也不敢多做什么,往往偷偷看他一眼,自己先红了脸,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便立马手足无措先扭了头。
这些生意招揽,自有郑鑫的小厮六顺来做,他跟素珍不同,素珍一到年龄就被郑鑫嫁出去了,她自有父母依靠,消了身契之后也是良民,又有多年丫鬟攒下来的钱,出去之后不说日子过得多好,至少衣食无忧。
六顺孤儿出身,若不是郑家他只能去当乞儿,跟了郑鑫之后又能学知识,又不用愁吃喝,这等好日子他是不肯离去的。
原主并不曾多么重视自己这个小厮,反而觉得他年龄小派不上什么用场,一直当做一个可有可无的跟班使唤。
郑鑫却不一样。孤儿出身无牵挂,年龄小又可培养,几年之内也不用担心婚娶之事,将来大可让他当这锦绣布坊的掌柜,而自己还如在郑家时候一般当个大少爷,过他的自在生活。
六顺也有着自己的小精明,自请姓了郑,大名就成了郑六顺,对郑家更多了一份归属感,情知大少爷的脾性不会常做这等抛头露面的生意人,便有了些野心,愈发上进,想要谋一个管事位置。
两人心思暗合,于这布坊而言,那真是一日好上一日,不过一个月就在县里站住了脚。
郑鑫又请了两个伙计,再带了六顺一个月,见他做事愈发熟络,便直接升他做了掌柜。
六顺喜出望外,他这等孤儿出身的便是卖身于人,想要得到重用也不容易,大户人家做事最讲究一个牵制。
汪氏能把邱氏提为姨娘,又听凭她管家,除了卖身契在手,还因为邱氏的父母兄弟都在她的手下,随便怎么拿捏都可。
六顺这等人就不一样了,一个人,无牵无挂,若是真的起了反心,又凭什么让他能够被制约?
卖身契不过是一张纸,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够保险,哪怕官府承认,谁又会大张旗鼓去官府追捕逃奴,那般做暴露出来的还是自家的无能,连个下人都管不好。
这些人情世故就是古代的潜规则,郑鑫早已熟知,然而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精神暗示一下六顺“忠心”实在是件不费力气的事情。
说起来,他比古代人更多一层不信,不相信任何人能对他的利益竭尽全力,也不相信任何人能够成为他的庇护。
拥有力量之后,就不会相信别人的善心,因为不需要,所以总觉得别有所图。
就好像小孩子长大之后就不会轻易相信大人的话,成为大人,才知道谎言是多么耳熟能详的日常,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他们再不能轻松分辨。
三个月后,六顺得到了一个消息。
郑鑫听到后沉默不语,董氏竟然也在这个小县城,这种巧合……
来之前没有任何人知道郑鑫会来此,而董氏在此已经过了五年,生生熬得人老珠黄,显然不可能是预先算计,这就真的是缘分了。
“不要声张,省得母亲知道烦恼,到底是咱们家出去的人,当年也算是嫁了的,你悄悄打听一下看看怎么回事,多照应一些。”
郑鑫是不准备和董氏来一个母子相认的,董氏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从贱籍的戏子混成正经的姨娘,还有了主家唯一的儿子,她可不是单纯的人。
为免多生事端,还是先不要互通消息为好,到底是生身之母,让人多照应着也就是了。
六顺却是个会来事儿的,时常把此事回禀一下。
董氏离了郑家之后的日子并不好过,与她有奸情的那位是戏班之中的武生,两人自入戏班便一起学习唱戏,登台之后更常有些暧昧暗生,后来董氏被迎做姨娘,两人才泪别。
那武生却是个痴情的,后来又找了来,得汪氏慈心,允了两人离去,郑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董氏带走许多钱财。
这般两人离开后做了夫妻也是真过了几天好日子的,奈何钱财用尽之后,便是贫贱夫妻百事哀了。
董氏已经不年轻,虽然多年姨娘做下来没吃什么苦,但要再唱戏却是上不了台了,那武生也是一样,他是摔伤鸡了腿,班主不想供养才被遗弃的,除了唱戏本事,他也不会别的,然瘸着腿又哪里唱得了武生?
两人生计日艰,董氏又不曾为他生子,也不知是哪个先起了意,两人竟是沦为暗、娼一样手段谋生。
便是这般也不长久,这对儿夫妻某次偷了一位客人钱财,被那客人带着人打了个半死,武生自此大病就去了,董氏痛哭一场也只能继续自己支应门户。
街面上的泼皮无赖哪里能够放过这等好机会,一个个轮流做夫妻,又照先前法子从董氏这里拿钱,这时候已经容不得董氏不做了。
六顺能够得知消息还是因了这帮泼皮缘故,他们想要用董氏勾搭大客户,总要给她置办一件好衣裳,又怕她跑了,不许她出门,只有请裁缝来了。
本地人哪里不知道他们的事,谁肯上门去,又不赚钱又肮腻,只锦绣布坊是外地的,好欺些。
六顺却是早就从伙计那里打听出来了,裁缝不肯一个去,六顺也怕出事就跟着一起去了。
这才见到董氏,他年龄小,当年在宅中也是见过董氏的,如今人虽老了,但模样未曾大变,一眼就认出来了。
回来禀报有了后事并不用说,董氏的事倒让六顺愈发坚定了忠心,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道理哪个不懂。
郑鑫没料到董氏竟然过得这么惨,只念着是生母就不容不救,不过是些泼皮无赖,敢这样对董氏就是因为她一介女流无所依靠而已。
安排府衙的人上门吓唬一下,又找个乞儿去认了个干娘,只凭认这么个干娘就能在锦绣布坊当伙计,也有大把的乞儿愿意去。
然后再通过月钱奖励等照顾一下她的生活。
乞儿往往比良民更油滑,也更有眼色,既然知道这机会是干娘给的,哪里好不多照应一下。
他以为这干娘是六顺的亲娘,只不知道什么缘故,大抵是亲娘与人私奔等丑事,儿子不愿养,又不忍看到她受苦什么的。
六顺倒是不知他这一番想法,看他做事也算伶俐,又会奉承那些客户,日渐重用,让那乞儿愈发坐实了猜想。
郑鑫把前事安排好了,看着那“碰瓷”上去的乞儿并没有被董氏所疑,两人过得还真像一对母子了,也没再关注。
到底是小县城,锦绣布坊只能勉强支出,想要更宽裕一些,便只能再开商铺。
这一年,锦绣布坊生意稳定,供货商也熟络了,不需要重新联络,郑鑫便在附近的羊城又开了一个锦绣布坊。
城里到底不比县城,郑鑫亲自去来往交际,没有拿出秀才的身份,还真有些不方便。
好在商贾为贱事,连商税都没有的情况下,只要找对衙门里能管事的小吏也就够依靠的了。
好巧不巧,这小吏也姓郑,郑鑫带了钱财去拜访,他人品出众,只看外貌就由不得人不高看一眼,再听家中只有寡母一人,郑吏心中一动,几句话就改了称呼,成了叔侄关系。
第280章
郑吏多年为小吏, 在衙门中也算是个积年老吏,自有自己的人脉实力,却深知官吏差别多大,他儿子三个, 没一个争气的,看到郑鑫却动了一个念头。
“我记得珠姐儿还没说人家?”
珠姐儿是郑吏亲妹的女儿,郑吏这个亲妹郑氏不争气, 给她寻了个读书人家,原是想要她给家中提些方便,但结果是她无子被休出家门,两家因此反目。
珠姐儿是她离开婆家以后才发现怀上的, 当时还抱了好大希望, 若是男孩儿就能被迎回去,没想到是个女孩儿,婆家也不肯认, 只说“谁知道是谁家的孩子”。
只这一句不知怎么传到郑氏耳中, 当天夜里她便悬梁自尽了,留下未满月的女儿珠姐儿。
此“珠”本应为她姓氏“朱”,却是郑吏这个郑家最有话语权的给定为了“珠”, 到底是亲妹妹的独女,应该如珠如宝。
奈何家中跟他同样想法的几乎没有, 两个哥哥不肯扶养珠姐儿, 嫂嫂还嫌珠姐儿克母, 老人家也信这话, 再没有为了外孙女不要亲女儿的。
何况郑朱两家因此彻底反目,人都觉得珠姐儿生而不详。
郑吏心里未尝没有类似的想法,只是被朱家打了脸面的心思占了上风,堵着一口气都要将珠姐儿好好养了。
养却是好养,他的家庭条件也不会缺一碗饭,嫁却是不好嫁,当年两家闹得新闻可是让城里都看了热闹,谁不知道珠姐儿是个“父未明”的,正经人家哪里会娶这样的媳妇。
若是做妾,一来碍着郑吏的身份,二来,郑吏又咽不下这口气,如今珠姐儿都是十七的老姑娘了,想想也是仇人。
郑吏的夫人难免有几分心虚,白养一个女儿,花费都落在眼里,又不好虐待怕得抱怨,可不是烫手。
此时也是心中一动,“那郑文举家中只有寡母,又没娶亲,那般齐整相貌还是个说话斯文的,又有个锦绣布坊,也算是少东家了,真是个好人选!”
郑吏点点头,这话正说到他心里了,捋须而笑:“这样人物真是老天爷开眼,送到我眼前。朱家不就是欺我郑家无人读书吗?我看那郑文举谈吐不俗,倒是可以考考试试,若是能成,定要朱家跪着来求”
当年郑家受气,郑吏的夫人也气,听得这番话一时间也是痛快,连声赞同。
这门婚事定得很快,汪氏早就忧心郑鑫婚事,有人上门来议,又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汪氏其实还是有些不甚满意,在她看来秀才出身的儿子大可以娶官宦人家的小姐。
只这段时间来往并见不到什么官宦人家,又想着自己身上的罪名,若是被知道了,必不再把自己这个婆婆当回事,因此犹豫一番还是允了。
郑吏的外甥女,又是自小养在身边的,据说父亲也是读书人,这样的女儿应该是好的吧。
不放心的汪氏还去看过一回,果然是个齐整姑娘,又跟郑鑫说了一声,见他不反对,便马上张罗着办起了婚事。
郑鑫和珠姐儿的年龄都不小了,婚事便没有很拖,议定的时候,郑吏还问了问朱家人,珠姐儿的父亲完全不认这个女儿,只说与他无关,又把郑吏气了一回。
他这一气是愈发下了狠心,要争回面子不可,因此珠姐儿的婚事办得甚是体面,又让郑家的名声极好,把朱家臭了一回。
汪氏后来知道那许多前情只觉得委屈了儿子,在媳妇面前反而愈发腰杆挺直了,常爱说对方可怜,表面上还是多有怜惜的。
古代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难培养爱情,更多的都是相濡以沫的亲情。
郑鑫深知这一点,对此要求也不高,如果一个男人眼中只有女色,也不过是个被欲、望支配的高级禽、兽,又能有什么出息?
如果因为古代制度使然便放纵自身,将来因为别的制度成了奴隶是不是也就顺从制度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郑鑫从不是特别看中色,于他而言,美色可以欣赏,却从不是必须,红颜枯骨,皮相之后是一样的白骨,唯一可爱的只有那不同又能引起自己共鸣的思想,或者说灵魂。
珠姐儿样貌清秀,颇识些道理,认得一些字,能看得懂账本,于算数上有些天赋,心算技能可谓是亮点了。